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第一家聋人网站(论文文献综述)
段海丽[1](2020)在《独立书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荀洁[2](2017)在《基于文化批判视角的网络女性形象研究》文中指出从文化批判视角对网络女性形象展开研究,既缘于完善“媒介女性形象”研究的动机,也缘于面对网络文化失范现象,尤其是网络文化价值观的现实困境所产生的困惑与忧思。自1995年北京世妇会开始,国内“媒介女性形象”研究引发了学界较广泛的关注,曾一度掀起研究高潮。但之后,研究经历了“降温”的低落期,成为“尴尬”的研究领域,主要表现为议题的重要性与相对较少的高质量研究力作,以及结合现实语境的整体性研究之间的反差。在网络文化实践方面,处于商业化发展快轨之上的中国互联网,在当下消费性文化市场的恶性膨胀中,其文化热点和中心表现出了向趋乐避苦、纵欲狂欢的价值取向演进的态势,充斥美女视像和色情文字,亟待管理遏制。本研究鉴于上述研究和实践中的缺憾,力图从以下五个层面展开中国网络女性形象及其文化书写的研究。第一,结合中国互联网应用的更迭历程,考察网络文化热点中女性形象的出场问题。自1995年开启商业化探索之路后,中国互联网经历了从Web1.0到Web3.0的时代更迭,女性形象伴随各个阶段层出不穷的网络文化热点陆续出场。1995年初至1996年初,互联网在中国尚处于边建设边开发的“草莽期”,上网还没有形成气候,谈及“网络文化”和“网络热点”为时尚早,也还没有出现引发广泛关注的女性形象。在1997年至2002年的Web1.0阶段,“网络文学”的勃兴成为当时中国网络文化的热点,网络写手们借助都市爱情小说,展示了处于爱情萌发期的年轻人面对爱情时的幻想、憧憬与颓靡,有着较多描绘男女亲昵欢爱、风花雪月的图景,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纷纷出场。在2003年至2009年的Web2.0阶段,女性经由博客、论坛等涌入网络社区,扑面而来、不设门槛的话语权像是开启了潘多拉魔盒,女性借此书写欲望、聚拢人气。在2010年至今的Web3.0阶段,微博、微视的“助阵”更是令女性形象五花八门的欲望书写甚嚣尘上,女性更多地被作为物和情欲对象展示,你方唱罢我登场。第二,在筛选整合网络文化热点与出场女性的基础上,归纳出女性形象的不同类型与特征。依据网络女性形象引发关注的不同特质,可以将她们大致区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作为“审美”客体的女性形象,突出表现为对自身的官能美所产生的快感的追求,以及依靠裸露身体来赚取钱财和释放个性。第二种作为消费客体的女性形象处在主动出卖自己或被他人出卖的位置,这些出卖行为以追名逐利为目的,女性的情绪情感、容貌身姿和巧言偏辞等被作为卖点凸现出来,网民则以“凝视”的方式进行消费。第三种作为戏谑客体的女性形象在网络恶搞、人肉搜索和网络发帖等形式的话语狂欢中,表现出了集体欢腾的狂欢特征,形成了搞笑逗乐或讥笑嘲讽的效果,在狂欢至死的信条下还常常引发理性失范和网络暴力。第三,在与现实语境的互动关联中,剖析女性形象所传递的文化价值观。文化以价值观为核心,文化研究的中心任务就是对价值观进行总结与反思。所以,在对网络女性形象的类型与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还需从意识和精神层面对文本进行反思与批判,解读其中所映射的文化价值观,揭示文本背后话语权力的运行机制。概而言之,网络女性形象所映射的文化价值观是趋乐避苦的“纵欲”思想,即在欲望的满足中“寻欢作乐”。欲望具有“无限性”,网络女性形象所书写的欲望突出表现为“现世收益的欲望”、“张扬自我的欲望”、“广场狂欢的欲望”、“物质消费的欲望”和“身体消费的欲望”,意图在放纵这些欲望的过程中获得快乐。这一文化价值观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体现了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合力。第四,在盘根错节的话语权力中,反思生成网络女性形象及其文化价值观的文化社会背景。网络女性形象的建构和价值观的书写始终与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兴盛、大众教育水平的提升、社会思潮的变化和媒介技术的发展等紧密相关,经历了历史文化的“雕塑”和时代精神的“捆绑”,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在回望传统文化和环顾当下社会文化后可以发现,网络女性形象的建构和价值观的书写突出地表现为“欢场”遗风、后现代主义文化潮流、消费社会、互联网新技术特征与泛商业化发展的影响,同时还与网络文化欠缺合理的价值理性脱不了干系。第五,在解读与反思的基础上,探寻重构网络女性形象的行动策略。面对网络女性形象及其映射文化价值观可能产生的“蝴蝶效应”,我们既要从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也要从寻求舆论共识上下功夫,根据传播学规律,充分发挥舆论领袖在影响网民态度方面的作用。具体来看,可以通过引导互联网监管走上多元合作治理的道路来完善网络文化治理,通过健全网络文化立法、建立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来健全网络文化监管的法制,同时还要通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发挥精英文化的引导作用、推广性别平等教育和抢占先进性别话语的主动权方式,来强化网络文化建设。
郑小窗[3](2017)在《能动司法对互联网产业的影响分析——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认定切入》文中研究说明一、序言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成就无疑是闪耀的。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人。第一家互联网公司出现到今天不到20年,但互联网无疑是中国经济中最"年轻"的重要行业。2012年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了4500亿元,预计到2014年将突破7700亿元。在过去10年里,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平均增速在60%以上,是国家GDP增速的5倍以上;2000年中国互联网上市公司只有
杨兴寿[4](2016)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用和信任机制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商品交换的重要方式,由于网络交易的非面对面性,信任和信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现在的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但是由于信用意识、信用制度和信用技术等方面的落后,个人、企业、政府都存在缺乏信用意识和精神,我国信用体系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因此在互联网和信用交叉环境下,我们面临两个问题:如何改善电子商务信用环境,让网络交易顺利进行发展;如何利用互联网改进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这两个问题紧密相连,互相依存和互相影响,一个是利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改进电子商务信用环境;一个是利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改进整个社会信用环境。论文以这两个问题为出发点,对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梳理。然后对相关理论、方法、规律等进行深入文献分析。论文从信任和信用发展的历史出发,对研究中使用的相关概念如信用、信任、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等概念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基础上,利用博弈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等理论,对电子商务信用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中心化模式和去中心化模式两个大的方面对问题进行了研究。在传统的中心化模式下,论文从两个角度研究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机制问题:1)不必确定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用的情况。着重研究了电子商务环境下,不需要确定或者很难确定交易主体信用时,如何通过设计一种机制顺利完成在线商品交易。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保险、惩罚性机制等方式。2)必须确定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用的情况。着重研究需要且能够确定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用时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首先对电子商务商品交易的信誉评价体系进行构建,解决在线商品交易的信用问题。然后提出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解决在线信用交易的信用。同时也研究了信用标识问题,信用标识作为一种信用评价的简化方式,可以方便快捷的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在去中心化的模式下,论文基于区块链技术,提出了分布式自主信用概念和理论。构建去中心化的自主信用体系,以促进电子商务信用环境的改进。