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的社会学分析框架(论文文献综述)
宋晓娟[1](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研究指明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康雯嘉[2](2021)在《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剧烈变迁。城市基层社会运行机制的转换,以及基层善治何以可能是社会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改革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国家在改革调适传统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式管理体系的同时,逐渐实现重心下移,向以“街居体系”为中轴,多元主体纵横嵌入的“重层性”治理格局演化。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弥合国家与社会间结构性张力,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实为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理论旨归。本研究运用社会学研究的质性方法,对C市N区多个街道展开持续深度的田野调查,结合社会学理论话语与实证资料,将伴随新时期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而生成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界定为“嵌合式治理”。质言之,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是指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在“街居复合性主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两委)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等)之间,通过彼此持续密切的嵌入和互动,生成的一种立体交叉、相互形塑的关系构型和协同合作的治理模式。它突破了国家单统的“条线”式治理传统,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以“公+共”为特质的本土新公共性营造。研究发现,将研究视野限囿于社区微观场域,难以解释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运作逻辑。实际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展受到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的深刻形塑,因而本文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视域转向对街居复合结构的整体观照。本文以“嵌合式治理”为研究框架,重点研讨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理论命题,并以系统性的实证研究,丰富“嵌合式治理”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维度。本文将“嵌合式治理”的研究置于我国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换与街道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实证方法对嵌合式治理,及其所内含的嵌合关系的建立、嵌合结构与运行机制、嵌合内蕴动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展开整体性研究。其一,嵌合关系的建立研究。从嵌合关系的建立机制上看,街居主体与多元社会力量嵌合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多种基本条件,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研究发现嵌合关系的建立依循不同路径展开,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街道搭建嵌合平台构成了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可见,嵌合关系的建立主要由基层治理行政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所主导,但此并非力图构造国家对社会的吸纳、收编和控制关系,而是以政社互嵌与合作为价值导向的。其实质是在由国家主导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基层社会活力的“复兴”与“再造”。其二,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研究。嵌合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在治理体系中结构关系搭建和行动关系运转的一种机制提炼。本文依托“结构——行动”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资源,对嵌合治理的场域关系及其动态运行机制展开研讨。广泛嵌入于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不同类型社会力量,与街居主体嵌合而成的治理结构与实践形态存在极其复杂的面向,需要我们针对性辨析。本研究发现,展开于城市基层社会领域的嵌合式治理在结构与行动上是相互形塑、耦合、协变的,政社的关系结构影响国家与社会的行动选择与进展,政社治理行动不断突破既有限域,拓展出政社嵌合的新式结构。一言以蔽之,嵌合式治理既更新、构建了社会,也更新、构建了国家。其三,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研究。以行政权威和资源作为动力机制构造基层治理嵌合结构并展开治理行动,仍存在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将政党维度带入嵌合治理动力结构中加以分析。党组织在中国社会系统中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枢性作用,它能够将基层区域内多元主体和资源激活调动起来,使之参与到服务群众的结构体系当中。在街道改革的背景下,以街道党工委协同社区党委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构型与运行机制,政党的组织嵌入、体制吸纳、政治资源、价值引领成为嵌合治理的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的内蕴动力。其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研究。常态的嵌合式治理机制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危机时,难以“一键切换”至新式形态并对问题予以妥善破解,因而探寻应急状态下的非常态嵌合治理逻辑及其行动是嵌合治理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冠疫情爆发与基层抗疫展开的非常时期,街居主体采取应急动员的方式将大量居民吸纳进疫情防控体系,构筑起应急状态下的嵌合治理机制。非常态的嵌合治理不是在原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生长和镶嵌其中的机制创新。我们需要努力建构起常态与非常态嵌合治理机制间的关联性和转换方式,形成顺应基层社会运行逻辑的新常态化嵌合治理机制。文章认为,与行政吸纳、依附合作等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概念不同,以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为旨归的嵌合式治理的重要价值在于,国家与社会在持续互嵌、协动、形塑的过程中“磨合”出更加有助于治理行动开展的政社关系结构,而此结构又将进一步促进治理行动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街居与多元社会力量在彼此嵌入的基础上,耦合而成了一个全新的“治理嵌合体”,其超越了嵌入主体治理权力、资源、功能的简单相加与复合,生产出新的治理和服务功能。质言之,嵌合式治理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的理论思路和实践方向。但我们仍需注意,嵌合式治理仅是开其端绪,仍处于复杂的调适过程,并呈现出一些局限,如外部社会主体的嵌入,可能造成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街道主导嵌合关系的建立并深度调控嵌合行动,会挤压社会自主运作空间,并造成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商业性变量的引入存在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的风险;常态性与非常态性嵌合治理机制面临衔接和转换的复杂难题,等。这需要我们持续不懈地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公共性”,并赋予嵌合治理新意涵、演展其新形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潘博[3](2020)在《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新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将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紧密衔接起来,以发挥党组织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党的基层政权、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绩效,是当前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共同面临的重大现实议题,也是亟待学术界予以系统、深入探讨的理论命题。在理论和实践中,将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紧密衔接的具体形式,一般呈现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这一模式。不同于西方“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关系模式,中国的“国家-社会”呈现出“政党-政府-社会”三分的关系模式。中国共产党依托该关系模式,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核心性的主导作用,以强化国家能力的方式提升着治理绩效;而且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的政党,这一核心的政治价值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存在着高度的内在契合,能够保障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因此,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中国之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契合中国独特的国情、党情和社情的治理模式,同时也呈现出有别于西方社会治理模式的显着特征和巨大优势。从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本质属性审视,我们可以将其界定为特定形态的政治系统;而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党建引领”,可以被视为城市基层党组织的特定政治功能。政治系统的生存、发展和作用,需要通过获取不断信息、能量来达成;而这要求政治系统不仅需要不断调适、优化自身的结构,也需要持续与外部环境进行良好、有效的互动。鉴于此,城市基层党组织实现“党建引领”政治功能的前提和关键,在于明确与外部环境展开良好互动的有效途径,即充分结合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并将其融入到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之中,以期实现“‘党建引领’的政治功能”和“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之间更为精准、有效的衔接。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呈现出党的领导发挥自上而下的整合作用、多元主体围绕治理目标展开协同合作和强调治理主体履行自身责任三方面显着特征,这也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未来发展的关键着力点。相较于协同治理、网络化治理、多中心治理和合作治理等社会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因为其在强调自上而下的有效整合、以协调促进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发挥权威性主体的主导作用和对各项治理要素的无缝隙整合等方面,与我国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和关键特征最为契合,而且该理论的理论内涵最为丰富,所以可以将整体性治理视为最适合描述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情境和阐释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逻辑的治理理论。结合整体性治理的基本内涵和作用机制,可以将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归纳为:在“党建引领”的积极作用下,以强化自上而下的有机统合打破碎片化治理的“多中心”倾向,通过协调主体间关系建设“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并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的基础上推进治理成果的社会共享。