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缺失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论文文献综述)
李若瑾[1](2021)在《政府信用风险影响PPP项目落地率吗? ——基于2015-2019年省级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PPP是一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项目运作模式。PPP项目落地率则反映了一个地区,真正处于执行与移交阶段的PPP项目的占比,对于该地区后续的政策制定,财政预算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一方面,目前尚未出现缓解地方存量债务的更优手段;另一方面,PPP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改革的初始功能重获重视。其次,中央层面不断推行PPP相关政策严格把控项目质量,进一步约束地方政府不合规范的行为,引导PPP模式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下,推行PPP模式仍是未来发展趋势,因此,PPP项目落地率仍是学界研究关注重点。本研究采用政府信用风险的理论视角,梳理PPP项目落地率以及政府信用风险理论的相关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用风险定义为政府的履约能力、意愿、行为的偏差导致PPP项目无法按照合同体系推进的不确定性。整体将从履约能力风险、履约意愿风险、履约行为风险,三个风险因子的角度出发,解释政府信用风险视角下,政府的信用风险对于PPP项目落地率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政府的履约能力风险、履约意愿风险度以及履约行为风险中的合同体系维度均对PPP项目落地率有显着影响。其中,履约能力风险中的财政支出与债务限额因素与PPP项目落地率存在显着正向影响,财政收入因素研究假设部分得到验证;履约意愿风险中的政府腐败因素与PPP项目落地率存在显着负向影响,契约精神因素研究假设部分得到验证;履约行为风险中,合同体系维度下的付费风险与项目投资对PPP项目落地率有显着负向影响,合作期限因素研究假设部分得到验证,而政策制定维度的两个指标,政策支持度与政策连续性对PPP项目落地率没有显着影响。基于上述结论,本研究略陈拙见,希望对制定地方政府信用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信用风险防控的机制,减少政府违约对PPP项目落地率的影响,以及提高PPP项目落地率与落地质量提供一些理论支持与经验借鉴。
张贝尔[2](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张涛[3](2020)在《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文中指出社会信用与信用相伴而生,具有受法律保护的天然属性。从当代社会视角来看,社会信用已完全突破了信用的经济性,我国正谋求构建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最好的佐证之一。与西方国家局限于经济领域中的信用体系不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国为全球社会治理做出的巨大贡献。经十余年筚路蓝缕,该项制度正从纸面走向实践。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宝”是社会信用,其产生的目的是通过对其的保护,力求在社会治理中形成“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公众认同,进而塑造民众信用规范意识。一方面,“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是对公民某种权利的剥夺,根据法治的基本精神,权利剥夺必须依据充分,程序正当;另一方面,法律保障是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便要求信用治理必须回归法治。在刑法层面,将社会信用作为保护的对象,对破坏社会信用的行为人予以刑事处罚,不仅已有立法先例,且完全符合犯罪化的一般原理。社会信用的法律保护,惟建构完善的理论基础方得实现,尽管理论界对于信用法益属性的关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无法否认尚处于亟待深化发展关键阶段的现实,从而无论将社会信用界定为一种社会关系结构状态,还是一种社会关系模式评价,在信用的社会功能已然发生由社会道德评价为中心、向以交易安全为中心,再到以社会安全为中心的代际更新的历史背景下,这一界定,均未能全面揭示社会信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需求。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央全面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亟待全面构建,但尚未获得坚实理论基础支撑的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而准确界定社会信用的内涵、法益属性,以及以之为基础的保护机制体系选择则是其基础,目前社会信用的界定与其应然范围尚具有内涵模糊、外延开放的特性。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可将社会信用界定为社会信任关系的总和,信任关系是其核心内核。信任关系的对向性与公共性决定社会信用并非绝对依附于某一个体,而具有两面性。当社会信用依附于个人时,表现为一种人格性权利;当社会信用依附于公共时,则表现为一种超个人的公共利益。基于社会信用在社会经济发展、新型社会结构关系模式建设中的积极价值,社会信用的全面构建亟待法律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在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建设中,基于刑法的“最后法”属性,刑法有必要审慎介入社会信用的保护体系之中。个人信用的刑法保护,不仅包括对作为一种个人人格权的社会信用的保护,同时,也包括惩罚因背信导致信任关系对方损失的背信人;同时,公共信用的刑法保护应牢牢把握严重社会危害性、相对从属性与超个人性的相互关系,做到立法上的松弛有度。中国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体系完善,有必要确定“三步走”的建设方案,其第一步应将现行刑法中涉及社会信用法益内容的罪名进行法益内容的明确,在既有罪名的罪刑规范中,基于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需要,在构成要件要素中设定相应的内容。第二步应当适时启动必要的犯罪化进程,将重要的信用法益类型纳入刑法的保护之中。当前,结合我国社会现实,可对严重侵犯他人信用的行为、背信行为、虚增信用行为、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先行予以犯罪化。建议在刑法第246条第一款之后新增“贬损他人信用罪”;在刑法第270条之后新增“背信罪”;在刑法第210条之后新增“虚增信用罪”;在刑法第280条之一之后新增“骗取行政许可罪”。第三步基于社会信用保护体系建设的发展,在实现社会信用法益理论的全面更新与科学化的前提下,构建较为完备的信用体系保护刑法系统,实现刑法对新型法益保护的需要。
李鹏[4](2020)在《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信用问题蕴涵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经典理论之中,是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年来理论界给予高度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政府信用弱化会带来政府执政合法性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高、社会秩序失调以及民主发展受阻等一系列消极影响。近年来,相关研究表明,政府信用弱化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行政中的普遍难题。因此,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正面临着弱化风险积聚的挑战,政府失信的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政府行政中都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因此,加强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制度信用是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影响制度信用生成的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三个因素构成了解读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的基本框架,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由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构成。