在对区块链信用和电子商务市场模型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基于区块链自主信用的电子商务P2P商品交易模型和P2P信用交易模型。论文研究了互联网+信用+区块链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问题。构建了基于区块链的社会信用模型。同时,论文也讨论了互联网信息的信用问题。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信息化和网络化部分将是必然的发展方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民主、透明的社会信用体系。论文主要的重点和可能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对基本概念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首先从父母与子女之间血缘信任出发,针对信任、信用、诚信、信誉等概念的本质和发展进行了全新的分析。对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机制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新的概念、理念和思路。2、提出从信用评价和非信用评价两个不同视角进行信用研究的新思路从信用评价和非信用评价两个角度去探讨了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解决。非信用评价主要有:第三方支付、信用保证保险、惩罚性机制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信用评价主要从电子商务信誉评价、信用评价和信用标识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在线商品交易是价值的即时交易,重点是建立交易双方的信任,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在线信用交易是价值的远期交易,必须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进行评价。提出电子商务信誉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设计了评价指标,并进行了实证检验。3、提出基于区块链的自主信用的概念和模式提出中心化的信用模式和非中心化的信用模式。传统的信用模式都是中心化的,非中心化的信用模式是基于区块链的自主信用,是一种分布式的、去中心化的、公平民主、透明的信用模式。分析比特币的货币信用的基础上,创新性的将区块链应用到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用和信任机制领域。目前的在线电子商务系如:B2C、B2B、C2C、P2P网贷等都是是中心化系统,中心化网络应用系统会产生极度垄断,从而对行业发展和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创新的设计了基于区块链的P2P电子商务系统,可避免中心化的平台对网商的剥削。同时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互联网金融中,设计了P2P借贷信用系统。未来的互联网应用系统将是基于C/S模式的中心化系统和基于P2P模式的去中心化系统相互竞争的局面。4、将互联网+信用+区块链的模式推广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互联网+信用的模式可以推广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可以解决信用信息分散的问题,但容易产生垄断问题。互联网+信用+区块链的模式可以建立分布式自主信用,可以防止信用信息的垄断。针对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府信用,设计了各自的分布式区块链信用系统,可低成本解决社会信用问题。5、互联网将由缺乏信用和组织的信息空间向有信用和组织的信息空间发展。对互联网信息空间的信用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互联网无组织的信息会向有信用的、有序的信息方向发展。提出基于区块链的有信用的信息系统和基于区块链的学术信息信用评价系统。区块链存储问题可以通过规定各个县级以上的图书馆必须保存所有基于区块链的P2P应用系统的区块链数据的方式解决。政府可以通过公共财政予以支持。这些节点基本可以保证分布式存储和不间断服务的问题。提出点对点的去中心化自组织系统,可以实现一个平等的、非垄断的自组织系统,是互联网发展的方向。
倪朱亮[5](2016)在《商标共存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是对商标法上商标共存制度演变、表现形式与未来发展的探讨。现有商标共存制度的研究多基于有形环境下的制度性探讨、反思与构建,缺乏在商标法宗旨的指导下,定位商标共存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以及回应互联网环境下商标共存制度的适用性之争议。本文坚持这样的观点:商标法作为私法,应保护商誉、商标区分功能为旨意,并以此来论证多种形式的商标共存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本文试图遵循法律与经济、文化、科技之间的映衬式作用,归纳有形环境中商标共存制度的运行模式,以及集中篇幅在依托网络特性的基础上就制度变革的重大意义进行讨论,从而对网络与商标共存制度之间的“供需关系”进行整理。本文除了一个简短的引言之外,还有七章。第一章作为全文基础,主要论述有形环境中传统商标共存制度的产生与立法、司法的发展,还集中论述与我国商标共存司法之间的契合度。此部分运用历史分析法,梳理制度的演进历程与演化方式。蒂罗斯——莱格特纳斯规则(Tea Rose-Rectanus Doctrine)起源于美国判例法,其目的在于保护善意商标使用人。该规则起源于汉诺星磨坊案(Hanover Star Milling Co.v.Metcaff),并阐明商标权是受地域限制。随后的联合制药案(United Drug Co.v.Theodore Rectanus,Co.)阐明,商标在先使用权人不能制止善意商标在后使用人在不同范围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制度的权利推定效力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在后使用人主观善意的抗辩。此后三起商标共存案件表明,处理商标共存注册与商标在先权利之间的纠纷时,要明确谁才是第一个商标注册权人。除了商标在先使用人此前已经使用并且可能扩张的区域范围之外,商标注册权人依法享有在主权范围内行使排他性商标权。欧洲各国的商标共存制度发展模式与美国相似,而我国商标共存制度主要源于司法实践。尽管中美在商标权取得模式上存在差异,并且商标共存制度的司法实践在具体判断因素不尽相同,但是在本质上是相同,即保护主观善意商标使用人之间的商标共存局面。第二章从商标共存的表现形式入手,并于第一章商标共存发展多样性的基础上,分析商标共存制度的内涵与价值取向。商标共存现象作为客观存在,包括合法情形与非法情形。本章第一节的论证对象仅针对商标共存现象,而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共存制度的表现方式。以商标是否注册为标准,可将商标共存现象分为四类: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在先注册与在后使用商标之间的共存、在先使用与在后注册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商标共存现象作为事实,只有一部分属于商标共存制度的调整范围。就定义而言,商标共存制度是指在不知晓商标已被他人已经使用,或者,尽管知晓,但在后商标使用人不存在试图利用在先使用人商誉之主观善意下,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商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从而在不引起消费者混淆的情形下形成共存的市场格局;并且在该格局与自然扩张区域范围内可享有独立的商标权。我国商标共存司法实践属于商标共存制度的范畴,并以公平与秩序作为商标共存制度的价值追求。第三章以商标共存制度的缘由为核心来论证保护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功能商标的历史发展与依据。商标最初作为一种记号,并无商标区分功能与权利归属的象征。当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商标与被标识的商品或者服务之间密切联系时,商标区分功能得以形成,商标的市场优势开始显现。商标财产化只是商标使用人试图控制商标区分功能所带来的全部市场收益的一种手段;该手段并无区分对待不同区域商标使用所形成的效力高低。而商标注册制度的设立,为商标注册权人提供了控制商标(潜在)收益的独占方式;由此导致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差异。然而,商标立法演变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商标法试图优化商标注册制度的绝对排他性。从法律制度层面,商标权原始取得分三种:注册取得、使用取得以及注册与使用相结合。尽管依据成文法中有关商标注册的规定,可推导出商标一经注册便取得商标权;但是司法实践表明,商标注册只是商标权归属的初始证据,以及注册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不因没有使用商标而被撤销的权利。倘若在法定期间内不存在使用,那么商标注册权人仍旧可以主张他人停止侵权,但因无任何商誉而无权要求赔偿。商誉来源于商标实际使用,而使用与商业的地域范围密切相关。商标权作为排他性权利,法律允许在某一区域存在唯一的商标权主体,以避免导致消费者混淆可能性。而在这个过程中,处处体现着商标法的衡平主义精神。第四章阐述商标共存制度的四要件,即标识相同或近似、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类似、不同市场格局、主观善意。标识相同或近似并非等同于商标近似性混淆。