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贷款担保公司业务并入现行统计体系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段文娟[1](2020)在《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伴随着我国城市住房近年来的持续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长势头强劲,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配套服务业务之一的住房消费信贷业务也步入了高速发展的节奏。然而,由于我国住房需求巨大,仅依靠住房消费贷款业务难以解决住房问题,为了强化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有效使银行的贷款风险降低,中低收入人群实现住房目标,住房置业担保应运而生。住房置业担保作为以经营风险为主的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整体的经营的情况,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加之近几年国内国外经济形式变幻莫测,住房置业担保行业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因此,从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角度,建立科学的,完善的风险管理的制度,对于公司在预测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方面的意义十分重大,从而更好的支持住房市场的发展。首先,本文对我国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与个人住房贷款担保风险管理理论进行了介绍,重点介绍了国内国外融资担保理论研究的成果,国内国外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选取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研究对象,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为专业的以住房担保为业务基础的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担保,商品房抵押贷款担保,二手房抵押贷款担保等。公司发展二十余年,已经发展成为行业内的典型代表。本文对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贷款业务进行了分析,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贷款业务风险指标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中担保前期,担保中期,担保后期三个阶段的风险成因进行了逐一剖析,存在的问题有:担保项目制度调查不健全,担保前期项目准入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信息沟通制度缺失,反担保措施单一,贷后管理制度滞后;最后根据前面分析出来的风险成因对担保前期项目准入阶段的风险进行了评判与打分,衡量风险的大小,提出了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合理化对策;针对担保中期反担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反担保形式单一的问题提出加强反担保措施管理的建议,合理设计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反担保措施;针对担保后期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五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不同种类的风险给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于此同时,本文从风险管理的人力保障,风险管理的技术保障,风险管理的文化保障三个方面阐述了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保障措施,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本文的研究不仅仅关系到担保机构本身的生存与发展,还惠及外部利益相关者。不断提高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风险管理的流程,能够明显降低通过合作而完成的业务中不良贷款发生的概率。在以经营风险为主的担保公司而言,更高水平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提高合作银行对担保机构的信任等级,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的发展。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环境中,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久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王欢星[2](2020)在《美国《多德-弗兰克法》金融监管改革研究》文中指出2008年次贷危机前近三十年金融监管思想和金融监管制度变革更多体现为放松管制,认为市场能够自动修复缺陷。在应对次贷危机过程中,包括美国财政部、美联储等所实施的救市措施,以及后续在金融监管改革的一系列举措,再次肯定了政府监管在金融领域不可或缺,市场自身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多德—弗兰克法》实施以来,美国金融监管机构遵照该法的要求,制定了大量监管条例和细则,被认为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颁布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本文试图通过在梳理金融监管的理念变化以及对美国次贷危机原因分析基础上,对《多德—弗兰克法》实施所建立的主要监管机制以及对该法的修订《经济增长、放松管制与消费者保护》进行分析,从金融稳定有效性角度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对学术界有关金融监管理论的演进和变迁进行梳理,重点分析了在微观审慎监管措施难以有效处理跨市场风险条件下,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机制的必要性,对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包括其相应的监管工具以及所需要的运作保障机制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对美国次贷危机发生过程所涉及的关键性事件进行概述,对其发生原因进行了说理,说明了《多德—弗兰克法》监管改革背景,并概述《多德—弗兰克法》主要内容。第三部分,分析次贷危机后《多德—弗兰克法》实施所带来的监管变革,深入分析规则调整的原因、规则调整主要内容及其对金融稳定性影响,包括对系统性风险监管机制改革、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改革、影子银行监管机制改革、场外衍生品监管机制改革等等。上述监管改革目的在于降低金融系统性风险,增强金融稳定性。第四部分,对美国颁布的《经济增长、放松管制与消费者保护法》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该法案目的在于放松《多德—弗兰克法》的严厉监管措施,减轻中小型金融机构合规负担,促进对中微企业和家庭信贷供给,提振经济发展。重点分析了《经济增长、放松管制与消费者保护法》放松监管的政策导向极大地降低了中小型金融机构信贷约束,可能进一步推高企业杠杆,加剧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第五部分,对《多德—弗兰克法》及其修订法案《经济增长、放松管制与消费者保护法》实施以来对实现金融稳定的成效进行评价,《多德—弗兰克法》所建立的一系列监管机制,包括对系统重要性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建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对金融行为实施监管,遏制各种掠夺式金融行为,将场外衍生品进行集中清算,建立对影子银行的生前遗嘱等特殊监管机制,对特殊群体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这些制度建设和措施有助于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与此同时,《多德—弗兰克法》在变更《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的紧急授权,要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提供临时流动性债务担保时需取得国会的批准,整合功能监管方面迟迟无法取得预期成效等方面,以及《经济增长、放松管制与消费者保护法》的实施可能影响金融稳定性目标的实现,在社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不及债务增长速度下,任何放松金融监管的措施都有可能在将来加剧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可能成为未来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原因。
彭文婷[3](2019)在《L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L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隶属于南宁高新区的国有商业担保公司。2011年起正式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近年来,该公司的经营发展面临着多重困境:经营利润连年下降,临近盈亏平衡点,经营风险逐年增高,代偿率高企不下。然而这并不是个案,而是整个融资担保行业面临的共同困难。融资担保业已成为地方金融体系中新兴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担保机构缺乏多渠道的收入来源,其中担保费收入是担保机构主营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L公司的担保费率仅为2%/年,极低的收益几乎弥补不了成本,更别提对抗风险了。有限的盈利空间使得融资担保机构难以在促进融资、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风险管理控制中,寻求平衡而稳定的发展。本文以南宁高新区国有担保公司为研究对象,从行业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国有担保公司的经营特点,总结了公司经营概况,着重对公司的经营环境、业务结构进行研究和分析,剖析业务发展中具体存在的问题,探寻公司经营业务改进的方向。本文作者利用SWOT分析法列出分析矩阵,深入剖析该公司业务外部、内部环境各要素,揭示业务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提炼出4个切实可行的业务优化措施,并运用科学定量分析法在不同的改进思路选定改进方向和保障措施。本文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L融资担保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环境,应当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在目前可实现的业务发展优化措施来看,最适合走科技专业化道路,以科技担保、科技创投、科技小贷为载体,为园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流程金融支持。新设科技小贷公司,服务初创型的科技企业。坚持普惠金融的思路,提高风险容忍度,通过限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和企业总负债额度抑制风险,以及降低信贷门槛增加客户数量来分散风险。新设科技创投公司,服务成长型的科技企业。坚持以担保为手段,投资为目的,在担保业务过程中发掘投资客户;担保公司优先为其他创投机构拟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业务担保。倘若创业企业成功,担保公司可以行使“担保转股权”;倘若创业企业失败,创业投资机构则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实现担保行业的长远发展,最关键的保障是政策,核心的改变传统的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方式,关键是看资金的放大倍数和投向对象以及带动的“产值、利税和就业”。其次要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系统规范流程,降低道德风险;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搜集信息与处理数据,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陈言[4](2019)在《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研究 ——从银行机构视角切入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三农”问题是关系中国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最大短板。大量农民长期居住在农村地区是中国的国情、农情,不断促进农民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大量研究表明,必要的外部资金支持对改善农户福利具有重要帮助,但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严重的农户正规信贷配给问题。当前,中国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户各类融资需求更加旺盛,融资难问题也愈发突出。近十多年来,中国农户正规信贷市场供给发生了很多变化,突出表现在供给主体不断增多、银行内设部门持续优化、贷款供给规模逐年增加等方面,这些变化也为多视角深入研究农户正规信贷配给问题创造了便利条件。以往涉及农户正规信贷配给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研究角度普遍局限于市场需求方农户群体视角,未直接从市场供给方银行机构视角切入开展系统性研究,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及相关传导机制也未能引起各方关注和重视。本文试图对上述缺憾作出一些尝试性弥补,创新之处可主要概括为“四个新”:一是新视角。直接从信贷市场供给方银行机构角度入手,在构建相关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说基础上,不仅实证分析了银行机构层面的农户筛选行为规律,还深入分析了农户贷款经办人员(客户经理)层面的管理行为特征及其影响,以及农户家庭层面的相关融资行为特征,揭示了一直被当作“暗箱”对待的银行机构内部运作机理。在当前中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本研究的现实和理论意义也更加凸显。二是新变量。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程度动态变化、农户筛选行为动态变化、银行机构管理特征、外部信用环境、政府干预行为、贷款经办人员自主决策行为等新变量进行了识别刻画。三是新数据。本文使用的样本数据均为第一手调查获取,涉及2399家银行机构、5485名客户经理、360户农户家庭等样本,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对银行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和农户家庭的问卷调查等,覆盖范围广、样本数量大且相对客观准确。四是新发现。在新视角、新变量、新数据支持下,本文得出了一些新的研究结论,对提升中国农户正规信贷市场的运行效率有一定指导意义。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是根据文献回顾和实践观察等情况,归纳提炼出相关研究假说和理论模型,并运用银行机构、客户经理以及农户家庭三个层面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并作出研究展望。具体研究框架如下:第1章主要阐明了研究背景及相关概念。第2章是理论和实证文献回顾部分,主要评述了信贷配给、联保贷款、农户经济行为理性、农村金融市场等相关理论以及有关的实证研究,为后文相关分析建立起点、做好铺垫。