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失败的背后

《神剑》失败的背后

一、《魔剑》失灵的背后(论文文献综述)

崔建[1](2020)在《正当防卫判断的阶层理论适用》文中提出近年来,正当防卫的判断问题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争议颇多,聚讼纷纭。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判断,要么是片面地立足于正当防卫的某一方面进行判断,要么是仅进行宽泛、模糊的整体判断,而缺乏宏观框架下的便于实务操作的阶层搭建和判断顺序,由此导致对正当防卫司法认定的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防卫过当的阶层理论构建进行理论定位,提供了一个便于实务操作的框架构造:构成要件(被害人自我答责)?是否存在不法侵害?是否属于适格的防卫行为?行为是否过限?结果是否过限?行为与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责任。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主要包含三个部分,具体分述如下: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正当防卫之现状进行了深度分析。目前司法实践中,我们对正当防卫认定过严、防卫过当认定过宽的主要原因在于法益衡量理论、狭义比例原则对其影响颇深,同时受制于维稳优先、生死观念以及实用思维影响下司法裁判机制欠缺。法益衡量理论因其高度个案化的技巧广被司法实践所采纳,却忽略了防卫双方的手段、地位、情境、人数等情况,对防卫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利于正当防卫之认定,同时有放纵犯罪分子、使之为所欲为之嫌。同时,狭义比例原则于正当防卫之中适用余地非常狭窄,属于紧急权体系之中受其影响最弱一环,仅可适用于严重失衡之正当防卫案件。正当防卫所维护的首先也不是个别法益,而是防卫人免受他人非法强制的自由与法律地位,如若将狭义比例原则引入,则会因此否定防卫行为的适当性与必要性,导致公民只能坐以待毙或者实施无效防卫行为,明显不符合《宪法》第33条和51条对于公民双方自由平等法律关系之规定。法益衡量理论及狭义的比例原则因其理论本身的问题而不能应用于防卫过当的判断之中。应该改变现存的司法裁判机制及维稳优先的国家理念,并建立一套具有自主性的司法裁判机制,即建立一套与之对应的对行为法与不法进行评价的司法裁判机制。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进行了规范定位,确立了新的二元论,即权利视角下的法益保护原则和侵害人视角下的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对于传统二元论下的法秩序维护原则或者法确证原则进行有力批判,否定通过正当防卫实现法确证以及预防功能的合理性。法确证原则无论是从规范内部还是从法哲学意义上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且立足于法治国视野下有违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同时于此一部分于权利视角之下证成了法益维护原则以及侵害人视角下的正当防卫之正当化根据的合理性。正当防卫作为现代国家中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要究其来源,就要回到权利概念本身。侵犯权利的行为既不正当,也不可能给社会带来真正福利,对这种行为的反击也就不依赖于利益计算而天然正当。对于侵害人视角下的正当防卫之正当化根据,一般情况下,对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要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但是于正当防卫之中却对此情况免除行为人法律制裁,同时对其予以鼓励支持。这意味着在此情况下,法律为侵害人法益所设置的保护屏障已经在一定范围内被撤除了,其不仅符合我国立法特色,也能解决防卫过当判断的限度问题。第三部分主要对正当防卫的阶层检验机制进行了详细论证。首先,以预设防卫装置和极端侮辱下的不法侵害为例,将被害人自我答责于构成要件阶段排除不法,不进入违法性判断,完成第一阶层的判断。其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于不法侵害进行规范判断,为进入违法阶层甄别提供基础。再次,对于行为限度、结果限度以及行为限度和结果限度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者进行规范意义上的认定得出客观不法的认定,同时从认识因素、一致因素以及二元的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角度证成防卫过当不仅可由过失和间接故意构成,也可构成直接故意。最后,于责任阶段,因并非本文主题,所以仅作简单论证。