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之判断,应基于个案基础上,分析商品或服务的功能、销售渠道、目标群体等因素是否存在替代性。市场格局在本质上强调相同或近似商标所分别承载的各自商誉。市场格局可以由不同使用区域或者不同消费群体等因素构成;在具体界定市场格局时,通说则从地域的角度来主张采用实际商誉区域与自然扩张区域之标准。实际声誉区域由实际市场渗透区域与声誉区域构成。实际市场渗透区域主要考察该区域的销售额、购买者占潜在消费者总数的比重、出现显着销售的时间跨度与强度、通过某种手段将商品带入某一区域的可能性。声誉区域则在于对广告数量、广告性质以及广告渠道的衡量。自然扩张区域则要基于自然扩张的时间跨度、扩张历史、潜在的销售增长量、在先使用人的“不作为”与主观状态。当商标使用存在地域重叠时,市场格局之界定则针对商标所承载的独立商誉。主观善意的界定标准从“不知晓”到“知晓在先使用商标并不意味着必然存在主观获利的恶意”转变。第五章商标共存制度的基础。按照公私划分标准,商标共存制度的基础形式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体现意识自治的商标共存协议;第二类是由公权(包括立法和司法)主导的商标共存。作为形成商标共存的基础之一,商标法对共存协议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就共存协议的性质而言,并不存在商标权人对其商标权处分一说,其缘由是商标法并未赋予权利人该项权利内容。在认定商标混淆时,若无更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存在混淆可能性,那么共存协议可以作为初步证据证明两者同时使用商标并无混淆可能性。在效力上,共存协议处于眼前争端目的而制作的协议,但因业务拓展的无法预知性而产生争议时,就会回归到商标混淆可能性的传统处理方式。此外,作为立法创设的典型表现形式——商标共存注册制度,对商标共存区域的划分与商标权利行使有着重要作用。在司法创设上,由于商标权取得模式不同,司法创设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我国商标共存司法裁判主要强调商标使用的历史缘由、市场格局等因素。第六章立足于互联网立场来阐述商标共存制度的互联网化困境与回应。本章内容是全文观点的起承转合。既在反思传统环境中商标权取得与效力范围的标准能否适用互联网环境,同时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而重新思考衡量互联网商标权的判断要素与模式。遵循相同的逻辑思路,商标法保护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于商标使用而形成的商誉与商标区分来源之功能。故而,商誉的判断就需要立足于商标使用的方式、效果等因素之考量。由于现阶段商标法根植于有形市场,将互联网视为传统媒体一样,会导致忽略互联网特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商标使用效果。学者主张的一般区域管辖权理论无法适用于互联网商标领域,而特定区域管辖权理论因与互联网特性相结合而得以适用。由于从有形市场转向互联网(无形)市场,美国传统商标共存制度的两项核心因素受到挑战。绝对允许某一方独占互联网商标使用与无任何限制地允许多方商标共存,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问题。在论证商标共存制度如何使用于互联网之前,互联网商标共存的可行性论证是第一步。“混淆可能性”的个案原则性、相关公众的法律拟制概念、相关公众的“整体性”与“个体差异性”,这些均与互联网行为的特殊性相一致:在互联网搜索任何东西都需要借助搜索引擎,但是在面对搜索结果时,用户对目标网站的排除始终处于最低限度的合理怀疑中。互联网环境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混淆可能性,同时互联网用户的消费模式已经从全然无知到保持最低限度的合理怀疑。互联网环境中主观善意的判断应当从单一的“不实际知晓等同于主观善意”标准转向“将实际知晓作为判断不存在主观善意的重要因素”之标准,即实际知晓并不自动排除主观善意之抗辩。远程区域的设定是基于商品或者服务在有形市场的物化所致,而互联网消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物化市场,商品或者服务在互联网市场中就可以形成市场流通效应。在具体适用模式上,主要有两种:商标修法增设“互联网商标使用”、商标共存使用主体在各自网站的显着位置使用免责声明,并且将对方的网站实现超链接。第七章是对现状的回应与反思,更是对未来立法的一点畅想。虽然商标共存的现象和商标共存的协议效力已逐渐得到我国司法实践的认可,然而相应的成文性规定却并不充分,导致商标在后使用人的权利需求得不到满足。现阶段,我国司法秉持“包容性增长”理念来处理商标共存纠纷,并以商标共存是否导致混淆为核心来判定商标能否共存,但这受制于“客观稳定的市场秩序与格局”。法院将“客观稳定的市场秩序与格局”纳入“包容性增长”理念中,来指导商标共存判决,但是因其非规范性而致使同一案件的判决存有不稳定性的风险。“已经客观形成稳定的市场秩序与格局”判定标准,实质上是将商标的物理性判断过渡到商标近似的综合判断,是客观性立场的错位与公平性结果的扭曲。我国商标法与司法实践并未完全解决商标权取得与注册制度之间的关系,这就造成了商标共存的困境。如果对“已经客观形成的稳定市场秩序与格局”的立法规定予以完善,运用竞争原则与衡平原则,公正解决引证商标权人与异议商标使用人之间的利益;这对维护注册制度的价值、保护商标权人、建立司法的统一性与稳定性、实现终极正义均具有深远影响。如果坚持当下商标权取得模式,那么当且仅当一种情形下商标共存的注册程序才会与我国现行的商标注册程序相交融:司法判决中认定任何未注册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善意商标使用人的任何一方侵权他人权利,都会带来损失,甚至影响企业生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盛行,我国商标法应当借鉴目前已有的司法建议或者理论模型,来初步尝试互联网商标共存制度的“生存”困境。
程绚[6](2015)在《日本动漫对外传播研究》文中认为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动漫相关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主要分支,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关注和发展的重点。以出口动漫电影和电视动画片的方式打入西方市场之后,在过去的20年中,全球播出的动画片,超过60%均由日本制作。在全球媒体市场上,日本动漫及其相关产品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并翻译成为超过30种语言在全世界广泛传播,漫迷们的动漫俱乐部也遍及世界各地。其传播现象极具跨文化传播典型性,日本政府给予了大力扶植并从中获得可观收益。研究日本动漫的对外传播发展模式对我国本土动漫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对外文化传播和对外文化输出已成为目前亟需研究的课题。本研究旨在深入了解日本动漫产业对外传播的本质规律,以求对处于转型和拓展中的中国动漫产业提供借鉴。本文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日本动漫的全球化策略,从其历史沿革切入,对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和国际化文化策略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对日本动漫在美国、中国和法国、意大利、德国等欧洲国家的渗透和传播,分析归纳日本动漫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全球化市场策略与经验教训,探析其对受众的影响。为进一步研究动漫的传播力,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遴选影响其传播力的因素,构建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制定动漫产业提升策略奠定基础。基于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启示,提出动漫产业的四大发展策略,以期对我国本土动漫文化产业起到一定推动作用。本研究首先主要对日本动漫产业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对日本动漫的海外传播进行了述评。论文采用更有针对性的年代分割法将其划分为六个阶段:在战争影响下的日本动漫萌芽期(20世纪60年代前)、科学时代的日本机器人动漫(20世纪60年代)、机器人动漫发展演变期(20世纪70年代)、动漫成为独立流派(20世纪80年代)、机器人动漫的回归与新动漫流派的热潮期(20世纪90年代),以及虚幻与真实交错的日本动漫(21世纪初至今)。然后探讨日本动漫的文化内涵和国际化文化可能性。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按照霍夫斯泰德的四个文化维度理论,剖析日本动漫的文化内涵,指出日本是一个权力差距比较大、集体主义、倾向于阳性社会、不确定规避非常高的国家。这些因素也体现在日本动漫中。第二部分探讨了日本动漫全球化所包含的多种文化可能性,主要从日本对动漫产品采取不受政府主义束缚的国际化策略、日本动漫中的西方主义论述特点、自我东方论述的国际化策略等三个方面来分析,借鉴了萨义德的东方主义理论和伊恩布鲁马的西方主义理论,辨析隐藏在日本动漫实现全球化背后的“日本特性”。第二章探析日本动漫在美国的成功渗透。分别以《科学小飞侠》、《战神金刚》、《太空堡垒》和《宠物小精灵》为例,评述日本动漫在美国的传播所经历的简单传播、本土化转化与融合等阶段以及日本动漫试图贴近甚至植根美国市场。日漫承载的“酷”文化成为美国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文化消费的重要组成。其对美传播过程客观上促进了美国文化产品的革新,同时又对美国大众群体产生影响。随后从产业角度解析了日本动漫在美国兴盛的原因,并详细介绍日本动漫在美国兴盛所带来的文化产品革新。然后对日本动画、漫画在美国市场发展现状及走势进行了分析。