一、加州对网上交易税收政策的考虑(论文文献综述)
朱晓慧[1](2020)在《碳交易市场跨国链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自从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温室气体聚集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逐步走进了全世界的视野。时至今日,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带来了极端天气的多发。面对全球性气候问题,各国均意识到利用市场手段达成减排目的具有较大的制度优势,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受到广泛关注,地区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继兴起。但是由于各国经济水平、发展状况的差异,以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侵扰,想要搁置争议、建立全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阻力重重。在此趋势下,不同碳市场之间的链接势在必行。文章拟对碳交易市场链接中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希望能从法律视角尤其是国际法视野为碳交易市场的链接提供思考路径以及理论支撑,更好地推进不同碳交易市场的合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全球减排事业的发展。第一章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概念进行大致阐述、结合碳交易市场的现状讨论不同市场间进行合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第二章详细剖析碳交易市场链接中需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包括环境一体化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公开透明与信息披露原则、制度化与灵活性结合原则以及减排实效原则。第三章从现有碳交易市场链接的实践出发,以欧盟-挪威、欧盟-瑞士、加州-魁北克为代表,探索链接的基本模式,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第四章落脚于碳交易市场链接的法律问题,对链接的整体架构,链接中的总量控制、配额分配问题,碳排放权交易中的合同及其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监管制度与核查制度等进行阐述分析,并且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链接提出建议。
吴梦雅[2](2020)在《我国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新兴业态,跨境电商正在政策的扶持下成长为推动中国外贸增长的新动能。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管理职能,依据法律规定,凭借行政手段,通过税收形式,可以将公民的收入进行分配及再分配,也是获得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各国对于跨境电商的征税措施需要根据各国的发展状况及跨境电商商务发展的需求进行调整,通过对本国跨境电商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来采取科学合理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本论文以跨境电商的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目前跨境电商的研究背景和意义,通过文献搜集和分析来分析国内外学者对跨境电商的征税态度,对跨境电商相关概念及其在中国发展现状等分析总结。综合分析跨境电商税收现状及理论依据,并分析了跨境电商对我国在税法要素、税收征管、海关监管及国际税收征管四个方面造成的挑战。按照跨境电商税收的免税派、新税派、以及旧法派等对全球不同国家对于跨境电商的征税措施进行介绍,并总结相应的跨境电商税收国际经验。最后通过借鉴检验并基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状况及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提出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
沙超然[3](2017)在《中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 ——以淘宝和亚马逊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信息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大规模的颠覆传统意义的商业模式随机而来,B2B、C2C等电子商务模式应运而生。伴随着物流业发达,运输和信息的结合,信息大爆炸的产物,这一新型经济模式在深刻改变传统贸易体系的同时,也极大的推动着全球经济的增长。新型交易模式具有跨界、快捷、便利、及隐秘等特点,对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提出新的挑战。如何对跨国电商进行有效征税。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可谓是迅猛发展,在各大电商的海淘、代购的价格大战中,血拼而归的情况屡见不鲜。而随着新的电商B2C和C2C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张,为人们带来新商机的同时也因为贸易的碎片化、网络交易主体的隐蔽性、交易对象虚拟化和交易无纸化的特点,而网络商店一作为电子商务的典型代表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网络商店作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在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跨国界和地域、交易商品和交易过程虚拟化等特性对建立在传统贸易方式基础上的现行税法理论、税收征管制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电商的征税,兼顾效率和公平法定原则。我们借鉴欧美国家针对电商出台的征税法规。站在我国视角上,改革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相关部门改进政策和提高监管手段,对电商行业进行有效监管,对规范和引导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文献综述等研讨方式,以电子商务最主要和普遍的网络商店的税收问题为切入点,以我国最大的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和美国亚马逊作为研究实例。电商税收管辖权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探索研。文章首先介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的背景和意义。通过介绍我国淘宝网和亚马逊征税案例,凭借电商征税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同时介绍了整个行业国内外的征税现状,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及经济体的做法。分析了电商对国际税收管辖权形成的冲击和原因;分别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适用于我国应对电商贸易的解决方案。对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和保护国家的税收,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李斌[4](2016)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字化产品主要是指数据、软件、视听产品、电子图书等可数字化并通过互联网传输的产品或服务。传统上,这类产品具有有形的物质载体,被归类在货物范畴,应征收关税。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跨境数字化产品通过网络进行电子传输,海关难以对其进行海关估价和征税。1996年,WTO新加坡部长级会议首次提及相关议题,但由于数字化产品的特殊性质引发对此类产品归类问题的意见分歧,即归类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抑或是知识产权贸易。这一问题进而导致其适用贸易规则的争议,即适用WTO货物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还是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这类产品的海关估价问题,由于《WTO海关估价协议》要求被估价的产品必须是有形的,因而也难以解决。加上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难以达成共识,在WTO框架下相关议题长期滞后,1998年WTO日内瓦部长级会议通过的电子传输免税备忘录的法律地位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数字化产品免征关税的现状维持至今。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的拓展对世界经济秩序的影响,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如许多国家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都有与电子商务和数字化产品贸易相关的条款,G20/OECD推动的BEPS行动也将应对数字经济的挑战列入行动计划。各国也在调整本国税制以适应这一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更突显解决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数字化产品贸易不断扩大,由此带来的关税损失也越来越大。在各国力攀全球IT价值链高端的大趋势下,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产品的关税及消费税征收问题拉开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信息技术领域竞争的序幕。同时,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研究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WTO框架下处理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争议焦点问题;WTO框架下现行海关规则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难点——对此类产品归类问题的意见分歧;《WTO海关估价协议》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法律局限性;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化产品征税情况分析以及国际社会数字化产品相关议题其他改革;我国针对跨境数字化产品征税的必要性;最后就本文研究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是在WTO框架下分析了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的核心,即数字化产品的分类问题和此类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法律依据,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李昊源[5](2017)在《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可能是人类社会从20世纪末到新世纪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互联网将每个人都连接到了网络空间,打破了地理空间的隔阂。互联网交易是互联网信息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出现的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交易模式,广义上的互联网交易是指基于网络交易平台或互联网的媒介属性完成的所有交易,狭义上的互联网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对最终消费品、服务产品和虚拟商品的购买行为,即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购买与交易行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上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主要研究范围为网络零售、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产品、生活服务类O2O和跨境互联网零售四个领域。我国正处在全面拥抱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在我国大地上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融合正在全面而深刻的改变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与深度应用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了供需匹配效率,改变了传统商业模式,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也日益上升。从互联网对国民经济的渗透率和贡献率视角来看: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的网民数达到了7.31亿人,相当于欧洲人口数量的总和,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53.2%,手机在线支付的用户规模接近4.7亿元,企业已经全面实现互联网化;互联网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美国、德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在2013年到2015年间,互联网的普及为我国GDP大约带来4万亿到14万亿的增加值;时至今日,互联网不仅仅只是信息传播的媒介或实现互联互通的途径,互联网具有的多维属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我国正在进入了互联网经济时代。学界认为,互联网经济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网络经济阶段、数字经济阶段和赛博经济阶段,我国正处于由网络经济走向数字经济的过程中。互联网的内涵属性决定了互联网经济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创新型经济,最近几年,我国各种新的互联网经济概念、互联网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各种新的互联网交易平台、互联网交易类型、互联网交易途径不断出现。