智丽[2](2020)在《女性视角下的身体写作研究 ——以《病态,又名现代女性》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埃尔弗里德·耶利内克(Elfriede Jelinek)是自诺贝尔文学奖开始颁发以来第十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也是第一个凭借德语写作而获奖的奥地利女作家。《病态,又名现代女性》是耶利内克在1987年创作的一部戏剧作品。该剧采用双女主模式,以吸血鬼艾米莉和家庭主妇卡米拉为主要叙述对象,她们较之于作者之前文本中的女性,更具颠覆性。耶利内克通过女性异化为吸血鬼的故事探索了一条表达女性欲望的新道路。艾米莉和卡米拉跨越异性恋性别限制,超越固化的女性形象,在女性乌托邦世界里以幽灵的形态存在,获得了从未有过的鲜活生命,发出了女性抵抗性别压迫的一声呐喊。作为一次极端意义上的女性解放,耶利内克通过客观的“性别”形象、直观的“身体”器官、朴实的“身体”知觉再现女性的存在状态,“性别”与“身体”连结“自我”与外部世界,二者概念的变化和流动引导着情节的发展,也牵动着女性对其“存在感”的理解和思考。从女性主义身体角度分析《病态,又名现代女性》,有助于挖掘耶利内克赋予身体的符号功能和表意功能。同时,结合女性主义理论、性别理论和身体等相关理论,采用文本细读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了解女性生存悲剧和耶利内克的女性意识尤为重要。本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引言部分主要介绍耶利内克的创作特点,梳理了国内外耶利内克研究现状,以及本选题的研究方法和内容。正文部分首先对身体与社会的关系作了辨析,重点分析了消费社会和性别概念下的身体,以及耶利内克在作品中对职业限定和传媒暴力的描写。其次分析了耶利内克笔下的身体与权力的关系。首先采用尼采和福柯的相关理论,分析身体与权力的关系。其次结合《病态,又名现代女性》,从“权力凝视”角度探讨现实生活中女性身体遭受的暴力。根据剧本中描述的家庭和妇产科这两个权力场域,分析女性身体被母性神话、家务活以及产科暴力和医学权威所压迫的残酷事实。耶利内克通过客观细致的描写真实地再现了女性身体成为父权制俘虏的过程。最后通过分析耶利内克笔下的身体与灵魂,表明身体的征服史也意味着身体的反抗史。女性意识尚未萌芽时的女性身体是沉默寡言的,但随着女性的清醒,女性身体逐渐焕发出生机。耶利内克通过吸血鬼艾米莉展现女性进行艺术创作、表达自我的需求,她是耶利内克的“化身”,更是千万女性艺术家的代表。身体是女性塑造自我意识,找到自我的手段和凭借。耶利内克既不是理想主义者,也不是悲观主义者,她敢于对现存秩序提出质疑和颠覆,也乐于为女性提供崭新的体验和美好的乌托邦世界。在为女性突破性别限制提供了可能的同时,耶利内克又对现实中的重重阻碍作了客观描述,体现出她对女性和女性身体的关照和探索。总的来说,耶利内克的身体写作是基于女性意识之上的对男权和强权压迫的反思和挑战。

程从兵[3](2019)在《中欧外语课程标准设计理念与框架结构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经济全球化正朝着纵深方向迅猛发展,与此相伴随的教育国际化亦已大势所趋,而作为服务于更好沟通与交流的外语教育更是如此。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将外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提高外语教育质量,相继设计和编制了外语课程标准。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部相继颁布了《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2003)与《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是我国基础教育英语课程改革历程的缩影。随着课程标准的实施,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外语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些矛盾问题开始凸显,如课程理解和课程实施的不协调、语言知识和语言素质的不合拍、英语教育工具性和人文性的不和谐以及英语学习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等较为突出,有待改善。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外语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本文特别选取欧盟2001年正式颁布的《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作为参照,对两者的设计理念与框架结构进行全面和整体分析比较。论文着力解决的问题如下:中欧外语课程标准设计理念和框架结构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在哪里?通过对双方教育政策的历史演进和课程标准框架结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建议及课程评价)等方面比较分析,发现两者共性之处主要体现在:双方文件出台的主要背景都是应对国际化和全球化的趋势,顺应本土化高品质外语教育的诉求;学习者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是外语课程标准出台的落脚点和着眼点;课程性质兼顾任务驱动的工具性和意义追寻的人文性;体系化建构的课程目标都突出语言综合运用能力培养,注重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跨文化交际意识和能力;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是知识观、活动观、能力观、态度观的整合;围绕学生发展来构建综合性、发展性和多元性评价体系。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也很明显,主要表现在:外语课程标准主体有差异,中方是政府主导,欧方是多元主体参与;学习者身份界定有差异,中方界定为学生,欧方界定为社会人;课程标准追求的动机功能有差异,中方注重升学应试,欧方注重融入他国;课程内容丰富度有差异,中方注重四项技能,注重考试所需要的能力,欧方注重语言交际活动及其所需要的各种能力;课程评价多元化程度有差异,欧方的共同语言能力量表特别倡导评价多元化和自我评价。有缺陷的课程标准才有完善的希望。通过研究,本文为完善我国外语课程标准研制提供一些建议:对外语教育政策进行国家立法,保证课标设计权威性和科学性;为促进语言多元化应当树立正确的语言资源观和生态观,做到多元共生;从保障公民基本教育权利高度来看待区域外语教育质量;聚智共谋,课标设计体现“不同”与“共同”,框架透明、详尽和缜密;课标设计理念体现外语学科特色,关注人文性,不弱化工具性;丰富课程内容,树立因人而生和为人而生的课标设计理念;研制有利于学习者健康发展的整体性评价体系,做到评价育人;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理解和实施课标设计理念,成为终身学习典范。