第3章根据文献回顾和实践观察情况,归纳提出了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的研究框架和逻辑主线,即风险识别能力、外部信用环境、政府干预行为等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以及“相关影响因素银行机构农户筛选行为变化农户融资行为变化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变化”的农户正规信贷配给传导机制,并构建银行机构农户筛选行为模型、农户融资行为模型对传导机制进行理论分析,运用联保贷款相关理论对传导机制进行拓展分析。第4章至第6章是本文实证分析部分,其中,第4章是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整体的实证分析,运用银行机构样本数据验证了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的显着性及配给传导机制的存在性;第5章是对本文农户正规信贷配给传导机制第一个传导环节的进一步验证分析,即以农户联保贷款为例,借助银行机构客户经理管理行为数据,对配给传导机制中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因素显着影响其农户筛选行为的传导环节(即第一个传导环节)进行了深入分析。第6章是对本文农户正规信贷配给传导机制第二个传导环节的进一步验证分析,即运用京津冀农户家庭融资行为样本数据,对本文配给传导机制中受银行机构管理行为影响的农户融资行为变化情况(即第二个传导环节)进行了深入分析,即识别出了农户遭遇的担保配给、交易成本配给等各类正规信贷配给现象,同时,还对农户资金缺口、首选融资渠道、最终融资约束等情况进行了延伸分析。第7章在回顾前文主要研究结论基础上,给出了对策建议,作出了研究展望。本文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案例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以及规范研究等分析方法。在实证分析中,根据研究问题特点及数据情况,在交叉统计分析基础上,主要应用二元PROBIT、IVPROBIT、多元线性回归等计量模型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归分析。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关于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的研究结论。风险管理能力、区域信用环境等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通过改变银行机构担保管理、审贷管理等农户筛选行为,进而影响农户的贷款需求行为,结果导致数量配给、担保配给、风险配给、交易成本配给及社会资本配给等各类信贷配给现象的强弱变化,最终表现为市场供需双方相互作用下农户正规信贷配给程度的松紧变化,即银行机构农户贷款供给数量的增减变化。而政府干预因素可能主要通过改变银行机构担保管理行为的途径影响农户正规信贷配给程度的松紧变化。第二,关于配给传导机制中农户联保贷款管理行为的研究结论。银行机构客户经理将联保小组成员限定在同一村庄范围的管理行为有利于改善农户联保贷款的结构和质量,进而促进贷款规模的持续扩张。而放宽联保小组成员直系亲属关系和年龄差距限制的管理行为,虽然短期内可提高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发展速度,但却会降低贷款质量,最终可能导致贷款规模的萎缩。进一步分析发现,综合信贷管理水平差的银行机构更容易发生客户经理农户联保贷款认知和管理行为偏差,结果导致贷款质量不佳、发展节奏不合理,最终影响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关于配给传导机制中农户家庭融资行为的研究结论。农户生产经营用途资金缺口倾向选择正规渠道融资,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受到银行机构担保管理、审贷管理等农户筛选行为的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担保配给、交易成本配给、风险配给以及数量配给等现象,其中,农户小额融资需求(小于等于10万元)和大额融资需求(大于30万元)更容易受到各类信贷配给现象影响,只有小部分受配给农户可通过非正规融资渠道寻求到资金支持。此外,研究还发现农户是否有资金缺口、是否首选正规渠道主要受农户基本特征、生产经营特征、融资便利性、社会资本状况等相关因素影响。本文结合研究内容提出的对策建议如下:一是对中国银行机构的工作建议:加强农户贷款业务精细化管理,依托现代科技和长效机制等手段,切实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等;建立客户经理正向激励机制,打通职业晋升通道,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等;推广农户联保、银政合作、批量化管理等潜力大、带动强的业务模式;以创新贷款担保为重点打造农户贷款系列产品线。二是对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建议:加大农村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惠农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风险补偿体系,推进农村信息化和农户大数据等基础建设,加强农户现代经营理念引导等。三是对中国农户群体的发展建议:提升组织化水平,增强讲诚信意识,提高沟通主动性等。
赵瑞芬[5](2019)在《中国准财政活动计量、报告与管理改革》文中研究说明准财政活动作为公共支出政策的重要替代和补充工具,在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长期未能进入主流改革议程,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相关研究的不充分,以致标准化和常态化的计量与报告机制始终未能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对准财政活动实施基于良治的管理变得困难重重,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改革进展缓慢。基于此,本文基于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与预算脱节的现状,旨在设计一套标准化的计量与报告体系,以期支持基于良治的管理,并为准财政活动“纳入预算”或“比照预算”提供基础。准财政活动通常是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实体实施的一种特殊类型支出活动。与由预算支出加以推动的公共支出政策工具相比,准财政活动没有可见的资金流量,隐蔽性较强,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一直未纳入预算的范畴。但准财政活动与公共支出工具一样,同样消耗的是公共资源,起到类似公共支出的作用。因此,从本质上讲,准财政活动是公共支出政策的重要替代和补充工具。准财政活动在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和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目标的工具,并为中国等许多国家普遍采用。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准财政活动和其它财政活动一样都是政府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准财政活动不仅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同样也纳入预算管理范畴,准财政活动报告作为预算报告的一部分。我国准财政活动规模庞大,然而相关研究很不充分,尤其是标准化计量和报告体系的缺乏导致基于良治的管理结构化信息不足。良治是准财政活动管理的质量判断标准,基于良治的管理即遵循良治基本原则的管理。按照信息经济学的观点,信息是管理的基础。遵循良治基本原则的管理亟待良好的结构化信息,而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解决信息的结构化集成,因此设立标准化、常态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是实现基于良治管理的基石,对于良好管理至关重要。按照宪法、法律体系的规定,预算要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立法机关批准预算的行为就是法定授权,法定授权是良治的底线。缘于法定授权,一方面,行政部门拥有了广泛的权力,包括难以明确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获得了过度使用权力的机会;另一方面,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公众和政府之间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要求代理人就其行为尤其是取得和使用公款的行为做出合理解释并对此负责,这就是受托责任。受托责任是对法定授权的补救机制。政府施政的行为就是履行受托责任的行为,受托责任是良治的核心。为保障和促进受托责任,要求公共账目公开、透明并及时披露,同时公众能够及时、免费获得相关信息,因此透明机制非常重要。透明机制是受托责任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也是良治的关键因素。预见机制和参与机制也是保障问责的两个强有力机制。与透明度不同,预见性强调的是利益相关者需要对政府的所作所为有所预见,只有在资源流量高度预见时才能实现资源的良好配置。而参与机制通过公民的话语权表达和政府回应,不仅可以强化问责,也是形成良好决策的前提。法定授权、受托责任、透明度、预见和参与环环相扣,构成了良治的五项基本原则。标准化、常态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信息有利于良治五项基本原则的有效实施。授权机制中人大审批的预算报告包含了结构化的信息;问责机制中委托人和代理人间有要求解释、报告受托责任的权利和义务;透明度更是要求信息及时公开、免费披露;准财政活动管理中加强预见性的一个关键就是建立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预算过程中广泛的公民参与有利于信息的完善,体现公众的利益。预算是实现公共管理的核心工具,公共支出管理的所有目标都可以通过良好的预算过程加以实现。基于良治的准财政活动管理要以“纳入预算”或“比照预算”作为有效途径。纳入预算不仅包括把准财政活动写入预算文件(预决算报告),还包括纳入正式的预算过程。纳入预算过程是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的优先议程。纳入预算过程需要满足两个前提:结构化信息和良治原则。可见,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对支持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改革也很重要,没有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信息,纳入预算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纳入预算过程是指通过将准财政活动纳入预算的每个阶段,包括预算编制阶段、预算审批阶段、预算执行阶段、预算评估和审计阶段,实现标准化计量和报告体系提供的良好结构化信息与预算过程无缝对接。以指标和报告信息作为申报和批准预算的基础,在预算执行阶段自动监测和追踪指标的实时进度以及偏离目标值的程度,在预算评估和审计阶段对预算执行的结果信息进行常态化分析并提供制式的绩效报告、审计报告,为预算过程进入下一个循环反馈信息。总之,本文致力于三项依次展开的努力:为准财政活动的管理改革建构适当的信息基础——“标准化的计量指标与报告体系”;良好的结构化信息对支持基于良治的管理至关重要;基于良治管理改革的方向在于朝向预算,尤其是与预算过程的对接。围绕这三项内容,本文的研究焦点在于设计标准化的准财政活动计量和报告体系以支持基于良治的管理。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不能计量无以管理”,无计量无管理。本部分首先分析了准财政活动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指出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在梳理准财政活动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研究的不足在于未能构建标准化、常态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以致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滞后和偏差的风险很高。因此提出本文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在于:构建标准化、常态化的准财政活动计量和报告体系,以标准化、常态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支持基于良治的管理、支持准财政活动纳入预算。第二部分是理论与现状分析。准财政活动具有瑕瑜互见的特性,其重要作用的发挥依赖于良好的管理,适当的信息是良好管理的基础和“血液”。本部分介绍了准财政活动的内涵和重要性,并对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现状进行概括、分析原因,指出准财政活动妥善管理需要以良好的结构化信息为基础。零碎、散乱的信息不利于有效管理,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机制解决信息的结构化集成,因此建构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机制当务之急。第三部分是准财政活动标准化计量和报告机制的内容,也是本文的重点。计量是以适当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的过程,广义的计量还包括报告和披露,本部分的主要内容是设计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具体分为两章:第三章是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的设计,第四章是准财政活动报告机制的构建。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的设计要满足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目标、内容以及相关性、可计量性、可解释性等技术标准,因此尝试从总量、适当性、绩效、风险和透明度五个方面设计指标。同时以税式支出、政府贷款担保两种典型的准财政活动为切入点设计具体指标,并对成本指标进行了简单测算或方法说明。报告是将计量信息呈现和披露给相关使用者的过程。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体系的信息要以报告为载体进行披露,因此构建制式的准财政活动报告机制不仅有利于解决管理中的技术问题,还便于公众理解,亲善使用者。由于准财政活动类型繁多,设计完整的报表和报告制式非常复杂。第四章同样以税式支出、政府贷款担保为切入点从基本信息、报告内容、报表设计以及评估审计报告、相关说明等方面设计报告机制,并对报告的披露标准和披露方式进行了简要阐述。第四部分是准财政活动计量和报告体系的管理应用。信息的价值在于应用。标准化的计量与报告体系信息在于支持基于良治的管理。本部分首先论证了计量和报告体系的信息对“良治基本原则”的作用,法定授权、受托责任、透明度、预见性和参与的实施机制都离不开制式的报告信息。接着对“对支持准财政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准财政活动纳入预算的过程就是将计量与报告信息融入预算准备、审查、执行和评估每个阶段的过程。第五部分是准财政活动管理的国际经验与改革议程设计。预算是实现管理的核心工具,基于良治的管理依赖于纳入预算,因此朝向预算的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势在必行。本部分在借鉴准财政活动计量和报告以及预算管理国际经验的基础,指出基于良治的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朝向预算的两个有效途径——“纳入预算”和“比照预算”。朝向预算的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的优先议程是遵循良治的基本原则并融入预算过程的每个阶段——预算准备阶段、预算审查阶段、预算执行阶段、预算评估和审计阶段。总之,准财政活动作为公共支出政策的重要工具,对准财政活动的妥善管理依赖良好的信息结构。