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逻辑为归纳和建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奠定了基础。只有将治理逻辑融入到”党建引领”的运作逻辑中,才能保证运作逻辑真正契合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情境、现实需求和客观规律,使运作逻辑更加具有现实指向性、情境针对性和内容系统性,从而在“党建引领”的运作逻辑中实现“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充分结合。对于城市基层党组织而言,这是自身政治功能的发挥,是在城市中的执政行为,也是自身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的实现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将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归纳为:城市党组织通过自身的执政行为,将政策目标、治理需求、组织结构和机构职能等要素统一纳入整体性的框架中,以协调、整合、信任和责任为着力点实现城市基层社会的“良好治理”的治理目标、进而实现自身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的过程。该运作逻辑为构建强化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建引领”的具体实践路径,奠定了结构性框架、主导性价值观念、治理原则导向和整体思路等学理基础。诚然,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所明确的,是我国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构想和重要导向;但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构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践路径而言是很重要的,这凸显出总结相关实践经验并整合到实践路径之中的重要性。从相关的既有经验审视,我国在单位制时期,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所呈现的发挥精英人物的积极作用、培育邻里间稳定的熟人关系等经验,可以被适当转化、整合到当前的“党建引领”之中;从近些年“党建引领”的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珠海市“青春党建”等优秀案例中,可以汲取关于“党建引领”优化治理资源获取配置、动员和组织治理参与的优秀经验;而在批判地借鉴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适当汲取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活动经验,以及美国城市社区治理中重视公民和社会组织作用等经验。由于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党的执政环境变化和社会原子化加剧等一系列变化,城市基层党组织在发挥协调、整合、信任和责任作用中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这些现实问题不仅包括一些党组织自身的问题,亦涵括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情境中出现的可能弱化“党建引领”政治功能的所有其他问题。通过对相关的实践现状进行分析,当前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包括部分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存在着一定的阻碍、一些治理要素处于高度离散化状态、部分社会场域内存在信任水平过低的现象、部分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失责现象等四方面问题,这意味着城市基层党组织需要通过构建有效的实践路径来应对来自自身和治理情境的双重挑战。当然,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不仅提供了问题导向,同时也是强化“党建引领”的良好契机。因此,应当依循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这一框架,以现实问题为问题导向,结合中外相关治理经验,以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为依归,从“以党建引领强化对治理中信息共享、社会认知和利益关系的协调”、“以党建引领对科层制行政体制、城市治理空间和社会中产阶层的整合”、“以党建引领强化互信的政治信任和社会信任”、“以党建引领强化多元协同监督、强化问责机制实效和培育责任文化促进履责”等四个方面构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虽然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政治过程,但从其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作用、符合中国独特的基本国情、契合社会治理发展规律等方面审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党建引领”能够不断从协调、整合、信任和责任四个方面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实现党建引领下城市基层社会的“良好治理”目标,并实现“强化党的城市基层政权”和“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绩效”的双向互促,从而最终使“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强化“中国之治”的国际话语地位的重要途径。
张何鑫[4](2020)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研究》文中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场域,基层治理法治化程度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验性标准。至2019年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60%。城市社区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维护国家一半以上人口的基层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在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进程中,软法的作用凸显。在国家制定法体系之外,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软法规范在社区治理中彰显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在我国确立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目标后,软法与治理理论的高度契合促进了软法规范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功能的实现。实践证明,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不仅弥补了硬法的不足,更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多元化的法律规范依据,充分实现了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城市现代化基层治理。软法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概念虽未在学界达成共识,但国内外学者已围绕软法的理论和实践展开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软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理学界持续关注的热点课题。软法与公共治理理论的结合,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验证了软法的作用和实效。因此,基于完善软法理论的呼唤和实践需要,有必要针对城市社区治理中现行各类软法规范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构建完备的城市社区治理软法体系,最大化确保软法价值及功能的实现,进而促进城市社区治理法律规范的多元化。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是由居民委员会、居民共同体、社区社会组织等非国家主体通过集体协商制定通过的,采取柔性约束方式规范主体行为且具有实际约束效果的行为规范。软法作为社区治理法律体系中的成员,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以其独特的方式促进实质公平正义的实现,维护基层社会的秩序,保障多元主体的平等地位,实现公民自治的自由。依据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软法分为三类: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的软法,其主要内容涉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各专职委员会的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则等。第二,社区居民共同体制定的软法,这类软法规范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数量较多,常以社区居民公约、业主公约、居民会议决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形式出现。第三,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的软法,如物业公司制定社区物业管理章程、社区物业服务细则等。多元主体制定的社区治理软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软法以不同于硬法的方式提高社区治理主体的自治能力,保障社区治理中开放性因子的活性参与,促进社区治理中国家法的实施,弥补社区治理中硬法的短板,助力社区新型道德规范的建立,降低社区治理中法律实施成本。软法的这些作用不仅值得我们持续关注软法,更应引起我们对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尚存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完善软法体系的重视。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托的城市社区治理硬法体系,但这些硬法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僵化滞后、实施效果不理想等缺陷。城市社区治理的基础是居民自治,软法是社区居民自治的一种理性必然产物,软法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具有弥补硬法不足的特殊作用和功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制定过程和实施过程中。第一,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在制定过程中,存在软法体系不健全、软法制定主体地位不平等、软法制定过程行政化、软法制定原则不明确、软法制定缺乏形式理性等问题。软法制定程序中的困境导致软法先天不足,从而影响软法在城市社区治理中价值的实现和作用的发挥,软法制定中存在的问题还会传导于软法实施过程中,减损软法的实施效果。第二,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在实施中,存在软法缺乏实施监督机制,软法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和有效的外部监督,从而导致软法实施过程随意性较大;进而,软法实施缺乏必要的追责机制,出现软法实施后的责任落空,无法充分保障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软法没有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通过深入剖析上述问题可以发现,由于行政管理体制的长期影响以及软法制定主体自身法律素养的欠缺,现行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多数是政府主导下的产物,未能充分体现社区治理各类主体的意志,软法内容多临摹硬法,造成软法数量激增但缺乏个性,无法具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问题,而软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了软法的功能和价值,最终有损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完整功能和体系化。完备的软法体系是城市社区治理软法的刚性硬件,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必须以完善软法制定过程、构建软法实施保障机制为基点,突破现行软法的局限,真正实现软法治理的优势,促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实现。城市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理念在基层社会的应用,允许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软法的出现不仅对硬法的不足之处有所弥补,更会与硬法结合发挥叠加效用,但这必须要求克服软法在制定环节与实施过程中现存的问题,即结合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在社区治理软法制定过程中注重软法体系的健全、维护软法制定主体的平等地位、减少软法制定中的行政因素、明确软法制定原则。与此同时,针对社区治理中软法在实践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软法实施监督机制,健全软法实施的追责机制,建立软法实施的权利救济机制,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各类软法规范,让软法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彰显自身价值和不二功能。