截止2016年年底,我国网购人数规模达到了4.5亿人,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达到了5.3万亿元,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5%,人均网络购物支出达到了11955元,预计到2020左右,我国的网络零售将占到社会零售总额的20%左右;在跨境互联网交易领域,2016年,进口交易规模达到了1.4万亿,同比增长53.8%,预计未来几年仍将快速增长;在互联网购买服务领域,2016年互联网约车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712.2亿元,“窄口径”下的本地生活O2O市场规模达到了4487.7亿元,“宽口径”下的本地生活O2O市场规模达到了11044亿元;除此之外,还存在网络直播、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各类共享经济等互联网交易类型,互联网交易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每一个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互联网交易类型与途径的日益多元化,使得互联网交易的市场规模快速上升,但是,互联网交易不同于传统的线下交易模式给我国的税收征管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例如,税务机关难以准确的确定C2C模式网络交易的纳税义务人、部分互联网交易的税收管辖权划分不清;不管是有形商品,还是无形商品,不管是B2C模式,还是C2C模式的网络交易,在我国现有的征管体系里,各级、各地的税务机关都难以实现对税源的完全掌握,更难以实现对具体交易状况的完全掌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了一系列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不公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扭曲了价格信号,导致了资源错配,税收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步伐,税务机关落后的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和“以票控税”等税收征管手段难以适用于先进的互联网交易形式。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导致了大量的税收流失,随着互联网交易种类和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若是不能够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将会威胁到税收体系的可持续性,仅以网络零售为例,在2014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2014.83亿元到3551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大约为1.77%到2.98%,其中,C2C模式网络零售的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1097.81亿元到1852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0.92%和1.55%,从2004年到2014年,整个网络零售市场的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6488亿元到9939亿元,其中,C2C模式网络零售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4130亿元到6179亿元,如果再考虑到其他类型的互联网交易中可能存在的税收流失,这一数值和比例将更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互联网交易领域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显然违背了市场公平与统一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税收征管体系,在坚持中性、公平、效率与确定原则的基础上,创新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维护市场公平。互联网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全方面的,对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冲击也是多维度的,我国互联网交易中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不是某个交易类型、或者某类互联网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问题,而是整个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和自然人来自网上收入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研究互联网交易的税收问题,需要一个更加全面、更加宽泛的视角,跳出就税收论税收、就征管论征管的思维惯性,抛弃修补式的路径依赖,基于“以终为始”的策略,前瞻性的思考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模式。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的数字化特征对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变革带来了新的启示与可能,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个网络平台的有序运转都建立在一个完备的“数据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该中心能够实现对所有网络数据的实时监控、跟踪与存储,整个互联网交易市场是在多个“数据管理中心”的支撑下运行的,数字化的网络空间记录并刻画了所有的网络交易行为,我国的税收征管也应该顺势而为,采取“数据管税”模式实现对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数据管税”是适应于互联网交易领域的一种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部门搭建立起网络化的“税收数据管理与税收征缴平台”,实现该平台与各互联网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系统、银行、海关、工商、工信、物流等部门和第三方市场机构之间的实时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全面掌握互联网交易纳税义务人的身份信息、相关基本资料、主营业务及规模、订单成交数据、具体收入数据等,在明确纳税人应纳税种、税率、计税依据和税收缴纳方式的基础上,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在“数据管税”平台上完成税款征缴的税收征管模式。“数据管税”平台上应该设有纳税服务平台、数据互通与共享平台、数据管理平台、税收征管平台、税收分析平台五个子平台,在每一个子平台上,税务部门根据征管的需要可以设有不同的子中心。其中,纳税服务平台是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与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供给的对接中心;数据互通与共享平台是税务机关与各互联网交易平台和其他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对接中心,是实现“数据管税”的基石;数据管理平台是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的中心,是计算应纳税额和排查偷逃税行为的基础数据库;“税收征管平台”是监督和记录各类纳税人税款缴纳情况的数据中心;“税收分析平台”是对税收征管过程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的分析决策体系;“数据管税”是基于互联网交易市场特征与具体交易流程而构建的一种税收征管模式,实现“数据管税”需要“内外兼修”,不仅需要税务机关“苦练内功”,建立起网络化、平台化的税收征纳与服务体系、提高数据管理能力等,还需要完善一些基本的“外部条件”,比如需要明确税收征管权限划分、具体的税收优惠问题、是否建立起网络平台的代扣代缴制度、涉税数据的法律效力、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制度如何与来自互联网的收入结合起来、跨境互联网交易中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以及数字化产品性质与预提税等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对互联网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来讲,应该从互联网交易的平台建设、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网络交易流程和数据保存四个方面来规范互联网交易的市场秩序。税收制度总是随着时代特征的变迁而不断的变化着,税收征管体系亦是如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大致经历了“以账控税”、“以票控税”、“信息管税”几个阶段,这三种税收征管模式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所处时代的税制结构、税源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水平、交易模式与支付手段等因素息息相关,是多种合力决定下的综合选择。我国正处于网络经济到数字经济阶段,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呈现出明显的“双层架构”特征,处于底层是传统的经济活动层,处于上层的则是互联网空间,互联网空间不仅仅是纯互联网经济活动中心,也是传统经济活动在该物理空间的“数字映像”,即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都能够一一的映射到上层的网络空间中,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着海量的、有价值的数据资源,税务机关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思维和技术改造和升级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建立起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的“数据管税”体系。税收征管体系的转型必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以账控税”、“以票控税”、“信息管税”也将长期存在,并逐步融合,“数据管税”并不是现有税收征管体系的否定,而是对现有税收征管体系的继承。全面实现“数据管税”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牵头下建立与各方的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在税务系统内部需要打破各地、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数据化的思维改造税收征管流程,改革纳税服务体系,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切实提高计算机、互联网方面的能力,以及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的能力。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数据管税”将成为我国继“以账控税”、“以票控税”、“信息管税”模式之后的适用于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的核心模式,是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符合的一种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张楠[6](2015)在《基于交易成本视角的产业园区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产业园区作为一种促进、规划和管理产业发展的制度安排,从诞生到现在一直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支撑产业园区发展的要素、主体、制度安排相互作用、不断演进,产业聚集区、高新区、科技园区、生态园区、产城融合不断推进,产业园区的内涵、功能和形式也在不断深化。正像韦伯成功地探索出影响产业聚集的一般因素一样,本文将研究重点聚焦在产业园区发展的经济原理上。本文认为,产业园区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存在,所遵循的经济规律就是产业聚集,而产业聚集之所以会成为一种介于企业形式和完全市场形式之间的第三种经济组织形式,应该具有提高资源整合效率、降低经济运行成本的特殊作用。本研究最终指出,产业园区在产生、发展、变革的整个过程中都在遵循着交易成本降低这一经济逻辑。同时,制度安排已经从最初的外生变量成为了促进产业聚集、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发挥企业能动性的最主要要素,对产业园区螺旋式发展和交易成本降低至关重要。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第一,从交易成本理论及相关研究进展,产业园区发展中制度、创新和政府作用两个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文献研究,以具备深入研究产业园区与交易成本问题的基础。第二,通过研究认为,产业园区从产生到发展的整个过程本质就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详细分析了不同时期,要素资源、利益主体、主体关系和体制机制的作用方式。特别是,基于产业园区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本研究将制度要素作为重点,从制度要素与其他要素的关系和制度要素如何影响产业园区的交易成本展开讨论,并给出了制度不变条件下和制度变迁条件下产业园区交易成本分析模型。此外,还讨论了产业园区制度与企业制度、市场制度相比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具有的天然优势。结合当前产业园区的发展,指出了产业园区在土地利用、要素流动、体制机制等几个方面表现出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第三,针对当前产业园区发展中存在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以降低交易成本为方向,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先进国家和地区产业园区发展经验,进行了典型案例研究。同时以案例形式分析了北京通州、中关村丰台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背景,分析了北京、沧州共建生物医药产业园的相关经验。最后以降低交易成本为诉求,提出了产业园区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政策建议。