第三章着重介绍了日本动漫产业在欧洲市场的发展,主要以其在法国、意大利以及德国等国家的推广为例。以战败者姿态出现的日本动漫业,欧洲明显处于优势地位,欧洲各国忽视来自亚洲的日本文化价值形态对本土的影响。加之特定时期对于动漫作品的需求增加,物美价廉的日本动漫作品自然成为首选。当下,欧洲已成为日本动漫的第一大海外消费市场。日本动漫在法国的发展,体现了漫画与动画相互促进的动漫工业发展体系,也彰显了日本动漫的低成本市场拓展和可持续发展策略。时至今日,日本漫画在意大利市场拥有具足轻重的地位。以历史发展为切入点讲述了日本动漫在意大利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对民众的影响。日本动漫在意大利市场的逐步推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当地的法规条文。最后简单介绍了日本动漫在德国和其它欧洲国家如西班牙、俄罗斯市场的传播发展。第四章剖析了日本动漫在我国的发展及影响。本文主要从日本动画和漫画在中国传播的不同方式着眼,将日本动漫在中国的传播历史分为五个阶段,详细介绍了日本动漫在中国二十五年的传播轨迹。近年来,日本动漫企业在中国市场面临多重困境,日本动漫公司也别出心裁地通过其他途径拓展市场。其中一个新途径,就是拥有更高级别管理权限的日本电视台和中国国内中小型动漫制作公司联合开发。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日本流行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与渗透不断加快。尤其是日本动漫,深受我国年轻一族的追捧。这种现象,可以说是继80年代中国大陆引进日本动漫、90年代出现较为极端的“哈日族”之后的一种后续性现象。总体来看,从对日本动漫的热衷程度以及动漫消费边界切入,可以区分出“哈日族”和“日本动漫迷”两个群体。两者对日本动漫及文化的态度并不尽相同。第五章则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遴选影响其传播力的因素,如动漫产业占GDP总量比重、动漫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构建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综合运用网络分析法和超级决策软件赋予各指标权重,结合主成分分析法对日本动漫的对外传播力进行评价,锁定主要影响因素,为制定动漫产业提升策略奠定基础。第六章基于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启示,提出了动漫产业的四大提升策略:(1)“传承、创新”:呼应式动漫文化创意构建;(2)“培养、孵化”:全程式动漫产业产业链设计;(3)“品牌、营销”:联动式动漫产业市场开拓;(4)“人才、资金”:无缝式保障体系搭建。结合此思路,随后对中国动漫产业发展历史沿革、进入21世纪的动漫产业体系变革以及动漫产业“五位一体”发展路径进行了详细探析。力求通过政策推动和对原创的支持,打造成熟的动漫产业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创造一批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文化品位,努力让既有自主价值取向、又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原创、健康向上的动漫产品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并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走出一条动漫产业健康发展的中国特色道路。结语部分全面分析了日本动漫全球化策略,长期不遗余力地市场开拓和因地因时制宜是日本动漫对外传播的王道所在。日本动漫对外传播的成功得益于其动漫文化的“混血”特质。日本动漫在国际化的伪装下加入了本国的民族文化并在全世界得到快速传播。综述日本动漫对外传播的历程之后对日本动漫产业的海内外市场进行了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笔者总结了日本动漫海外传播的关键要素(内容取材广泛、受众年龄不拘;欧洲各国对美国文化产品持抵制态度,日本动漫“趁虚而入”;“入乡随俗”式的利用和改造外来资源)。随后评论了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滞后的原因。最后总结道:充分挖掘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重塑中国动漫产业风格,创造传统文化与全球化文化融合呈现的全新动漫,兼顾民族文化传播与受众市场需求,让文化通过动漫进行分享,让动漫受众通过动漫交流学习,让中国动漫产业在竞争中走向壮大。
谢菲[7](2015)在《社会包容视角下的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 ——以江苏常州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就业权是残疾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能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残疾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观念、教育与环境等方面受到排斥,难以像健全人一样顺利实现就业。据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残疾人的就业率维持在45%左右,失业率依旧较高。本文从社会包容的视角出发,将社会排斥理论、社会包容理论等引入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着重以常州市为研究对象,搜集2012年常州市残疾人人口普查数据,经过整理归纳,了解目前常州市残疾人就业的基本情况,分析常州市在政策与实践方面是如何营造包容性就业环境的:将文献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对全国以及常州市地方残疾人就业政策,包括集中就业政策、按比例就业政策、灵活就业政策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采用典型调查与访谈法,将庇护就业中的“天喜儿烘焙坊”、“常州市残疾人庇护工场”和自主创业中盲人按摩行业的“刘骑——无极盲人推拿馆”、“张亮——常州绿康推拿所”作为典型进行案例分析;对常州市在无障碍建设与残疾人专职委员方面的实践情况进行研究。在调查分析研究中发现常州市残疾人就业依旧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福利企业数量减少、残疾人集中就业数量下降;二是庇护工场数量不多、规模难以扩大,接纳残疾人数量有限且工作水平低,就业人员社会融入能力不足;三是自主创业竞争激烈、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识有待提高,品牌意识不强。由此建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开发其人力资本,扩大就业渠道,培养全社会社会包容的观念,鼓励和扶持民间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
刘芳[8](2013)在《基于世界语文信息数据库的国际语言规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寻求我国语言生活和语言规划问题的解决途径,国内学者近年来开始转向国际语言规划研究。然而,已有研究的层次性和系统性不突出,表现在宏观层面的国别研究占多数,中观和微观层面的研究严重不足;研究结论多是基于几个国家、某一年或者某个领域的案例分析后得出;这导致最终提出的指导建议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而不够具体。因此,以最新的语言规划案例材料为基础,从语言规划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对象等多元维度对国际语言规划做深入系统研究十分有必要。本文依据语言规划理论,将文献及定性分析法、分类比较与归纳法、数据库分析等方法相结合,对近五年来的1000余项国外语言规划实践案例进行科学筛选及分类整合之后,从政治、经济以及教育等不同领域,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层面,国家共同语、土着语言、方言和外语等不同对象的角度分析探讨国际语言规划的主要特点,进而对我国的语言规划提出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建议。从语言规划的领域来看,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的国际语言规划实践活动都非常频繁,其中经济和教育领域的规划尤其活跃。政治领域的语言规划研究显示:语言对境内民族关系和境外国家安全的影响是主题,语言地位和语言权利是国家语言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的因素。经济领域的语言规划显示:语言产业形式多样;企业的语言服务种类和质量不断完善;公众的语言学习和语言服务消费意识较强。教育领域的语言规划显示:双语教学模式和母语教学是热点;外语教育规划是重点;教师及教材教法在语言教育规划中的作用增强。从语言规划的主体来看,中观和微观层面主体的语言规划方式更为多样,作用日益重要。宏观层面上,超国家组织以维护语言多样性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规划实践但收效有限;国家政府在语言地位规划、提供经费资助两方面作用突出。中观层面上,地方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设立地区官方语言、成立各种专门的语言管理机构、增加语言教育支持、提供多语化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社会组织在语言教育及传播、语言净化及规范、语言调查及保护等众多方面发起语言规划活动。