本文在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构建了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并论证了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信息对支持基于良治的管理、对支持纳入预算的作用,最后指出朝向预算的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是在遵从良治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以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为前提,以融入预算过程为路径来实现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1)信息的结构化集成是准财政活动管理的基础。准财政活动作为公共支出政策的重要替代和补充工具,管理与预算脱节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结构化信息,尤其是未能建构标准化和常态化的计量与报告机制。(2)良好的结构化信息依托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准财政活动的计量指标可以尝试从总量、适当性、绩效、风险和透明度五个方面设计,标准化的准财政活动报告应包括一些基础性规定材料和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材料,如报表设计、评估和审计、相关说明等。(3)良好的结构化信息对于良治基础的管理至关重要。一方面,标准化和常态化的计量与报告机制信息有利于确保法定授权、强化受托责任、提高透明度、增强预见性和公民参与,因此标准化和常态化的计量与报告机制信息对于支持良治的基本原则至关重要。另一方面,计量信息和预算报告是预算准备、预算审查的前提;指标的实时进度和执行报告反映了预算执行的过程;预算评估和审计更是依赖于信息的质量,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反映了预算执行的效果,因此标准化和常态化的计量与报告机制信息对于支持预算管理也很重要。(4)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的方向在于朝向预算——“纳入预算”或“比照预算”。朝向预算的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的优先议程在于实现准财政活动良好结构化信息与预算过程的无缝对接。将准财政活动融入预算准备和编制中;建立单独的准财政活动预算审查机制;对准财政活动执行过程的合规性以及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和审计。本文可能的创新在于:(1)由于国内对准财政活动关注度不足,对构建准财政活动结构化信息的研究更是空白,而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可以解决信息的结构化集成。因此,本文最主要的贡献在于创建标准化计量(指标)和报告体系,以提供结构化集成的信息。(2)信息的结构化集成是管理的基础。良治基础的准财政活动管理高度依赖结构化的信息集成,良好的结构化信息对促进基于良治的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在构建准财政活动计量与报告机制的基础上,论证了标准化的计量指标与报告体系信息对“良治基本原则”的作用、对支持准财政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的作用。(3)预算是实现公共支出管理的核心工具。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改革的有效路径在于纳入预算,纳入预算包括纳入预算过程和纳入预算报告。本文基于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的脆弱性,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阐明了我国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改革的基本内容和纳入预算的运作流程。
侯高飞[6](2018)在《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研究 ——基于广西荔浦、湖北恩施的调查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金融业是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柱,现代经济发达的国家都有良好的金融业及资本市场作为支撑力量。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借助金融的力量实现了本国的现代化,并不断实现科技创新,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新兴国家也非常重视金融发展,韩国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借助于史密斯与肖的金融深化理论,进行金融市场改革,诞生了经济发展的韩国奇迹。发展中国家也非常重视金融在推动农村脱贫、帮助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尤努斯在孟加拉国成立的“格莱珉银行”,对孟加拉国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贷款取得了良好的绩效,被联合国誉为金融在扶贫领域的创新。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农村金融工作,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广泛建立的农村信用社、九十年代曾盛极一时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近十年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希望通过这些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其他商业银行帮助农民贷款,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东西差距。本文之所以选择研究民族地区农村金融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中东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农村相对比较富裕,充裕的社会资金形成大量的钱庄、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公司,可以较好地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因此,面对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低下,贫困面广泛分布的民族地区农村,探讨各级政府及社会如何发展农村金融和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是十分重要的。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在一个落后的农村经济体系中可以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框架:以合作金融组织为基础、以政府扶贫资金为担保资本、以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销售为收益来源,以商业银行为贷款主要提供机构。在此框架下,商业银行在政府扶贫资金担保下向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专业合作社则以广泛的社会关系帮助商业金融机构识别借贷者的信用背景及风险。其结果是:农民及专业合作社获得了贷款,生产发展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获得了农产品丰收和销售收入;商业银行既规避了信贷风险(由资金互助社进行风险识别和政府担保资金),又发放了贷款并取得了利息收入;政府既扶了贫,又解决了农民就业,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增加了政府的税收。这样一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安排,能使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政府达成多方共赢,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广价值。论文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通过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可以缓解,甚至推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帮助民族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为2020年全面脱贫,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文章以“自组织”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并结合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将民族地区的三种典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并针对三种典型模式进行的理论性分析、对比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民族地区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变迁过程、运行机制、绩效、功能等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其结论是: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解决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制度供给与需求有效统一均衡的产物、是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多方共赢机制的桥梁;当然,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依然存在内部治理制度不健全、资金杠杆率高、利息高、农民风险意识差、产业支撑不足等问题。基于此,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自我完善方面,第一,完善自我管理制度建设。第二,充分发挥带头人的作用。第三,以民族文化推动农民合作意识的建立;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外部推动力方面,第一,完善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第二,完善民族地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第二,发展特色农业、挖掘特色民族文化产业。第三,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
张舒婷[7](2018)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功能分析及其发展对策》文中研究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产生于1998年前后的,直到2000年5月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才基本确立其制度框架。作为房地产住宅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制度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甚至包括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都有多方面的影响和作用。但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在我国产生的时间不长,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调控和规整,这一制度还很不完善,导致我国住房置业担保经营混乱,难以有效发挥其积极功能。论文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为研究对象,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定义、特征、种类及其功能等内在规定性,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的实际案例,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具体分析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运作的机理及所发挥的缓释公积金贷款风险的功能。在论证公积金贷款担保所发挥的积极功能基础之上,进一步通过对现有的公积金贷款担保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到担保机构仍然存在着外部环境欠佳和内部建设不足等缺陷,具体表现在法律缺失、监管不力、担保机构风险防控级别不高、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积金贷款担保功能的发挥,并且部分人因此对于公积金贷款担保存在的合理性也提出了质疑。本文认为公积金担保存在的合理性是得到验证的,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恰当的解决方案使公积金贷款担保更好的发挥其功能刻不容缓。最后,针对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部分,本文根据调研所得到的数据,对比全国各大城市公积金担保的运作情况,并充分借鉴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比较成熟的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后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尤其是对资本金和杠杆率的调控和监管、担保收费模式的优化、人力资源配备、风险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提出了完善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几点探讨。
