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两种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杨富会[1](2020)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取得不错的成果,但办公用房清理腾退闲置的房屋,由于长期难以优化利用,造成国有资源浪费和流失的现象日益突出,给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闲置房屋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有必要针对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现状,分析造成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房屋闲置浪费,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本文在探讨闲置房屋的概念、特征和管理任务的基础上,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指导,着眼于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现状,系统分析不能兼顾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闲置房屋产权不清等造成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最后针对性的提出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明晰房屋产权、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建立激励机制、降低审批权限、完善处置机制等提升管理效率的对策。对加强税务系统闲置房屋管理具有一定的作用和意义,为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闲置房屋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对地方政府加强闲置房屋管理也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王晓强[2](2019)在《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行政组织法作为内部行政法,在整个行政法体系中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包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在内的诸多基础性理论命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虽然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已经成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基本政策要求,但是如何认识和推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仍然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具体而言,应包括: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为何需要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范围的划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位阶的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程度的判断,这些问题层层推进,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了本文分析、探讨的逻辑框架与基本主题。本文除绪论之外,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进行分析,即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从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分析探讨,前者主要从主体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机构进行类型化划分,后者则主要从行为角度对设置的范围进行界定,所谓行政机构设置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规格变更、名称变更等一系列行政组织行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源于传统的法律保留、制度性法律保留、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等,但是又与其存在差别,其将法律、法规、规章一并纳入法定化的调整范围。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必要性。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总体上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改革四个阶段,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法律、制度、理论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机构设置之所以要实现法定化,主要是因为我国行政机构设置领域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法定化的方式予以解决,规则是减少混乱、建立秩序的最有效方式,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是解决行政机构设置随意化、碎片化、行政化、同质化的最有效途径;此外,在理论方面的原因则主要基于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的要求、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以及法规范所具有的一致性、稳定性、权威性等法的一般性特征。第三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进行分析。着重就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实现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尽可能详尽、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控制机制以及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控制等制度和措施,都对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推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第四章,主要划分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即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需要法规范依据,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则不需要法规范依据。重要性理论应作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划分的理论依据,其在法定化范围的判断上具有重要影响。根据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职责范围的不同,所有的行政机构可以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业务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内设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派出机构四种类型;内设机构可以根据机构功能、结构的不同,再划分为业务、事务、辅助、监督机构及行政职位五种,并以行政机构设置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影响为标准,将业务类行政机构的全部设置行为纳入法定化范围,其他行政机构的设置行为则排除在法定化范围之外。第五章,主要确定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确定应当参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等的设定,对划入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事项分别予以分析,尝试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建立多元多级的法规范体系;而法定化程度的判断,则认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意味着行政机构设置的过程需要尽可能实现法定化,因而将行政机构设置领域的法规范分为程序方面的要素与其他方面的要素,具体包括提案、方案的编制、审核、决定、备案、监督等程序要素和机构设置的规则要素、结构要素、设置的形式要素等,并且从准则性与单行性法规范并行、明确机构设置的程序要素、数字化表达三方面来增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
柯亮亮[3](2017)在《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也大幅增长。但是,受到长期以来“重资金,轻资产”观念的影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意识淡薄,产权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等诸多问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讲成本、讲效率、讲投入产出比,管理服务保障各项工作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能够开展绩效评价。本文所进行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研究,是在“绩效理念”指导下,学习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平衡计分卡法,构建了一套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收集数据进行了分析,探索建立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路径和方法。绩效评价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管理的战略目标。平衡计分卡是当前运用范围较为广泛的战略绩效评价工具,在国内外企业中的运用较为常见。平衡计分卡的财务维度、顾客维度、内部运营管理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等四个方面能够综合反映组织的整体绩效情况。本文认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战略目标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活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承担社会责任。因此,本文在遵循SMART原则的基础上,从财务、顾客、内部运行管理、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构建了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A单位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最后提出了要加强和改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以及提升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水平。探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是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制度创新,应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通过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以实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目标。