殷俊[4](2018)在《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比较研究 ——以二十世纪60至80年代为研究线索》文中研究指明面对文化创意产业迅猛的发展,世界各国纷纷围绕文化产品开发,展开资本运作,期望在新一轮的“创意经济”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获得收益。紧跟时代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法规。作为文化创意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动画,也越来越倍受关注。面对新世纪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基于文化内容的创新价值的挖掘依然是我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国动画在辉煌时期,其相关作品也曾享誉海内外,被国人引以为傲,先驱们对动画艺术的执着探索和斐然的成就,在世界动画领域中留下了中国的传统民族艺术深刻的印迹。中国动画艺术的传承与创新,传统的创作方式急需改变,借鉴与创新是必由之路。“二十世纪60-80年代”,是世界信息技术革新和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促使中日两国动画艺术创作发展形成不同风格的关键时期。中国动画发展史上经历了“辉煌期”、“沉寂期”、“复兴期”的重要阶段,在这三十年期间,以1961年《大闹天宫》的上映拉开序幕,中国动画先后达到了两次创作的高峰,经过持之以恒的探索开创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民族风格之路”,形成了誉满全球的动画“中国学派”,创作了一大批独具浓郁中国传统文化气息及中国民族特色的动画作品。同样,日本动画分别经历了60年代全面振兴时期,70年代动画跌落再振兴时期,以及80年代的辉煌期,是其发展最为重要的三十年,日本动画创作者们经过这一时期的不断磨练,形成并确立了动画艺术创作风格,作品融入到日本每个人、每个家庭的生活中,同时渗透到世界的多个地区,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动画大国。论文以二十世纪60-80年代为研究线索,以史为据,从比较艺术学的视野出发,以中日两国优秀经典的动画作品为证,对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中最具代表性的创作理念、创作题材、造型风格、叙事结构,以及视听语言等方面进行各自历史的纵向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历史阶段的横向比较,综合运用史论结合、综合归纳、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等方法,找出各自的发展规律,揭示动画艺术创作风格形成的文化、政治、经济等原因。二十世纪60-80年代,作为中日动画发展史中重要的三十年,梳理、比较研究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的历史轨迹,以及发展脉络,具有非常重要的史学意义。在中日动画发展史的宏观视阈下对其进行谛视、分析与比较,对于建构动画理论框架和完善动画史的研究都寓意深远。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有五个部分:首先,对中日两国动画艺术创作理念及题材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比较,归纳出各自发展的轨迹、特点及差异;其次,对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造型风格展开研究与分析,通过对中国动画造型风格写意性特点与日本动画写实性特色的对比,总结出各自在动画创作中的艺术倾向和设计思维;接着,对中日动画艺术创作叙事结构展开研究及分析,通过对中国动画叙事“四段式”结构和日本动画的叙事情节组织特点的剖析与对比,总结出中日动画叙事结构的特征及在故事组织形式上的差异;然后,针对中日动画艺术创作视听语言展开研究与分析,分别围绕中国动画的“去电影化”与日本动画的“电影化”展开论述与剖析,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两者在视听语言艺术风格处理上的差异;再次,进行了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比较后的思辨,从文化、政治、经济、教育等因素,展开思考与辨析;最后,综合前面论述的基础上,提出结论与展望,通过对影响中日动画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剖析,总结出国产动画艺术创作中的经验教训,从宏观层面对中国动画发展方向进行展望,从而为中国动画艺术创作创新与发展寻找到新的途径。中国动画艺术创作的发展,应在学习与借鉴中“取其所长,补己之短”,从多元化的角度挖掘题材,从作品的人文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等方面寻求契机突破,实现优秀传统观念与价值在现代文化语境中的转换,从而提升中国动画艺术创作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