王青松[8](2017)在《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比较研究》文中指出人类社会正在面临着能源短缺和环境破坏的巨大挑战,大力开发和使用新型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的共识。在各可再生能源类别中,风能目前已成为除了水能之外,世界上公认的最具有大规模商业开发价值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具有丰富风能资源的国家均积极对其进行着开发利用,风能近年来持续保持着世界增长最快的能源的地位。从各国利用风能的实际情况考察,风能利用的高速发展与各国相关法律和鼓励政策的保障与推动密不可分,健全的法律、法规是能源安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石。因此,对典型国家的风能法律与政策进行比较研究有着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拟通过细致比较分析先进国家风能立法和政策,归纳各国具有共同性的政策制定模式,结合我国实际,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的具体建议,以期对我国风能产业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和进入更为良性的发展轨道有所裨益。本文选取了世界风电装机总量排名前五位的国家(中国、美国、德国、印度和西班牙)以及风电在发电总量中所占比例和人均风电发电量均居于全球第一的丹麦共六个典型国家的风能利用法律和政策进行研究,将这些国家的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归纳为强制性法律制度、激励性法律制度和公共服务性法律制度三个类别分别进行了讨论。本文结构共六个部分,除导论外,共分为五章:导论分析了风能法律与政策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和基本行文思路做了说明,对国内外现有主要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第一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概况与政策制度变迁。本章第一节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整理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信息,对美国、德国、印度、西班牙、丹麦和中国六个全球风能利用先进国家的风能利用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览,为下文研究的开展提供基础资料。本章第二节细致梳理了典型国家发展风能的立法和政策,将各国风能利用的政策导向与制度变迁过程按照时间顺序划分为技术研发与制度初设阶段、早期商业化与制度发展阶段、市场形成与制度稳定阶段和形势变化与制度调整阶段四个时期,阐述了每个阶段中各国利用制度的制定和发展情况,为下文比较研究提供较为全面的背景信息。第二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强制性制度。本章对利用先进国家实施的推动风能发展的强制性制度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发展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风能领域强制性技术标准制度和环境保护要求五个具体领域,对不同国家在每个具体领域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比较研究,其中重点介绍分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设计和运行。强制性制度对风能利用可以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在各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设计框架中居于基础性地位。第三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激励性制度。本章对利用先进国家实施的对风能利用发展起到引导作用的有关激励性制度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电价支持制度、直接财政补贴制度、税收优惠制度、融资优惠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五个具体领域,对不同国家在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比较研究,其中特别是对在德国、西班牙、丹麦和我国均作为主要激励制度的电价支持制度以及丹麦的公众参与制度进行了重点分析。激励性制度通过增加经济收益的方式引导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自发参与风能开发利用,实践效果非常显着。但激励性制度的设计需要选择好刺激领域和拿捏好经济刺激的尺度,一旦适用不当可能会造成扭曲市场规律,形成巨大浪费,因此具体激励措施的选择和内容安排上都需要进行科学论证,同时进行严格执行。第四章为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公共服务性制度。公共服务性制度主要指在为了促进风能利用,政府所采取的目的在于建立公平市场秩序、提供平等竞争机会的间接调控手段。该类制度措施虽没有上两类制度效果直接明显,但能够为风能业发展提供更公平的外部环境,从而起到保障风能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效果。本文归纳的公共服务性制度主要包括电力体制改革、公共研发制度、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和征收化石能源税制度四个具体领域,本章对不同国家在每个具体领域中的制度安排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比较研究。公共服务性制度可以引导投资者、生产商、设备供应商与消费者正确认识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意义、战略地位以及高成长性,为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其他制度的实行奠定外部环境基础。第五章为外国经验与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完善。本章第一节对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实施给我国的启示从成功经验和尚存问题正反两个方面进行了总结,认为成功经验主要有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为引领,体系完备、内容具体的立法为保障,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基础,政府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公众参与为支撑和技术进步为动力等;尚存的问题主要是单纯采用支持性电价制容易形成较大财政负担和电网建设和管理还有待加强等。第二节则以前四章研究为基础归纳了我国风能利用的的成绩和尚存的问题,本文提出我国风能利用的成功经验主要有坚定的发展决心、明确的目标引领、有力的电价支持等,同时认为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还存在发展规划和目标设计需要加强、立法不够完备、市场化支持措施还不充分、部分政策措施有待调整、电力体制需要改革、公众参与不够等问题。第三节以前文各国风能法律和政策的比较研究为基础,提出了加强发展目标的约束性和制定的科学性、制定能源基本法并完善相关领域立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确立以市场化措施为主的政策体系、坚持必要的财税优惠措施、推动技术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机会等完善我国风能法律与政策的对策建议。特别是针对我国风能行业发展已进入较为成熟阶段的现实情况,重点提出了我国应当尽快规定法律责任和设计可再生能源证书交易制度,从而全面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具体建议。
林建伟[9](2015)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农村融资渠道狭窄,农户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中央出台政策鼓励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探索。但由于现行法的明确禁止,各试点地区纷纷借助“附加担保”、“组合担保”、“反担保”等形式规避风险,增加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促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本研究从农地融资功能出发,以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行为分析方法、典型抽样调查法、计量模型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讨论。首先,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产权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和风险理论,结合我国试点地区的实际运行模式,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其次,运用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福建省样本地区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农户、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机理。再次,以福建省样本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就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讨论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借鉴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从修订法律、强化激励、风险防范、配套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由于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法律困境、市场约束以及配套条件缺乏等原因,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民生风险等各种风险。与其他信贷风险不同的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主要是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农地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农地流转薄市场的约束等原因所致,应予注意并区别对待。第二,农户的法律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但失地风险认知和还款风险认知未通过显着性检验。这与有些学者的担心差距较大,表明建立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较好地规避了失地风险,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行政推动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民生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第三,信贷员的风险认知与农户的风险认知存在差异。现实中,信贷员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致使其行为态度谨慎,抑制了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并间接抑制了农户的信贷需求意愿。鉴于此,金融机构应本着支持“三农”发展的愿望,着眼于防范风险而非消灭风险,审慎把握风险中隐含的机会,采取措施,鼓励信贷员积极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第四,从政府的角度看,现有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不足,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应当尽快修订法律,确立抵押品限定规则、登记生效规则和抵押权实现规则;通过设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此外,还应加强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条件建设,以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制度效率。本研究从风险认知的视角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风险认知及其对信贷供需意愿的影响,研究的角度新颖。基于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得出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具有特殊性,风险认知存在差异性并抑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结论。据此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以及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强化激励的改进策略,具有一定的新意和实际可操作性。
秦红松[10](2014)在《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及破解机制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文中提出论文是关于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及破解机制研究。许多农户生产经营渴望获得信贷支持,但由于农业本身的高风险性以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致使农户贷款面临风险大、监管难、成本高等难题。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在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经营目的驱使下,要么采取“惜贷”、“慎贷”策略,将从农村地区吸收的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地区,要么对借款农户提出较高融资担保要求。根据现实状况,由于农户自身担保能力有限、农业信贷服务滞后以及相关配套机制和支撑条件的缺陷,农户贷款担保陷入困境,从而造成农户融资非常艰难。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户“贷款难”的实质是“担保难”问题。为改变农户融资不畅的被动局面,就必须着手解决农户贷款担保存在的问题。一、主要研究内容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相关理论以及历史归纳、比较分析、模型分析、机制构建等方法,建立农户贷款担保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借鉴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经验,剖析和实证我国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的现状、成因、影响,构建我国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并设计有效担保模式,力求为开辟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路径并促进农村金融良性发展提供理论、实证与决策思路的支持。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建立农户贷款担保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2)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比较分析。(3)农户贷款担保现状及困境的调查分析。(4)农户贷款担保困境成因的实证研究。(5)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影响的实证研究。(6)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机制设计。(7)农户贷款有效担保模式选择。二、主要研究结论1.在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和体系建设滞后、农户生产经营层次和效益水平相对较低的整体环境下,农户贷款担保成为农户贷款的“试金石”.其运行特点表现为:较低的信用层次带来较高的担保要求,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成为担保重点,担保质量主要体现在债权实现难易程度上。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性除了担保主体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和经济担保能力、担保物的合法有效性等影响要素外,信誉担保机制的有效性、担保人风险控制的能力、担保的动机和意愿以及利益平衡机制、担保合约能充分有效实施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2.借鉴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经验得出,结合农户实际提供有效的信贷担保至关重要。要根据农户需求设计贷款担保方式是重要准则,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是降低农户贷款担保要求有效路径,优化信用环境是农户贷款担保健康运行的保障,完善配套措施是农户贷款担保顺利实施的支撑条件,政府支持是农户贷款担保良性发展的坚强后盾;对我国的启示是:加快农户担保创新,实现农户贷款担保方式多元化。改进农户贷款供给水平和质量,缓解农户实物担保的困难。发展农业保险和融资保险,健全农户贷款风险的分担机制。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户贷款担保健康运行。加快完善配套条件和法律制度,保障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实施。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动农户贷款担保良性发展。3.