孙雅岑[4](2015)在《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探讨》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领导下,我国全方位、渐进式地进行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多次集中改革,改革内容丰富,不仅包括职能和机构调整、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政府内部体制改革,还包括多方面的配套改革。特别是本届政府强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2014年政府重点工作的第一项,就是“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其中就包含行政体制改革。在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和成效,这势必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以适应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更好的保障和服务政府在新时期下履行职能。在这一背景下,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如何适应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政府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当前政府必须解决的课题。本文从江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证的视角并运用系统的观点,运用文献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为研究对象,以A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为例,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作了系统的研究。首先对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和内容、研究方法与和创新之处等方面进行了概述,对国内外政府资产管理研究进行了综述,介绍了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开展了中外政府资产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探讨了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进行了案例分析,分析总结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共享平台和绩效管理方面提出了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若干对策建议,即建立和完善以财政部门为主导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三结合”管理原则指导下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四层次”架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平台和推进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对策建议;特别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低下问题,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初步设计了保障水平、管理能力、完整安全、资产效率、资产效益等五大类一级指标,以期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实践提供指导或借鉴。
江佳[5](2013)在《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很多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已经形成了几种比较成功的管理模式,但对具体省、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我省历经几次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变革,历经了“集中管理-分散管理-集中管理”的探索,有过成功和辉煌,也有过困难和挫折,现有的不完整的顶层设计,不健全的管理体系,造成了目前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谁都负责,谁都负不起责”的尴尬局面。针对当前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顺、管理职责不明、效率低下等问题,探索研究符合我省省情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显得尤为迫切。论文阐述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涵义及相关问题,对我国和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历史改革进行回顾,并分析了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指出并分析了当前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问题存在的原因。基于湖南省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状况,借鉴国内其他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熟的实践经验,探索并提出符合湖南省实际情况的在集中统一管理基础上建立由“资产宏观管理部门-专项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组成的“湖南管理体系”,并按照“湖南管理体系”的要求,对顶层设计、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内容以及主要任务进行全面分析和阐述。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是一种理论上的探索。只有政府以及各部门能够达成共识,做好顶层设计,相互配合完善体制建设,管理实践中不断创新,才能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高效率运行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框架体系。
成倩[6](2013)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探析 ——以东营市东营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如何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占有、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国有资产管理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研究和运作的重要课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整个国有资产的比例巨大,如何合理利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全面系统的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综合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概论、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企业制度理论等,对西方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分析并从中得出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启示,对国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中的东营模式、广东佛山模式、广西威宁模式、陕西安康模式进行了系统阐述,总结了各地管理模式的经验。通过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实践模式的分析,为本文创新性的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通过探讨,力求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高效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如何建立契合时代发展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形成高效的、理顺的、良性发展的新机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快车道上,各地模式都有可资借鉴的优势所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思路在于以“三级体系”为基本,不断完善辅助国有资产管理的配套措施,从而打造日益成熟的“新管理模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个体,在探讨其管理模式的同时要最大限度的融合在整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中,鉴于此,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的思路关键在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配套措施,即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外部监督。本文构建提出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措施,内容严谨清晰、条块划分完整准确、实际操作简单易行,可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完善提供借鉴,也可为其他地区的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提供经验。
陈燕梅[7](2013)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直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仅关系着单位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更是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是否能够得到良好的发挥,因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就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管理研究课题。本文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实际谈谈如何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以供参考。