微观层面上,企业在发展语言产业、提高语言能力、资助语言文化活动等方面,学校在多语的教育和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凸显。从语言规划的对象来看,地位规划和教育规划是各国在国家共同语、土着语言、方言和外语规划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官方双语或多语平等地位的维护、土着语言和方言多样化的保护、多语种外语能力的培养成为国际语言规划的热点。国家共同语规划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官方双语或者多语的平等使用;通过语言政策或语言立法巩固国语地位。土着语言规划措施主要包括:举办土着语言文化传播活动;完善语言立法保障体系;加强土着语言教育并重视学生的土着语言能力。方言规划措施主要包括:重视并改善公众的方言态度及使用情况;通过法律提升方言的语言地位;使用数字化技术对方言进行记录和保护。外语规划措施主要包括:开展公民外语能力调查;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外语学习;加强外语教育和地位规划。总体来看,国际语言规划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具体体现在语言规划内容多样化、方式多样化和语种多样化三个方面。这些特点可以从语言资源观和语言和谐观两个角度给我国的语言规划一些启示。语言资源的保护方面,具体建议包括:加强学校的多语教育和使用;设立资助和奖励机制以鼓励多语学习;重视商界、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在语言资源调查和保护中的作用。语言资源的开发方面,具体建议包括:加强语言资源的市场需求调研;促进多种语言产业平衡发展;通过立法和行业监管提高语言服务和语言消费意识;重视旅游业和文化出版业在开发方言及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中的作用。语言和谐目标的实现方面,具体措施包括:鼓励社区、个人等中微观语言规划主体参与普通话的推广;增加针对特殊群体的公共语言服务。
杨琳[9](2008)在《转型时期江苏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转型期江苏省慈善组织发展为研究对象,以期通过对江苏慈善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制度环境、社会政策等深层次因素的分析,探讨我国慈善组织与政府职能转变、公民社会建构之间的关系。本文选取了爱德基金会、江苏省慈善总会、南京市慈善总会、常州市慈善总会、宜兴远东慈善基金会、苏州汇凯爱心基金会、南京大学天健社共7个组织作为江苏慈善组织的典型个案进行研究,并从中归纳出三个类型:一类是宗教慈善基金会:爱德基金会;一类是官督商办慈善组织:常州慈善总会;第三类是民营企业非公募慈善基金会:远东慈善基金会。在常州慈善模式中,政府号召与企业家回应号召的官商合作是一大特色,它与“苏南模式”一脉相承.常州民营企业家积极响应政府发展慈善事业的号召,他们以慷慨捐资的善举,提升了企业家、企业的公共形象和社会声誉,并成为参与地方公共事业的重要力量。与官督商办的常州慈善总会相比,爱德基金会和远东慈善基金会更具民间性。但它们仍表现了“第三领域”的某种特征。爱德虽为基督教人士所创办,但其是一个民间慈善公益基金会,而不是一个传播宗教信仰的宗教组织。远东慈善基金会是由远东控股集团联合一批着名民营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国内首家定向资助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慈善基金会。远东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江苏省政府和地方政府大力提倡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黄宗智提出的“第三领域”概念,认为第三领域是现代社会整合与国家政权建设两种趋势共同作用的产物。而江苏慈善组织的发展,表征着转型社会“第三领域”的成长。常州慈善总会、爱德基金会和远东慈善基金会是转型时期国家与社会共同卷入第三领域中的范例。这些组织或由政府发动、商人参与而组建;或由宗教领袖、学界领袖和商人们组成,但它们是因国家政策的倡导而成立的,并且按政府的方针而运作。相比较,政府强势主导的常州慈善总会代表了一种强政府型的“第三领域”;而政府政策引导、民问自主运作的爱德基金会和远东慈善基金会,则代表了一种弱政府型的“第三领域”。从转型时期江苏慈善组织的发展历程中来看,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构建一种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伙伴关系,无疑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治理结构和构建公民社会的有效途径。
卢姗[10](2008)在《电子商业对中国城市零售业空间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信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现代电子交易手段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电子商业(即B2C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生的零售业态,正对城市的零售业空间造成深刻的影响。深入研究电子商业对城市零售业空间的影响,将对城市零售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乃至城市经济的增长提供有用的参考。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电子商业的相关研究已逐渐成为各学科研究的热点,有关电子商业的地理学研究也不断涌现。然而,这些文献均以欧美发达国家的城市为研究对象,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还很少有此类研究。因此,本文选取了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较为迅速的城市上海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弥补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业空间领域的研究差距。本文同时从企业与消费者两个角度,着重分析了电子商业对于零售企业空间组织和消费者空间行为的影响及影响因素,探讨了电子商业与传统零售业之间的关系,并且研究了网上购物对不同规模零售企业和不同区位消费者所产生的影响的差异。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界定了电子商业的概念,分析了全球电子商业和中国电子商业发展的现状,并且总结了国内外研究进展。第三第四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分别从企业与消费者两个角度,研究了电子商业对于城市零售业空间的影响。第三章通过比较电子商业下的三种零售企业类型的空间组织特征以及影响零售企业空间变化的主要因素,探讨了电子商业影响下的零售企业空间。对每种类型的零售企业,分别列举了上海零售企业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第四章通过对学生网上购物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探讨了电子商业影响下消费者空间行为的变化、影响因素以及网上购物对不同规模零售企业和不同区位消费者影响的差异。第五章总结全文,对本文试图解决的关键问题做了总结和回答,并展望了电子商业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二、常州第一家聋人网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常州第一家聋人网站(论文提纲范文)
(2)基于文化批判视角的网络女性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媒介女性形象”研究的局限 |
二、网络文化价值观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视角、框架与创新点 |
一、研究视角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网络应用的演变与女性形象的出场 |
第一节 女性形象出场的网络发展基础 |
一、Web服务:奠定网络应用的基石 |
二、商业化发展:推广网络应用的驱动力 |
三、网络文化热点:透视女性形象的重要窗口 |
第二节 网络女性形象的出场脉络 |
一、女性形象酝酿待出 |
二、女性形象经由网络文学出场 |
三、女性形象经由网络社区出场 |
四、女性形象藉多元应用出场 |
第二章 网络女性形象的类型与特征 |
第一节 作为“审美”客体的女性形象 |
一、“仙女”形象:激发官能美的快感 |
二、“裸女”形象:凸现视觉冲击的愉悦 |
第二节 作为消费客体的女性形象 |
一、“自傲者”形象:以巧言偏辞为卖点 |
二、“自恋者”形象:以容貌身姿为卖点 |
三、“多情者”形象:以情绪情感为卖点 |
第三节 作为戏谑客体的女性形象 |
一、“小丑”形象:网络恶搞的滑稽与颠覆 |
二、“弱者”形象:人肉搜索的集权与异化 |
三、“自由人”形象:网络发帖的张扬与快意 |
第三章 文化批判视角下网络女性形象的意义解读 |
第一节 现世的欢愉体验与名利收益 |
一、追求即刻的欢愉 |
二、兑现现世的名利 |
三、超越性精神的沦落 |
四、精神收益的货币化 |
第二节 张扬的“差异哲学”与小我情感 |
一、推崇个性化标记 |
二、标准化伪个人策略的宰制 |
三、释放小我情感 |
四、非理性的病态自恋 |
第三节 感官的狂欢与理性的脱冕 |
一、熙攘围观放纵感官享受 |
二、彰显日常生活的消遣属性 |
三、消解神圣的精神启蒙 |
四、引发非理性的破毁 |
五、消弭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 |
第四节 倡导物欲消费与时尚消费 |
一、倡导宣泄物欲的物质消费 |