黄琰[5](2017)在《从变形规则看东西方新神话异同与交融》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世界文坛和影视界刮起一股"新神话主义"的潮流,"再造神话"的活动在通俗文化领域进行得如火如荼。新神话虽然是由作者各自在自我构拟的宇宙观中虚构的故事,但是皆承继了来自本源文化的神话传统,尤其是变形的规则。东西方传统神话中变形规则的主要差异在于:西方神话中的变形以降格为主,东方神话中的变形则呈现了升格的可能性。两者间的差异与东西方哲学传统和宗教传统密切相关。在新神话的叙事中,传承自文化传统的变形规则体现在了故事的结构上。而作为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新神话也必然呈现跨文化的现象。东西方神话传统在新神话中交融,东西方也各自能从对方那里借鉴对人类面对现代性有所启发的元素。变形规则所体现的西方的人本精神和东方的生态观皆参与搭建了多元文化的新神话世界。

曾凯[6](2010)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的思想解放问题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举凡改革,无一不要求思想解放。“社会主义改革”意味着突破马克思主义某种成说,“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则意味着这种突破带有中国国情和中华文化的印记。这场改革已历30余载,还要多少年,尚须拭目以待;改革又是全方位推进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无一不包,本文所谓思想解放问题,在时间上涉及改革全程,在内容上则以经济改革为主要对象。中国改革的关键性突破是选择了市场经济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承载了推进生产力的任务,也承载了改善生产关系与发展上层建筑的任务。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选择虽始于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却并不终于生产力的范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蕴上的思想解放,需要正视两个层面问题:实践层面需要厘清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在中国结合的发展阶段问题;理论层面需要回答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能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问题。双方在实际上是统一的,具体表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需要经历三个发展环节,并陆续通过思想解放解决三个基本问题。第一,改革初始时期,需要回答:社会主义国家可否运用市场经济方式发展生产力?邓小平理论体现了对市场经济的选择,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了改革的市场方向,双方共同确立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第二,改革现实时期,需要回答:社会主义能否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建成和谐社会?胡锦涛科学发展观启动了对传统市场模式的改造,意味着对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探索的开始。第三,改革未来时期,需要回答:社会主义能否改造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要求把中国改革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接,推动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运行体现共同富裕目标。

张磊[7](2010)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有关虚拟物品属性的争议、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有关虚拟物品的纠纷以及法律上的解决途径做出了详细的研究和探讨,提出通过以一种模糊的消费者权益来概括消费者在虚拟物品上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现实生活中各种纠纷案例的类型和性质的分析,综合目前的各种学术思想,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对策,以期对网络游戏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能够有所裨益。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虚拟物品做了概括性描述,分析了虚拟物品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然后着重对有关虚拟物品属性的诸多争议进行了描述与辨析,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提出了游戏玩家在虚拟物品上的享有的独特的消费者权益,推导出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解决目前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第二部分首先分析了网络游戏玩家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面临的法律风险,然后详细阐述了在现实生活中有关虚拟物品的消费者权益的各种纠纷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解决这些纠纷的方法。第三部分首先阐述了我国虚拟物品立法的必要性,然后对我国的虚拟物品立法在内容和形式上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木桑,李金烽[8](2007)在《捉妖记(二)》文中研究指明青岚是旁门大虚幻仙障天书术法第七十一代传人神光之徒。在一次招揽捉妖"生意"时,偶遇被怪风吹到神州大地的西方女魔法师银霖,并与之同行。在捉妖路上,神光为逃避龙灵帮的灵龙,与二人失散,而青岚与银霖则误入魔教长老墀鹿客的灵火照影,幸遇摩云寺多界和尚和燕翔宫水柔馨,得救之后四人闯入一个破庙,这正是墀鹿客设置的恶鬼绝障、两界迷心钟、万兽聚形阵。四人虽破种种险恶但仍不敌墀鹿客,被困其中,反而受制。危急之时青岚为保命拔了庙内增长天王像的泥剑,却不料释放出封印其中的银龙,并借此杀死了墀鹿客肉身。从八派之首紫虚堂逃跑、躲于此处的混恶铘此时现出法身,也追杀起墀鹿客的元神,但一击未成之下却被追查他的紫虚堂弥护真人找到,只能又反与墀鹿客联手对抗弥护,并得以成功逃脱。弥护见追击无望,便先将青岚、银霖、多界、水柔馨救起,后很快离去,只留下两本书——给银霖的《东方乙木》和给青岚的《洞玄子》。