桂华江[8](2013)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管理法律规制研究 ——以四川省调查为基础》文中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占的比重已达到国有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这部分国有资产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履行公共职能的物质保障。如何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确保其安全、高效的利用既是一个公共管理问题,更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及社会管理以政策为主导,法律参与程度和制度化程度较差。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法律制度严重滞后,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制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现象严重无法从法律上得到有效控制,已经威胁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利用。企业类的国有资产管理已经有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调整,得到了较为规范的保护和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一般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无法纳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的调整范围,那么是否有必要专门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明确了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明确其权责,这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统一协调,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分别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范。而与之相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不明确,从中央到地方,财政部门、国资委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都在行使部分管理权能,但对国有资产都难以履行所有者职能,其结果是无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由于法律层面没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各地方按照财政部35号、36号令,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央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布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实践中探索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模式,这些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法律位阶较低,并且各部门规章之间、条例与规章之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管理目标、管理的方式及管理程序等方面规定都不同,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无法协调统一,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相关的条例、规章的在实践中也存在执行力不足的状况。因此,有必要在总结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经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政府资产管理法制化的经验,制定一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优化和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高效利用。本论文包含导论共六章:第一章是导论部分。主要包括了本论文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与管理关系。首先,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的变迁过程;其次,指出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主要包括了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国资委,分析这种多个主体分散化的管理,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相关法律规范的冲突和矛盾;最后,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各方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基于对四川省的调查研究。以四川省为例,说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概述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的规模及结构,回顾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管理改革的历程,总结取得的经验与成效,指出现在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四章是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缺陷。首先针对我国现行关于这类资产管理的立法现在进行了描述,并且分析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指出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症结在于法律制度的缺陷;第五章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借鉴首先梳理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几种主要模式,分析各种模式的优缺点,通过这些改革实践探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的趋势是走向集中管理和法制化管理;其次,概述几个法制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政府资产管理现状,并提出其具有的借鉴意义;第六章是立法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本章是在上五章的基础上的一个总结和立法建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管理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建议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并在该法中明确管理范围和目的,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实行集中管理的机制,明确管理主体的权限,并构建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系。
刘建[9](2013)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管》文中指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形成和发展同国家职能的实现密不可分,是保障国家各项社会职能正常行使,各项管理活动和社会事业正常进行的物质基础。当市场化改革初见成效,逐步迈入成熟、稳定期以后,国家财政支出除了支持国家机器能够正常运转以外,还会更多的倾向于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教育科研等领域。这既是政府职能范围发生转移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据初步统计,我国目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总量中的比例中至少有在35%以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的公共化倾向越来越明显,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还会进一步提高。面对日益壮大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国家的准备显然不够充分,监管法律体系和配套制度的建设始终滞后于发展了的现实。建国以来,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几经变革,历经沧桑,管理体制改革也是步履艰难,监管主体不明确,所有人缺位,管理体制不顺,监管效果十分不理想。直到现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从中央到地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机构,各行其政,总的来说,仍然还处于探索阶段。虽然2006年财政部下发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明确监管主体、理顺监管体制等提供了基础条件,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制度不完善,且内容原则性强,缺乏操作的具体规则,因而,约束力不够,规范性不强。地方政府在监管活动中仍旧沿用过去的规章制度,造成了监管法律依据和当前的监管实际之间的不适应。目前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资产存量不清,管理基础薄弱;监管体制不顺,监管越位与缺位并存;资产配置不科学,政府履职效率低下;管理手段落后,资产流失严重等。针对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结合国内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实践和探索经验,从而得到启示,最终给出解决方案。具体思路是从监管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两个层面来完善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管:建议出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以提高法律层次,改变目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大都是部门规章的现状,增强约束力;协调监管法规和规章之间的关系,使监管法律体系内部关系能够和谐统一,以完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体系;建立产权制度,明确财政部的监管主体地位,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确立全国各地以财政部门为主导的监管体制,以理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监督环节的各项制度,改变目前监管法律制度滞后于监管实践需要的现状,以完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制度。