价值因素主要包括行政价值的公正性、权力行使的公共利益性以及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绩效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绩效与制度绩效;制度运行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法治行政、政府责任行政、政府公开行政以及公共政策执行。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本文得出,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均具有积极影响与较强的解释力,与此同时,实证研究的结论也表明,不同影响因素对政府信用的影响力存在差异。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呈现出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但存在“央高地低”的结构性问题这一现状,政府失信集中表现在行政价值缺失、政府绩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三个方面。因此,基于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现状与失信问题的梳理与回应,从新时代政府信用建设的制度情境、社会情境、文化情境以及媒介情境出发,本文将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基本路径设定在行政价值、政府绩效与制度运行三个维度之中,并力图通过行政价值有效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与制度有效运行来构建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体系。
李声高[5](2019)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失信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大到“老赖”,小至“碰瓷”,无不深层次反映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正面临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敬畏源于法治,法治源于规则和良法。因此,面对失信问题,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是一条必由之路。然而,我国当前的失信惩戒远未“制度化”,失信惩戒主体的“各自为尊”,惩戒依据的“规范壁垒”,惩戒措施的“求速弃理”,这些问题成为我国失信惩戒制度的发展瓶颈。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社会规范的底线;法律权威的实现,以公正判决的彻底执行得以实现;民事案件占据的案件比重最大,执行难又是民事案件最大的程序痼疾;民事案件一旦进入法律程序,也就意味着常规手段无法获得“诚信履行”的效果,同时也注定了案件将会在执行程序遇到失信障碍。从广义上讲,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司法痼疾,归根结底几乎都可以囊括为民事失信问题,除却无能力履行的“客观”失信人,最应当惩戒的就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主观”恶意失信人,这类“老赖”是失信惩戒制度的关键对象。此文以民事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为切入点,从失信惩戒措施的理论支撑、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构成要素、惩戒制度的案例实效性剖析以及我国失信惩戒的制度化模式几个关键问题来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进行系统阐述。此文以递进式的结构,从理论到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结合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制度上的完善路径。文章在内容上分为五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是文章的研究综述部分,并且涵盖文章的问题缘起、研究思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论文创新点等内容。基于诚信理论渊源的传统研究思路,运用道德、经济和法学理论交叉研究的方法诠释失信惩戒制度。反观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社会热点案例,基于“前卫性”惩戒措施的理论争议,如能引入多维学科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层阐释,往往会更具说服力和实用性,即此文应用的“案例理论结合法”,作为问题缘起的索引和理论铺排的前提。第一部分论述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基本范畴,对失信惩戒的系统性介绍,由浅入深,从制度内涵到理论支撑,介绍诚信与失信、失信惩戒及其功能、执行中的失信惩戒以及三种维度的失信惩戒基本要义。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失信惩戒制度的内涵和思想源流,从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三个维度阐述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并以执行程序中的失信惩戒制度切入,系统论述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功能。第二部分从立法与实践层面,介绍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基本现状,立法上的侧重于三种性质文件的体系梳理,探究如何将其上升为国家的基本立法及其现实路径问题,实践层面主要是失信惩戒与执行难的司法痼疾之间关系的数据规整,以及对典型案例中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效性功能深化透析。具体而言,是从立法与实证研究的视角,系统梳理现行失信惩戒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性规范文件,并应用大量的实证性研究资料和规整相关的司法大数据,结合相关典型案例,梳理执行难与失信惩戒的关系。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制度化问题是此文研究的重心,制度化最直接的体现是法律体系的建立,基于立法主体系统梳理了三种性质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相关规范,并提出各自存在的问题。我国失信惩戒立法现状,特别是行政性立法泛化和司法性立法边缘化的问题,如何重新定位我国失信惩戒的立法模式,是此文的一项重点研究工作。在分项制度上,归结起来大致就是司法拘留和罚款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财产调查和报告制度、限制高消费和拒执罪适用等几个方面。制度支持上主要就是刑诉法及其解释;最高法的失信名单相关规定;刑法和刑诉法上的拒执罪等。失信惩戒解决的是整个社会的失信问题,是国家一项系统性的法治工程,需要在立法上对失信惩戒相关的法律进行体系性的规整、梳理和汇编。在细节上,行政性、民事性和刑事性失信惩戒的程序衔接和转化,也是失信惩戒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失信惩戒的立法问题,特别是立法模式和立法内容的程序协调,是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实践层面最应当关注的论题。第三部分主要基于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现状中发现问题,进行成因分析。通过系统检思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困境及成因,首先阐释失信惩戒的模式定位难题,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模式困境,其次解析失信惩戒的司法治理效果,再次从程序理性路径阻塞的视角论述失信惩戒问题的成因,最后从私益保障的角度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具体问题上,失信被执行人民事惩戒中“连带惩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既是社会热点,也是该制度在理论部分最值得深层论思的问题;失信惩戒的人权保障问题,涉及到惩戒过程的合法私益保障和信用修复,失信惩戒不应当是没有节制的惩戒,应当实现惩戒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衡平。