郭维真,卢影[7](2015)在《中国的互联网交易税收政策选择:从美国互联网税收系列法案到欧盟等国增值税征管制度》文中认为互联网经济对税收政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无论是美国始于1998年的互联网免税法案以及相关其他法案,还是欧盟等国一直致力于线上线下的税收公平,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国际社会对于互联网税收政策的态度。然而中国对于互联网交易税收问题的态度极不明朗,既有国内税制本身缺陷的原因,也有跨国税收利益如何协调的考虑。我国的互联网交易税收政策同样面临着互联网经济涉及的网络接入、跨境销售等是否需要重新修正等问题,而美国和欧盟等国近年来的立法与实践经验,毫无疑问将在税制改革的背景下,对我国的政策选择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陈文婕[8](2013)在《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全球正面临着气候变化加剧、能源不足和环境恶化等严峻问题,发展和运用先进技术是处理这些问题的根本手段。而低碳汽车技术创新与采用将决定未来全球能源产业链的变化,全球范围内开始强烈关注如何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的问题,迫切需要低碳汽车技术革命。低碳汽车技术更是突显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外部效应强,创新投入和风险大,技术复杂性与市场不确定性高的特点,低碳汽车技术的创新发展需要构建广泛的创新网络。已有研究较少将低碳汽车技术创新与创新网络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深入探讨,缺乏对低碳汽车技术及其创新网络演化的定量实证分析与具体案例研究。因此,研究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分析了低碳汽车技术与其创新网络特征和演化过程,探讨创新网络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发展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研究过程中采用了理论分析、模拟仿真、实证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主要的内容包括:(1)分析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构成与运作。首先,探讨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的主要特征,阐释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的构成与运作模型,考察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中的供应链运作,构建基于生命周期分析的低碳供应链;另外,对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系统进行模拟仿真分析,发现低碳汽车技术合作创新过程中,低碳汽车技术能力增长平均值、技术创新潜力和平均利润均高于低碳汽车技术独立创新。(2)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特征分析。首先,说明专利数据来源的依据,以及数据收集方法,针对全球范围内低碳汽车技术创新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0名的领先组织,构建1992-2011年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然后,基于该网络,运用Ucinet软件计算分析网络特征,分析发现:网络密度较小、网络中行动者之间连接不紧密,信息的传播速度较慢;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中,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明显占据了网络中最中心,且具有大量社会资本的位置,并对网络进行了可视化处理,发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中存在邻近性现象。(3)分析低碳汽车技术与其创新网络演化机制。阐释低碳汽车技术与创新网络的共生演化关系,分析低碳汽车技术及其创新网络的演化机制,构建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中的政府企业进化博弈模型。(4)低碳汽车技术及其领先组织创新网络演化分析。首先探讨低碳汽车技术演化概念框架,分析低碳汽车技术演化路径;然后,实证分析了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从1992年到2011年中四个演化路径阶段,在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的演化中,创新网络密集度逐步提升,创新网络核心组织逐渐突显,丰田、宝马、本田、日产、电装、爱信、三菱重工、通用等汽车制造商与供应商等是网络中的核心组织。(5)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案例研究。基于丰田汽车公司在全球低碳汽车技术领先组织的创新网络中占据的核心与优势地位,选取丰田作为案例研究对象,系统深入分析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特征与演化,及其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发展策略。研究发现除丰田外,丰田关联组织与其供应商在网络中,拥有最多的联结,占据重要地位。丰田中心网络低碳汽车技术合作创新主要集中在电力牵引、燃料电池及其制造、车辆供电、电池或电池组充电或供电、车辆传动和动力控制器、电能存储技术和电机等技术领域。另外,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合作伙伴技术关联网络演化路径中呈现网络规模稳步增长、网络密集度逐步上升、网络群聚效应逐渐突显的趋势。最后,总结丰田的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发展策略,结合已有研究获得研究启示,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本论文结合文献综述、理论分析、模拟仿真、博弈分析、实证分析与案例研究的方法,对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丰富了建模与仿真方法的应用领域,扩展了路径依赖理论与进化博弈理论的应用范围,为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定量分析方法,丰富和深化了技术及网络演化理论。研究成果有助于中国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更好地融入全球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之中,也有利于引导政府充分发挥其对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然而囿于个人能力、数据的可获取性以及跨学科对知识的综合要求等原因,本文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考察个体发明人之间开展的低碳汽车技术合作创新,而且仅收集低碳汽车技术创新专利数据,研究结论对其他种类低碳技术的可推广性有所不足,同时,没有对大样本的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开展计量分析,有待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来改进。
宋春丽[9](2013)在《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电子商务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于上世纪60年代产生的,它具有无纸化、虚拟性和无国界性三大特征。实践表明,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伴随出现的第三方支付也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电子商务在为各国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一个严重的税收问题。由于电子商务所具备的交易隐蔽性、快速性以及交易主体的跨地域、全球性等特点,使得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与传统线下征收有颇多不同。电子商务在发展的同时会对传统税收原则带来冲击,给税收制度要素造成困难,也会给税收监管及各种税种带来不同程度的挑战和影响。世界各主要国家包括我国都针对电子商务制定了税收征管办法。除美国外,几乎所有国家都决定征收电子商务税,但同时决定不对其征收新税。电子商务在我国起步较晚,为了扶持其发展,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税收筹划又被称为“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或者“合理避税”、“节税”。电子商务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通过电子商务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省税收成本,同时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从长远来看,电子商务下的企业税收筹划对国家税收也有好处。电子商务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考虑把企业内外部环境、主要税种、重要纳税环节和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切入点。而在筹划思路方面,可以利用税收管辖权、注册企业身份性质、收入来源性质、常设机构的设置、转让定价、电子商务自身特点进行税收筹划。电子商务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从不同角度设计筹划方案,即可依照企业类型、不同税种、不同行业等因素来分别讨论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加以完善。但同时税收筹划本身具有风险,因此还需要进行风险控制。
汪娟[10](2013)在《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城市作为国家或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最为重要的地位。构建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对于促进现代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建设创新性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城市都在积极进行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探索。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湖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长沙市一直重视创新发展,近年来更是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技术创新体系是城市创新体系的主要构成,在长沙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战略中处于核心和基础的地位。那么,如何来定位长沙市的技术创新体系,从哪些方面来构建城市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如何有效运作和管理城市技术创新体系?这些问题是长沙市在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根本性问题。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一方面将为长沙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也将充实、拓展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本文在对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进行理论分析和现状考察的基础上,从推进动力、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三个层次,深入地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揭示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特质、构成及其运行规律,解决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由什么构成、如何去推进、怎样去运作、如何有效治理等重要问题。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是城市技术创新相关主体、要素、条件及其运行机制的综合系统,主要由技术创新的主体系统和功能系统构成,主体系统由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构成;功能系统包括科技知识创新系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扩散系统,科技价值实现系统等。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是长沙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长沙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是提升长沙城市竞争力,发挥长沙区域经济增长极作用的重要保障。构建和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和可行的,长沙市已经在经济基础、人力资源、政策环境、文化观念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为长沙市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目前,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还处于初步阶段,长沙市技术创新活动取得了重要成绩,也存在着明显问题。如科技人员、科技经费投入冗余,科技创新效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过程不连续,重大和原始科技创新稀少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长沙市科技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依靠一定的动力机制来推进的。本文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认为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拉动力,科技发展内在需求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推动力,城市发展和竞争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促进力,企业发展与竞争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自动力,政府政策导向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提供掌控力。