杜伟[10](2012)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与监督管理应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从中央到省、市、自治区再到地级市的各级人民政府组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形成国资委、以资本经营为主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子公司三级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对地市级政府来说,其组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目的是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并为地方政府搭建融资平台。地市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资本构成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两部分,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相当比重。本论文主要研究如何实现该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论文首先研究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模式。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实现政府职能的物质基础,主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它的配置机制是政府,是以社会效益为配置目标,以是否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发展、稳定等诸多要求为目的。论文围绕促进公共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前提,综合选取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以效率、效益、公平为目标构建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监管体系、监管结构、监管方式,以及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其次论文研究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单委托代理问题。在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三级管理架构中,论文假设不考虑上级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约束或者下级子公司对其约束的条件下,分别分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国资委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两种单委托代理关系。并得到结论认为:对于成长阶段的创新性下属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减少对其业绩的激励强度;而对于处于成熟阶段的稳健保守型下属公司应当增加其对业绩的激励强度;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有经营性业绩和社会效益两个。其中国资委对公司的经营性业绩的激励应当较高,而对社会效益产出上的激励不应过大。由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在国资委与其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处于代理人的地位,而同时又在其与下属子公司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处于委托人的地位,因而具有双重委托代理身份。论文进一步的研究考虑上下约束存在,国有资产资本经营公司处于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中,是如何同时与下属公司以及上级国资委之间进行博弈。论文构建双重委托代理模型得到分析结论认为:国资委应努力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投入推向一些新兴的优势社会公共事业中来,这样才能实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国资委应实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职能化管理,进而可以增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所创造的价值;国资委应强化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进而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所创造出的价值得到增加。再其次,论文在新兴古典框架下研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问题,并得到结论:在非经营性资产的委托代理中,委托方(国资委或该城市投资公司)与代理方(城市投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之间采用相容契约能够消除由于道德风险引起的内生交易成本。论文最后进行了实例研究。XX市是XX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一部分由市国资委监管,另一部分由市财政局监管。市国资委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主要通过X投公司进行。国资委对城市投资公司的考核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在经济效益方面主要考核企业的融资能力,社会效益方面则主要考核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投资贡献率。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两种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两种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5 研究的框架结构 |
第二章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闲置房屋管理相关概念 |
2.2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要内容 |
第三章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现状 |
3.1 闲置房屋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
3.2 闲置房屋分布及产权情况 |
3.3 闲置房屋逐年呈现增加态势 |
3.4 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典型案例 |
第四章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 |
4.1 主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多流于形式 |
4.2 占有使用单位的管理动力不足 |
4.3 当地政府无偿调拨取得闲置房屋难度大 |
4.4 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需要进一步约束 |
4.5 房屋产权不清处置难度大 |
第五章 提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的对策 |
5.1 建立闲置房屋动态管理机制 |
5.2 清晰界定权限和职责 |
5.3 建全闲置房屋管理激励机制 |
5.4 降低房屋处置审批权限 |
5.5 完善房屋资产处置机制 |
5.6 明晰闲置房屋产权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 |
二、研究的价值 |
(一)有利于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构建 |
(二)有利于发展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理论 |
(三)有利于指导行政机构改革的实践 |
(四)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
三、国内外研究的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的方法 |
五、研究的结构与思路 |
第一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 |
第一节 静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机构的内涵 |
二、行政机构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作为行政法学术语的行政机构 |
四、类型化的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动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行政机构设置权及设置的外延 |
二、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的关系 |
三、机构设置与职位、编制设置的关系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变迁 |
一、行政组织法中的法律保留 |
二、法律保留不能承受之重 |
三、从法律保留原则到行政法定原则 |
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中法的内涵 |
第二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依据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 |
二、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 |
三、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 |
四、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 |
五、法规范的一般性特征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依据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状况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所面临的问题 |
三、个案分析: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机构设置 |
第三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状 |
一、美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二、德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三、日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四、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第二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基本经验 |
一、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 |
二、行政机构设置的规定应尽可能详尽 |
三、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 |
四、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 |
五、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限定 |
第四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一、从法律保留原则到制度性法律保留原则 |
二、法律保留范围的判断标准:从干涉、全面保留到重要性理论 |
三、重要性理论应为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我国大部分行政机构设置非法定化 |
一、中央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第三节 判断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时须考虑的因素 |
一、行政保留产生的影响 |
二、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的影响 |
三、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任务正确、有效实施产生的影响 |
四、行政机构设置行为本身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确定 |
一、区分行政决策机构与行政执行机构? |
二、业务类行政机构的设置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三、行政机构的所有设置行为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第五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程度 |