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惩戒方面,突出体现在拒执罪的立法与实践问题。拒执罪实体立法明晰,在程序法上拒执罪的立案管辖问题始终难以调试,立法上的管辖衔接与实务操作中的程序转化形成了“脱节效应”,拒执罪立案“成功率”不高,立案后相互推诿,执行申请人救济途径阻塞的问题亟待解决。失信被执行人的行政性惩戒存在部门规则冲突与程序衔接问题,多达四十四部门联动机制,在规则适用和衔接上,如何把握标准,需要专门的立法进行协调和解释。以案说理,言之有物,论之有据,规整出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理论支撑的症结,才能有效化解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发展瓶颈。第四部分对域外经验进行借鉴和吸收,外部经验参考并为之所用。该部分侧重于域外的比较法借鉴,系统阐释美国的私营征信模式、欧陆国家的政府主导的征信模式和日本的混合征信模式,通过对不同失信惩戒制度运行模式具体内容和侧重点分析,在体系化论证的基础上甄别吸收先进经验。制度化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应当在立法主体模式设置和立法体系专门化上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我国失信惩戒的制度短板正在于此,对域外典型国家的公立、私立和混立三种立法模式经验的甄别吸收,是一个治理捷径。第五部分作为文章的重心,系统设证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制度性建构问题,理念是前提,立法是保障,合理性是长效机制,失信名单与财产报告是手段,具体程序设置是制度的根本。从理论到制度,再将视角切回制度的完善部分。失信惩戒制度不仅是一个实体法问题,更是一个程序法问题。失信惩戒是为了还社会以诚信,彰显司法正义,而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当前的失信惩戒的“经济性”远强于“司法性”,承前难以从伦理道德的维度寻求惩戒措施的合理性支持,启后无法做到与司法程序的正当性衔接,致使失信惩戒的实效难达预期。失信惩戒制度不是执行程序的“临时性”工具,而应当是一项“底线性”的程序法规则,任何失信惩戒措施的施行,都要由恣意走向规范,准确地说是“良性”的程序规则上来。我国当前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程序理性缺失问题相当严重,“无程序可讲、有程序不讲、程序冲突乱讲”问题,甚为常见。司法性弱化和程序理性缺失问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完善的中心和核心指导理念。具体来说,是从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理念建构、分项制度推进方案、程序本位回归和配套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完善。
林晓珊[6](2018)在《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经济法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络交易中的炒信行为即信用欺诈,是随着网络交易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欺诈行为。在虚拟的网络交易环境中,由于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交易的高风险性等,网络交易中的信用欺诈现象层出不穷。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而且对网络同业销售者、服务者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合法权益,破坏网络交易的秩序,成为网络交易活动良性发展的绊脚石。如何对网络交易信用欺诈行为进行经济法规制?笔者以为若是在经济法视域中以商业交易信息的正当性传播为根基构建一种权利或权利束,使其成为激励和约束网络交易中的信息传播或是规制信用欺诈的一种新型权利或权利束,就有可能是一种有效的规制路径。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是从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基础内容出发,研究国内外文献;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法律性质之争及网络交易中的信用欺诈与经济法规制的关系等问题,初步解释网络交易中的信用欺诈行为;对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法律属性进行界定,主要是从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含义与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性等方面入手;第三部分主要是分析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责任认定与责任构成;第四部分详细介绍了国外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实践以及对我国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启示;第五部分主要是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分别从完善网络交易相关立法、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开拓新型救济途径即构建在线争端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网站责任以及构建可信赖的网络交易环境及信用制度等方面对我国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意在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的各项制度,规范我国网络交易中的交易行为,保障网络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我国网络交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王婷婷,范卫国[7](2013)在《论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危机及应对措施——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分析》文中认为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要素。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现象愈演愈烈,给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和竞争秩序带来严重损害。市场经济信用危机的产生,既有信用体系建设和法制建设不完备的原因,也与某些市场参与者经营理念短视密切相关。因此,转型期市场经济信用环境的完善,既要努力提高市场参与各方的信用观念,也要不断完善信用法制建设以及信用监督机制建设。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促使市场经济走出信用危机,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王欢[8](2011)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及其治理 ——价值链视角的检视》文中研究指明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会对我国的出口贸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政府因此格外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从技术上、经济上、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但整个食品行业的诚信意识淡薄,不法厂商投机现象严重,食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更是加剧了“逆向选择”的恶性循环,导致失信厂商驱除守信厂商,使食品供给体系变得十分脆弱。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从小商小贩的不法行为,到中小食品企业的违法违规,直至大型食品企业和国内、国际着名品牌的连续曝光,“热闹”非凡。诸多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企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创造价值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目标,食品供应链选择何种质量安全信用行为来创造价值直接决定了食品的质量安全属性,追踪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的经济主体为单方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或忽视(损害)上下游主体的价值实现,或挤占上下游主体的经济利润,或直接对消费者进行蒙骗欺诈,正是不法厂商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引发了食品安全问题。