农户贷款担保现实困境的主要表现是缺乏有效担保物、有效担保人以及有效担保机制.重庆市近3年农户贷款总额中抵押贷款比例最高,其次是第三方保证、信誉担保。样本农户中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仅为28%,担保条件不足是多数农户不能获得贷款的主要原因,传统小而全农户贷款获得比率最低,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农户贷款满足度最高。大型银行对农户贷款供给整体呈现担保门槛较高的特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担保要求有所降低,但仍以保证、抵押担保为主。农户抵质押动产数量少、价值低、难变现,家庭金融资产相对缺乏,不动产抵押品主要为城镇住房,农林土地承包权抵押较少,第三方担保以亲属朋友担保为主,财产权利、生物资产、互助担保等创新担保方式缺乏,担保模式总体较为单一4.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的根源在于农户自身担保能力存在先天不足,内生优势资源未有效利用,金融机构、社会、政府宽容和支持力度不够,外生力量和多方促成机制存在缺陷.模型检验表明,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形成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在农户自身方面,农户家庭收入、有形资产积累、财产性权利利用、声誉担保机制作用发挥是其重要影响因素;在金融机构方面,农户信贷供给水平、信贷担保认知、信贷管理技术对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形成影响较为显着。在配套支持条件和外部环境方面,担保实施条件、第三方担保机制、农业保险对农业产业风险的保障作用、信用评级体系、法律规制是其重要影响因素。不同类型农户具备担保条件的概率存在显着差异,创业型农户具备贷款担保条件的平均概率最高,其次依次为从事现代农业农户和传统小而全农户。5.担保困境影响农户贷款可得性,并带来农户生产发展条件及收入福利水平的分化。担保困境制约农户贷款获得额度,其对农户正规贷款渠道的影响更大,也增加了长期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可得难度,造成农户贷款利率提高,也带来担保实施成本、中介费用、隐性费用等交易成本;在影响农户贷款满足程度的变量中,农户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金融资产、是否加入合作社、农业保险、专业评估机构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动产现值仅在抵押贷款模型中通过了显着性检验,农户任职只在信誉担保中影响显着,银行数目变量则整体不显着;担保条件较好的农户在生产规模扩张、生产性资产增加、经营项目增加以及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性资产增加、消费增加方面具有明显优势。6.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的破解应按照创新性、贴近性、系统性、协调性的原则要求,全方位建立或完善农户贷款担保的有效机制.一是农户自我担保能力提升机制。强化有形资产的担保作用,完善声誉担保机制,充分发挥财产性权利的担保潜能。二是第三方保证人扩展机制。推行农产品采购企业担保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担保,建立健全专业担保机构担保机制。三是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改进机制。积极推动农户信贷模式改革,强化信贷过程管理,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四是强化信用环境促进机制。建立农户信用征信体系,构建道德诚信激励约束机制和村社组织监督约束机制。五是健全保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加快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农业重大灾害救助机制。六是政府扶持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优化扶持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模式,加快农户贷款担保配套体系建设。7.农户贷款担保实施模式选择应遵循信贷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大力推行与第一还款来源关联的农户财产担保,包括:在产品、产品抵押担保模式,订单、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模式,农业项目经营权、收益权质押模式;扬长避短,克服农户家庭高价值实物担保资产相对缺乏的困难,强化以农户声誉约束为基础的保证担保模式,包括:农户个人信誉保证贷款模式、农户联保贷款模式、互助担保贷款模式;结合低附加值种植业、高附加值种植业、畜牧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不同类型农户的生产经营和贷款需求特点,建立健全多元性和差异化的农户贷款担保模式;着眼长远,在不断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及其配套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户土地用益物权担保。三、主要创新点1.探索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分析农户贷款担保问题的理论视觉.本文基于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在理论层面上分析农户经济行为和贷款需求特征、农户贷款供给条件以及担保功效的基础上,厘清农户贷款担保的方式和有效性决定因素,剖析农户贷款与担保的依存关系以及农户担保条件对贷款需求和供给的牵制作用。2.本文从农户角度并以一手的统计资料,对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的现状、成因和影响进行系统性和深入性的研究。探究农户贷款担保困境成因时,本文在农户财产性权利利用、金融机构的认知偏差和信贷技术、政府扶持方式等方面的分析较以前研究更为深化。此外,运用Logit模型,检验了农户自身、金融机构、外部配套条件和环境等因素对农户贷款担保的影响程度,并采用Order Logit模型检验了担保困境对农户贷款可得性的实际影响。3.论证并提出了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破解机制的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全面系统的构建了农户贷款担保困境破解的六个方面的具体机制.结合实际,确立了农户贷款担保模式选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设计了四个方面的农户贷款有效担保模式。
二、将贷款担保公司业务并入现行统计体系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将贷款担保公司业务并入现行统计体系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符号对照表 |
缩略语对照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住房担保风险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住房担保风险概述 |
2.1.1 住房担保风险的定义与特征 |
2.1.2 住房担保风险分类 |
2.2 住房担保风险管理理论基础 |
2.2.1 住房担保风险管理理论 |
2.2.2 风险评估的理论基础 |
第三章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
3.1 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公司组织架构 |
3.1.3 公司业务特点 |
3.2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及业务现状 |
3.2.1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
3.2.2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业务现状 |
3.3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
3.3.1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
3.3.2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指标 |
第四章 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担保前风险识别阶段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
4.1.1 担保前风险管理的现状 |
4.1.2 担保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2 担保中风险评估阶段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
4.2.1 担保中风险管理的现状 |
4.2.2 担保中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3 担保后风险控制阶段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
4.3.1 担保后风险管理的现状 |
4.3.2 担保后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完善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对策 |
5.1 加强担保前项目的风险控制 |
5.1.1 加强项目准入的管理 |
5.1.2 完善尽职调查程序 |
5.1.3 完善沟通合作机制 |
5.2 强化审批阶段和承保阶段的风险管理 |
5.2.1 审批阶段的风险控制 |
5.2.2 加强反担保措施的管理 |
5.3 建立保后风险五级分类管理体系 |
5.3.1 保后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及流程 |
5.3.2 保后风险五级分类对应措施 |
5.4 风险管理的保障措施 |
5.4.1 风险管理的人力保障 |
5.4.2 风险管理的技术保障 |
5.4.3 风险管理的文化保障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美国《多德-弗兰克法》金融监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金融监管理论概述 |
第一节 金融监管理论思想的演进 |
一、早期关于金融管制的经济学观点 |
二、现代金融监管理论的形成 |
三、经济自由主义背景下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 |
第二节 从微观审慎到宏观审慎 |
一、微观审慎监管及其局限性 |
二、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三、宏观审慎监管工具 |
四、宏观审慎监管运作机制保障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二章 《多德—弗兰克法》立法背景和内容概要 |
第一节 美国次贷危机过程概述 |
一、第一阶段:金融机构损失扩大、流动性日趋紧张 |
二、第二阶段:流动性问题演变成偿付能力问题 |
三、第三阶段:雷曼公司申请破产,市场信心崩溃 |
四、第四阶段:市场恐慌情绪逐步平复,但前景仍然脆弱 |
五、第五阶段:市场开始流露出某种乐观情绪 |
第二节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原因分析 |
一、房地产泡沫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基础 |
二、债券市场泡沫加剧了危机的到来 |
三、高杠杆操作在流动性紧缩冲击下被迫折价处置资产 |
四、不当降低贷款标准埋下了危机的种子 |
五、忽视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使风险长时期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
六、评级机构逐日盯市估值的评级方法对市场助长助跌推波助澜 |
七、金融从业人员过于短周期的考评激励导致盲目追逐高风险高收益业务 |
第三节 《多德—弗兰克法》内容概述 |
一、建立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和监督机制 |
二、整合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对金融服务提供方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管 |
三、对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建立有序清算机制 |
四、实施“沃尔克规则”限制银行控股公司自营交易 |
五、建立场外衍生品集中清算机制有效监控整体风险敞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多德—弗兰克法》系统性风险监管改革 |
第一节 系统性风险 |
一、系统性风险定义和特征 |
二、转变系统性风险监管理念 |
第二节 《多德—弗兰克法》系统性风险监管改革具体措施 |
一、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识别和监管 |
二、对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 |
三、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控股公司提高审慎监管措施标准 |
四、实施“沃尔克规则”限制银行控股公司自营交易 |
第三节 小结 |
第四章 《多德—弗兰克法》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改革 |
第一节 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淡化 |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执行不力 |
三、金融产品复杂化呼吁消费者保护制度改革 |
第二节 《多德—弗兰克法》强化消费者保护机制具体措施 |
一、保障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独立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 |
二、合理确定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监管范围 |
三、授予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准司法执行权 |
四、授予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州法律适用选择权 |
第三节 《多德—弗兰克法》加强金融行为监管措施 |
一、提高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标准 |
二、严格限制高成本抵押贷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多德—弗兰克法》影子银行监管改革 |
第一节 影子银行及其监管改革必要性 |
一、影子银行概念和发展原因 |
二、影子银行主要类型及其风险特征 |
三、影子银行系统改革必要性分析 |
第二节 《多德—弗兰克法》影子银行监管的理念 |
一、基于宏观审慎监管将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机构纳入监管 |
二、从微观监管角度围绕净资本、杠杆率和风险拨备完善监管框架 |
第三节 《多德—弗兰克法》影子银行具体监管措施 |
一、对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建立有序清算机制 |
二、建立对系统重要性影子银行的识别及司法审查机制 |
三、通过有序清算机制平衡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 |
四、建立有序清算基金减轻纳税人负担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多德—弗兰克法》衍生品监管改革 |
第一节 衍生品监管改革背景 |
一、交易所自律监管过度到联邦统一立法监管 |
二、放松管制背景下行业自律监管模式占主导地位 |
第二节 《多德—弗兰克法》衍生品市场监管改革具体措施 |
一、明确证监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衍生品市场监管的职权边界 |
二、建立衍生品交易商注册机制,提高业务透明度 |
三、建立衍生品交易保证金机制,降低杠杆率 |