目前,国内外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模式主要有市场主导、政府主导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三种基本模式,基于对三种模式特点和适应性的分析,依据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条件和环境分析,为了体现出长沙市的特点,我们认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推进模式应该选择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模式,这一推进模式可以具体应该表述为:市场主导、政府扶引、企业主体、协同推进。长沙市技术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是靠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间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来推进的,本文分别对这些主体的行为和其激励机制进行了研究。首先,利用博弈论分析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中的行为选择,揭示了在什么条件下政府相关部门会选择积极推进城市技术活动的策略,并从政绩考核机制、晋升激励机制、物质和精神激励以及监督约束机制和反向激励等四方面,提出了激励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技术创新行为的对策建议。其次,分析了企业投入技术创新活动的博弈策略,提出了加大企业创新投入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建议;再次,分析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行为选择,提出了有效激励科研组织和人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体制机制安排。构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需要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文章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组织模式,基于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面临的任务、条件和环境的分析,提出适合长沙市技术创新系统构建的组织模式是“官产学研金”合作方式,并深入阐明了五者之间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机制。另一方面,全面分析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和实现机制。不仅探讨了科技知识的投入产出机制,提出了提高长沙市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对策建议;而且分析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阐明了有效促进科技成果价值实现的途径和条件;同时也考察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提出了扩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的方式和措施。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分析,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从技术创新体系内部结构入手,研究了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动态反馈系统,并对其进行系统仿真模拟研究,深刻揭示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运行特征和规律。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健全相应的支撑系统。文章主要从人才支撑、平台建设、市场机制、政府支持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人才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最重要的资源和支撑因素,文章在研究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等基础上,提出了健全长沙市科技人才体系的政策建议。平台作为科技创新和集群创新的基地,在现代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在对长沙市现有科技园区、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促进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市场是技术创新的原动力,文章分析了长沙市的科技市场发展状况及其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健全长沙市科技市场体系的思路和措施。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是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制约因素,本文从政府的引导机制、扶持机制、服务机制、管理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健全长沙市政府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对长沙市这一特定对象的技术创新体系进行了创新性研究;对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分散内容进行了综合集成,并且对研究较缺乏的领域进行了拓展性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具有创新性的见解和政策建议;在研究过程中,对先进研究方法进行了综合性、创新性应用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主要有:本文对于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研究主要从长沙市创新系统的现实状态、推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支撑体系四个层面来进行,在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过程中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有待研究,如可以对城市化、产业集聚中的竞争对城市技术创新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展开研究,而且本文主要是利用长沙市的数据资料进行相应的分析,没有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与其他区域进行对比分析,以后可以沿着这个方向做进一步研究。
二、加州对网上交易税收政策的考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州对网上交易税收政策的考虑(论文提纲范文)
(1)碳交易市场跨国链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链接概述 |
一、碳排放权的概念与法律属性 |
(一)碳排放权的概念由来 |
(二)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 |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链接 |
(一)全球性碳交易市场的进程 |
(二)地区性碳交易市场 |
(三)碳交易市场的链接 |
第二章 碳交易市场链接的基本法律原则 |
一、环境一体化原则 |
二、公平正义原则 |
三、公开透明与信息披露原则 |
四、制度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 |
五、减排实效原则 |
第三章 碳交易市场链接的实践探索 |
一、碳交易市场链接的现状及趋势 |
二、单向链接 |
(一)与《京都议定书》项下减排项目的单向链接 |
(二)欧盟-挪威碳市场链接之实践与评析 |
三、双向链接 |
(一)加州-魁北克碳市场链接之实践与评析 |
(二)欧盟-瑞士碳市场链接之实践与评析 |
第四章 碳交易市场链接的法律制度构建 |
一、链接制度的法律框架 |
(一)链接的授权 |
(二)链接的实现 |
(三)链接的管理 |
二、链接中的总量控制、配额分配、处罚措施 |
三、链接中的合同规定 |
(一)合同的客体 |
(二)合同的法律性质 |
(三)合同的主体 |
(四)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四、链接中合同的法律适用 |
五、链接的监管与核查 |
(一)监管主体及其职权 |
(二)核查制度 |
第五章 碳交易市场跨国链接的中国应对 |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问题 |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
(二)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二、构建中国的碳交易市场链接法律制度 |
(一)规范链接协议的签订 |
(二)选择适当的链接伙伴及链接形式 |
(三)加强对链接的监督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我国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学者对跨境电商征税态度 |
1.2.2 国内学者对跨境电商征税态度 |
1.2.3 文献综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以及不足点 |
第2章 我国跨境电商概述 |
2.1 跨境电商的概念与特性 |
2.2 我国跨境电商的模式 |
2.2.1 直邮进口模式 |
2.2.2 保税进口模式 |
2.3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
2.3.1 交易规模增长迅速 |
2.3.2 平台迅速壮大 |
2.3.3 进出口规模较不平衡 |
2.4 跨境电商发展对我国的重要性 |
2.4.1 跨境电商拉动我国经济增长 |
2.4.2 跨境电商促进我国外贸发展 |
2.4.3 跨境电商增强我国国际影响力 |
第3章 我国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现状及理论依据 |
3.1 税收征管理论分析 |
3.1.1 税收法定原则 |
3.1.2 税收公平原则 |
3.1.3 税收效率原则 |
3.1.4 税收中性原则 |
3.2 我国跨境电商税收征管实践 |
第4章 跨境电商对我国税收征管形成的挑战 |
4.1 税制要素 |
4.1.1 纳税人难以识别 |
4.1.2 征税对象性质界定困难 |
4.1.3 适用税率无法确定 |
4.2 税收征管 |
4.2.1 税务登记制度难以发挥作用 |
4.2.2 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困难 |
4.3 海关监管 |
4.4 国际税收征管 |
4.4.1 税收管辖权的归属问题 |
4.4.2 常设机构的定义问题 |
4.4.3 国际避税现象剧增 |
第5章 不同国家对跨境电商的征税措施 |
5.1 美国跨境电商征税政策 |
5.2 欧盟跨境电商征税政策 |
5.3 澳大利亚跨境电商征税政策 |
5.4 跨境电商税收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6章 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 |
6.1 明确跨境电商税收征管应遵循的四项原则 |
6.2 完善跨境电商征税体系 |
6.2.1 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税务登记制度 |
6.2.2 制定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 |
6.2.3 加强跨境电商税收惩戒制度 |
6.2.4 建立三方平台代扣代缴制度 |
6.3 完善跨境电商税收监管机制 |
6.3.1 跨境电商平台信息流共享 |
6.3.2 线上支付系统资金流监控 |
6.3.3 跨境电子交易数据核查 |
6.3.4 实行可流通的电子专用发票 |
6.4 加强国际间合作 |
6.4.1 主动参与国际跨境电商税制的制定 |
6.4.2 促成建立跨境电商国际监管组织 |
6.4.3 跨境交易信息与情报共享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 ——以淘宝和亚马逊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 |
一、国内研究成果 |
二、国外研究成果 |
第四节 本文创新和不足 |
一、本文创新 |
二、本文不足 |
第二章 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其税收征管体系 |
第一节 中美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一、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现状 |
二、美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现状 |
第二节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体系 |
一、中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体系 |
二、美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体系 |
三、其他部分国家和国际组织税收政策体系 |
第三章 中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淘宝网电子商务C2C模式概论 |
一、淘宝网电子商务模式 |
二、阿里巴巴的财务报告 |
第二节 淘宝网C2C电子商务模式对现有税种影响 |
一、增值税 |
二、个人所得税 |
三、消费税 |
四、营业税 |
第三节 美国亚马逊电子商务B2C模式概论 |
一、亚马逊网站海淘的两种模式 |
二、亚马逊的财务报告分析 |
第四节 亚马逊网站B2C电子商务模式案例分析 |
一、亚马逊网站征收增值税方式 |
二、亚马逊网站在英国征收增值税方式 |
三、向买家收取发票上的增值税 |
四、英国增值税退税申请流程 |
五、成立于欧洲境外的企业纳税 |
六、成立于欧洲国家/地区的企业 |
第五节 主要的经验借鉴 |
第四章 淘宝网和亚马逊征税管理问题 |
第一节 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税收征管问题 |
一、国家税收严重流失 |
二、对现有商品交易市场的不公平 |
三、网络跨境交易引发关税管理失控 |
四、税收征管管辖权归属存在的问题 |
五、征税对象认定问题 |
第二节 以亚马逊为代表的B2C税收征管问题 |
一、本州消费者自主缴纳使用税面临较高的缴纳成本 |
二、强制实施使用税会给州政府带来巨大的负担 |
第五章 借鉴美国税收征管对我国的发展建议 |
第一节 确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纳税主体资格 |
第二节 完善税收管辖权制度 |
第三节 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纳入现行法律体系 |
第四节 加强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 |
一、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辅助税务机关征税的机制 |
二、建立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制度 |