李晓宁[5](2020)在《交流与认同: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居民关系的民俗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近郊兴建了大量的高层商品楼小区,众多居民从内城迁往城郊的商品楼住宅区。这些新兴城市社区是居民交流关系生成的重要文化空间,本文以北京的方庄小区为个案,采用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的方法,收集生动的个人叙事,主要从日常交流实践的视角探究社区居民的居住关系。地处南二环与南三环之间的方庄小区是北京市政府于1984年正式批准开发建设的高层集合住宅小区。1992年全部完工的方庄是当时北京市规模最大的住宅区,也是北京市最早对个人和外籍人士销售商品房的住宅区。它所代表的是在各个城市周边开始发生的城市居民与郊区农民集聚于同一社区的新型居住关系。方庄小区是由原地的农民、个人置业者、带有企业和单位分配住房政策性质的集团购房者所共同组成,这种居住关系的生成,意味着全体居民将要经历一个社区认同与文化融合的公共文化实践的过程。居民的共同体意识并不是像原来所在村落那样成为一种绝对的需要,不同的年龄群体或者性别群体会根据不同的需求构成各自的日常交流方式。在社区公共生活秩序的建构中,不同的交往行为具有不同的意义。本文设置了几个基本问题来进行研究:家庭生活需求的满足中居民的日常交流实践,个人娱乐需求满足中居民的日常交流实践,服务性的社区公益活动的参与和社区认同,基于社区生活的文艺创作对于社区认同的作用。从家庭层面来看,家庭的日常生活虽然不依赖但也不能完全离开居住社区。从个人层面来看,拥有不同的业余爱好与修养背景的居民结成形式多样的趣缘群体。参与个人喜爱的兴趣团体成为个人融入社区的重要方式。此外,社区新型居住关系的建构离不开居民自觉自愿进入公共领域从事公益活动,做出各种实际的奉献。居民自发创作关于社区生活的文艺作品包含居民的真实感受与想象,这些文艺作品激发了人们关于社区的想象,从而增进了对社区的认同。城市社区居民进行着形式多样的日常交流实践,这些交流既满足着家庭生活的需求,也满足着个人娱乐休闲的需要。居民在社区公益活动参与中获得个人成就感与社区认同感,活动参与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流。社区生活催生人们的文艺创作,这些包含真实与想象的创作促进对社区共同体的想象,从而达成认同。不管个人生活还是家庭生活都无法脱离社区,基于不同需求的交流实践构成对社区共同体的认同。虽然方庄小区具有特殊性,居民构成关系呈现多元特征,因其成立时间较早,人们经历了比较充分的社区公共生活秩序以及文化建构的过程,积累了丰富经验,值得我们去研究。我们注意到家庭在社区日常交流中的重要作用,也注意到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在未来城市社区的发展过程中,民俗学以城市居民小区为单元进行研究是可靠且具有操作性的一种方法。从文化交往的意义,关注居民如何积极建立互动合作和相互服务的关系,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传统的居住关系在蜕变为一种新型居住关系过程中,仍然保留了传统生活文化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精神。如何通过交流实现认同是本文的核心问题,将个案置于整个中国城市发展中,民俗学应该关心人们的文化需求以及他们如何创造自己满意的生活,他们不断提出新需求从而建立了当前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与日常生活交流方式。
陈旭[6](2020)在《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包括基层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助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打造。而城市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协商构成了基层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协商制度与实践的发展构成了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为此,本文关注城市社区中的协商治理问题,试图厘清协商民主如何能够更好嵌入城市社区治理,协商治理如何更好地在实际的城市社区环境中运作。从实践进程来看,我国城市社区协商治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创新机制、丰富形式、完善制度、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尽管市民论坛、协商议事会、开放空间讨论、网络论坛等创新形式的协商在现实的运作中都不尽相同,但它们实质都是通过治理主体间的沟通交流、彼此倾听、理性论辩、相互尊重等要素促进政策偏好反思,并最终产出结果意见的一种以话语交换为核心的治理路径。从既有研究来看,现有关于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问题的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理论研究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缺乏在系统剖析协商本身运作机理的基础上,对当前实践发展与困境出路作出整体性与系统性的反思。大多数关于协商的实证研究都集中在某一具体协商事件上,如一次性小组讨论,同一组织或类型议题的一系列讨论。这种研究对剖析一种协商形式是有效的,但也会造成视角的缺失。基于跨学科知识运用和强烈的现实关怀,本文从以下两个层面对城市社区中的协商治理进行新的探讨:一方面,从“结构——过程”的角度对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理路进行剖析,作为后续研究的依据与本文分析框架。首先,对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的“协商”分别作出解释,并通过整合与推导确定本文中的协商意涵,框定出本文研究的问题域。其次,以“话语嵌入”和“体系建构”的划分为标准,对两类既往研究进行了回顾与考察。了解其整体研究脉络、关键研究方向与未来研究趋势,从而系统反思当前研究的局限。为弥补既有研究的缺陷,本文分别选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治理理论、“协商体系—能力”框架以及社会学习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从而构建得出一个新的分析框架:首先,从真实互动、广泛话语以及深远影响等方面,分析城市社区协商行动变迁的“三维”内生变量;其次,依据初始情境、联结情境与终端情境逻辑,思考城市社区协商系统化运作的空间资源依赖;最后,基于“五阶二元”的运行内部机理,探索推动协商常态化发展的实践逻辑。本文基于上述理论框架,透视了当前城市社区协商治理中存在的价值认知、情境供给以及行动推进等三方面的悖论,以权力逻辑、自治逻辑、市场逻辑为视角,整合得出了“真治理”还是“假把式”、“主导式”还是“循环式”以及“结果论”还是“过程论”等悖论背后的两难问题。另一方面,从“演绎——归纳”角度解析城市社区协商治理问题情境,在理论探究协商之可能的基础上提出现实困局的化解之道。主要采用多案例研究与内容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所选取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实践创新样本通过NVivo软件进行质性研究、归纳与研判,从而在宏观、中观与微观多层面上展示一副描绘社区协商的全景画面。借由案例回顾的问题情境有针对性地探求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价值认知理性培育、情境塑造的可能性与实践的可为性。最后,基于“五阶二元”的运作逻辑,提出亟需回应与有待升级的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策略。总体而言,本文试图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视角和实践关怀切入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问题。根植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经验,直面公共治理领域的新实践、新问题、新机遇。通过对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路径的探讨,寻求相关制度安排与设计的优化思路,能够为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提供可操作性参考。尽管没有一种能够解释理论与实践的“完美模板”,但是对这一研究主题的关注所可能带来的理论拓展与实践变革,能够为我国城市社区乃至基层治理体系的发展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这也正是本文的期望所在。
胡那苏图[7](2020)在《产业地域典型社区协同治理研究 ——基于日本丰田市的个案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社会治理的深化,协同治理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各国的社会治理实践,促进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社区作为人们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创造美好生活的实践领域,也是汇集社会问题的重要场域。尤其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社区治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和居民公共意识的培育更显紧迫。在中国社会治理深化历程中,社区治理呈现“管理/服务—建设—治理”实践路径,促进了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但是,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性增强和住房商品化,社区的分化和居民的混住化问题凸显,不得不关注社区的“社区性”和“地域性”;另一方面由于多元主体发育程度相异,存在“内卷化”、“碎片化”困境,明确主体边界、建构协同治理机制是当前社区治理最为紧迫的任务。基于此,本研究以“如何建构社区协同治理机制”问题为驱使,展开了探索性研究。与此同时,本研究选取的是产业地域社会典型的“单位社区”。在“单位制”时期建成的一个个封闭性、集中性生活空间的“单位社区”作为多样化社区类型之一,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逐渐被解构,成为旧城改造、城市扶贫的重要区域。尤其在“典型单位制”东北地区,单位社区治理影响着城市空间建设,也成为振兴东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影响指标。所以,关注产业地域社会中典型社区的协同治理,不仅有助于微观的单位社区治理实践,而且也对于宏观的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当前,国内学界开展了较为成熟和多元化的单位社区研究,但是还缺乏国际之间的比较研究,难以与国外对话。对此,笔者结合在日本的调研研究,梳理和分析产业地域典型社区协同治理机制以及多元治理主体的社区参与路径和实践,进而弥补现有研究文献的不足,促进人们对日本地方政府与基层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的认识和了解,为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提供借鉴与启示。日本在多年的社区治理改革中,通过公共意识的发展,居民自治能力的提升,社区营造等活动,形成了社区自治的基础,使市民自治团体、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从诉求和对抗发展到合作与协商,促进了社区公共问题的解决,形成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与互动的治理形态。在日本典型的产业地域,丰田市在当地龙头企业“丰田汽车公司”的影响之下,发展成为世界有名的汽车城市。在企业员工聚集的典型社区中,居民在丰富的工作收入、稳定的社区生活、完善的治理网络以及纷繁的社区活动中积累较高的整合性社区社会资本,并在积极与行政组织、邻近社区、社会组织、企业和高校等多元主体建构协同关系,促进了“共同体”建构。虽然在经济全球化、少子高龄化等国内外社会环境影响之下,社区中“本地人—外地人”、“本国人—外国人”的混住化加剧社区异质化,增加了社区治理难题。但是,在完善和有效的协同治理网络和社区协同治理实践中有效避免问题的复杂化,保障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和谐。剖析丰田市社区协同治理机制的建构和实践,了解到日本实施的地方自治制度提高丰田市政府的自主性,在丰富的财政收入的基础上,以多样类型、多种渠道、多年支持等方式支持着社区治理;日本集团主义文化和社区自治传统为居民的自助、互助提供社会基础,历史悠久的“町内会”(自治区)组织的架构完备也成为居民和多元治理主体建构协同关系的平台;日本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背景下提出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活化社会力量的政策为NPO法人、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合法性,促进了“新公共性”建构。除此之外,典型社区中存有的“地缘”、“业缘”复合关系,企业的正式与非正式参与,高校的智力支持和合作等多种途径,又对社区协同治理实践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可见,社区协同治理有助于协商社区课题、建构社区规则、解决社区问题、形塑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归属感。日本产业地域社区协同治理经验,为我国社区协同治理和单位社区治理具有几点借鉴意义。首先,地方政府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治理政策,剥离社区杂乱无章的行政手续,提供长期有效的社区治理支持,建构平等开放的协同治理网络。其次,居民自治组织和多样化社会组织应该提升自身自治性、专业性,积极参与和建构协同治理平台。最后,单位社区应该结合地域特点,与驻区企业建构协同关系、实现“单位人—非单位人”的双重动员、以及推行“一区一品”项目等,继而创新社区治理。