四、建立场外衍生品市场互换交易整体持仓限制,抑制过度投机 |
五、建立场外衍生品集中清算机制,实现业务规模有效监控 |
六、限制联邦政府机构向衍生品业务交易商提供财务援助 |
七、衍生品业务监管规则具有“长臂管辖”效果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七章 修订《多德—弗兰克法》放松监管 |
第一节 《多德—弗兰克法》修订背景 |
一、《多德—弗兰克法》实施稳定金融市场走出了低谷 |
二、《多德—弗兰克法》大幅度提高中小型金融机构监管成本 |
第二节 对《多德—弗兰克法》监管机制松绑的争论 |
一、特朗普本人竞选前后多次表达废止《多德—弗兰克法》的意愿 |
二、改革《多德—弗兰克法》的呼吁得到政界广泛支持 |
三、《多德—弗兰克法》的立法推动者强烈反对废止该法 |
四、特朗普政府经济政策诉求推动修改《多德—弗兰克法》 |
第三节 对《多德—弗兰克法》修订的过程 |
一、财政部报告突出强调简化监管措施 |
二、众议院意图通过法案全面废止《多德—弗兰克法》 |
三、两院妥协部分放松《多德—弗兰克法》监管措施 |
第四节 《经济增长、放松管制与消费者保护法》主要内容 |
一、放松消费者抵押贷款监管限制条件 |
二、放松中小型信贷机构的审慎监管要求 |
三、放松对资本市场的部分监管要求 |
四、缩小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范围,优化审慎性监管要求 |
五、加强消费者保护机制,提高特殊群体保护力度 |
第五节 小结 |
第八章 《多德—弗兰克法》及其修订金融稳定有效性评价 |
第一节 有效增进金融稳定性的监管措施 |
一、以金融稳定有效性对《多德—弗兰克法》进行评价的必要性 |
二、有效增进金融稳定性的监管机制建设 |
第二节 不利于金融稳定性的监管措施 |
一、《多德—弗兰克法》自身可能不利于金融稳定性目标的监管措施 |
二、《经济增长、放松管制和消费者保护法》松绑监管可能加剧宏观波动 |
第三节 结论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学习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3)L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1.5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担保行业现状及L融资担保公司概况 |
2.1 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
2.1.1 行业的重要作用 |
2.1.2 行业机构特征 |
2.1.3 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
2.2 国有担保公司的经营特点 |
2.2.1 政府融资平台 |
2.2.2 管理考核待完善 |
2.3 L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概况 |
2.3.1 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 |
2.3.2 公司业务情况介绍 |
2.3.3 公司营收情况介绍 |
第三章 公司经营环境分析和担保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
3.1 公司经营环境分析 |
3.1.1 宏观环境分析 |
3.1.2 行业环境分析 |
3.1.3 微观环境分析 |
3.2 担保业务结构分析及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
3.2.1 业务品种及结构 |
3.2.2 担保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
第四章 公司经营业务改进组合 |
4.1 L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战略 |
4.1.1 业务战略 |
4.1.2 业务战略目标 |
4.1.3 业务发展方向及思路 |
4.2 业务发展的态势分析 |
4.2.1 内部优势 |
4.2.2 内部劣势 |
4.2.3 外部机会 |
4.2.4 外部威胁 |
4.2.5 SWOT分析 |
4.3 业务发展的选择 |
4.3.1 设定权重 |
4.3.2 设定评分标准 |
4.3.3 邀请专家评分并汇总结果 |
4.4 科技专业化发展思路下的业务模式设计 |
4.4.1 科技小贷 |
4.4.2 投保联动 |
4.4.3 低风险业务对冲 |
第五章 公司业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
5.1 政策保障 |
5.1.1 重设考核办法 |
5.1.2 政策扶持 |
5.1.3 成立地方性的资产管理公司 |
5.2 人才保障 |
5.2.1 人才引进和培养 |
5.2.2 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 |
5.3 信息化保障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研究 ——从银行机构视角切入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图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实证研究综述 |
2.1 信贷配给理论及实证研究评述 |
2.1.1 信贷配给相关理论 |
2.1.2 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实证研究综述 |
2.2 联保贷款理论及实证研究评述 |
2.2.1 联保贷款相关理论 |
2.2.2 联保贷款发展实践 |
2.2.3 联保贷款实证研究综述 |
2.3 农户经济行为理性理论及融资行为实证研究评述 |
2.3.1 农户经济行为理性理论 |
2.3.2 农户融资行为实证研究综述 |
2.4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评述 |
第3章 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的相关理论分析 |
3.1 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研究假说的提出 |
3.2 对配给传导机制第一个传导环节的理论分析 |
3.2.1 基于银行机构农户筛选行为模型的分析 |
3.2.2 基于联保贷款相关理论的拓展分析 |
3.3 对配给传导机制第二个传导环节的理论分析(基于农户融资行为模型) |
3.3.1 农户资金缺口的确定 |
3.3.2 农户融资渠道选择及各类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 |
3.3.3 农户融资渠道调整及最终融资约束的形成 |
3.4 小结 |
第4章 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研究假说的经验分析 |
4.1 引言 |
4.2 数据来源及初步统计分析 |
4.2.1 数据来源说明 |
4.2.2 信贷配给程度变化及客户筛选行为调整的识别 |
4.2.3 初步分组统计分析 |
4.3 计量模型及解释变量说明 |
4.3.1 计量分析模型介绍 |
4.3.2 解释变量释义 |
4.3.3 解释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分析模型估计结果及解释 |
4.4.1 相关因素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变化的影响 |
4.4.2 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变化传导机制分析 |
4.4.3 内生性及稳健性问题讨论 |
4.5 小结 |
第5章 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传导机制第一个传导环节的进一步验证分析 |
5.1 引言 |
5.2 数据来源、实证设计及变量说明 |
5.2.1 样本数据来源 |
5.2.2 实证研究步骤 |
5.2.3 相关变量说明 |
5.3 初步统计分析 |
5.4 计量结果分析 |
5.4.1 客户经理管理行为差异对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变化的影响 |
5.4.2 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变化传导机制分析 |
5.4.3 对客户经理管理行为差异的进一步分析 |
5.4.4 异方差及稳健性问题讨论 |
5.5 小结 |
第6章 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传导机制第二个传导环节的进一步验证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据来源与初步统计 |
6.2.1 问卷设计思路 |
6.2.2 抽样调查过程 |
6.2.3 初步统计分析 |
6.3 农户资金缺口影响因素分析 |
6.3.1 计量模型 |
6.3.2 变量说明 |
6.3.3 估计结果解释 |
6.4 农户首选正规融资渠道影响因素分析 |
6.5 农户最终融资约束相关统计分析 |
6.6 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对策建议及研究展望 |
7.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7.2 相关对策建议 |
7.2.1 对中国银行机构的工作建议 |
7.2.2 对中国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建议 |
7.2.3 对中国农户本身的发展建议 |
7.3 下一步农户正规信贷配给问题研究展望 |
7.3.1 从监管视角切入的研究 |
7.3.2 区分农户类别的研究 |
7.3.3 对贷款经办人员行为的深入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5)中国准财政活动计量、报告与管理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准财政活动含义与分类的研究综述 |
二、准财政活动计量与报告的文献综述 |
三、准财政活动效应的文献综述 |
四、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的文献综述 |
五、现有文献的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图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理论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相关理论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公地悲剧”理论 |
三、现代预算管理的理论 |
第二节 准财政活动管理中的相关概念及逻辑关系 |
一、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相关概念 |
二、准财政活动管理中的相互关系 |
第三节 我国准财政活动的主要类型 |
一、政府贷款担保 |
二、税式支出 |
三、金融系统准财政活动 |
第四节 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准财政活动存在的必要性 |
二、当前我国典型准财政活动管理的现状 |
第五节 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准财政活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二、成因分析 |
三、标准化的计量和报告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的设计 |
第一节 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的设计 |
一、准财政活动计量的内容 |
二、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设计的具体要求 |
三、准财政活动计量指标的设计 |
第二节 税式支出计量指标与成本估算 |
一、我国税式支出的计量指标 |
二、主要指标的解释与计算方法 |
三、我国税式支出成本的估算 |
第三节 政府贷款担保的计量指标 |
一、政府贷款担保的计量指标 |
二、政府贷款担保预计成本计量的主要步骤 |
第四节 我国央行准财政活动成本的估算 |
一、我国央行准财政活动成本的估算依据 |
二、央行准财政活动成本的估算 |
三、央行准财政活动的影响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准财政活动报告机制的设计 |
第一节 准财政活动报告机制的构成 |
一、准财政活动报告的含义与特征 |
二、准财政活动报告的作用 |
三、准财政活动报告的编制者和使用者 |
第二节 制式准财政活动报告的设计 |
一、税式支出报告的设计 |
二、政府贷款担保报告的设计 |
三、金融系统准财政活动报告的内容 |
第三节 准财政活动报告的披露 |
一、准财政活动报告的披露标准 |
二、准财政活动报告的披露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准财政活动计量与报告体系的管理应用 |
第一节 指向良治的准财政活动计量与报告体系 |
一、确保法定授权 |
二、强化受托责任 |
三、提高财政透明度 |
四、增强预见性 |
五、加强公民参与 |
第二节 指向预算的准财政活动计量与报告体系 |
一、预算准备与计量和报告体系 |
二、预算审查与计量和报告体系 |
三、预算执行与计量和报告体系 |
四、预算评估、审计与计量和报告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准财政活动管理的国际经验与改革议程 |
第一节 国外准财政活动管理概述 |
一、西方国家税式支出管理概述 |
二、西方国家或有债务管理概述 |
三、西方国家央行准财政活动管理概述 |
四、其它国家准财政活动概况 |
第二节 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的思路 |
一、加强准财政活动立法,以法律约束政府的准财政活动 |
二、建立标准化的准财政活动计量和报告机制 |
三、将良治的基本原则融入准财政活动预算过程 |
四、建立配套的准财政活动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 |
五、探索准财政活动预算管理的有效路径 |
第三节 我国准财政活动管理改革的优先议程 |
一、预算准备阶段的改革 |
二、预算审查阶段的改革 |
三、预算执行阶段的改革 |
四、预算控制、评估和审计阶段的改革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研究 ——基于广西荔浦、湖北恩施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民族地区农民贷款难问题形势严峻 |
(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推陈出新 |
二、文献综述 |
(一)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研究动态 |
(二)民族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动态 |
(三)民族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动态 |
(四)文献综合述评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一)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
(二)田野调查法 |
(三)历史的、逻辑的分析法 |
五、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图 |
六、概念界定 |
(一)民族地区 |
(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
1.农村资金互助社 |
2.村级扶贫互助社 |
3.开展资金互助的专业合作社 |
七、调研地选择原因 |
八、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理论分析 |
一、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产生的客观原因 |
(一)农民视角 |
(二)商业金融机构视角 |
二、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生的机理——自组织理论 |
(一)自组织理论框架 |
(二)自组织理论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作用 |
三、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基础——社会资本理论 |
(一)社会资本理论框架 |
(二)社会资本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作用 |
四、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多方共赢机制 |
(一)农民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 |