第五节 完善并扩大双边税收协定的范围 |
第六章 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主题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意义和创新之处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第2章 研究背景——数字经济 |
2.1 数字经济的内涵 |
2.2 数字经济的类型 |
2.3 数字经济的特征 |
2.4 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
第3章 电子商务对WTO法律规则的挑战和本课题研究的重点 |
3.1 电子商务对WTO法律规则的挑战 |
3.1.1 市场准入问题 |
3.1.2 信息技术产品问题 |
3.1.3《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问题 |
3.1.4 贸易便利化问题 |
3.1.5 电子商务和政府采购的问题 |
3.1.6 知识产权问题 |
3.1.7 WTO框架下的规制问题 |
3.2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 |
3.3 现有研究 |
3.3.1 对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议题的研究现状 |
3.3.2 对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的研究现状 |
3.3.3 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4章 WTO框架下处理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历史背景和现状 |
4.1 历史背景——1998 年WTO关于此类产品“暂免”关税的决议 |
4.1.1 WTO《基础电信协议》 |
4.1.2 WTO新加坡部长级会议与《信息技术协议》(ITA) |
4.1.3 WTO日内瓦部长级会议与WTO《电子传输关税豁免备忘录 》 |
4.2 现状——此类产品处于事实上的免征关税状态 |
4.2.1 WTO西雅图部长会议及相关工作 |
4.2.2 WTO多哈部长会议及相关工作 |
4.2.3 WTO多哈部长会议、香港部长会议及现状 |
4.3 争议焦点问题——是否应对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的问题 |
4.3.1 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
4.3.2 欧盟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
4.3.3 发展中国家对这一问题的态度 |
第5章 WTO框架下现行海关规则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难点——对此类产品归类问题的意见分歧 |
5.1 WTO框架下现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
5.1.1 WTO组织的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 |
5.1.2 WTO组织的法律与组织结构 |
5.1.3《关贸总协定》(GATT)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区别 |
5.2 数字化产品分类问题 |
5.2.1 货物和服务的归类问题 |
5.2.2 GATS下模式的选择问题 |
5.2.3 GATS下具体承诺的适用问题 |
5.3 国际社会关于数字化产品分类问题上的主要观点 |
5.3.1 根据GATT,归类为货物贸易 |
5.3.2 根据GATS,归类为服务贸易 |
5.3.3 根据TRIPS,归类为知识产权 |
5.4 归类问题意见分歧的实质 |
5.4.1 美国 |
5.4.2 欧盟 |
5.4.3 发展中国家 |
5.5 数字化产品贸易分类混合属性 |
第6章 《WTO海关估价协议》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法律局限性 |
6.1 《WTO海关估价协议》有关规定及其由来 |
6.1.1 海关估价制度的演变与《WTO海关估价协议》 |
6.2 《WTO海关估价协议》有关规定的局限性——“货物”必须具有“有形”特征 |
6.2.1 数字化产品贸易对《WTO海关估价协议》的影响 |
6.2.2 海关估价委员会《关于软件海关估价的决定》及其局限性 |
6.3 WTO主要成员对此问题的不同观点 |
6.4 突破《WTO海关估价协议》的法律局限性 |
6.5 对跨境数字化产品征税的法律依据 |
6.5.1 WTO框架下对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的规定 |
6.5.2 WTO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
6.5.3 WTO法规判断两种产品相似性的依据 |
6.5.4 技术中立原则是WTO框架下处理数字化产品问题的关键原则 |
6.5.5 数字化产品的应税性质 |
第7章 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化产品征税情况分析 |
7.1 美国 |
7.1.1 联邦层面与电子商务征税相关的法律文件 |
7.1.2“商事条款”和州面层面对数字化产品征税的态度 |
7.1.3 美国近年来针对互联网税收的系列法案 |
7.1.4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矛盾性 |
7.2 欧盟 |
7.2.1 欧盟增值税制简介 |
7.2.2 数字经济对增值税体系的冲击及欧盟的应对 |
7.2.3 欧盟增值税2015年新规 |
7.3 其他国家和地区 |
7.3.1 澳大利亚 |
7.3.2 加拿大 |
7.3.3 日本 |
7.3.4 印度 |
7.3.5 新加坡 |
7.4 不同做法原因分析——各国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 |
第8章 国际社会数字化产品相关议题其他改革 |
8.1 双边贸易协定 |
8.1.1 美国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条款 |
8.1.2 美国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在电子商务条款上的内容与特点 |
8.1.3 美国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条款的评价 |
8.1.4 中韩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相关内容 |
8.2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
8.2.1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由来 |
8.2.2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 |
8.2.3 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电子商务条款的评价 |
8.3 OECD渥太华电子商务会议及其后续工作 |
8.3.1 渥太华电子商务会议 |
8.3.2 渥太华电子商务会议后续工作 |
8.4 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 |
8.4.1 BEPS行动的背景 |
8.4.2 BEPS行动与数字经济 |
8.5 对解决WTO框架下数字化产品问题的影响 |
8.5.1 对WTO框架的冲击 |
8.5.2 对WTO框架下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问题的启示 |
第9章 我国针对跨境数字化产品征税的必要性 |
9.1 防止经济效率损失和财政收入流失 |
9.1.1 数字化产品免税可能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 |
9.1.2 财政收入的视角下数字化产品征税的必要性 |
9.2 全球价值链布局的需要 |
9.2.1 全球价值链的概念 |
9.2.2 IT全球价值链布局与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
9.2.3 发展中国家数字化产品产业的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
9.3 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的要求 |
第10章 关于我国海关如何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政策建议 |
10.1 积极参与数字化产品议题改革 |
10.1.1 解决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的根本途径——现行WTO规则的重构 |
10.2 改革海关关税征管体系,适应数字化产品关税工作的要求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互联网已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
1.2.2 互联网交易的种类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
1.2.3 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制度是时代的要求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相关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1.4.1 相关概念界定 |
1.4.2 主要研究范围 |
1.5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5.1 主要研究内容 |
1.5.2 主要研究方法 |
1.6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存在的创新 |
1.6.2 论文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1 国内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1.1 互联网交易对国内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研究 |
2.1.2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机制研究 |
2.1.3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
2.1.4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
2.1.5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相关效应研究 |
2.1.6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
2.2 国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2.1 互联网交易对各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研究 |
2.2.2 互联网交易的具体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
2.2.3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
2.2.4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相关效应研究 |
2.2.5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
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互联网交易发展现状与市场特征分析 |
3.1 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经济时代 |
3.1.1 互联网经济的概念 |
3.1.2 我国互联网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 |
3.1.3 我国互联网经济的主要类型 |
3.1.4 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模 |
3.1.5 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新趋势 |
3.2 .我国互联网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
3.2.1 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现状 |
3.2.2 互联网购买服务的市场发展现状 |
3.3 互联网交易的的市场特征分析 |
3.3.1 互联网交易平台是互联网市场的核心 |
3.3.2 互联网交易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
3.3.3 互联网交易市场的主要“数据流” |
3.3.4 网络零售的市场特征与交易流程分析 |
3.3.5 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商品”的市场特征与交易流程分析 |
3.3.6 生活服务O2O市场特征与交易流程分析 |
3.3.7 跨境互联网交易市场特征分析 |
3.4 我国互联网交易市场的“数字化”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分析 |
4.1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
4.1.1 C2C模式网络交易的征税对象难以准确确定 |
4.1.2 部分互联网交易的税收管辖权难以准确界定 |
4.1.3 税务机关难以有效的掌控税源 |
4.1.4 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具体的交易状况 |
4.1.5 税收制度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现实 |
4.2 互联网交易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
4.2.1 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4.2.2 影响税收制度的可持续性 |
4.2.3 影响财政收入 |
4.3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流失测度——以网络零售为例的分析 |
4.3.1 税收流失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 |
4.3.2 税收流失的测算方法 |
4.3.3 “平均税负法”下的测算与分析 |
4.3.4 “税收流失率”法下的测算与分析 |
4.3.5 两种估算方法的结果对比分析 |
4.4 .税收征管差异、市场均衡、税收收入与社会福利 |
4.4.1 竞争性均衡、市场价格与市场需求 |
4.4.2 税收征管、税收收入与社会福利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 |
5.2 欧盟 |
5.3 OECD |
5.4 澳大利亚 |
5.5 英国 |
5.6 韩国 |
5.7 加拿大 |
5.8 新加坡 |
5.9 印度 |
5.10 日本 |
5.11 国外经验总结与借鉴 |
5.12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路径分析 |
6.1 互联网交易涉及的主要税种分析 |
6.1.1 国内互联网交易:增值税 |