石杰[9](2006)在《虚拟财产若干问题的法律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网络游戏在中国飞速成长,随之而来的虚拟财产开始浮出水面。然而,随着游戏运营商业行为的日益规范化,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玩家与玩家之间针对游戏资源而发生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尤其近两三年来,有关虚拟财产的纠纷频频亮相公堂。 这就使得虚拟财产的确认与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法律研究课题,并且对现行法律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对虚拟财产的研究将不断推动传统法理、民法等在信息时代的发展,而且在司法实践上,也会对解决虚拟财产引发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纠纷有所裨益。 笔者认为,“虚拟”一词有一般意义和技术意义之分。所以,尽管时下存在于网络空间的虚拟财产千姿百态、不一而足,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虚拟财产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广义的虚拟财产,二是狭义的虚拟财产,由于狭义的虚拟财产已经超脱了纯粹的网络环境,而成为了具有法律意义的财物,即与社会现实发生了联系而具备了现实世界里的交换价值,法律就不能对其漠视。 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问题,是现阶段虚拟财产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就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即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法律上的财产,目前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否定论者的上述观点存在重大有缺陷。基于法学上的财产与经济学上的财产关系的分析,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一切法律特征,理应受到一定法律的承认与保护,从而得出虚拟财产否定论之否定的结论。当然,虚拟财产又是一种新型财产形态,并区别于传统(形态)财产。 在虚拟财产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上,针对虚拟财产肯定论,即认可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但应当将其归类于哪一种性质的财产权利却众说纷纭,存在三种代表意见:物权说、知识产权说与债权说。 分析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实是一种基本的服务合同关系,玩家享有的对虚拟财产的权利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通过合同确立的债权。虚拟财产是玩家请求ISP提供游戏服务的债权凭证,而建立在虚拟财产上的这种类似于有价证券的由债权向物权渗透的现象,我们不妨认为是现代社会债权物权化的又

胡刚[10](2005)在《论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民法保护》文中提出网络虚拟财产是近几年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和网络游戏的风靡而诞生的一种新的财产形式。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增多,要求通过立法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的呼声日益提高,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学界的关注。本文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研究的目的是为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做好理论上的准备,并对立法的主要内容提出一些构想和建议。 首先,本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和范畴做了基本的界定,并分析了研究网络虚拟财产的意义和必要性。本文认为虚拟财产一般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的寄于某一ID之下的各种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甚至包括显示该ID的级别、段位等信息的电磁数据,并认为对其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其次,在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及法律属性问题上,学者存在较多争议。在财产属性上,大部分学者持肯定的观点,也有少部分学者对其财产性进行否定。本文通过对财产观念形成、财产形式的历史发展及财产基本属性的分析,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财产的基本要素,即效用性、稀缺性和价值性、可流通性等,因此应当承认网络虚拟财产是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上,主要分为知识产权说、物权说、债权说和多重属性说几种观点。本文对各种观点进行了评析,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属性应该是物权。 再次,本文对网络游戏用户和运营商的虚拟财产关系进行了分析,指出他们之间围绕虚拟财产所存在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并列举、分析了网络游戏用户和运营商各自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魔剑》失灵的背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魔剑》失灵的背后(论文提纲范文)