谢琦[8](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综合表现为以公共价值的生产为目的,在执政党的领导、政府部门的负责下,涵盖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第三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彼此合作的“一核多元”党政引领型跨部门协同。从结构层面上来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是指执政党、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第三部门等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结成的互动关系、合作关系,涉及权力配置、空间设定、组织安排、制度建设、环境形态等五个方面。从过程层面上来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涉及治理单元再造、民主协商开展、府际行政发包、外包服务探索、治理技术应用等方面。本文建立一个“结构—过程”的分析框架,力求科学、合理地解释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核心要素与具体运作。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在结构、过程层面上呈现出多重趋势。一方面,从结构上来看,空间结构上呈现出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的趋势;组织结构上呈现出从党社一体化走向“一核多元”的趋势;制度结构上呈现出从非正式制度走向正式制度为主、非正式制度为辅的趋势。另一方面,从过程上来看,呈现出从指令式治理走向协商治理的趋势;从政党全能型治理到党建引领型治理的趋势;从管理式治理到服务式治理的趋势。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呈现出政党整合、社会吸纳、空间再造、技术支撑等四重逻辑。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开展跨部门协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的再生产;有助于克服社区治理的碎片化;有助于应对棘手问题的复杂性;有助于提高部门能力的进阶性。根据组合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分为政府与经济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经济部门与第三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以及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第三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等四种类型。从结构和过程两个层面把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问题,综合发现:在结构层面上还存在权力配置的行政化;空间设定的管控性;组织体系的碎片化;制度建设的滞后性;治理环境的不适应,等等。在过程层面上还存在治理重心下移过程中的责任转移;社区协商议事过程中的保障不足;府际行政发包过程中的基层失范;外包服务探索过程中的行政主导;治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流于形式,等等。为了将理论研究与案例研究结合起来,本文选取北京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上海的“基本管理单元”、杭州的“上城经验”等三个典型案例,它们都是较为成熟且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基层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创新实践,共同反映了十八大以来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以及推动跨部门协同的重要探索。这些经典案例在党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技术支撑等方面能够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跨部门协同运行提供一些共性的经验启示。基于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反思和案例总结,推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需要结合结构与过程两个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路径。从结构层面上来说,优化权力配置,推动城市社区赋权增能;推动空间治理,提高城市社区治理弹性;弥补组织缝隙,探索条块协同保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治理体系规范运作;保持治理调适,适应动态化的治理环境,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从过程层面上来说,厘清纵向行政链条的责任分配;保障社区协商议事的规范开展;加强府际行政发包的过程规制;优化外包服务中的政企社合作;推动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融合,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
丁潇颖[9](2020)在《中国社区农园研究》文中提出中国高速的城镇化进程造成了严峻的社会、食物和环境问题。作为应对上述问题的策略之一,社区农园在我国诸多城市中大量涌现并快速发展。然而,这些农园的作用却差异显着——部分农园成为了促进居民互动、保障食品安全、改善社区环境的关键媒介;部分农园却因用地权属、规划布局、组织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与公众质疑。而既有研究缺少针对中国社区农园的整体性分析、理论性指导和综合性策略,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农园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对中国社区农园进行全面探索,深入分析造成社区农园效益差异的成因,提出社区农园发展策略变得十分必要。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GIS空间分析、案例研究、问卷调查、SPSS数据分析等方法,从理论研究、现状分析与策略构建三方面对中国社区农园展开研究。(1)在理论研究方面,梳理了社区农园相关规划设计思想,总结了社区农园实践的发展趋势,并从政策环境、设计模式、参与机制、效益、社会资本和社区农园等层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全面解析。(2)在现状分析方面,探究了中国社区农园的空间分布特征,深入分析了社区农园的现状设计模式和参与机制,并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探析了社区农园的效益与问题,认为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显着而问题多集中在政策法规、规划设计、社会参与、管理制度、运营方式等方面。基于对问题成因的分析,提出应强化对社区农园社会作用的认知,构建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以此指导中国社区农园建设。(3)在策略构建方面,借助社会资本理论,阐明了社区农园能够建立信任、社会网络和规范,促进社会资本培育的社会作用,并进一步筛选得到影响社会资本形成的空间要素和社会要素。之后,基于不同要素对社会资本形成的影响程度,制定了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在设计策略层面上,剖析了典型社区农园案例,构建了分优先级的选址策略和农园尺度下的空间设计策略,并结合实践对设计策略进行验证;在参与机制层面上,提出了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组织模式、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和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等途径和方法,论述了参与机制的有效性,并对社区农园的支持性政策体系进行探讨。本文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两方面,形成对中国社区农园的整体性认知,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对社区农园社会作用进行解析和定位,进一步建立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对于突破社区农园发展障碍,科学指导社区农园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农园正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杨洋[10](2020)在《组织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研究》文中认为理论研究对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把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纳入学术视野是一项现实任务。目前有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研究正处于积极发展阶段,主要分为理论性和实务性研究,一是对组织力内涵、内容等理论建设和讨论,二是对如何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的对策性建议。这两种研究的方式和思路是未来一个阶段开展相关研究的重要基础,然而,影响组织力的制约因素以及对其进行观察的方式尚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也就是说,连接二者之间的“桥梁”性研究可能是未来的重点之一。尽管组织力的研究热潮源自于十九大报告,但这一理论背后有着丰厚的思想渊源、理论论述和实践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提出组织力这一概念,也根本不可能为中国发展实际提供直接的思路,但他们的思想包含有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力理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有关党的支部建设、组织建设、人民史观等等思想,是无产阶级政党加强组织力建设的思想指南,对中国共产党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新时代实践具有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就组织力建设发表过一系列的论述,为十九大形成组织力重大命题奠定了重要基础。党在对自身理论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总结出了“组织力”这一党“**力”体最新的话语表达,为指导实践提供了话语支撑。十九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组织力命题推向深入,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宏观背景下,全党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顶层设计与战略决策相结合的方式,为组织力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历了初步探索、全面推进和新的起点三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基层党组织建设都在不断推进。党中央持续加强部署城市基层党组织各项建设,经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科学实践,街道社区党组织在队伍建设、组织架构、主要职责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合理更加精准。上海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探索中形成了以“凝聚力工程”为抓手的特色党建形式,在此基础上逐渐构建起“1+2”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体制、“三三制”社区党建管理模式,这些兼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实践方式,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提供了科学的保障,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研究选择了上海几个社区进行调研,辅以官方文件等相关资料,深入社区中观察社区党组织在自身建设和引领社区建设的各项状况,探讨和分析制约当前城市社区党组织组织力的影响因素。上海市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居民社区,它们有着各自的特点也有着普遍性,经过初步调研和比较,最终决定选取四个社区开展进一步观察,分别为:一个历经了由差向好“根本性”扭转的大型社区、一个市中心老公房社区、一个市中心的纯商品房社区和一个兼具前三个社区部分特色的近郊商品房社区。组织力在这四个社区中呈现出强弱各异且有两极分化等的趋势。结合理论与实际,社区党组织组织力的强弱主要与党组织自身组织建设、功能建设,以及在社区中传播政党文化和树立政党权威有关,这样的观察结果就构成了制约组织力提升因素的分析框架,不仅对应着现实,也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内涵相互照应。从主体性因素来看,主要是组织建设和功能建设问题。组织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各项建设的根本,其中带头人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是首要因素。