二、“消费性偶像”取代“生产性偶像” |
三、倡导炫耀奢华的时尚消费 |
四、消费异化 |
第五节 消费女性的身体景观 |
一、消费的“命令”为女性身体赋值 |
二、女性身体的“美丽意涵” |
三、女性身体的“色情意涵” |
四、引发“身体化”的危机 |
第四章 形象建构与价值观书写的文化语境反思 |
第一节 互联网承袭“欢场”遗风 |
一、“欢场”释义及社会功能 |
二、“欢场文化”的遗风余俗 |
三、欢场文化习惯的延续 |
第二节 消费女性成时代风尚 |
一、后现代主义文化潮流 |
二、消费社会境遇 |
三、美女经济与丑女风潮 |
第三节 网络文化欠缺合理的价值理性 |
一、网络空间价值理性式微 |
二、网络文化规范不健全 |
三、网络文化欠缺“以文化人”的担当 |
四、互联网新技术特征与泛商业化发展 |
第五章 重构网络女性形象的行动策略 |
第一节 完善网络文化治理体系 |
一、互联网实践催生监管变革 |
二、建构网络文化的多元治理 |
第二节 健全网络文化监管规范 |
一、完善网络文化法制 |
二、建立多元网络文化监督 |
第三节 强化网络文化建设 |
一、形成共同的核心价值观 |
二、发挥精英文化的引领作用 |
三、推广性别平等教育 |
四、抢占性别话语的主动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用和信任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2.1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1.2.2 论文的主要研究思路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主要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文献综述和基础理论 |
2.1 相关文献研究 |
2.1.1 基本概念的研究 |
2.1.2 信任机制和信用评价的研究 |
2.1.3 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机制的研究 |
2.1.4 比特币和区块链的研究 |
2.2 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机制的相关概念分析 |
2.2.1 信用和信任机制的相关概念分析 |
2.2.2 电子商务相关概念分析 |
2.2.3 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机制相关概念分析 |
2.3 信用和信任机制的经济理论分析 |
2.3.1 古典经济学和信用问题分析 |
2.3.2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信用问题分析 |
2.3.3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信用问题分析 |
2.3.4 基于博弈论的信用问题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电子商务环境下信任机制研究 |
3.1 电子商务信用和信任机制问题分析 |
3.2 基于第三方支付的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
3.2.1 基于第三方支付的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
3.2.2 第三方支付信任机制的博弈分析 |
3.2.3 第三方支付机制存在的问题 |
3.3 基于保险的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
3.3.1 电子商务中的保险 |
3.3.2 信用保证保险 |
3.3.3 构建基于保险的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
3.4 基于惩罚机制的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
3.4.1 基于ODR的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
3.4.2 典型纠纷调解平台 |
3.4.3 我国网络交易ODR系统设计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电子商务环境下信用评价体系研究 |
4.1 电子商务信誉评价和信用评价 |
4.1.1 信用评价 |
4.1.2 电子商务信誉评价和信用评价 |
4.2 电子商务信誉评价模型 |
4.2.1 现有的电子商务信誉评价系统 |
4.2.2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
4.2.3 构建电子商务信誉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4.3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模型 |
4.4 电子商务信用标识 |
4.4.1 欧美各国的电子商务信用标识 |
4.4.2 国内的电子商务信用标识 |
4.4.3 电子商务网络信用标识的改进方案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自主信用模型 |
5.1 区块链技术 |
5.1.1 比特币 |
5.1.2 比特币的相关技术 |
5.1.3 区块链的价值分析 |
5.2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自主信用模型 |
5.2.1 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自主信用 |
5.2.2 区块链自主信用的成本分析 |
5.2.3 基于区块链自主信用的电子商务信用应用 |
5.2.4 构建基于区块链信用的P2P电子商务系统 |
5.3 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金融信用模型 |
5.3.1 互联网金融 |
5.3.2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分析 |
5.3.3 现有的P2P网贷系统分析 |
5.3.4 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P2P信用模型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社会信用模型 |
6.1 社会信用体系 |
6.1.1 社会信用 |
6.1.2 国外的社会信用模式 |
6.2 互联网+社会信用模式分析 |
6.2.1 互联网+社会信用 |
6.2.2 互联网+社会信用模式分析 |
6.3 基于区块链的社会信用模型 |
6.3.1 区块链社会信用 |
6.3.2 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社会信用系统 |
6.4 互联网信息的信用体系 |
6.4.1 互联网信息的信用 |
6.4.2 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学术信息评价系统 |
6.5 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的自组织系统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本文研究结论和展望 |
7.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7.2 不足之处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商标共存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商标共存制度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商标共存制度的起源与形成 |
一、汉诺威星磨坊案 |
二、联合制药案 |
第二节 商标共存制度的发展 |
一、《兰哈姆法》的意义 |
二、唐·多纳特案 |
三、思锐福体租车案 |
四、维纳案 |
五、普通法商标、商标共存制度与《兰哈姆法》的交集 |
第三节 商标共存制度的传播 |
一、商标共存的中国化 |
二、其他法域商标共存制度的发展 |
第二章 商标共存的表现形式、制度内涵与价值取向 |
第一节 商标共存的表现形式 |
一、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
二、在先注册与在后使用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
三、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与在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
四、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
第二节 商标共存制度的内涵与表征 |
一、商标共存制度的内涵 |
二、商标共存制度的表征 |
第三节 商标共存制度的价值取向 |
一、公平价值 |
二、效率价值 |
三、秩序价值 |
第三章 商标共存制度的缘由 |
第一节 商标的本质:指示功能 |
一、商标的产生:无私权属性的商标指示功能 |
二、商标的发展:财产化与异化效应 |
第二节 商标权益的产生方式 |
一、商标使用取得 |
二、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歧途与回归 |
第四章 商标共存制度的构成要件 |
第一节 标识相同或近似 |
一、标识相同 |
二、标识近似 |
三、商标近似的比对 |
第二节 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 |
第三节 不同市场格局 |
一、实际商誉区域 |
二、自然扩张区域 |
三、区域标准的内涵与分类 |
四、区域标准的考量因素 |
第四节 主观善意 |
第五章 商标共存制度的基础 |
第一节 基于意思自治 |
一、商标共存协议的价值 |
二、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 |
三、商标共存协议的内容 |
四、反思:共存协议性质的曲解 |
