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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制度论文摘要

问:试论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
  1. 答:你好,百度文库蛮多的。可以与西方做比较,切入点是防止陪而不审,发挥陪审员作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求:论文-关于陪审团制度的思考。
  1. 答:既然要求精炼,我给你总结一些,声明:不是网上粘贴来的。
    1,陪审团的含义你应该已经清楚,另一个回答者给出了概念
    2,陪审团是英美法系的制度和产物,我国是大陆法系
    3,世界各国的法律在相互融合,一般是吸取精华,继承好的东西
    4,大陆法系对英美法系的一些优秀制度应当予以接纳和引用
    5,陪审团制度有其优越性,比如,民主,体现公民的商量公允之心。
    陪审团制度有其弊端,比如,普通公民不具备法律知识,可能只因表面形式或心理以为行事
    6,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这个制度有相似,但有本质区别,我国的人民陪审员相当于法官身份
    7,去除陪审团制度弊端,吸收其有用之处加以移植,并考虑中国国情引进,有极大可能,但有个适用的过程
问: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和作用
  1. 答: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的重要形式。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八条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本文来源: https://www.46lw.cn/article/2183d7d1a4e3cc3afed242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