具有很强个人能力和党性原则的干部队伍,能够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具有科学合理和不断优化的组织结构能够为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功能建设的弱化必然导致党组织整体上的逐步弱化。自建立以来,党就凭借自身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各项功能,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在新时代,社区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必须以更新的时代任务为契机,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大力拓展以服务为中心的各项政党功能建设,在实现政党功能中提升党员素质,在推动自身对社区的有效领导和有效服务中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提升自身的组织力。从政党文化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发挥其从内部支撑向外部传播的问题。党的先进文化是党组织各项建设的价值支撑,这为推动服务型党组织的构建以及向外科学的传播提供了坚实的精神力量。文化是党和国家建设的推动性因素。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现今,一些错误价值取向和腐朽文化不断冲击着党的先进文化体系,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危害。在城市社区,党组织必须不断传播优秀的政党文化,才能抵制各类错误价值取向和腐朽文化,形成以党的文化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形成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力量。通过文化的传播,在社区形成政党文化与其他优秀文化的良性互动,推动党组织组织力的提升。从政党权威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共同体问题。面对逐渐形成的原子化社会,党组织需要通过树立权威的形象,将持续分化的基层社会弥合起来。缺乏认同的社区难以跟上党组织各项建设的脚步,党组织的发展也缺乏强有力的支撑,这就形成了边缘化的态势。因此,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增强其认同感是树立政党权威的根本。从社区角度出发,需要通过物理空间、组织空间和关系空间的建构,形成以党组织权威和核心的共同体,才能实现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提升。组织力的提升需要有效地破解思路。第一,增强队伍建设和组织结构优化是组织建设的主体内容,也是其他几项思路的基本前提。只有选优配强党组织的带头人队伍,才能为不断扩大的党组织工作覆盖面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撑,才能不断满足来自党中央和社区两个方向上的合理期待。第二,强化功能建设是党组织开展有效服务的基本方式,对内的监督管理和规范方面、对外的服务整合和动员方面是社区党组织功能建设的重点,也是组织力提升的重要内容。第三,政党文化具有影响社区的持久性力量,厚植政党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和科学的传播将为凝聚社区,特别是为构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供根本的精神依托。第四,在政党权威的建构下,党组织组织力将实现主动式和协同式的有效提升。尽管破解组织力难题的思路还有许多,但这几种思路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城市社区党组织提升组织力较为主要的优化路径。
二、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的社会学分析框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的社会学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1)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1.1 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宏观转向 |
1.1.2 论域及框架锚定 |
1.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2 文献述评 |
1.2.1 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街道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
1.2.3 嵌入与互嵌的相关问题研究 |
1.2.4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进路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其理论视角 |
1.3.1 “嵌合”概念和理论的追索 |
1.3.2 “嵌合式治理”的界定 |
1.3.3 理论比较视野中的“嵌合式治理” |
1.4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资料来源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制度变迁 |
2.1 单位制时期:主辅并行的条线式治理结构 |
2.1.1 主线:国家——单位——个人 |
2.1.2 辅线:国家——街居——个人 |
2.1.3 主辅并行式条线结构的制度后果 |
2.2 改革开放至九十年代末:街居治理条线核心化 |
2.2.1 “主线”的弱化 |
2.2.2 “辅线”的核心化 |
2.2.3 城市基层治理“辅线核心化”的实质与限度 |
2.3 新时期街道改革主要模式与分析 |
2.3.1 撤销街道办的初步尝试及其评价 |
2.3.2 治理重心下移与街道服务管理多重改革探索 |
2.3.3 治理视域下街道改革的总体趋向 |
2.4 C市N区的街道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
2.4.1 C市N区街道改革的地域性变量及其制约 |
2.4.2 嵌合式治理:C市N区街道改革主导面向 |
第3章 基层治理嵌合关系的建立 |
3.1 嵌合关系建立的条件 |
3.1.1 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 |
3.1.2 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 |
3.1.3 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 |
3.1.4 非对等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 |
3.2 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 |
3.2.1 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 |
3.2.2 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 |
3.2.3 街道搭建嵌合平台 |
3.3 嵌合关系建立的实证分析 |
3.3.1 嵌合关系的载体铺设 |
3.3.2 委托枢纽型组织联结嵌合关系 |
3.3.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中的嵌合关系 |
3.3.4 建立“治理嵌合体”争取上级政府资源 |
3.4 嵌合关系建立的逻辑及其限制 |
3.4.1 面向“治理共同体”的嵌合结构功能 |
3.4.2 嵌合关系建立的社区“被动化”及其吊诡 |
3.4.3 非竞争性购买关系的建立及其变异 |
第4章 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 |
4.1 嵌合治理的“结构——行动”范式 |
4.1.1 “结构——行动”理论分析视角 |
4.1.2 “结构——行动”范式的嵌合治理研究适用性 |
4.2 治理嵌合体构塑及其行动的实证展开 |
4.2.1 案例呈现与治理嵌合体的构塑 |
4.2.2 社区服务的三重空间嵌合 |
4.2.3 常态服务与项目制叠加的嵌合行动 |
4.2.4 疫情防控与线上服务转移 |
4.3 嵌合治理结构与行动的分析讨论 |
4.3.1 治理结构与行动的相互形塑与良性互构 |
4.3.2 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 |
4.3.3 商业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 |
4.3.4 街道主导下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 |
第5章 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 |
5.1 嵌合治理的动力结构分析 |
5.1.1 国家——社会的复合动力结构及其局限 |
5.1.2 以“政党维度”分析嵌合治理动力结构 |
5.2 以政党力量为内核的嵌合治理动力 |
5.2.1 典型单位制转型与社区衰败 |
5.2.2 街道行政主导的旧城改造及其限度 |
5.2.3 以政党资源为内蕴动力的嵌合治理 |
5.3 政党组织社会的理论思索 |
5.3.1 街居党组织促动嵌合治理的何以可能 |
5.3.2 以街道作为嵌合治理运作单位的恰切性 |
5.3.3 党建引领嵌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 |
第6章 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 |
6.1 社会动员的理论谱系与中国动员传统 |
6.1.1 社会动员理论回溯及其界定 |
6.1.2 我国社会动员传统与应急动员 |
6.2 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动员式嵌合机制 |
6.2.1 社区网格化治理逻辑与局限 |
6.2.2 社区网格的非常态治理与联动 |
6.2.3 应急动员式嵌合治理的实质与超越 |
6.3 街道主导性应急动员的限度与进路 |
6.3.1 应急动员倒逼行政力强化 |
6.3.2 基层“政绩竞赛”与嵌合悬浮化 |
6.3.3 超越网格联动机制的全能化迷思 |
6.3.4 应急动员的嵌合治理向常态化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7.1 嵌合式治理与基层社会“新公共性”营造 |
7.2 社会互构论视域下的嵌合式治理及其评价 |
7.2.1 嵌合式治理的多维性与联通性 |
7.2.2 基层社会治理的街道定位与功能再探讨 |
7.2.3 对嵌合式治理双向性与非均衡性的体认 |
7.3 城市基层社会走向“善治”的路径探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城市基层社会中党的建设相关研究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 |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 |
(四)对既有研究的评析与总结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党建引领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
二、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政党功能理论 |
(二)国家治理理论 |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分析框架 |
(一)“党建引领”是城市基层党组织重要的政治功能 |
(二)我国城市基层社会中的治理逻辑 |
第二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生成机理 |
一、“政党-政府-社会”模式下党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作用 |
(一)不同的现代国家衍生路径:党发挥主导作用的基本前提 |
(二)“政党-政府-社会”关系模式及其分析框架的提出 |
(三)党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作用 |
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治理历程中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治理历程 |
(二)坚持党的领导: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治理的成功关键 |
三、依据“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达成治理的核心价值目标 |
(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 |
(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立场与治理价值的内在契合 |
第三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 |
一、协调逻辑:打破治理主体间的协同障碍 |
(一)以对治理资源的吸收、整合与调配能力来协调治理资源配置 |
(二)以“刚性”+“软性”相结合的协调方式强化协调能力 |
(三)以主流治理文化潜移默化地协调个体行为和主体间关系 |
二、整合逻辑:推动治理要素形成有机整体 |
(一)整合目标:型塑政社互嵌的一体化结构 |
(二)整合形式:发挥“元治理”主体的积极作用 |
三、信任逻辑:为主体间合作提供社会资本支持 |
(一)以执政合法性补强城市基层社会的政治信任存量 |
(二)以政治信任提升城市基层社会的社会信任水平 |
四、责任逻辑: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履责保障 |
(一)以问责机制嵌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责的内在逻辑 |
(二)以问责机制嵌入推进“党建引领”的关键着力点 |
第四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可借鉴的相关经验 |
一、“后单位”时代对单位制经验的汲取和转化 |