6.1.2 跨境互联网交易: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 |
6.1.3 企业所得税 |
6.1.4 个人所得税 |
6.2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一般性原则 |
6.2.1 中性原则 |
6.2.2 公平原则 |
6.2.4 效率原则 |
6.2.5 确定原则 |
6.3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
6.3.1 创新税收征管机制 |
6.3.2 维护税收公平 |
6.4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几种路径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实现框架——基于“数据管税”模式 |
7.1 .互联网交易税制要素的完善 |
7.1.1 税收征管权限的划分 |
7.1.2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优惠问题 |
7.1.3 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制度 |
7.1.4 互联网交易中的代扣代缴问题 |
7.1.5 涉税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 |
7.1.6 跨境互联网交易中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 |
7.1.7 跨境互联网交易中的数字化商品性质与预提税问题 |
7.2 互联网交易市场的规范化 |
7.2.1 互联网交易平台建设的规范化 |
7.2.2 互联网交易市场准入的规范化 |
7.2.3 互联网交易流程的规范化 |
7.2.4 互联网交易数据保存的规范化 |
7.3 “数据管税”是实现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根本之道 |
7.3.1 “数据管税”的基本概念 |
7.3.2 “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的基本框架 |
7.3.3 互联网交易“数据管税”的实现框架 |
7.4 互联网商品交易的税收征管框架 |
7.4.1 B2C模式 |
7.4.2 C2C模式 |
7.5 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商品”的税收征管框架 |
7.5.1 B2C模式 |
7.5.2 C2C模式 |
7.6 本地生活O2O类网络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框架 |
7.7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框架 |
7.8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据管税”——税收征管4. |
8.1 “数据管税”是未来税收征管的主要模式 |
8.1.1 “数据管税”是与时俱进的税收征管理念 |
8.1.2 “数据管税”是大数据时代的必然选择 |
8.1.3 “数据管税”是对现有税收征管框架的继承 |
8.1.4 “数据管税”是实现税收征管公平的有力保障 |
8.2 实现“数据管税”的基本条件 |
8.2.1 “信息管税”系统的全面建成 |
8.2.2 “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的全面建成 |
8.2.3 税收征管的平台化与智能化 |
8.2.4 税务机关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的全面提升 |
8.3 “数据管税”的理论框架与现实框架 |
8.3.1 全面“数据管税”的一个理论框架 |
8.3.2 实现“数据管税”的一个初步框架 |
8.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与获奖情况 |
(6)基于交易成本视角的产业园区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交易成本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2 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产业园区研究综述 |
1.2.3 基于创新的产业园区发展研究综述 |
1.2.4 关于政府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2 交易成本理论 |
2.1 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内容 |
2.1.1 科斯关于交易成本的观点 |
2.1.2 威廉姆森关于交易成本的观点 |
2.1.3 哈特关于交易成本的观点 |
2.1.4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关于交易成本的观点 |
2.1.5 阿罗和张五常关于交易成本的观点 |
2.2 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 |
2.2.1 人力资源要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
2.2.2 特定制度要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
2.2.3 社会环境要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
2.2.4 技术创新要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
3 我国产业园区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产业园区的概念、分类和特点 |
3.1.1 产业园区的概念和内涵 |
3.1.2 产业园区的分类 |
3.1.3 产业园区的特点 |
3.2 我国产业园区发展的基本状况 |
3.2.1 我国产业园区的发展历程与方向 |
3.2.2 我国产业园区的数量分布 |
3.2.3 我国产业园区的发展成就 |
3.3 我国产业园区发展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
3.3.1 我国产业园区发展的主要经验 |
3.3.2 我国产业园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3.3.3 我国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的特点和问题 |
3.4 我国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问题分析——基于北京市通州区和丰台园数据 |
3.4.1 北京市产业园区的发展情况 |
3.4.2 北京市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概况和特点 |
3.4.3 北京市通州区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问题分析 |
3.4.4 中关村丰台园的土地利用问题分析——以万达项目为例 |
3.4.5 北京市产业园区土地利用中交易成本过高问题的分析 |
4 产业园区的交易成本与产业园区发展 |
4.1 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含义、内容和特征 |
4.1.1 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含义 |
4.1.2 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内容 |
4.1.3 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特征 |
4.2 产业园区的利益主体构成与利益关系演化 |
4.2.1 产业园区的利益主体构成 |
4.2.2 产业园区利益主体的关系演化 |
4.3 交易成本变化对产业园区发展的影响 |
4.3.1 产业园区的交易环节与交易功能 |
4.3.2 产业园区的交易方式 |
4.3.3 交易成本降低与产业园区发展的关系 |
4.4 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 |
4.4.1 产业聚集的外部规模经济与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 |
4.4.2 区域因素和聚集因素与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 |
4.4.3 影响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的决定因素 |
4.5 产业园区的制度演化与交易成本降低 |
4.5.1 产业园区制度演化中的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 |
4.5.2 产业园区制度演化中的路径依赖 |
4.5.3 产业园区制度演化螺旋上升的动态过程与交易成本降低 |
4.6 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的制度优势 |
4.6.1 最优生产组织规模的确定与交易成本降低 |
4.6.2 市场制度和企业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与交易成本降低 |
4.6.3 产业集群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 |
4.6.4 制度不变条件下产业园区的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 |
4.6.5 制度变迁与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的动态过程 |
5 产业园区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1 台湾新竹工业园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1.1 新竹工业园发展的基本情况 |
5.1.2 新竹工业园发展的制度特点 |
5.1.3 新竹工业园发展的主要指标分析 |
5.1.4 新竹工业园创新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5.2 美国尔湾市产城融合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2.1 尔湾市产城融合发展的历程 |
5.2.2 尔湾市产城融合发展的经验启示 |
5.2.3 尔湾市产城融合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5.3 德国鲁尔工业区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3.1 鲁尔工业区发展的基本情况 |
5.3.2 鲁尔工业区的运行模式 |
5.3.3 鲁尔工业区发展的制度分析 |
5.3.4 鲁尔工业区转型升级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5.4 印度班加罗尔产业园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4.1 班加罗尔产业园的发展历程 |
5.4.2 班加罗尔产业园的运行特点 |
5.4.3 班加罗尔产业园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
5.4.4 班加罗尔产业园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5.5 美国硅谷发展模式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5.1 硅谷发展的基本情况 |
5.5.2 硅谷发展模式的特点 |
5.5.3 硅谷发展模式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5.6 沧州生物医药园共建园区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6.1 沧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基本情况 |
5.6.2 沧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合作共建的主要做法 |
5.6.3 合作共建园区模式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5.7 中关村示范区发展与交易成本降低的案例研究 |
5.7.1 中关村制度结构变迁的过程 |
5.7.2 中关村制度结构变迁的动力和方式 |
5.7.3 中关村制度变迁与交易成本降低的分析 |
6 降低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产业园区“三规融合”机制超前控制交易成本 |
6.1.1 建立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城市规划统一的“三规融合”机制 |
6.1.2 建立产业规划对园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引导机制 |
6.2 创新产业园区土地出让机制,控制交易成本攀升 |
6.2.1 重点解决土地出让模式不合理导致的交易成本攀升 |
6.2.2 探索“先资格预审后挂牌”的土地出让模式 |
6.2.3 探索出让年期弹性化和租售并举的土地供应方式 |
6.3 健全产业园区土地管理机制促进交易成本降低 |
6.3.1 建立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和审核监督机制 |
6.3.2 建立针对产业园区低效用地的盘活机制 |
6.3.3 健全园区的土地利用动态管理机制 |
6.3.4 建立园区的大数据精细化管理机制 |
6.4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途径 |
6.4.1 破除政府信用融资模式存在的弊端 |
6.4.2 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模式的国际借鉴 |
6.4.3 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途径 |
6.4.4 借助社会资本进行融资的路径方法 |
6.5 产城融合是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的发展趋势 |
6.5.1 把握产城融合发展的目标内涵 |
6.5.2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方面 |
6.6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有助于加速产业园区交易成本降低 |
6.6.1 建立权责统一的园区管理体制 |
6.6.2 简政放权,降低协调管理复杂度 |
6.6.3 转变政府职能,搭建专业服务平台 |
6.7 优化财税体制对产业园区的支持模式 |
6.7.1 构建在政府引导下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系 |
6.7.2 以补贴交易成本的方式替代单纯税收返还机制 |
6.7.3 以补贴市场的方式降低非货币的交易成本 |
6.8 建立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是规模化降低产业园区交易成本的方向 |
6.8.1 建立共建、共管、共享的产业园区合作新机制 |
6.8.2 对京津冀产业园区共建共管共享的对策建议 |
6.8.3 探索跨区域合作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
6.9 优化产业园区的高端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支持机制 |
6.9.1 优化高端人才引进和发展机制 |
6.9.2 完善科技研发创新支持机制 |