(1)正当防卫判断的阶层理论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对于如何认定“不法侵害”
        (二)构成要件阶段排除防卫过当认定犯罪之成立
        (三)行为限度与结果限度之判断
    四、论文结构
    五、主要研究方法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一)主要创新
        (二)主要不足
第一章 正当防卫认定之问题揭示
    第一节 正当防卫认定的理论依据与原则适用失当
        一、法益衡量理论不应适用于正当防卫之判断
        二、狭义比例原则不应适用于正当防卫之判断
    第二节 正当防卫的司法裁判机制运行失灵
        一、维稳优先的刑事政策使正当防卫难成现实
        二、中国特殊的司法裁判机制使正当防卫认定过严
第二章 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之规范定位
    第一节 传统二元论下的正当防卫正当化根据之批判
        一、法益保护原则不可撼动
        二、法确证原则有待商榷
    第二节 新二元论下的正当防卫正当化根据之重构
        一、权利视角下的法益保护原则
        二、侵害人视角下的正当防卫之正当化根据
第三章 新二元论下的正当防卫阶层检验机制
    第一节 被害人自我答责先于正当防卫的判断
        一、被害人自我答责
        二、被害人自我答责涉入正当防卫并非理论空谈
        三、规范意义上的防卫行为与构成要件阶段排除不法
    第二节 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规范定位
        一、宏观层面下的“不法侵害”的规范定位
        二、微观层面下“不法侵害”的规范定位
        三、“不法侵害”存在与否的误判特权与归属
    第三节 行为限度与结果限度
        一、行为限度与结果限度二者之间的关系及判断规则
        二、行为限度的规范判断
        三、结果限度之规范判断
        四、行为过当与结果过当因果关系之规范判断
        五、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
        六、责任阶段
结语
参考文献
    一、着作及译着类
    二、编着类
    三、杂志类
    四、外文类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2)女性视角下的身体写作研究 ——以《病态,又名现代女性》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耶利内克创作研究现状
        1.1.1 国外研究
        1.1.2 国内研究
    1.2 研究方法和意义
    1.3 身体写作
2 耶利内克笔下的身体与社会
    2.1 身体的言说方式
        2.1.1 性别范畴
        2.1.2 物化倾向
    2.2 性别化的职业限制
    2.3 无形的传媒暴力
3 耶利内克笔下的身体与权力
    3.1 规训之下的身体
    3.2 家庭中的“权力凝视”
        3.2.1 变质的母性神话
        3.2.2 繁忙的家务劳动
    3.3 手术椅中的“权力凝视”
        3.3.1 被忽视的产科暴力
        3.3.2 非自主的獠牙装置
    3.4 逆转凝视的家庭主妇
4 耶利内克笔下的身体与灵魂
    4.1 身体与灵魂之争
    4.2 精神突围
        4.2.1 跨越时空的自我表达
        4.2.2 女性生命诉求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3)中欧外语课程标准设计理念与框架结构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第二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第三节 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
    第四节 核心概念解释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关于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研究现状
    第二节 关于《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 关于中欧外语课程标准比较研究的研究现状
    第四节 文献梳理的结论
第三章 外语教育政策制定的历史进程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外语教育政策制定的历史进程
    第二节 欧洲外语教育政策制定的历史进程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四章 课程标准框架结构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框架结构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框架结构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五章 课程性质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课程性质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课程性质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六章 课程理念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课程理念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课程理念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七章 课程目标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课程目标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八章 课程内容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课程内容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九章 教学建议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教学建议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教学建议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十章 课程评价比较与分析
    第一节 中国《英语课程标准》的课程评价
    第二节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的课程评价
    第三节 结论与启示
第十一章 研究结论、建议与反思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基于比较研究的建议
    第三节 对本研究的反思
参考文献