这表明解决为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加强对整个食品行业的价值链管理,转变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思路。本文首先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回顾,并对其发生的特点和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了总结,然后参考前人对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机理已做的分析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和深入思考,认为必须从行为主体的经济激励上寻求问题形成的本因和解决之策,所以在价值链视角下分析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将更有利于深化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解。本文通过典型的食品安全案例对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利益驱动对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行为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对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进行了反思,提出食品安全的价值链治理机制,即:(1)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阻断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形成;(2)建立基于供应链的惩罚机制,抑制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发展;(3)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营造安全食品价值链的成长环境;(4)建立有效的信号显示机制,增强安全食品价值链的竞争力。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行为与食品供应链的价值创造存在一定的制约关系;(2)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存在是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3)不安全食品价值链所形成的利益驱动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深层次原因;(4)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强对整个食品价值链的管理,即通过价值链治理机制彻底打破不安全食品价值链,最终实现安全食品供应链对不安全食品供应链的替代,从而保障整个食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由于对食品安全进行价值链治理需要一定的外部环境条件作支持,为此,笔者认为应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增强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实施;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程度,提高质量信号的传递效率。
吴育萍[9](2009)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及管理制度构建》文中研究说明在目前信用极度缺乏的年代,信用体系的建设显得及时而有必要,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处于一个关键的环节,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文以如何建立合理和可行的信用评价体系为出发点,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筑行业信用建设为背景,以博弈分析理论和德尔菲法为理论基础。由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引出要研究的主要内容,通过博弈论的分析得出影响评价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然后基于德尔菲法构建信用评价体系的基本指标和权重。基于目前的建设领域的现状,要使得评价体系得以正常的运行,需要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制度。本文对信用评价体系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一些政策性的建议。本文在博弈分析过程中,通过对实例的分析,得出影响信用评价体系的一些主要因素,进而对第四章信用评价体系指标的确定提供了基础条件。在运用德尔菲法的过程中,运用进了一些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使得评价提议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也从某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目前市场的现状和要求。从而使本文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建立良好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使建筑市场得以健康的发展,更好的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张爽[10](2009)在《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步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轨道,市场机制逐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交易方式。然而,由于经济转型中多种因素长期积聚作用的结果,中国目前正在进入企业信用问题的高发期。本文在对经济转型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和影响,对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现状进行了概括和梳理。从交易成本、市场融资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多等角度对企业信用缺失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了逐一分析。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产权结构多元化、决策主体分权化和多重制度规则并存等方面,分析了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探讨了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认为经济转型期信用秩序缺失、信用约束机制减弱、制度承诺不足等因素综合作用,是经济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同时,我国非正式信用制度变迁中,传统的人际交往模式、道德理念、思维模式变革,规则的冲突与不确定,是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此外,转型期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减弱和约束软化也对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运用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转型期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可以发现,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罚,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的短期博弈失信成本远高于因此获得的收益,能促使企业倾向于长期博弈,减少企业失信行为。