(三)政府高效的完成整合资源 |
(四)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的积极性提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族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制度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1949-1978):农村合作金融的曲折发展 |
(一)信用合作组织的初步发展(1951-1956) |
(二)信用合作在曲折中前进(1957-1969) |
(三)农村信用社遭遇挫折(1969-1978) |
二、改革开放后(1979-至今):多种合作金融形式并存 |
(一)农村信用社走向商业化(1979-至今) |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诞生与取缔(1984-1999) |
(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生与发展(2007-至今) |
三、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特点 |
(一)农村合作金融:渐进式、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的路径依赖 |
四、农村合作金融的多种模式尝试 |
(一)以“农户+专业合作社+商业银行”为核心的担保模式 |
(二)以“内部互助”为核心的互助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以广西荔浦县修仁镇永铖资金互助社为例 |
一、荔浦县修仁镇的基本情况 |
二、永铖资金互助社的基本情况 |
(一)广西第一家资金互助社成立 |
(二)带头人的初衷 |
三、永铖资金互助社的运行机制 |
(一)组织机制 |
(二)风险控制机制 |
(三)利润分配机制 |
四、永铖资金互助社的借贷机制 |
五、永铖资金互助社的成功经验 |
(一)坚持互助原则 |
(二)强大的产业支撑 |
六、存在的问题 |
(一)准入门槛过高 |
(二)定位模糊 |
(三)融资渠道不畅 |
(四)监管疏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村级扶贫互助社的发展——以恩施州黄坪村扶贫互助社为例 |
一、黄坪村的基本情况 |
二、黄坪村扶贫互助社的基本情况 |
三、黄坪村扶贫互助社的运行机制 |
(一)筹资机制 |
(二)组织机制 |
(三)风险控制机制 |
(四)利润分配机制 |
四、黄坪村扶贫互助社的借贷机制 |
(一)日常生活类贷款 |
(二)生产经营类贷款 |
五、黄坪村扶贫互助社取得的成就与经验 |
六、村级互助社的绩效分析 |
(一)模型选取 |
(二)数据选取 |
(三)实证检验及结果 |
七、存在问题 |
(一)互助社规模小 |
(二)内部管理混乱 |
(三)可持续发展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专业合作社互助联合社的发展——以恩施州龙凤镇专业合作社互助联合社为例 |
一、龙凤镇的基本情况 |
二、龙凤镇专业合作社互助联合社的基本情况 |
三、龙凤镇专业合作社互助联合社的运行机制 |
(一)筹资机制 |
(二)组织机制 |
(三)风险控制机制 |
(四)利润分配机制 |
四、龙凤镇专业合作社互助联合社的借贷机制 |
(一)内部资金互助 |
(二)贷款担保 |
五、龙凤镇专业合作社互助联合社取得的成就与经验 |
(一)互助联社助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 |
(二)以互助联社为纽带搭建农村信用平台 |
六、龙凤镇互助联社的绩效分析 |
(一)模型选取 |
(二)数据选取 |
(三)实证检验及结果 |
七、存在的问题 |
(一)定位模糊 |
(二)组织边界不清 |
(三)股权过度集中 |
(四)风控措施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三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共性及差异分析 |
一、三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共性功能 |
(一)互助功能 |
(二)扶贫功能 |
(三)金融中介功能 |
(四)文化整合功能 |
二、三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运行机制的差异 |
(一)资金运行的差异 |
(二)管理机制的差异 |
三、三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 |
(一)内部治理制度不健全 |
(二)产业支撑不足 |
(三)资金的杠杆率较高、利息较高 |
(四)农民金融风险意识较差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建议 |
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自我完善 |
(一)完善自我管理制度建设 |
(二)充分发挥带头人的作用 |
(三)以民族文化推动农民合作意识的建立 |
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外部推动力 |
(一)完善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建设 |
(二)完善民族地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
(三)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民族文化产业 |
(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期刊 |
(三)译着 |
二、外文文献 |
(一)外文着作 |
(二)外文期刊 |
三、学位论文 |
致谢 |
附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附2: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附3:恩施州宣恩县金融扶贫益贷互助担保贷款试点政策 |
附4:民族地区合作金融的调查问卷 |
附5:调研照片 |
(7)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功能分析及其发展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公积金贷款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2 构建公积金担保机制的相关研究 |
1.2.3 完善公积金担保机制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公积金担保的基本内涵及相关理论基点 |
2.1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相关概念 |
2.1.1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概念 |
2.1.2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特征 |
2.1.3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方式 |
2.2 公积金贷款款担保机制的相关理论 |
2.2.1 住房信贷风险管理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3章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的现状及功能分析 |
3.1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基本情况 |
3.1.1 长沙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背景 |
3.1.2 长沙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运营情况 |
3.1.3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基本流程及职责 |
3.2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现状 |
3.2.1 公积金贷款风险呈上升的发展趋势 |
3.2.2 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控能力不足 |
3.2.3 公积金贷款风险的管控和抵补 |
3.3 公积金担保对公积金风险的缓释功能 |
3.3.1 实现市场功能与行政管理对接 |
3.3.2 弥补抵押担保的不足 |
3.3.3 避免预抵押制度的法律瑕疵 |
3.3.4 保障债权的实现 |
3.3.5 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
第4章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公积金担保机构外部环境的缺陷分析 |
4.1.1 针对公积金担保的相关法律缺失 |
4.1.2 公积金贷款担保市场监管不力 |
4.1.3 担保费率定价缺乏依据 |
4.2 公积金担保机构内部建设的不足分析 |
4.2.1 人力资源配备有待优化 |
4.2.2 没有严格按照担保业务流程执行担保业务 |
4.2.3 杠杆率过高 |
4.2.4 保证金及风险基金的管控机制有待优化 |
第5章 完善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对策 |
5.1 完善公积金担保的外部环境建设 |
5.1.1 加强住房公积金担保的相关法律建设 |
5.1.2 加强对担保机构资本金的调控与监管 |
5.1.3 加强对杠杆率的调控与监管 |
5.1.4 采用分段计付的担保收费模式 |
5.2 强化公积金担保机构内部风险管理 |
5.2.1 构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
5.2.2 严格按照担保业务流程执行担保业务 |
5.2.3 规范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 |
5.2.4 实行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双控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概况及法律与政策变迁 |
第一节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概况 |
一、美国 |
二、德国 |
三、印度 |
四、西班牙 |
五、丹麦 |
六、中国 |
第二节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之变迁 |
一、技术研发和法律与政策初设阶段 |
二、早期商业化和法律与政策发展阶段 |
三、市场形成和法律与政策稳定阶段 |
四、形势变化和法律与政策调整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强制性制度 |
第一节 发展目标制度 |
一、美国等国家采取立法方式规定发展目标 |
二、我国和印度以规划方式对发展目标进行安排 |
第二节 强制上网制度 |
一、德国、西班牙和印度给予风电强制上网的扶持 |
二、美国和丹麦早期曾规定风电强制上网 |
三、中国的全额保障上网制度 |
第三节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在美国的实施 |
二、缓慢发展的印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三、丹麦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尝试 |
四、形成中的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第四节 风机制造、风电入网等技术标准制度 |
一、严格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的典范——丹麦、美国和德国 |
二、西班牙的风电入网“双向义务”要求及调度控制 |
三、中国的技术标准与机组认证要求 |
第五节 风电场建设、风机树立环保要求 |
一、美国风能利用环境保护联邦立法 |
二、德国《环境相容性监测法》关于风能利用的规定 |
三、丹麦风能利用环境立法 |
四、主要存在于各类规划中的中国风能利用环境要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激励性制度 |
第一节 电价支持制度 |
一、固定电价制的代表性国家——德国 |
二、西班牙和丹麦的灵活电价制 |
三、美国早期的电价支持制度 |
四、印度《可再生能源电价令》分级确定风电电价 |
五、中国的风电“标杆电价”制度 |
第二节 直接财政补贴制度 |
一、美国和丹麦的风机装机补贴 |
二、丹麦和德国的风机更新补贴 |
三、印度实施的实际发电量补贴(GBI) |
四、中国的财政补贴制度 |
第三节 税收优惠制度 |
一、美国的税收抵免和加速折旧制度 |
二、印度的税收减免和加速折旧制度 |
三、丹麦的公益性义务金减免和碳税返还制度 |
四、中国的税收优惠制度 |
第四节 融资优惠制度 |
一、美国形式多样的融资优惠安排 |
二、德国的信贷优惠措施 |
三、中国立法中对融资优惠的原则规定 |
第五节 公众参与制度 |
一、丹麦全面细致的风电公众参与制度安排 |
二、美国鼓励公众参与的措施 |
三、德国的“能源合作社”机制 |
四、中国鼓励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典型国家风能利用公共服务性制度 |
第一节 电力体制改革 |
一、美国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充分竞争 |
二、欧盟“电力指令”与德国、西班牙和丹麦电力体制改革 |
三、印度电力体制改革尝试引入竞争机制 |
四、“渐入佳境”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 |
第二节 公共研发制度 |
一、美国的公共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 |
二、德国的研发资金和机构支持 |
三、丹麦对风能技术研发提供专项科研基金 |
四、西班牙成立专门研究机构支持技术创新 |
五、中国的研发支持制度 |
第三节 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 |
一、丹麦《能源执政协议》对电网建设的规定 |
二、西班牙要求电网规划与风电场规划同步进行 |
三、德国的“智能电网”建设要求 |
四、美国通过立法要求电网现代化改造 |
五、中国电网建设的相关规定与实践 |
第四节 征收化石能源税 |
一、丹麦的能源税制度 |
二、德国的生态税制度 |
三、美国的能源税制度 |
四、我国的环境税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外国经验与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之完善 |
第一节 其他典型国家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的启示 |
一、成功经验 |
二、尚存问题与挑战 |
第二节 我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的成功经验及尚存问题 |
一、成功经验 |
二、尚存问题和挑战 |
第三节 中国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之完善建议 |
一、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明确约束性目标的法律责任 |
二、出台能源领域基本法,同时完善相关领域立法 |
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升电网硬件水平 |
四、加大体现市场机制要求的法律与政策的适用 |
五、坚持必要的财税鼓励制度 |
六、完善公共研发制度、明确技术发展方向 |
七、扩大公众参与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书籍类 |
二、期刊论文类 |
三、学位论文类 |
四、研究报告类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目录 |
一、发表论文情况 |
二、科研项目情况 |
后记 |
(9)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范畴的界定 |
1.4.1 土地承包经营权 |
1.4.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
1.4.3 风险与风险认知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述评 |
2.1.2 国内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机制设计理论 |
2.2.3 风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 |