第二节 基于公权力 |
一、立法创设 |
二、司法创设 |
第六章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共存制度的挑战与回应 |
第一节 互联网环境的挑战 |
一、现有研究文献的缺陷 |
二、区域管辖权理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适用与不足 |
第二节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共存制度存在的可能性 |
一、“混淆可能性”的个案原则 |
二、“相关公众”的弹性维度 |
三、特定区域管辖权理论:基于互联网行为的特殊性 |
第三节 不同市场格局的回应 |
一、实际市场渗透区域 |
二、声誉区域 |
三、自然扩张区域 |
四、远程区域 |
第四节 主观善意的回应 |
一、含有商标符号之域名的通知效力辨析 |
二、网络广告的通知效力之辨析 |
三、搜索引擎的局限 |
第五节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共存制度的适用模式 |
一、“网站申明”(Disclaimer)模式 |
二、提供链接的模式 |
三、增设关于互联网商标使用的条款 |
第七章 我国现有共存制度的困境与回应 |
第一节 我国商标共存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
一、立法现状与不足 |
二、司法现状与不足 |
第二节 我国商标共存制度的建构 |
一、立法建议 |
二、司法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日本动漫对外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节 研究意义与目的 |
第二节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日本动漫产业沿革 |
第一节 日本动漫产业发展概述 |
一、日本动漫萌芽期(20世纪60年代以前) |
二、萌芽期的日本机器人动漫(20世纪60年代) |
三、机器人动漫发展演变期(20世纪70年代) |
四、动漫成为独立流派(20世纪80年代) |
五、机器人动漫回归与新动漫流派兴起(20世纪90年代) |
六、虚幻与真实交错的日本动漫(21世纪以来) |
第二节 日本动漫的海内外市场开拓 |
一、日本动漫全球化的渊源及概况 |
二、日本动漫的日本本土市场 |
三、日本动漫海外市场分析 |
第三节 从霍夫斯泰德文化维度解读日本动漫的文化内涵 |
一、四个文化维度划分 |
二、日本动漫文化内涵分析 |
第四节 日本动漫应对文化差异的策略 |
一、日本动漫中的国际化元素 |
二、国际化的三种文化可能性 |
第二章 日本动漫在美国的成功渗透 |
第一节 日本动漫在美国的传播历程 |
一、首部登陆美国市场的科幻动画片--《科学小飞侠》 |
二、机械装甲动漫在美国引起的轰动--以《战神金刚》与《太空堡垒》为例 |
三、《宠物小精灵》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以及遭受的批评 |
第二节 日本动漫在美国盛行所造成的影响 |
一、日本动漫在美国的渗透及美国本土化的三个阶段 |
二、从产业角度看日本动漫在美国兴盛的原因 |
三、日本动漫兴盛所带来的文化产品革新 |
第三节 日本动漫美国市场调查分析 |
一、日本动画在美国的市场规模 |
二、日本漫画在美国市场的走势分析 |
第三章 日本动漫产业的欧洲市场 |
第一节 日本动漫在法国的发展 |
一、日本动漫在法国传播的历程 |
二、日本动漫的低成本与可持续性发展策略 |
三、法国观众喜欢日本动漫的心理成因 |
第二节 日本动漫的意大利市场 |
一、日本动画片在意大利发展概述 |
二、日本漫画在意大利的活跃 |
三、日本漫画在意大利出版市场的现状 |
四、日本动漫对意大利业界的影响:意大利面式漫画的出现 |
第三节 日本动漫在欧洲其他国家的发展 |
一、日本动漫在德国的发展 |
二、日本动漫在欧洲其他国家的发展 |
第四章 日本动漫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 |
第一节 日本动漫在中国25年的传播历程 |
一、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大量引进日本动漫 |
二、20世纪90年代:日本漫画的黄金时期以及其引发的盗版问题 |
三、新千年:日本动漫的稳固发展与线上动漫兴起 |
第二节 “禁播令”政策下日本动漫的市场应对措施 |
一、“禁播令”政策影响下国产动漫的大幅增长 |
二、日本动漫产业在“禁播令”的影响下所采取的策略 |
三、日本动漫公司进军中国市场的新方式 |
第五章 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力评价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动漫产业对外传播力评价体系分析框架 |
一、动漫产业对外传播力评价体系构建的作用 |
二、动漫产业对外传播力评价体系研究框架 |
第二节 动漫产业对外传播力影响因素筛选 |
一、调查问卷指标设计 |
二、调查样本的选取 |
三、调查问卷的实施和统计结果 |
四、信度分析及影响因素确定 |
第三节 基于ANP的动漫对外传播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指标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 |
二、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三、动漫对外传播力评价指标 |
四、聚类分析建立指标体系 |
第四节 动漫对外传播力评价指标权重的赋予 |
一、ANP方法的引入 |
二、基于ANP的动漫对外传播力力评价指标权重的赋予 |
三、评价指标解析 |
第五节 日本动漫产业对外传播力评价实证分析 |
一、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力有效性评价模型 |
二、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力实证分析 |
三、日本动漫对外传播力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四、主要研究结论 |
第六章 动漫对外传播的启示 |
第一节 “传承、创新”:呼应式动漫文化创意展现 |
一、突出民族特色,传承传统文化 |
二、多元文化融合,增强作品原创力 |
第二节 “培养、孵化”:全程式动漫产业链设计 |
一、发展产业集群,提高动漫关联产业发展水平 |
二、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动漫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
三、加强外部交流合作,延长动漫产业链 |
第三节 “品牌、营销”:联动式动漫产业市场开拓 |
一、动漫品牌塑造 |
二、市场化营销路径设计 |
第四节 “人才、资金”:无缝式保障体系搭建 |
一、创新型动漫人才队伍建设 |
二、多元化资金注入整合 |
第五节 我国动漫产业对外传播路径探析 |
一、中国动漫的历史沿革 |
二、21世纪中国动漫体系变革 |
三、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新模式和新方向 |
四、中国动漫产业“五位一体”发展路径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社会包容视角下的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 ——以江苏常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社会质量、社会包容研究 |
1.3.2 社会排斥研究 |
1.3.3 国内外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 |
第2章 核心概念 |
2.1 残疾人 |
2.2 残疾分类与分级 |
2.3 残疾人就业 |
第3章 常州残疾人包容性就业研究 |
3.1 常州市残疾人就业概况 |
3.1.1 常州市残疾人基本情况 |
3.1.2 残疾人就业概况 |
3.1.3 已就业残疾人就业类型 |
3.1.4 残疾人需求与服务机构状况 |
3.2 社会包容与影响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排斥 |
3.2.1 社会包容与社会排斥的关系 |
3.2.2 残疾人就业过程中遭受的社会排斥 |
3.3 常州残疾人包容性就业环境的构建 |
3.3.1 以“社会包容”理论构建残疾人就业政策 |
3.3.2 实践层面落实残疾人包容性就业 |
第4章 常州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
4.1 福利企业数量减少、集中就业残疾人数下降 |
4.2 庇护性就业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 |
4.2.1 庇护性就业场所数量少、岗位有限 |
4.2.2 营销困难、工资水平低 |
4.2.3 社会融入能力有待提高 |
4.3 自主创业存在诸多限制因素 |
4.3.1 竞争过于激烈 |
4.3.2 残疾人士自主学习意识不强 |
4.3.3 缺乏品牌意识、难以高端化 |
第5章 关于残疾人就业的进一步思考 |
5.1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政策法规 |
5.2 开发残疾人人力资本 |
5.3 培养社会包容的观念 |
5.4 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范围 |
5.5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基于世界语文信息数据库的国际语言规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语言规划理论研究 |
二、国际语言规划研究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方法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不同领域的语言规划 |