因此,构建企业信用缺失治理机制的设计需要从增加失信成本、加大守信收益,而使守信成为博弈方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同时通过加大监管体系的建设,使得守信成为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本文还对企业信用建设进行了国际借鉴比较。分析了对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信用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信用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信用模式的不同特点,从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管理与服务、不良信用行为惩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信用模式设计与建设必须考虑现阶段经济和其它方面的制约因素,采用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兼取发达国家的优点,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信用体系。最后,本文提出了对我国企业信用治理问题的总体设想。提出了构建企业信用治理的制度规范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治理的信息传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治理的环境约束机制和完善企业信用治理的技术辅助机制的具体设计四方面治理对策。
二、信用缺失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用缺失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1)政府信用风险影响PPP项目落地率吗? ——基于2015-2019年省级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如何理解PPP项目落地率 |
2.1.1 PPP项目落地率 |
2.1.2 政府信用风险 |
2.2 政府信用风险与PPP项目落地率 |
2.3 政府信用风险下PPP项目落地率的影响因素 |
第3章 研究设计与方法 |
3.1 理论框架 |
3.2 研究假设 |
3.3 变量测量 |
3.4 研究方法 |
3.4.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3.4.2 分析单位 |
3.4.3 样本规模 |
3.4.4 数据分析方法 |
第4章 政府信用风险视角下的PPP项目发展与落地现状 |
4.1 PPP项目的发展情况 |
4.2 近五年PPP项目落地率与政府信用风险状况 |
4.3 当前PPP项目落地率与政府信用风险现状 |
第5章 政府信用风险影响PPP项目落地率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选择 |
5.1.1 豪斯曼检验 |
5.1.2 实证分析模型 |
5.2 政府信用风险对PPP项目落地率的实证分析 |
5.3 稳健性检验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3)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待解决的问题 |
(一)选题背景 |
(二)待解决的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一)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研究 |
(二)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其他关联性问题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信用本体论:演化史、概念与法律属性 |
第一节 社会信用的演化史 |
一、从“信用”到“社会信用” |
二、考察社会信用演化史对本文的启示 |
第二节 社会信用的概念 |
一、概念界分的逻辑前提 |
二、社会信用的本质性探讨 |
三、结论 |
第三节 社会信用的法律属性 |
一、学说争议 |
二、社会信用法律属性的二分法 |
三、二分法视角下社会信用的具体法律属性分析 |
四、社会信用法律属性界定对刑事立法的影响 |
第二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必要性论证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具体理由分析 |
一、宏观:信用治理必须回归法治 |
二、中观: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需要 |
三、微观:刑法保护的具体必要性论证 |
第二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可能受到的质疑与回应 |
一、实证主义法学派对刑法道德化质疑与回应 |
二、谦抑主义过罪化质疑与回应 |
三、刑法象征化质疑与回应 |
第三节 域外的有益经验引介 |
一、对个人信用的刑法保护介绍 |
二、对公共信用的刑法保护介绍 |
三、域外对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特点与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路径与限度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更新 |
一、刑法理念及其流变 |
二、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理念选择 |
第二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路径选择 |
一、刑法保护路径的一般化探寻 |
二、社会信用的法益归类对刑法保护路径的影响 |
第三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边界 |
一、介入的广度 |
二、介入的深度 |
第四章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第一节 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罪刑原理 |
一、以设立微罪、轻罪为原则 |
二、刑罚配置要格外注重经济罚与保安处分 |
第二节 个人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一、侵犯他人信用的刑法规制 |
二、破坏个人信用关系的刑法规制:背信罪设立之提倡 |
第三节 公共信用刑法保护的立法展望 |
一、虚增信用的刑法规制 |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刑法规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4)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五、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阐释 |
一、核心概念阐释 |
(一)信用的内涵界定 |
(二)政府信用的内涵界定 |
(三)政府信用的特征 |
(四)政府信用的变迁 |
(五)政府失信的原因与影响 |
(六)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
(二)公共行政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新制度主义理论 |
三、论文分析框架 |
(一)现代社会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制度信用 |
(二)制度信用的影响因素: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 |
第二章 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 |
一、价值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价值诉求 |
(二)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服务:政府信用生成价值诉求的公共性转向 |
(三)价值因素的构成 |
二、绩效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绩效基础 |
(二)绩效因素的构成 |
(三)绩效因素结构变化的历时态考查 |
三、制度运行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制度运行保障 |
(二)制度运行因素的构成 |
第三章 政府信用影响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二、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比较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五、实证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的现状审视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总体状况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结构性特征:“央高地低”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 |