7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7)中国的互联网交易税收政策选择:从美国互联网税收系列法案到欧盟等国增值税征管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互联网税收系列法案:接入免税 |
(一) 美国互联网免税法立法沿革 |
(二) 美国互联网免税相关法案最新动态:2014-2015 |
二、美国互联网税收系列法案:基于公平的销售课税 |
(一) 市场公平相关法案 |
(二) 数字商品及服务公平税收相关法案 |
(三) 无线网络税收公平相关法案 |
三、美国互联网税收判例发展:基于交易联结点的销售课税 |
四、欧盟等国的增值税征管制度设计 |
(一) 跨境交易的反向稽征制度 |
(二) 非居民增值税纳税人注册制度 |
五、中国的互联网税收政策选择 |
(一) 《电子商务法》立法对互联网税收政策的定位 |
(二) 连接服务的增值税问题 |
(三) 互联网交易的增值税问题 |
(四)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所得税问题 |
(8)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对象 |
1.2.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总体框架 |
1.3.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文献综述 |
2.1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成因的理论基础 |
2.1.1 交易费用理论 |
2.1.2 资源基础理论 |
2.1.3 能力基础理论 |
2.1.4 组织学习理论 |
2.1.5 嵌入性理论 |
2.2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相关研究综述 |
2.2.1 低碳经济发展相关研究 |
2.2.2 低碳技术创新相关研究 |
2.2.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相关研究 |
2.3 创新网络形成与演化相关研究综述 |
2.3.1 技术创新理论的演进与创新网络 |
2.3.2 开放式创新相关研究 |
2.3.3 创新网络形成与演化研究现状 |
2.4 环境管理与产业生态研究综述 |
2.4.1 环境创新与管理研究综述 |
2.4.2 产业生态系统研究综述 |
2.4.3 供应链环境管理与合作研究综述 |
2.5 社会网络分析在创新网络演化相关研究中的应用 |
2.5.1 作为工具的社会网络分析 |
2.5.2 社会网络分析在创新网络演化相关研究中的应用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运作模式与仿真 |
3.1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主要特性 |
3.1.1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创新目标多元性 |
3.1.2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运营协同性 |
3.1.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高复杂性与风险性 |
3.2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构成与运作 |
3.2.1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构成 |
3.2.2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合作运行 |
3.2.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中的供应链运作分析 |
3.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建模与仿真 |
3.3.1 模型框架 |
3.3.2 仿真基础条件 |
3.3.3 仿真具体过程 |
3.3.4 仿真运行及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结构特征 |
4.1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构建 |
4.1.1 社会网络表示方法 |
4.1.2 数据来源与整理 |
4.1.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构建过程 |
4.2 社会网络结构特征对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的影响 |
4.2.1 网络整体特征 |
4.2.2 行动者位置特征 |
4.2.3 合作伙伴关系特征 |
4.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结构特征分析 |
4.3.1 网络整体结构特征 |
4.3.2 网络行动者位置特征 |
4.3.3 网络合作伙伴邻近性特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机制 |
5.1 低碳汽车技术与创新网络的共同演化关系 |
5.1.1 创新网络影响低碳汽车技术演化路径 |
5.1.2 低碳汽车技术发展带动其创新网络演化 |
5.2 低碳汽车技术演化机制 |
5.2.1 低碳汽车技术演化的路径依赖机制 |
5.2.2 低碳汽车技术演化的路径突破机制 |
5.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机制 |
5.3.1 创新网络增长机制 |
5.3.2 合作伙伴择优机制 |
5.3.3 创新网络关系与结构作用机制 |
5.4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中政府与企业进化博弈 |
5.4.1 进化博弈理论 |
5.4.2 基本假设与博弈模型建立 |
5.4.3 政企进化博弈的均衡分析 |
5.4.4 政企进化博弈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路径 |
6.1 低碳汽车技术演化概念框架 |
6.2 低碳汽车技术演化路径 |
6.2.1 政策制度环境 |
6.2.2 经济技术环境 |
6.2.3 基于反馈机制的低碳汽车技术演化路径 |
6.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图谱与路径 |
6.3.1 数据处理 |
6.3.2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图谱 |
6.3.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路径与趋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案例分析 |
7.1 案例研究规范与设计 |
7.1.1 案例研究选择依据 |
7.1.2 案例研究设计 |
7.2 丰田汽车公司低碳汽车技术创新背景介绍 |
7.2.1 日本低碳汽车产业发展状况 |
7.2.2 丰田汽车公司及其低碳汽车发展状况 |
7.3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丰田中心网络特征 |
7.3.1 创新网络整体结构 |
7.3.2 创新网络行动者位置特征 |
7.3.3 创新网络中两两关系强度 |
7.4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合作伙伴技术关联网络及演化 |
7.4.1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网络技术主题分布 |
7.4.2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合作伙伴技术关联网络特征 |
7.4.3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合作伙伴技术关联网络演化 |
7.5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与其创新网络之间的交互作用 |
7.5.1 丰田创新网络中协同合作推动低碳汽车技术创新 |
7.5.2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驱动创新网络演化 |
7.6 丰田低碳汽车技术创新发展策略 |
7.6.1 研发投入效率与强度高 |
7.6.2 联盟组建与合作研发 |
7.6.3 知识共享与组织学习 |
7.6.4 知识产权与专利战略 |
7.6.5 模块化与组织创新 |
7.7 研究启示与政策建议 |
7.7.1 研究启示 |
7.7.2 政策建议 |
7.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模拟仿真程序 |
附录 B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 C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相关课题 |
(9)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依据、背景、目的 |
1.1.1 选题依据及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电子商务及税收筹划理论 |
2.1 电子商务介绍 |
2.1.1 电子商务定义 |
2.1.2 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 |
2.1.3 电子商务的特征 |
2.1.4 电子商务企业 |
2.1.5 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 |
2.1.6 电子商务税收 |
2.2 税收筹划理论 |
2.2.1 税收筹划的理论及涵义 |
2.2.2 税收筹划的内容 |
2.3 电子商务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 |
3.1 电子商务对税收原则的影响 |
3.1.1 电子商务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影响 |
3.1.2 电子商务对税收中性原则的影响 |
3.1.3 电子商务对税收效率原则的影响 |
3.2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征管制度的挑战 |
3.3 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要素确定造成的困难 |
3.4 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影响 |
3.5 电子商务对主要税种的影响 |
3.5.1 对增值税的影响 |
3.5.2 对所得税的影响 |
3.5.3 对营业税的影响 |
3.5.4 对消费税的影响 |
3.5.5 对关税的影响 |
3.5.6 对印花税的影响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外电子商务征税措施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4.1 世界上主要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及征税措施 |
4.1.1 世界上主要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 |
4.1.2 世界上主要国家的电子商务征税措施 |
4.2 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现状 |
4.2.1 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现状 |
4.2.2 中国的电子商务税收现状 |
4.3 国外及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办法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电子商务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
5.1 电子商务企业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
5.2 电子商务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
5.3 电子商务企业针对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 |
5.3.1 增值税税收筹划 |
5.3.2 所得税税收筹划 |
5.3.3 营业税税收筹划 |
5.3.4 消费税税收筹划 |
5.3.5 关税税收筹划 |
5.3.6 印花税税收筹划 |
5.4 不同行业电子商务税收筹划 |
5.5 电子商务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电子商务税收筹划案例 |
6.1 跨国税收筹划案例 |
6.2 印花税筹划案例 |
6.3 图书公司税收筹划案例 |
6.4 服装公司税收筹划失败案例 |
6.5 本章小结 |
总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工作 |
致谢 |
(10)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插图索引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体系的理论综述 |
1.2.2 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体系实证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3.1 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第2章 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 |
2.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界定与构成 |
2.1.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界定 |
2.1.2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 |
2.2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必要性 |
2.2.1 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 |
2.2.2 长沙技术创新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实证分析 |
2.3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2.3.1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经济基础 |
2.3.2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力资源基础 |
2.3.3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制度环境 |
2.3.4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创新文化环境 第3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现状的考察和分析 |
3.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的过程 |
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现状的评估 |