第一节 政治领域的语言规划 |
一、语言与民族关系 |
二、语言与国家安全 |
第二节 经济领域的语言规划 |
一、语言产业 |
二、语言服务 |
三、语言消费 |
第三节 教育领域的语言规划 |
一、教学用语 |
二、语言课程 |
三、师资培训 |
四、教材教法 |
第三章 不同主体的语言规划 |
第一节 宏观层面的语言规划 |
一、超国家组织 |
二、国家政府 |
第二节 中观层面的语言规划 |
一、地方政府 |
二、社会组织 |
第三节 微观层面的语言规划 |
一、企业 |
二、学校 |
第四章 不同对象的语言规划 |
第一节 国家共同语 |
一、平等使用官方语言 |
二、立法巩固国语地位 |
第二节 土着语言 |
一、语言传播与语言立法 |
二、语言教育与语言保持 |
第三节 方言 |
一、语言态度与语言使用 |
二、语言地位与语言保护 |
第四节 外语 |
一、语言调查与教育规划 |
二、语言学习与地位规划 |
第五章 国际语言规划的特点与启示 |
第一节 国际语言规划的特点 |
一、规划内容多样化 |
二、规划方式多样化 |
三、规划语种多样化 |
第二节 国际语言规划多样化对我国的启示 |
一、语言规划理念:语言资源 |
二、语言规划目标:语言和谐 |
第六章 结语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创新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转型时期江苏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选题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非营利组织研究的基本理论 |
1.2.2 国内外慈善事业研究现状 |
1.3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基本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江南慈善活动的历史渊源 |
2.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慈善理念 |
2.1.1 慈善释义 |
2.1.2 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 |
2.2 江南地区的公益慈善传统 |
2.2.1 慈善组织与慈善事业 |
2.2.2 江南地区公益慈善活动的历史 |
2.2.3 江南地区传统公益慈善活动的特征 |
3 转型期江苏公益慈善组织的兴起 |
3.1 江苏省慈善组织发展的社会背景 |
3.1.1 社会政策 |
3.1.2 江苏经济发展概述 |
3.1.3 江苏文化发展概述 |
3.2 转型期江苏地区慈善组织发展脉络 |
3.2.1 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概况 |
3.2.2 江苏省慈善组织发展概况 |
4 江苏省慈善组织典型个案之一 |
4.1 爱德基金会 |
4.1.1 历史概述 |
4.1.2 爱德的公益项目运作 |
4.1.3 小结 |
5 江苏慈善组织典型个案之二 |
5.1 江苏省慈善总会 |
5.1.1 历史概述 |
5.1.2 法律和政策环境 |
5.1.3 组织机构 |
5.1.4 资产管理及使用 |
5.1.5 主要项目运作 |
5.1.6 趋势分析 |
5.2 南京市慈善总会 |
5.2.1 组织成立 |
5.2.2 组织机构 |
5.2.3 资产管理和使用 |
5.2.4 主要项目 |
5.3 常州市慈善总会 |
5.3.1 历史概述 |
5.3.2 常州模式 |
5.3.3 小结 |
6 江苏慈善组织典型个案之三 |
6.1 宜兴远东慈善基金会 |
6.1.1 历史概述 |
6.1.2 组织成立 |
6.1.3 宗旨及使命 |
6.1.4 组织机构 |
6.1.5 管理模式 |
6.1.6 项目运作流程 |
6.1.7 主要资助项目 |
6.1.8 理事会成员 |
6.2 苏州汇凯爱心基金会 |
6.2.1 组织简介 |
6.2.2 资金管理及使用 |
6.2.3 主要项目 |
6.2.4 小结 |
6.3 南京大学天健社 |
6.3.1 组织成立 |
6.3.2 规章制度 |
6.3.3 天健社的源头——唐仲英墓金会 |
6.3.4 分析与思考 |
7 公民社会与第三领域视域中的江苏慈善组织 |
7.1 公民社会与第三领域 |
7.1.1 公民社会 |
7.1.2 民间组织 |
7.1.3 企业公民 |
7.2 第三领域与中国乡治传统 |
7.2.1 第三领域 |
7.2.2 中国“乡治”传统中的善举 |
7.3 善治与公民社会 |
7.4 江苏慈善组织的类型分析 |
7.4.1 宗教慈善基金会:爱德基金会 |
7.4.2 官督商办慈善协会:常州慈善总会 |
7.4.3 民营企业非公募慈善基金会:远东慈善基金会 |
7.4.4 “第三领域”中的江苏慈善组织 |
8 国外慈善组织发展的比较与借鉴 |
8.1 美国慈善组织:民间主导型 |
8.1.1 历史概述 |
8.1.2 劝募机制 |
8.1.3 法律和政策环境 |
8.1.4 慈善文化及理念 |
8.1.5 市民社会与美国慈善事业 |
8.1.6 问题与趋势 |
8.2 英国慈善组织:政府-民间合作伙伴型 |
8.2.1 历史概况 |
8.2.2 规模、类型和作用 |
8.2.3 法律及政策 |
8.2.4 公益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
8.2.5 慈善理念及文化 |
8.2.6 英国民间公益事业繁荣的原因 |
8.2.7 问题与趋势 |
8.3 新加坡慈善组织:政府主导型 |
8.3.1 历史概述 |
8.3.2 规模及类型 |
8.3.3 法律及政策 |
8.3.4 问题与趋势 |
8.4 比较视野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之路径 |
8.4.1 建立健全慈善事业法律法规 |
8.4.2 建构政府与慈善组织的良好关系 |
8.4.3 弘扬传统慈善文化 |
8.4.4 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
9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10)电子商业对中国城市零售业空间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主要创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电子商业发展的现状及研究进展 |
2.1 电子商业的概念范畴及其地理含义 |
2.1.1 电子商业的概念 |
2.1.2 电子商业的地理含义 |
2.2 电子商业的发展现状 |
2.2.1 全球电子商业发展现状 |
2.2.2 中国电子商业发展现状 |
2.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3.1 网上购物与传统购物的关系 |
2.3.2 电子商业的空间效应 |
2.3.3 电子商业发展的区域差异 |
2.3.4 小结 |
第3章 电子商业影响下的零售企业空间组织 |
3.1 电子商业下影响零售企业空间变化的主要因素 |
3.1.1 时间效率 |
3.1.2 信息流动 |
3.1.3 商品种类 |
3.1.4 物流等基础设施 |
3.1.5 支付手段 |
3.2 电子商业下的三种零售企业类型 |
3.2.1 “砖头+水泥”类企业的空间组织 |
3.2.2 “鼠标+水泥”类企业的空间组织 |
3.2.3 “纯鼠标”类企业的空间组织 |
3.3 小结 |
3.3.1 三种零售企业空间特征及影响因素比较 |
3.3.2 电子商业与传统连锁零售业结合的优势 |
第4章 电子商业影响下的消费者空间行为 |
4.1 网上购物行为的调查方法 |
4.1.1 调查内容和目的 |
4.1.2 调查对象和方法 |
4.1.3 调查基本情况分析 |
4.2 网上购物对消费者空间行为的改变及主要影响因素 |
4.2.1 网上购物对消费者空间行为的改变 |
4.2.2 电子商业条件下影响消费者空间行为的主要因素 |
4.3 网上购物对于不同规模零售企业的影响 |
4.3.1 影响消费者选择书店的主要因素 |
4.3.2 各规模级别传统书店的比较优势 |
4.3.3 网络书店的比较优势 |
4.3.4 网络书店对不同规模传统书店的替代性 |
4.4 网上购物对不同区位消费者行为影响的比较 |
4.4.1 不同区位消费者购物行为差异的数据分析 |
4.4.2 不同区位消费者购物行为的比较 |
4.4.3 造成不同区位网上购物差异的主要原因 |
第5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常州第一家聋人网站(论文参考文献)
- [1]独立书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研究[D]. 段海丽. 天津大学, 2020
- [2]基于文化批判视角的网络女性形象研究[D]. 荀洁. 苏州大学, 2017(04)
- [3]能动司法对互联网产业的影响分析——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认定切入[J]. 郑小窗. 社会中的法理, 2017(01)
- [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用和信任机制研究[D]. 杨兴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06)
- [5]商标共存制度研究[D]. 倪朱亮.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6]日本动漫对外传播研究[D]. 程绚. 山东大学, 2015(04)
- [7]社会包容视角下的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 ——以江苏常州为例[D]. 谢菲. 南京师范大学, 2015(03)
- [8]基于世界语文信息数据库的国际语言规划研究[D]. 刘芳. 南京大学, 2013(01)
- [9]转型时期江苏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研究[D]. 杨琳. 浙江大学, 2008(08)
- [10]电子商业对中国城市零售业空间的影响[D]. 卢姗. 华东师范大学,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