(一)行政价值缺失的表现 |
(二)政府绩效供给不足的表现 |
(三)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
三、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情境考察 |
(一)制度情境 |
(二)社会情境 |
(三)文化情境 |
(四)媒介情境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以行政价值实现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平正义性 |
(二)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共利益性 |
(三)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民主参与性 |
(四)行政价值实现要提高行政伦理水平 |
二、以政府绩效有效供给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加快效能政府建设 |
(二)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强化社会绩效供给 |
(三)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科学的政绩观与绩效评估体系 |
三、以制度有效运行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以法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二)以责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三)以公开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四)以政策高效执行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五)以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价值 |
二、研究动态及文献评述 |
三、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立论之基: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制度范畴 |
第一节 失信惩戒制度概述 |
一、失信的概念 |
二、失信应对之惩戒制度 |
三、失信惩戒之思想源流 |
第二节 失信被执行人的内涵界定 |
一、失信被执行人的概念解读 |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构成要素 |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界限范围 |
第三节 理论维度中的失信惩戒制度 |
一、社会学:德性生成、德治规训与效力局限 |
二、经济学:学理解构、博弈机理与信用环境 |
三、法学:失信惩戒法律定位与惩戒类型设计 |
第四节 执行范畴中的失信惩戒制度 |
一、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内涵 |
二、执行难中的失信成本要素分析 |
三、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程序理性 |
第五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功能 |
一、构筑诚信法治生态 |
二、治理民事执行痼疾 |
三、重塑司法公信权威 |
四、实践智慧司法模式 |
第二章 现状阐释: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立法与实践 |
第一节 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规范缕析 |
一、失信惩戒的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整 |
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行政性立法梳理 |
三、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刑事罪名适用解读 |
第二节 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实施数据分析 |
一、执行案件的收执结数据分析(2013—2017) |
二、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规整 |
三、失信惩戒的方式及实效例证 |
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受限情况 |
第三节 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案例分析 |
一、失信主体特殊性:行政机关执行失信系列案 |
二、惩戒方式信息化:微博案代表的网络失信系列案 |
三、失信惩戒界限:老赖致子女入学资格受限系列案 |
四、惩戒的预防性:保姆纵火案代表的失信审查缺失 |
五、案例总结:失信惩戒与执行司法痼疾之间的关系 |
第三章 检思防范: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困境及成因 |
第一节 “运动式”惩戒下的失信治理模式定位难题 |
一、立法困境:体系混乱与效力边缘 |
二、司法困境:司法弱化和成本忽视 |
三、执法困境:执法乏力与救济缺失 |
第二节 失信惩戒的司法治理效果欠佳 |
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困境 |
二、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难以落实 |
三、拒执罪追诉机制适用困境及成因 |
第三节 失信惩戒的程序理性路径阻塞 |
一、失信惩戒制度程序规制缺位 |
二、失信惩戒制度程序运作混乱 |
三、失信惩戒程序衔接机制不畅 |
四、失信惩戒程序保障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失信惩戒的私益保障不足 |
一、事前曝光机制不规范 |
二、事中正当私益被忽视 |
三、事后信息处理未同步 |
第四章 探寻借鉴:失信惩戒制度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的私营信用责任模式 |
一、市场征信体系中的失信惩戒 |
二、信用报告评级中的惩戒基准 |
三、信用监管中的失信法律惩治 |
第二节 欧陆国家的公共信用责任模式 |
一、公共信用责任的体系架构 |
二、公力主导征信体系的惩戒 |
三、公共信用管理的隐私保护 |
第三节 日本混合信用责任模式 |
一、日本的混合信用责任模式 |
二、信用监管中的惩戒与评级 |
三、行政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 |
第四节 国外失信惩戒模式经验分析及价值借鉴 |
一、失信惩戒模式的经验分析 |
二、信用责任模式的价值借鉴 |
三、模式移植的风险规避问题 |
第五章 革新展望: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理念的建构 |
一、法治诚信理念 |
二、司法中心理念 |
三、协同惩治理念 |
四、责过均衡理念 |
第二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推进方案 |
一、被执行人信用评级的智慧惩戒转型 |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深层推进 |
三、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与报告制度完善 |
四、拒执罪追诉刑事失信惩戒路径破局 |
第三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程序本位回归 |
一、失信惩戒制度程序规则体系的建构 |
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衔接程序的理顺 |
三、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程序制裁的引入 |
四、失信惩戒制度信用修复程序的完善 |
第四节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配套措施的完善 |
一、推进执行制度的独立化改革 |
二、创建中国式的个人破产制度 |
三、构筑规范化的征信体系模式 |
四、创新媒体舆论监督法律机制 |
结语 |
一、初创概览与论证思路 |
二、经验总结与研究补正 |
三、遗留问题与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经济法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法律性质之争 |
2.2 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含义与表现形式 |