(一)充分发挥社会中精英人物的积极作用 |
(二)邻里间形成了稳定的熟人社会关系 |
(三)对单位制经验的借鉴 |
二、国内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借鉴 |
(一)以“党建引领”协调资源获取和配置的案例 |
(二)以“党建引领”组织和动员治理参与的案例 |
三、对国外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相关经验的理论借鉴 |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经验借鉴 |
(二)美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相关举措的经验借鉴 |
第五章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部分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存在着一定的阻碍 |
(一)部分场域的信息壁垒导致主体间的协同阻碍 |
(二)部分社会主体的认知偏差导致协同阻碍 |
(三)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导致协同阻碍 |
二、一些治理要素处于高度离散化状态 |
(一)政府机构“条块分割”导致政府治理要素的离散化 |
(二)权责不对等导致城市社区组织统合能力弱化 |
(三)中产阶层的治理参与意愿和水平依然偏低 |
三、部分社会场域内存在信任水平过低的现象 |
(一)一些居民对基层政府和“过度行政化”社区缺乏信任 |
(二)一些居民对治理活动中的其他社会成员缺乏信任 |
四、一些城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失责现象 |
(一)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
(二)少数代理方存在贪污腐败的现象 |
第六章 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
一、提升对治理中信息共享、社会认知和利益关系的协调水平 |
(一)以党建引领推动治理信息的共享与协同 |
(二)以党建引领强化社会认知的调适与型塑 |
(三)以党建引领推进利益关系的协调和优化 |
二、强化对科层制行政体制、城市治理空间和社会中产阶层的整合 |
(一)以党建引领推动对科层制行政体制的有机整合 |
(二)以党建引领推动对城市治理空间的有机整合 |
(三)以党建引领推动对中产阶层的有机整合 |
三、以培育政治信任和社会信任提升信任存量和增量 |
(一)以强化情感纽带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政治信任 |
(二)以型塑诚信文化和强化居民接触培育社会信任 |
四、以强化多元协同监督、提升问责机制实效和培育责任文化促进履责 |
(一)型构针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监督体系 |
(二)以科学问责决策和用好问责结果强化问责实效 |
(三)培育政府和行政化社区内的责任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访谈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软法的研究综述 |
1.2.2 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综述 |
1.2.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比较研究法 |
1.3.3 跨学科研究法 |
1.3.4 实证研究法 |
1.4 论文的逻辑思路 |
1.5 研究的难点、拟创新之处及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难点 |
1.5.2 拟创新之处 |
1.5.3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软法的法律属性解析 |
2.1 软法概念的界定 |
2.1.1 软法定义的争议 |
2.1.2 软法拓宽了法律的概念范畴 |
2.1.3 本文对软法的界定 |
2.2 软法内涵阐释 |
2.2.1 软法是柔性约束的行为规范 |
2.2.2 软法是合意制定的成文规范 |
2.2.3 软法是偏重权利保障的规范 |
2.2.4 软法是内容具有正当性的规范 |
2.3 软法的特征 |
2.3.1 软法反映共同体成员的共同意志 |
2.3.2 软法提供主体可选择的行为模式 |
2.3.3 软法适用非国家强制的约束方式 |
2.4 软法与其他规范的界分 |
2.4.1 软法与道德 |
2.4.2 软法与习惯、习惯法 |
2.4.3 软法与政策 |
2.4.4 软法与国家法 |
第3章 城市社区治理与软法的耦合 |
3.1 治理视域下的城市社区功能整合 |
3.1.1 城市社区功能的错位和缺失 |
3.1.2 治理理念下城市社区功能的定位 |
3.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优势 |
3.2.1 社区治理软法与其他社会自治型软法的区别 |
3.2.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与农村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异同 |
3.2.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独特优势 |
3.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功能 |
3.3.1 提高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自治能力 |
3.3.2 保障城市社区治理中开放性参与 |
3.3.3 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中国家法实施 |
3.3.4 弥补城市社区治理中硬法的不足 |
3.3.5 助力城市社区新型道德规范塑成 |
3.3.6 降低城市社区治理中法律实施成本 |
第4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4.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理论基础 |
4.1.1 公民社会理论 |
4.1.2 基层自治理论 |
4.1.3 公共理性理论 |
4.1.4 协商民主理论 |
4.1.5 法律多元理论 |
4.1.6 “活法”理论 |
4.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价值取向 |
4.2.1 实现公民自治自由 |
4.2.2 体现多元主体平等 |
4.2.3 保障实质公平正义 |
4.2.4 维护基层社会秩序 |
第5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基本样态 |
5.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内容来源 |
5.1.1 多元主体的创制 |
5.1.2 对国家法的引用 |
5.1.3 其他规范的转化 |
5.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形式渊源 |
5.2.1 自治组织软法 |
5.2.2 居民共同体软法 |
5.2.3 社区社会组织软法 |
第6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效力和实效 |
6.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效力 |
6.1.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效力来源 |
6.1.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位阶及冲突化解 |
6.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实效 |
6.2.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实施基础 |
6.2.2 城市社区治理软法的实效——软法适用的实例研究 |
第7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存在的困顿 |
7.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实证调研——以辽宁省为例 |
7.1.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现状考量 |
7.1.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制定情况 |
7.1.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实施情况 |
7.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在制定中的缺憾 |
7.2.1 软法体系不健全 |
7.2.2 软法制定主体地位不平等 |
7.2.3 软法制定过程行政化 |
7.2.4 软法制定原则不明确 |
7.2.5 软法制定缺乏形式理性 |
7.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实施过程的缺欠 |
7.3.1 软法缺乏实施监督机制 |
7.3.2 软法缺少追责机制 |
7.3.3 软法不具有权利救济机制 |
第8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问题的解决路径 |
8.1 域外基层治理中软法的模型考察 |
8.1.1 欧盟社会治理中的开放协调机制 |
8.1.2 美国城市社区自治模式中的软法 |
8.1.3 日本城市社区混合治理模式中的软法 |
8.1.4 域外基层治理中软法模型考察的镜鉴 |
8.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制定环节的完善 |
8.2.1 健全城市社区治理软法体系 |
8.2.2 实现软法制定主体平等地位 |
8.2.3 减少软法制定中行政因素影响 |
8.2.4 明确软法制定原则 |
8.2.5 增强软法形式理性 |
8.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实施存在困境的消解 |
8.3.1 强化软法实施监督机制 |
8.3.2 健全软法实施追责机制 |
8.3.3 建立软法权利救济机制 |
结束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5)交流与认同: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居民关系的民俗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结构 |
五、资料的来源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北京城郊不同的居住关系 |
第一节 北京内城居住关系 |
一、北京城市空间格局 |
二、胡同里的四合院和大杂院 |
三、邻里之间的生活互助 |
四、邻里之间的信仰结社 |
第二节 近郊菜农村落 |
一、近郊农村 |
二、作为生产共同体的村落:蔬菜种植 |
三、作为生活共同体的村落 |
第三节 北京住宅:从平房到高楼 |
小结 |
第二章 从蒲黄榆到方庄小区 |
第一节 搬迁上楼:村落共同体的解体 |
第二节 北京首个商品楼住宅区 |
一、方庄地区的建立 |
二、方庄地区的居民组成 |
三、空间资本化与城市居住空间的高楼化 |
小结 |
第三章 小区中家庭之间的交流 |
第一节 以舞为媒:“越跳越熟,越跳越亲” |
一、舞队之中 |
二、舞场之外 |
第二节 共享养娃与家长社交:“快乐小陶子”公益绘本读书会 |
一、扎根社区的亲子阅读 |
二、社区之内的居民交流实践 |
三、走出社区的儿童集体活动 |
小结 |
第四章 休闲模式与社区认同 |
第一节 方庄民间艺术馆 |
一、从地下群租房到方庄民间艺术馆 |
二、串珠手工艺术班 |
第二节 美娘合唱团 |
第三节 书画协会 |
一、“这是我的另一个家” |
二、以书画结友 |
第四节 围圈踢毽 |
一、作为传统体育运动的踢毽 |
二、结伴踢毽 |
第五节 社区邻里节 |
小结 |
第五章 作为公共服务的社区参与 |
第一节 寻找地方历史、手绘方庄地图 |
一、寻找“蒲黄榆”的由来 |
二、手绘方庄地图 |
第二节 “十姐妹”志愿环保服务队 |
第三节 治安巡逻队 |
第四节 八老议政团 |
第五节 “掌上四合院” |
一、掌上四合院 |
二、从网络社群到面对面交流 |
小结 |
第六章 社区的想象与建构 |
第一节 作为心理认同的集体想象 |
第二节 “想象的共同体”:社区生成的重要方式 |
一、社区小报《方庄生活》 |
二、网络互动 |
三、参与和旁观:个人叙事的社区活动 |
第三节 社区的真实与想象:围绕社区生活的文艺创作 |
一、文字书写:现代社区的重要认同方式 |
二、观看与记录:方庄的光影记录 |
三、歌唱“我们的社区” |
四、画中“方庄” |
小结 |
结语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二、问题界定 |
(一)理论层面的“协商”民主 |
(二)实践层面的“协商”治理 |
三、章节安排与研究方法 |
(一)章节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研究框架 |
一、文献回顾 |
(一)话语嵌入向度:抽象把握与制度互动 |
(二)体系建构向度:通向现代协商的不同道路 |
(三)总体评价与展望 |
二、理论支撑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协商体系—能力”框架 |
(四)社会学习理论 |
三、基于已有资源的归纳研究: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一)协商行动变迁的“三维”内生变量 |
(二)协商系统化运作的空间资源依赖 |
(三)协商常态化运行的内部机理:“五阶二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现实悖论:一个两难的话题 |
一、协商价值认知:“真治理”还是“假把式” |
(一)信任尊重的程度不高 |
(二)社会资本的存量欠缺 |
(三)协商影响的发挥有限 |
二、协商情境供给:“主导式”还是“循环式” |
(一)强制性话语倾向 |
(二)竞争性话语贫弱 |
(三)网络性治理失衡 |
三、协商行动推进:“结果论”还是“过程论” |
(一)话语趋同资源的匮乏 |
(二)获取结果质量的乏力 |
(三)协商评估机制的缺失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断裂与合续之间: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理性的培育 |
一、内生变量视角下的实践 |