(4)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比较研究 ——以二十世纪60至80年代为研究线索(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
        (二)国产动画艺术的传承与创新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相关研究
        (二)国外相关研究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四、主要研究内容
    五、相关研究概念界定
        (一)动画
        (二)艺术创作风格
        (三)时间界定
    六、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一)研究方法
        (二)创新点
第一章 中日动画艺术创作理念及题材比较
    第一节 创作理念的比较
        一、中国:对道德与责任的秉持
        二、日本:对生存意识的强调
    第二节 创作题材的比较
        一、中国:传承中创新
        二、日本:淘汰中甄选
        三、创作题材的差异
第二章 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造型风格比较
    第一节 中国:造型风格的写意性表达
        一、辉煌期:工艺造型的凝练
        二、沉寂期:政治思想的授意
        三、复兴期:时代风貌的展现
        四、表意形式的演变:不同时期经典角色造型对比
    第二节 日本:造型风格的写实性刻画
        一、萌芽期:造型的线性组织
        二、探索期:色彩的块面处理
        三、成熟期:形象的细腻描绘
    第三节 造型风格的差异
        一、中国:直接引用、完全写实到多元化呈现
        二、日本:借鉴模仿、日臻成熟到画技突破
第三章 中日动画艺术创作叙事结构比较
    第一节 中国:注重逻辑结构
        一、传统艺术结构中“四段式”的溯源
        二、动画叙事结构中“四段式”的运用
        三、经典动画叙事结构的解析
        四、经典动画叙事结构的分配比例
    第二节 日本:珍视情节铺垫
        一、经典动画叙事结构的解析
        二、经典动画叙事结构的分配比例
    第三节 戏剧化与二元对立:线性叙事结构的差异
    第四节 时空交错与散文式:非线性叙事结构的不同
第四章 中日动画艺术创作视听语言比较
    第一节 中国:“去电影化”
        一、视觉风格:艺术化表现
        二、镜头语言:全景式阐释
        三、声音设计:戏剧性烘托
    第二节 日本:“电影化”
        一、视觉风格:具象化呈现
        二、镜头语言:时空感塑造
        三、声音设计:音与画融合
        四、蒙太奇手法:共鸣感唤起
    第三节 视听语言的差异
        一、“去电影化”:美术思维的传统范式与现实局限
        二、“电影化”:视听语言的观念探索与艺术实践
第五章 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比较后的思辨
    第一节 文化因素
        一、传统文化的影响
        二、外来文化的冲击
    第二节 政治因素
        一、中国:文艺政策推动动画民族特色的探索
        二、日本:产业扶植政策提升动画移植创新的能力
    第三节 经济因素
        一、中国:经济体制转变下形式内容的突破
        二、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下内容产业模式的创新
    第四节 教育因素
        一、中国:学科教育
        二、日本:师徒制及职业教育
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二、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6)中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的思想解放问题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主旨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
    四、基本框架
第一章 思想解放与社会主义改革
    一、思想解放的概念
        (一) 思想解放的概念界定
        (二) 思想解放的哲学意蕴
        (三) 思想解放的政治意蕴
    二、思想解放的本质
        (一) 本质特征——创新性
        (二) 主体特征——能动性
        (三) 实践特征——实证性
    三、社会主义改革意蕴的思想解放
        (一) 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二) 社会主义改革中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第二章 改革初始目标的设立——社会主义能否运用市场经济发展生产力?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商品经济的论述
        (一)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商品经济的论述
        (二) 列宁的探索与实践
        (三) 斯大林、毛泽东的探索与实践
    二、邓小平理论与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
        (一) 改革开放的实践选择
        (二) 思想解放与选择市场经济
    三、市场经济的逻辑发展
        (一) 市场经济解放并发展了生产力
        (二) 市场经济引发了社会贫富分化
第三章 改革现实目标的诉求——社会主义能否在市场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与发展
        (一) 马克思、恩格斯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涵的揭示
        (二)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三)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的时代背景
        (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的实践平台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的政治保障
    三、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目标
        (一) 科学发展观对市场自发性的制约
        (二) 和谐社会目标对社会主义理念的张扬
第四章 改革发展趋势的展望——社会主义能否改造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超越的条件
        (一) 超越的必然性:真理二重性与思想解放的视角
        (二) 超越的可能性:两种经济体制运行的机制考察
        (三) 超越的现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实践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市场社会主义的超越
        (一)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新模式的主张与理念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市场社会主义的差别
    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当代的新矛盾
        (一) 从经济危机到生态危机
        (二) 从阶级斗争到文明冲突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趋势与走向
        (一)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的阶段及特征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代发展的新路向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7)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概述
    第一节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概念、种类和特征
        一、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概念
        二、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种类
        三、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特征
    第二节 虚拟物品属性的争议与辨析
        一、物权说
        二、债权说
        三、知识产权说
        四、新型财产说
    第三节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虚拟物品的属性
第二章 有关虚拟物品的纠纷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一节 网络游戏玩家的弱势地位及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第二节 网络游戏中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一、游戏过程中的数据丢失
        二、玩家游戏账号的查封
        三、运营商停止运营、更改运营环境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第三节 有关虚拟物品纠纷的解决
第三章 对网络游戏玩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建议
    第一节 保护玩家虚拟物品立法的必要性
    第二节 保护玩家虚拟物品立法的方式
        一、制定专门的虚拟物品保护条例
        二、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
        三、监管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 对虚拟物品立法内容的一些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8)捉妖记(二)(论文提纲范文)