2.3 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产生原因与危害性 |
2.4 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规制基础 |
3 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责任分析 |
3.1 责任构成 |
3.2 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责任认定 |
4 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制度设计 |
4.1 参照系的设定:国外经验 |
4.2 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5 规制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制度路径 |
5.1 完善相关立法,明确信用欺诈的法律责任 |
5.2 制定制度路径,规制网络交易中的信用欺诈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7)论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危机及应对措施——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现象及危害 |
(一) 信用缺失的现象 |
(二) 信用缺失的危害 |
1. 信用缺失对于企业的影响 |
2. 信用缺失给消费者带来的危害 |
3. 信用缺失对于政府的影响 |
4. 信用缺失带来的其他风险 |
二、市场主体失信现象的原因分析 |
(一) 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
(二) 信用法制建设不健全 |
(三) 企业经营理念的短视 |
三、完善市场经济信用环境的建议 |
(一) 提高各方信用观念 |
(二) 完善信用法制建设 |
(三) 强化信用监督机制 |
四、结语 |
(8)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及其治理 ——价值链视角的检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引言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的研究 |
1.2.2 国内的研究 |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本文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本文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可能的创新 |
2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及其社会经济影响 |
2.1 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简要回顾 |
2.2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特点 |
2.2.1 问题食品类型广 |
2.2.2 问题企业类别多 |
2.2.3 问题形式多样化 |
2.2.4 危害程度严重化 |
2.2.5 问题成因复杂化 |
2.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社会经济影响 |
2.3.1 损害公众利益 |
2.3.2 危害产业安全 |
2.3.3 影响政府公信力 |
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解析 |
3.1 从政府规制角度的分析 |
3.2 从信息不对称角度的分析 |
3.3 从违法成本角度的分析 |
3.4 从生产组织角度的分析 |
3.5 对以上原因分析的评价 |
4 不安全食品供应链的价值创造与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的缺失 |
4.1 不安全食品供应链的价值创造 |
4.2 食品价值链与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行为的关系 |
4.3 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利益驱动对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
4.3.1 三鹿奶粉事件 |
4.3.2 "红心鸭蛋"事件 |
4.3.3 2009年广州"瘦肉精"事件 |
4.3.4 "地沟油"事件 |
4.3.5 小结 |
5 基于价值链视角的食品安全治理 |
5.1 对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的反思 |
5.1.1 重事后监管和分段监管、轻事前预防与全过程控制 |
5.1.2 忽视行业环境建设,守信企业激励不足 |
5.2 价值链视角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 |
5.2.1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阻断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形成 |
5.2.2 建立基于供应链的惩罚机制,抑制不安全食品价值链的发展 |
5.2.3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营造安全食品价值链的成长环境 |
5.2.4 建立有效的信号显示机制,增强安全食品价值链的竞争力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及管理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建设领域各主体的信用缺失现状 |
1.1.2 建设企业信用缺失的危害 |
1.1.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 |
1.1.4 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及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1 研究的意义 |
1.2.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 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及方法 |
1.3.1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3.2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4 论文研究的成果 |
1.5 结构安排 |
1.6 本章小结 |
2 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现状及文献综述 |
2.1 国外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现状 |
2.2 国内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现状 |
2.2.1 建设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的现状 |
2.2.2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已采取的方针政策 |
2.3 国内外建设领域信用建设的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3 建筑企业信用缺失原因的分析 |
3.1 建筑企业信用缺失原因的分析 |
3.1.1 博弈分析模型的建立及分析 |
3.1.2 实例分析 |
3.1.3 结果分析 |
3.2 建筑企业信用缺失原因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 |
4.1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现状 |
4.2 各主要主体单位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 |
4.2.1 政府部门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 |
4.2.2 行业企业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 |
4.2.3 评价机构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 |
4.3 信用评价体系模型的构建 |
4.3.1 基于德尔菲法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的确定 |
4.3.2 信用评价系统 |
4.3.3 信用评价系统的实例应用 |
4.3.4 应用系统 |
4.4 本章小结 |
5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的构建 |
5.1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的运行机制 |