(一)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新的行为习惯 |
(二)案例回顾:一个社区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
二、价值共识之可能:协商价值正当性来源的解释 |
(一)“议题-观点-论辩”的三维真实 |
(二)“代表-观点-平台”的广泛扩展 |
(三)双重结果的追求及限度 |
三、理性培育之可为:基础理念的主观“自愈” |
(一)协商承诺内化 |
(二)公共价值与自愿精神的复归 |
(三)共同体话语认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单一与多元之间:城市社区治理中协商情境的塑造 |
一、空间资源视角下的实践 |
(一)从政策供给的让渡空间开始 |
(二)案例回顾:一种前行的过渡状态 |
二、场域重构之可能:协商空间框架的释因 |
(一)话语融合形成的初始情境 |
(二)媒介渗透形成的联结情境 |
(三)权力交互形成的终端情境 |
三、情境塑造之可为:资源整合的客观“包容” |
(一)治理资源依赖的网络路径 |
(二)共营机制的无缝联结 |
(三)责任延伸与适应性角色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碎片与相依之间:城市社区协商治理行动的改善 |
一、常态运行视角下的实践 |
(一)基于分步工作法而设计机制 |
(二)案例回顾:一种有针对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 |
二、亟需回应之对策:协商活动碎片化瓶颈的破解 |
(一)“信息--秩序”并重 |
(二)“论理—产出”并行 |
(三)“复合—动态”相济 |
三、尚待升级之策略:协商内嵌治理的多维建构 |
(一)明确协商主体与协商内容 |
(二)设定协商期待并预测结果 |
(三)强化论据阐释的协商过程 |
(四)促进偏好聚合的协商输出 |
(五)实现动态检验的协商结果 |
本章小结 |
总结与讨论 |
(一)研究回顾 |
(二)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2013——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关于“协商”的典型案例 |
附录二 2003年——2017年度部分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典型案例 |
附录三 近三年(2018——2020年)部分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典型案例分析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产业地域典型社区协同治理研究 ——基于日本丰田市的个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基础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日本社区治理研究 |
二、国内外产业地域典型社区研究 |
三、国内外“协同治理”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框架 |
一、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三、理论框架 |
第五节 章节安排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参与观察法 |
三、无结构访谈法 |
四、比较研究法 |
第二章 社区协同治理制度背景与多元主体发育 |
第一节 政治制度与地方自治制度 |
一、政治制度与政党政治 |
二、地方自治制度的转型与特点 |
三、住民运动对地方自治的影响 |
四、“中央—地方”关系 |
第二节 居民自治组织的类型化分析 |
一、町内会 |
二、地缘型团体 |
三、志愿型组织 |
四、多元主体的类型化分析 |
第三节 社会组织的兴起与“新公共性”建构 |
一、日本社会组织发展的背景 |
二、日本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
三、“新公共性”的提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城下町”的形成与其特点 |
第一节 丰田市历史与现在 |
一、丰田市历史与地理 |
二、丰田市人口 |
三、丰田市经济 |
第二节 丰田市的社会特点 |
一、空间特点 |
二、人口结构 |
三、组织特征 |
第三节 “企业城下町”的形成与转型 |
一、丰田汽车公司的发展与现状 |
二、地域独占与“企业城下町”的形成 |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 |
四、志愿者中心的成立与服务活动 |
第四节 “丰田人”的群体特征及地域生活 |
一、“丰田人”的地域生活 |
二、“丰田人”的社区活动参与特征及缘由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参与及“协同”关系建构 |
第一节 社区治理转型中的行政力量 |
第二节 丰田市政府的社区治理参与 |
一、“制度化”路径 |
二、“项目制”嵌入 |
三、“非正式”参与 |
四、“授渔式”支持 |
第三节 围绕政府建构的“协同”关系分析 |
一、政府与居民自治组织 |
二、政府与社会组织 |
三、政府与企业 |
四、政府与高校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共同体”建构:社区协同治理两种路径 |
第一节 建设“故乡”:居民主导的社区营造 |
一、D社区介绍及社区网络 |
二、身份建构:成为“居民” |
三、居民的社区参与特点及原因分析 |
四、组织化参与:丰富且持续化的参与路径 |
五、多元化的协同治理网络 |
第二节 融入“社区”:社会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一、B社区介绍及人口特征 |
二、社区问题的形成与困境 |
三、“以舞会友”:促进社区融入 |
四、协同网络扩张:社会组织的参与 |
五、多元化的协同治理网络 |
第三节 社区协同治理成效 |
一、协商社区课题 |
二、建构社区规则 |
三、解决社区问题 |
四、形塑社区文化 |
五、获得社区归属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产业地域社区协同治理内涵及建构特点 |
第一节 社区协同治理内涵解构 |
一、社区协同治理主体 |
二、社区协同治理场域 |
三、社区协同治理目标 |
四、社区协同治理影响因素 |
五、社区协同治理实践 |
六、社区协同治理效果 |
第二节 社区协同治理建构特点分析 |
一、围绕政府的协同治理网络 |
二、围绕社区的协同治理网络 |
第三节 地域特点对社区协同治理建构的影响 |
一、企业成败对于社区盛衰 |
二、企业责任对于社区建设 |
三、企业文化对于居民性格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日本产业地域社区协同治理总结 |
一、推进地方自治制度、培育多元治理主体 |
二、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促进主体协同关系 |
三、居民自治组织完备、吸纳多元主体参与 |
四、地缘业缘多重关系、企业社区双重建设 |
第二节 日本社区协同治理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一、日本社区协同治理经验对我们的启示 |
二、丰田市个案对中国“单位社区”可能的启示 |
第三节 有待研究的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与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视角 |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理念原则 |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证分析 |
(四)城市社区治理的权力问题 |
(五)跨部门协同与城市社区治理 |
(六)对既有研究的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个案研究法 |
(三)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城市 |
(二)社区与城市社区 |
(三)城市社区治理 |
(四)跨部门协同 |
二、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
(一)政党适应性理论 |
(二)跨部门协同理论 |
(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
(四)资源依赖理论 |
三、分析框架:一个结构和过程的分析框架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结构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过程 |
(三)结构与过程的关系 |
第二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结构层面 |
(一)空间结构: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 |
(二)组织结构:从党社一体化走向“一核多元” |
(三)制度结构:从非正式制度走向正式制度为主、非正式制度为辅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过程层面 |
(一)从指令式治理走向协商治理 |
(二)从政党全能型治理到党建引领型治理 |
(三)从管理式治理到服务式治理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体用”机制 |
(一)常规机制为体:党政的科层化运作 |
(二)辅助机制为用:小组机制、外包机制、竞赛机制、项目机制、运动式治理机制 |
第三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的意义、逻辑及类型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意义 |
(一)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的再生产 |
(二)有助于克服社区治理的碎片化 |
(三)有助于应对棘手问题的复杂性 |
(四)有助于提高部门能力的进阶性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逻辑 |
(一)政党整合的逻辑: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
(二)社会吸纳的逻辑: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 |
(三)空间再造的逻辑:再造新的治理单元 |
(四)技术支撑的逻辑:运用各种治理技术作为辅助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类型 |
第四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分析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分析:结构层面 |
(一)权力配置的行政化:行政主导下的治理错位 |
(二)空间设定的管控性:刚性空间下的弹性不足 |
(三)组织体系的碎片化:条块分割下的合力不足 |
(四)制度建设的滞后性:治理情境下的规范不足 |
(五)治理环境的不适应:治理调适下的相对滞后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分析:过程层面 |
(一)治理重心下移过程中的责任转移 |
(二)社区协商议事过程中的保障不足 |
(三)府际行政发包过程中的基层失范 |
(四)外包服务探索过程中的行政主导 |
(五)治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流于形式 |
第五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案例分析 |
一、研究设计:案例选择与资料来源 |
(一)案例选择:北京、上海、杭州 |
(二)资料来源:实地调研与网络搜集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典型案例 |
(一)案例一:北京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
(二)案例二:上海的“基本单元管理” |
(三)案例三:杭州的“上城经验” |
三、案例总结: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经验启示 |
(一)党建引领 |
(二)政府负责 |
(三)社会协同 |
(四)技术支撑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结构层面 |
(一)优化权力配置,推动城市社区赋权增能 |
(二)推动空间治理,提高城市社区治理弹性 |
(三)弥补组织缝隙,探索条块协同保障机制 |
(四)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治理体系规范运作 |
(五)保持治理调适,适应动态化的治理环境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过程层面 |
(一)厘清纵向行政链条的责任分配 |
(二)保障社区协商议事的规范开展 |
(三)加强府际行政发包的过程规制 |
(四)优化外包服务中的政企社合作 |
(五)推动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融合 |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再思考 |
一、结论:基于“结构—过程”的分析框架解释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 |
二、进一步讨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再思考 |
(一)认真对待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理论研究 |
(二)认真对待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中国社区农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源起:高速城镇化引发严峻的社会、食物和环境问题 |
1.1.2 契机:社区农园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
1.1.3 困境:社区农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