3.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类别 |
3.1.1 信用风险 |
3.1.2 市场风险 |
3.1.3 操作风险 |
3.1.4 流动性风险 |
3.1.5 法律风险 |
3.1.6 民生风险 |
3.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 |
3.2.1 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 |
3.2.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困境 |
3.2.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借款人的信用危机 |
3.2.4 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到位 |
3.2.5 农地经营权流转薄市场的约束 |
3.2.6 政府不当干预行为 |
3.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及其风险 |
3.3.1 江苏新沂模式 |
3.3.2 宁夏同心模式 |
3.3.3 辽宁法库模式 |
3.3.4 四川崇州模式 |
3.3.5 福建明溪模式 |
3.3.6 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4.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1 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1 理论解释 |
4.1.2 理论分析框架 |
4.2 农户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2.1 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2.2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机理 |
4.3 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3.1 信贷员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3.2 风险认知对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机理 |
4.4 本章小结 |
5.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 |
5.1 农户经济行为与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1.1 农户经济行为 |
5.1.2 农户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2 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分析 |
5.2.1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 |
5.2.2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特征 |
5.3 风险认知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选取 |
5.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5.4 本章小结 |
6.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 |
6.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的条件与特征 |
6.1.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条件 |
6.1.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特征 |
6.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分析 |
6.2.1 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2.2 信贷员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3 风险认知影响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实证分析 |
6. 3.1变量选取 |
6.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6.4 本章小结 |
7. 改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 |
7.1 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借鉴 |
7.1.1 德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2 美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3 日本农地金融模式 |
7.1.4 国外经验启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修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则 |
7.2.2 构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
7.2.3 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配套制度与条件 |
7.2.4 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8.2 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福建省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状况问卷调查 |
附录2: 福建省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状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10)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及破解机制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问题及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的范围及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具体研究结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
2.1 信贷与农业发展理论 |
2.1.1 投资是促进农业发展的核心要素 |
2.1.2 信贷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
2.1.3 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对信贷的影响 |
2.2 信贷风险理论 |
2.2.1 信贷风险的界定 |
2.2.2 信贷风险的来源 |
2.2.3 信贷风险的评价 |
2.2.4 农业信贷风险的危害 |
2.3 信贷担保理论 |
2.3.1 信贷担保的目的 |
2.3.2 信贷担保的实施 |
2.3.3 信贷担保的要素 |
2.4 国外相关研究及评述 |
2.4.1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相关研究 |
2.4.2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研究评述 |
2.5 国内相关研究及评述 |
2.5.1 国内农户贷款担保相关研究 |
2.5.2 国内农户贷款担保研究评述 |
第3章 农户贷款担保的理论分析 |
3.1 农户贷款与担保的概念界定 |
3.1.1 农户的概念 |
3.1.2 农户贷款的概念 |
3.1.3 农户贷款担保的概念 |
3.2 农户的经济行为及其贷款需求特征 |
3.2.1 农户的经济行为特征 |
3.2.2 农户的贷款需求特征 |
3.3 农户贷款的供给及制度变迁 |
3.3.1 农户贷款的供给主体及演变 |
3.3.2 农户贷款的供给方式及演变 |
3.3.3 农户贷款供给制度及信贷技术演变 |
3.4 农户贷款担保的功效与方式 |
3.4.1 农户贷款的风险 |
3.4.2 农户贷款担保的功效和特征 |
3.4.3 农户贷款担保的方式和有效性 |
3.5 担保条件对农户贷款需求和供给的影响 |
3.5.1 农户贷款担保的政策及运用 |
3.5.2 农户贷款担保的条件 |
3.5.3 担保条件对农户贷款需求的影响 |
3.5.4 担保条件对农户贷款供给的影响 |
第4章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比较分析 |
4.1 发达国家农户贷款担保的运行状况 |
4.1.1 美国 |
4.1.2 法国 |
4.1.3 日本 |
4.2 发展中国家农户贷款担保的运行状况 |
4.2.1 印度 |
4.2.2 孟加拉 |
4.2.3 巴西 |
4.3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共性与差异 |
4.3.1 共性分析 |
4.3.2 差异分析 |
4.4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经验和启示 |
4.4.1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经验 |
4.4.2 国外农户贷款担保的启示 |
第5章 农户贷款担保现状及困境的调查分析 |
5.1 背景介绍与调查样本概况 |
5.1.1 样本区选择依据 |
5.1.2 重庆市农户贷款担保的整体状况 |
5.1.3 样本农户的基本特征分析 |
5.2 农户贷款的需求满足及担保影响状况 |
5.2.1 农户贷款需求及满足的状况 |
5.2.2 担保制约农户贷款需求状况 |
5.3 农户贷款供给及担保特征 |
5.3.1 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及担保特征 |
5.3.2 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及担保特征 |
5.3.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及担保特征 |
5.4 农户贷款担保的现实困境表现 |
5.4.1 缺乏有效担保物 |
5.4.2 缺乏有效担保人 |
5.4.3 缺乏有效担保机制 |
第6章 农户贷款担保困境成因的实证研究 |
6.1 引言 |
6.2 农户自身因素分析 |
6.2.1 农户家庭收入及有形资产积累不足 |
6.2.2 农户财产性权利没有充分行使 |
6.2.3 信誉担保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 |
6.3 金融机构因素分析 |
6.3.1 农户信贷供给不足 |
6.3.2 信贷担保认知偏差 |
6.3.3 信贷管理技术落后 |
6.4 外部条件和环境因素分析 |
6.4.1 担保配套条件的不完善 |
6.4.2 第三方担保机制不健全 |
6.4.3 农业保险的作用不显着 |
6.4.4 社会信用环境不良 |
6.4.5 担保法律制度约束 |
6.4.6 担保扶持政策滞后 |
6.5 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形成因素的实证检验 |
6.5.1 样本选取及模型设定 |
6.5.2 变量选择与描述 |
6.5.3 实证结果分析 |
6.5.4 不同类型农户担保困境因素解释 |
6.5.5 稳健性检验 |
6.6 农户贷款担保困境成因的综合视角解释 |
第7章 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影响的实证研究 |
7.1 引言 |
7.2 担保困境对农户贷款可得性的影响 |
7.2.1 对贷款额度的影响 |
7.2.2 对贷款渠道的影响 |
7.2.3 对贷款类型的影响 |
7.2.4 对贷款成本的影响 |
7.2.5 担保困境因素影响农户贷款可得性的实证检验 |
7.3 担保困境对农户生产和生活福利的影响 |
7.3.1 担保困境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
7.3.2 担保困境对农户非农生产经营的影响 |
7.3.3 担保困境对农户生活福利的影响 |
7.4 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影响结果的综合视角解释 |
第8章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机制设计 |
8.1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机制设计依据 |
8.1.1 理论依据 |
8.1.2 实践依据 |
8.1.3 政策法律依据 |
8.2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机制设计原则 |
8.3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机制的构建 |
8.3.1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自我担保能力提升机制 |
8.3.2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第三方保证人扩展机制 |
8.3.3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金融机构信贷改进机制 |
8.3.4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信用环境促进机制 |
8.3.5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保险分担机制 |
8.3.6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政府扶持机制 |
第9章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的模式选择 |
9.1 农户贷款担保模式选择的基本原则 |
9.2 农户贷款担保模式选择的总体思路 |
9.3 农户贷款有效担保模式的实际选择 |
9.3.1 与第一还款来源关联的资产抵质押担保模式 |
9.3.2 以声誉约束为基础的保证担保模式 |
9.3.3 不同类型农户的差异化贷款担保模式 |
9.3.4 农村“三权”抵押担保模式探索 |
第10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四、将贷款担保公司业务并入现行统计体系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X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研究[D]. 段文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08)
- [2]美国《多德-弗兰克法》金融监管改革研究[D]. 王欢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3]L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研究[D]. 彭文婷. 广西大学, 2019(01)
- [4]农户正规信贷配给影响因素及传导机制研究 ——从银行机构视角切入的分析[D]. 陈言.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5]中国准财政活动计量、报告与管理改革[D]. 赵瑞芬.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6]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研究 ——基于广西荔浦、湖北恩施的调查分析[D]. 侯高飞. 中南民族大学, 2018(05)
- [7]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功能分析及其发展对策[D]. 张舒婷. 湖南大学, 2018(01)
- [8]风能利用法律与政策比较研究[D]. 王青松. 武汉大学, 2017(06)
- [9]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D]. 林建伟.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1)
- [10]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及破解机制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D]. 秦红松. 西南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