5.2 建筑市场信用制度构建的总体规划 |
5.3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制度的建设 |
5.3.1 政府部门 |
5.3.2 行业协会 |
5.3.3 建设领域市场主体 |
5.3.4 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 |
5.3.5 相关信用信息提供机构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10)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的意义 |
0.3 研究的方法 |
0.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0.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1 国外文献综述 |
1.1.1 国外关于信用缺失成因的研究 |
1.1.2 国外关于信用缺失治理的研究 |
1.2 国内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关于信用缺失成因的研究 |
1.2.2 国内关于信用缺失治理的研究 |
2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其影响 |
2.1 经济转型及转型期企业信用关系的变化 |
2.1.1 经济转型及其界定 |
2.1.2 经济转型期企业信用关系的变化 |
2.2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 |
2.2.1 企业商业信用缺失 |
2.2.2 企业资金信用缺失 |
2.2.3 企业商品信用缺失 |
2.3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影响 |
2.3.1 对企业成本和赢利的影响 |
2.3.2 对市场融资和风险的影响 |
2.3.3 对资源配置和市场秩序的影响 |
3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分析 |
3.1 传统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的特征 |
3.1.1 传统经济体系与企业产权特征 |
3.1.2 传统产权体系与企业信用特征 |
3.2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 |
3.2.1 产权结构多元化 |
3.2.2 决策主体分权化 |
3.2.3 信用规则复杂化 |
3.3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 |
3.3.1 制度规则变迁下的信用秩序机制缺失 |
3.3.2 政策监管转换下的信用约束机制减弱 |
3.3.3 制度承诺不足下的信用权威机制失效 |
3.4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 |
3.4.1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环境演变 |
3.4.2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演变特点 |
3.4.3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分化与整合 |
3.5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问协调性成因 |
3.5.1 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协调性降低 |
3.5.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双重软约束 |
4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信息与监管因素分析 |
4.1 信息结构因素的影响 |
4.1.1 信息结构对企业信用行为的影响 |
4.1.2 信息结构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博弈分析 |
4.2 监管激励因素的影响 |
4.2.1 监管激励对企业行为影响的静态博弈 |
4.2.2 监管激励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动态博弈 |
5 企业信用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
5.1 政府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1.1 政府主导模式的执行机构 |
5.1.2 政府主导模式的监管体系 |
5.1.3 政府主导模式的主要特点 |
5.2 市场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2.1 市场主导模式的执行机构 |
5.2.2 市场主导模式的法律体系 |
5.2.3 市场主导模式的监管体系 |
5.3 协会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3.1 协会主导模式的产生环境 |
5.3.2 协会主导模式的运行体系 |
5.3.3 协会主导模式的主要特点 |
5.4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5.4.1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比较 |
5.4.2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借鉴 |
5.4.3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启示 |
6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制度的总体构建 |
6.1 构建激励约束机制 |
6.1.1 完善产权制度激励 |
6.1.2 强化法律体系约束 |
6.1.3 加强政府治理效用 |
6.2 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
6.2.1 建立适度的信用标准 |
6.2.2 选择合理的征信模式 |
6.2.3 完善评级与担保功能 |
6.2.4 规范信用信息的管理 |
6.3 强化环境约束机制 |
6.3.1 推行行业保障约束 |
6.3.2 引导舆论监督约束 |
6.3.3 提高道德自律约束 |
6.3.4 有效实现自身管理 |
6.4 完善技术辅助机制 |
6.4.1 开发智能辅助工具 |
6.4.2 发挥市场技术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信用缺失的原因、危害及其治理(论文参考文献)
- [1]政府信用风险影响PPP项目落地率吗? ——基于2015-2019年省级数据的实证分析[D]. 李若瑾.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2]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3]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初论[D]. 张涛.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4)
- [4]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D]. 李鹏.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2)
- [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研究[D]. 李声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6]网络交易中信用欺诈的经济法规制[D]. 林晓珊.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 [7]论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危机及应对措施——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分析[J]. 王婷婷,范卫国.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9)
- [8]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及其治理 ——价值链视角的检视[D]. 王欢. 华中农业大学, 2011(05)
- [9]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及管理制度构建[D]. 吴育萍. 浙江大学, 2009(S1)
- [10]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D]. 张爽. 辽宁大学, 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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