第一节 法律规范密度的双重性 |
一、区分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 |
二、法律规范密度在我国法律中的表现 |
三、法律规范密度确定的不同标准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不同模式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的现状 |
三、如何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一、比较借鉴: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分析 |
二、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的现状 |
三、行政机构设置的内容要素 |
四、如何加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情况 |
附件:行政组织法规范汇总目录(1949~1999) |
(3)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献 |
1.2.2 关于绩效评价有关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的文献 |
1.2.3 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文献 |
1.2.4 当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成因的有关文献 |
1.2.5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献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框架结构 |
1.5 创新点 |
2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及国外经验思考 |
2.1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基础 |
2.1.1 公共品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关键绩效指标法(KPI)理论 |
2.1.4 平衡计分卡(BSC)理论 |
2.2 国外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经验及思考 |
2.2.1 美国政府资产的绩效管理 |
2.2.2 日本政府资产的绩效管理 |
2.2.3 新西兰政府资产的绩效管理 |
2.2.4 澳大利亚政府资产的绩效管理 |
2.2.5 对国外政府资产绩效管理经验的思考 |
3 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A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
3.2 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现状 |
3.3 A单位绩效评价问题分析 |
4 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思路 |
4.2 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战略目标与愿景 |
4.3 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原则及框架 |
4.3.1 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SMART原则 |
4.3.2 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构框架 |
4.4 单位层指标体系的构建 |
4.4.1 财务维度 |
4.4.2 顾客维度 |
4.4.3 内部运行管理维度 |
4.4.4 学习与成长维度 |
5 应用案例分析 |
5.1 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
5.1.1 层次分析法简介 |
5.1.2 层次分析法的步骤 |
5.2 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 |
5.2.1 财务维度 |
5.2.2 顾客维度 |
5.2.3 内部运行管理维度 |
5.2.4 学习与成长维度 |
5.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 |
5.4 综合计分 |
5.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5.1 研究结论 |
5.5.2 政策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 概念界定 |
1.5.1 行政事业单位 |
1.5.2 国有资产 |
1.5.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
2.1.1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
2.1.2 国内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
2.2 国有资产相关理论 |
2.2.1 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本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公共财政理论 |
2.2.4 产权理论 |
第3章 中外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比较与启示 |
3.1 国外政府资产管理模式 |
3.1.1 美国—加拿大模式 |
3.1.2 德国—澳大利亚模式 |
3.1.3 韩国—日本模式 |
3.1.4 法国模式 |
3.2 我国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
3.2.1 地方模式 |
3.2.2 各地改革做法的共性分析 |
3.3 中外政府资产管理的比较与启示 |
第4章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
4.1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 |
4.1.1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 |
4.1.2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
4.1.3 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成功整合运营 |
4.2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2.1 存在的问题 |
4.2.2 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5章 案例分析---以A中心为例 |
5.1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基本情况 |
5.1.1 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5.1.2 管理模式 |
5.2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剖析 |
5.2.1 抓好产权划转工作,实行产权统一管理 |
5.2.2 盘活经营性资产存量,服务全省重大项目投融资 |
5.3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成效 |
5.3.1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更加专门化、精细化 |
5.3.2 充分发挥了经营性资产引导性、基础性、推动性的作用 |
5.3.2.1 集中管理,激活资产的内生活力 |
5.3.2.2 市场化运作,实现资产良性循环 |
5.4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6章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为主导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6.2 建立和完善“三结合”管理原则指导下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工作机制 |
6.3 建立和完善“四层次”架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
6.4 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平台 |
6.5 推进资产管理绩效管理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国有资产 |
2.1.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2.1.3 国有资产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 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
2.3.1 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
2.3.2 是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应有之义 |
2.3.3 是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 |
2.3.4 是实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 |
第3章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
3.1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历史回顾 |
3.2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
3.2.1 初步建立了规章制度体系 |
3.2.2 基本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 |
3.2.3 开展了相关专项治理工作 |
3.3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1 资产账面价值失真 |
3.3.2 资产配置有失公平 |
3.3.3 资产产权关系不清 |
3.3.4 资产管理效率低下 |
3.4 主要原因分析 |
3.4.1 资产管理观念淡薄 |
3.4.2 资产管理体制不顺 |
3.4.3 资产管理机制不全 |
3.4.4 资产管理监督乏力 |
第4章 加强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案设计 |
4.1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
4.1.1 职权责一致原则 |
4.1.2 “三结合”原则 |
4.1.3 安全有效原则 |
4.1.4 全过程原则 |
4.2 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优化路径 |
4.2.1 转变管理观念 |
4.2.2 健全管理制度 |
4.2.3 重塑管理流程 |
4.2.4 完善法律法规 |
4.2.5 创新管理手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探析 ——以东营市东营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重要意义 |
1.2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1 国外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 |
1.2.2 国内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 |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研究方法及结构框架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第2章 国有资产管理概论 |
2.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概论 |