第五回宜嗔宜喜
第六回渊源早定
第七回若飞若扬
第八回子之遭兮不自由

(9)虚拟财产若干问题的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第一章 虚拟财产的概念与特征
    第一节 虚拟财产的概念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法律特征
第二章 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
    第一节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第三章 各国虚拟财产法律规制比较
    第一节 各个国家和地区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制
    第二节 比较借鉴
第四章 虚拟财产纠纷及其解决
    第一节 虚拟财产纠纷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网络游戏合同分析
    第三节 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
    第四节 虚拟财产的价值确定
第五章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构建
    第一节 我国有关虚拟财产的立法检讨
    第二节 虚拟财产纠纷的预防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10)论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民法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文献综述
引言
第一章 网络虚拟财产的界定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内容及研究意义
        (一) 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对虚拟的理解
        (二) 研究网络虚拟财产的意义和必要性
    二、财产形态发展变迁概述
        (一) 财产观念的形成
        (二) 财产形态的发展变迁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
        (一) 财产的内涵和基本属性
        (二) 网络虚拟财产财产性的不同观点
        (三) 本文关于网络虚拟财产财产性的观点
第二章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和法律属性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
        (一) 网络虚拟财产的虚拟性
        (二) 网络虚拟财产的技术性
        (三) 网络虚拟财产的期限性
        (四) 网络虚拟财产的风险性
    二、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观点综述及评析
        (一)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观点综述
        (二) 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不同观点的评析
        (三) 本文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观点
第三章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关系分析
    一、网络游戏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虚拟财产关系
        (一) 网络游戏用户与运营商的债权关系
        (二) 网络游戏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物权关系
    二、网络游戏用户和第三方的虚拟财产关系
第四章 网络虚拟财产的救济
    一、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及其价值的确定
        (一)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类型
        (二) 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
    二、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民事责任的确定和承担
        (一) 网络游戏用户民事责任的确认和承担
        (二) 网络游戏运营商民事责任的确认和承担
    三、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的取证问题
        (一)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的电子证据
        (二)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四、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议
        (一) 立法的必要性
        (二) 主要立法内容的思考和建议
结束语
参考文献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论文内容独创性声明
致谢词

四、《魔剑》失灵的背后(论文参考文献)

  • [1]正当防卫判断的阶层理论适用[D]. 崔建.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女性视角下的身体写作研究 ——以《病态,又名现代女性》为例[D]. 智丽.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3]中欧外语课程标准设计理念与框架结构的比较研究[D]. 程从兵.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4]中日动画艺术创作风格比较研究 ——以二十世纪60至80年代为研究线索[D]. 殷俊. 武汉理工大学, 2018(07)
  • [5]从变形规则看东西方新神话异同与交融[J]. 黄琰. 文化遗产, 2017(05)
  • [6]中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的思想解放问题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视角[D]. 曾凯. 天津师范大学, 2010(10)
  • [7]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D]. 张磊. 上海交通大学, 2010(10)
  • [8]捉妖记(二)[J]. 木桑,李金烽. 飞(奇幻世界), 2007(08)
  • [9]虚拟财产若干问题的法律研究[D]. 石杰. 兰州大学, 2006(09)
  • [10]论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民法保护[D]. 胡刚. 四川大学, 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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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失败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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