1.1.4 小结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3.1 社区 |
1.3.2 社区农园 |
1.3.3 社区农园与份地农园 |
1.3.4 社区农园与社区农业 |
1.4 研究问题、内容和框架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社区农园发展历程与研究现状综述 |
2.1 社区农园相关规划设计理论回顾 |
2.1.1 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上半叶:蕴含农业生产的城市规划构想 |
2.1.2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重建社区农业的思想 |
2.1.3 二十一世纪初期:与农业共生的城市规划理论 |
2.1.4 当代农业与社区关系的理论研究 |
2.2 社区农园相关实践探索脉络分析 |
2.2.1 社区农园的实践渊源 |
2.2.2 英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2.2.3 美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2.2.4 中国社区农园的当代发展 |
2.3 关于社区农园政策环境的分析 |
2.3.1 国外社区农园政策环境 |
2.3.2 国内社区农园政策环境 |
2.4 关于社区农园设计模式的研究 |
2.4.1 社区农园的区位特征 |
2.4.2 社区农园的空间设计特征 |
2.4.3 社区农园的种植模式 |
2.5 关于社区农园参与机制的研究 |
2.5.1 社区农园的参与动机 |
2.5.2 社区农园的组织模式 |
2.5.3 社区农园的管理模式 |
2.5.4 社区农园的运营模式 |
2.6 关于社区农园效益的研究 |
2.6.1 社区农园的经济效益 |
2.6.2 社区农园的社会效益 |
2.6.3 社区农园的生态效益 |
2.6.4 社区农园的健康效益 |
2.7 关于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的研究 |
2.7.1 社会资本与促进社区农园成员间社会融合 |
2.7.2 社会资本与提高社区农园成员的资源调动能力 |
2.7.3 社会资本与增强社区农园成员的政治权利 |
2.8 社区农园研究现状分析 |
2.9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社区农园现状调查分析 |
3.1 基于GIS的中国社区农园空间分布研究 |
3.1.1 GIS分析思路和方法概述 |
3.1.2 中国社区农园整体空间分布特征 |
3.1.3 中国社区农园空间分布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关系 |
3.2 基于调研的中国社区农园专项特征解析 |
3.2.1 调研目的、方法和内容概述 |
3.2.2 问卷结果统计与案例概况 |
3.2.3 社区农园设计模式分析 |
3.2.4 社区农园参与机制分析 |
3.2.5 社区农园效益分析 |
3.2.6 社区农园问题诊断 |
3.2.7 问题的解决思路:明确社区农园社会价值,构建社区农园的设计策略和参与机制,指导农园建设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及其影响因素 |
4.1 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的关联性 |
4.1.1 社会资本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
4.1.2 社区农园语境下社会资本的定义和分类 |
4.1.3 社会资本与社区农园社会作用的理论对接 |
4.2 社会资本视角下中国社区农园的社会作用解析 |
4.2.1 社会资本在社区农园中的培育 |
4.2.2 社区农园社会资本的功能 |
4.2.3 理论框架——社区农园促进社会资本培育的机制分析 |
4.3 影响社会资本形成的空间要素和社会要素分析 |
4.3.1 已有关于社区农园社会资本及其影响要素的研究 |
4.3.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4.3.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设计策略研究 |
5.1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案例分析 |
5.1.1 北京育园 |
5.1.2 上海创智农园 |
5.1.3 深圳馨月园 |
5.1.4 上海梅园 |
5.2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选址策略 |
5.2.1 优先利用街道或社区中心闲置地 |
5.2.2 开放社区公共服务单位附属场地 |
5.2.3 融入社区公园 |
5.2.4 活化社区消极空间 |
5.3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空间设计策略 |
5.3.1 建立开放性社区农园,实现人人共享目标 |
5.3.2 “因地制宜”地构建公共交往空间 |
5.3.3 营造规整有序的种植形式 |
5.3.4 配置适当比例的观赏性景观 |
5.3.5 增设必要的基础设施,采用复合式设计 |
5.3.6 构建服务于不同群体的种植园区 |
5.3.7 不同空间载体下社区农园设计手法分析 |
5.4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实践应用 |
5.4.1 点——天津万盈家园社区食物花园项目 |
5.4.2 线——天津丁字沽工人新村十三段社区生产性步道设计方案 |
5.4.3 面——天津丁字沽工人新村十三段社区有农化设计方案 |
5.4.4 小结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以培育社会资本为目标的社区农园参与机制研究 |
6.1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组织模式 |
6.1.1 分阶段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方式解析 |
6.1.2 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中参与主体的权责分析 |
6.1.3 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的途径 |
6.2 健全管理监督制度 |
6.2.1 设立社区农园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农园协会,完善监管结构 |
6.2.2 设置有效公开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
6.2.3 分类型社区农园管理建议 |
6.2.4 设置完善的监督机制 |
6.3 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拓展农园社会资本宽度 |
6.3.1 开展文化类活动 |
6.3.2 开展自然教育类活动 |
6.3.3 开展商业类活动 |
6.3.4 开展综合类活动 |
6.4 参与机制的有效性分析 |
6.4.1 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模式的有效性分析 |
6.4.2 健全管理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
6.4.3 开展多样化运营活动的有效性分析——以商业类活动对社会网络形成的影响为例 |
6.5 政策建议:建立支持社区农园的政策体系,保障社会资本培育 |
6.5.1 国家层面 |
6.5.2 地方层面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和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拓展——绿色生产性社区视角下的社区农园 |
7.3 研究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附录 B |
附录 C |
附录 D |
附录 E |
附录 F |
附录 G |
附录 H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10)组织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文献评价 |
(一)研究综述 |
(二)文献评价 |
三、核心概念 |
(一)组织力 |
(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
四、研究内容与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命题的思想、论述和实践基础 |
一、支部与群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渊源 |
二、党员与组织:历史实践中对组织力的理论论述 |
(一)历史文献中关于组织力的理论论述 |
(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重大命题的形成 |
三、部署与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创新 |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命题形成 |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了党的工作路线思想内容 |
第二章 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历史发展与上海实践特色 |
一、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发展:从探索到新起点 |
(一)初步探索 |
(二)全面推进 |
(三)新的起点 |
二、上海的实践特色:凝聚力工程与制度创新 |
(一)以“凝聚力工程”为抓手的基层党建实践 |
(二)以服务群众为核心的工作方向 |
第三章 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社会观察与制约因素 |
一、若干社区观察点选取的考虑 |
(一)三种社区类型的介绍与比较 |
(二)上海四个社区观察点的选取 |
二、四个社区组织力建设的情况 |
三、深入四个社区观察点的发现 |
四、制约组织力建设的原因分析 |
(一)组织建设与功能建设:有效领导与服务的前提 |
(二)政党文化:由内向外推动价值统合的精神支撑 |
(三)政党权威:以党组织为核心构建的社区共同体 |
(四)城市社区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的影响因素的分析 |
第四章 从组织覆盖到功能强化:组织力提升的主体性因素 |
一、组织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有效领导的根本方式 |
(一)内聚与延伸:队伍建设与对社区的示范效应 |
(二)优化与覆盖:自身架构与社区的工作覆盖面 |
(三)规范与期待:党与社区两个方向的合力塑造 |
二、功能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有效服务的基本方式 |
(一)结构与目的:社区中政党功能的意涵与指向 |
(二)一致与差异:政党功能与组织力之间的关联 |
(三)向内与向外:政党功能聚焦发力的四项内容 |
第五章 向内支撑到向外传播:组织力提升的政党文化因素 |
一、服务型党组织:政党文化支撑与承载的具体指向 |
(一)政党文化在社区中的“服务”属性 |
(二)政党文化是服务型党组织的内核 |
二、吸引与传播:城市社区政党文化的主要建设方向 |
三、统合与转化:以政党文化提升组织力的内在逻辑 |
(一)政党文化对社区的统合 |
(二)文化力向组织力的转化 |
第六章 服从合作到主动认同:组织力提升的政党权威因素 |
一、服从与合作:政党权威在社区中的双重实质 |
二、两种认同:政党权威与组织力提升的关联性 |
三、三个空间:政党权威推动组织力建设的重点 |
第七章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优化路径 |
一、组织建设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二、政党功能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三、政党文化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四、政党权威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文献资料 |
二、学术着作 |
三、期刊论文 |
四、学位论文 |
附录 |
一、访谈提纲 |
二、调查问卷 |
三、访谈对象 |
四、文档资料 |
后记 |
四、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的社会学分析框架(论文参考文献)
- [1]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2]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D]. 康雯嘉. 吉林大学, 2021(01)
- [3]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运作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D]. 潘博. 吉林大学, 2020(03)
- [4]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研究[D]. 张何鑫. 辽宁大学, 2020(07)
- [5]交流与认同: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居民关系的民俗学研究[D]. 李晓宁. 山东大学, 2020(07)
- [6]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价值共识、场域重构与路径优化[D]. 陈旭. 吉林大学, 2020(01)
- [7]产业地域典型社区协同治理研究 ——基于日本丰田市的个案分析[D]. 胡那苏图. 吉林大学, 2020(01)
- [8]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研究[D]. 谢琦.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中国社区农园研究[D]. 丁潇颖. 天津大学, 2020(01)
- [10]组织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研究[D]. 杨洋.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