3.2.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3.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3 数据来源说明 |
3.2.4 长沙等省会城市技术创新效率的实证分析 |
3.3 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DEA-Tobit“两阶段法” |
3.3.2 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效率影响因素指标设计 |
3.3.3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3.3.4 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效率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分析 |
3.3.5 研究结论 第4章 国内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考察 |
4.1 国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 |
4.1.1 美国——企业主体型 |
4.1.2 英国——知识带动型 |
4.1.3 日本——技术引进型 |
4.1.4 印度——政府推动型 |
4.2 国内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 |
4.2.1 北京市经验 |
4.2.2 上海市经验 |
4.2.3 大连市经验 |
4.2.4 深圳市经验 |
4.3 国内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4.3.1 国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4.3.2 国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第5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研究 |
5.1 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 |
5.1.1 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拉动力 |
5.1.2 科技发展内在需求的推动力 |
5.1.3 城市发展和竞争的促进力 |
5.1.4 企业发展与竞争的自动力 |
5.1.5 政府政策导向的掌控力 |
5.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推进模式选择 |
5.2.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的基本模式 |
5.2.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模式的选择 第6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激励机制构建 |
6.1 长沙市政府推进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1.1 推进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1.2 政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职能的明确界定 |
6.1.3 促使政府推进技术创新的博弈分析 |
6.1.4 政府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 |
6.2 长沙市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2.1 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2.2 促进企业选择技术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构建 |
6.3 长沙市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3.1 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3.2 促进科研机构积极投入技术创新的条件 |
6.3.3 促进创新的激励机制构建 |
6.4 长沙市中介机构服务和支持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4.1 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现状分析 |
6.4.2 促进中介机构服务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 第7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模式的选择研究 |
7.1 技术创新基本组织模式比较分析 |
7.1.1 “产学研”合作模式 |
7.1.2 “官产学研”合作模式 |
7.1.3 “官产学研金”合作模式 |
7.2 长沙市技术创新组织模式的选择 |
7.2.1 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2.2 官与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2.3 金与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3 长沙市技术创新系统“官产学研金”的具体合作方式 |
7.3.1 产学研合作方式 |
7.3.2 官与产学研结合方式 |
7.3.3 金与产学研的结合方式 第8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和实现机制 |
8.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 R&D 投入产出机制 |
8.1.1 R&D 投入产出现状 |
8.1.2 R&D 活动的投入产出机制 |
8.1.3 完善 R&D 投入产出机制的政策建议 |
8.2 长沙市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 |
8.2.1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现状 |
8.2.2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
8.2.3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 |
8.2.4 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政策建议 |
8.3 长沙市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
8.3.1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的现状 |
8.3.2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存在的问题 |
8.3.3 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
8.3.4 完善技术创新成果推广机制的政策建议 第9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运行及仿真分析 |
9.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基本模型 |
9.1.1 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结构分析 |
9.1.2 创新系统运行机制的因果关系分析 |
9.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的反馈机制 |
9.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
9.3.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系统动力学模型相关变量与流图 |
9.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涉及的主要公式 |
9.3.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仿真实证研究 第10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支撑体系构建 |
10.1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现状分析 |
10.1.1 技术创新人才的界定 |
10.1.2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总量及结构分布 |
10.1.3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现状存在的问题 |
10.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培育机制的构建 |
10.2.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培育目标及人才需求预测 |
10.2.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人才培育机制:政府引导下的“高研 -中介 - 企业”三位一体模式 |
10.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引进机制的构建 |
10.3.1 长沙市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原则及需求主体 |
10.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体系构建 |
10.4 长沙市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和使用 |
10.4.1 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和使用原则 |
10.4.2 区域人才优化配置机制理论分析 |
10.4.3 长沙市创新技术人才的科学配置模式探讨 第11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集群平台构建 |
11.1 城市技术创新的空间平台及集群机制的理论分析 |
11.1.1 推进城市技术创新必须构建必要的空间平台 |
11.1.2 城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及其主要类型 |
11.1.3 城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的集群创新功能和作用 |
11.2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
11.2.1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的现状 |
11.2.2 评价结果判定标准 |
11.2.3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
11.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空间集群平台运行机制的优化 |
11.3.1 长沙市技术创新的科技空间平台运行机制优化 |
11.3.2 长沙市技术创新的产业空间平台运行机制优化 |
11.4 长沙市科技集群平台和产业集群平台协同发展机制 |
11.4.1 科技空间集群平台与产业空间集群平台之间的互动关系 |
11.4.2 科技空间集群平台与产业空间集群平台两者协同发展的路径 . 第12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市场机制建设 |
12.1 推进技术创新的技术市场建设研究 |
12.1.1 我国技术市场建设的现状分析 |
12.1.2 长沙技术市场的构建 |
12.2 推进技术创新的人才市场建设研究 |
12.2.1 人才市场分析 |
12.2.2 长沙人才市场建设的现状分析 |
12.2.3 长沙人才市场的完善 |
12.3 推进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建设研究 |
12.3.1 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分析 |
12.3.2 长沙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运行现状分析 |
12.3.3 长沙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的构建和运行 第13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支撑体制构建 |
13.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
1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引导机制 |
13.2.1 战略规划 |
13.2.2 政策导向 |
13.2.3 宣传引导 |
13.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扶持机制 |
13.3.1 财政扶持 |
13.3.2 税收扶持 |
13.3.3 公共投资 |
13.4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服务机制 |
13.4.1 人才机制服务 |
13.4.2 创新环境建设 |
13.5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管理机制 |
13.5.1 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的法规体系建设 |
13.5.2 知识产权保护 |
13.5.3 信用管理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及参与的课题 |
四、加州对网上交易税收政策的考虑(论文参考文献)
- [1]碳交易市场跨国链接法律问题研究[D]. 朱晓慧. 青岛大学, 2020(02)
- [2]我国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吴梦雅.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3]中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 ——以淘宝和亚马逊为例[D]. 沙超然. 云南财经大学, 2017(01)
- [4]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问题研究[D]. 李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06)
- [5]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李昊源. 中央财经大学, 2017(07)
- [6]基于交易成本视角的产业园区发展研究[D]. 张楠. 武汉大学, 2015(02)
- [7]中国的互联网交易税收政策选择:从美国互联网税收系列法案到欧盟等国增值税征管制度[J]. 郭维真,卢影. 电子知识产权, 2015(06)
- [8]低碳汽车技术创新网络演化研究[D]. 陈文婕. 湖南大学, 2013(09)
- [9]基于电子商务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D]. 宋春丽. 青岛理工大学, 2013(S1)
- [10]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D]. 汪娟. 湖南大学, 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