2.1.1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
2.1.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2.2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公共产品理论 |
2.2.4 企业理论 |
2.3 国内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理论 |
2.3.1 基本经济制度理论 |
2.3.2 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
2.3.3 分配理论 |
第3章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
3.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章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借鉴 |
4.1 美国模式 |
4.2 加拿大模式 |
4.3 澳大利亚模式 |
4.4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给我们的启示 |
第5章 国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探索 |
5.1 东营的尝试 |
5.2 广东佛山南海的实践 |
5.3 广西威宁的探索 |
5.4 陕西安康的改革 |
第6章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措施 |
6.1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6.2 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 |
6.3 建立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 |
6.4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外部监督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思想意识偏差 |
(二) 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
(三) 部门资源分配不均 |
(四) 制度建设存在不足 |
三、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思考 |
(一) 加强体制建设与管理 |
(二) 完全法律法规与监督机制 |
(三) 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设 |
(四) 定期进行清产核资 |
(五) 约束机制建设 |
(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管理法律规制研究 ——以四川省调查为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述评 |
1.2.1 研究概况 |
1.2.2 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 |
1.2.3 国有资产及所有权的保护 |
1.2.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 |
1.2.5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1.3 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2. 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国有资产与管理关系 |
2.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概况 |
2.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管理主体 |
2.2.1 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国资委 |
2.2.2 行政事业单位 |
2.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关系 |
2.3.1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 |
2.3.2 地方政府与国资管理机构 |
2.3.3 行政事业单位与国资管理部门 |
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基于对四川省的调查研究 |
3.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及成效 |
3.1.1 清查资产并实行产权集中管理 |
3.1.2 完善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
3.1.3 资产分类管理 |
3.2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陷与成因 |
3.2.1 立法滞后且执行不足 |
3.2.2 主管部门权限不清晰 |
3.2.3 配置调剂机制不健全 |
3.2.4 考评机制不完善 |
3.2.5 协调机制不健全 |
4.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缺陷 |
4.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立法现状 |
4.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立法缺陷 |
5.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借鉴 |
5.1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典型模式 |
5.1.1 强化政府监管 福建模式 |
5.1.2 推动市场经营 南宁模式 |
5.1.3 经验总结 |
5.2 国外政府资产管理制度借鉴 |
5.2.1 澳大利亚 |
5.2.2 美国 |
5.2.3 日本 |
5.2.4 经验总结 |
6.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管理立法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 |
6.1 立法原则 |
6.2 调整范围和目的 |
6.3 管理主体和职权 |
6.4 法律责任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9)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 |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 |
三、 展望 |
第二章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述 |
一、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内涵 |
二、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 |
三、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分类 |
第二节 非经营国有资产监管的概念和法律定位 |
一、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概念 |
二、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定位 |
第三节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学理论基础 |
二、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第三章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法律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法律监管的现状 |
一、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规章数量庞杂 |
二、 财政部两个“办法”的出台 |
第二节 我国非经营国有资产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体系的缺陷 |
二、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备 |
第四章 国内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法律监管模式和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政府资产法律监管模式和经验借鉴 |
一、 国外政府资产的法律监管模式 |
二、 国外政府资产法律监管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国内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探索和启示 |
一、 国内几种主要的监管模式 |
二、 国内监管模式的经验启示 |
第五章 完善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管 |
第一节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
一、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目标 |
二、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原则 |
第二节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 |
一、 尽快出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 |
二、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体系内部关系的和谐统一 |
第三节 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理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 |
二、 完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与监督管理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及结构 |
1.4 本章小结 第2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1.3 公共财政理论 |
2.1.4 博弈理论 |
2.1.5 管制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研究现状 |
2.2.2 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研究现状 |
2.2.3 现有研究的启示 |
2.3 本章小结 第3章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模式构建 |
3.1 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 |
3.1.1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概况及管理模式 |
3.1.2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概况 |
3.1.3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现状 |
3.2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模式构建 |
3.2.1 监管的定义 |
3.2.2 国有资产监管的发展历程 |
3.2.3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
3.2.4 监管的主体和内容 |
3.2.5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机制 |
3.2.6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手段和方法 |
3.2.7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单委托代理模型分析 |
4.1 委托代理理论 |
4.2 基于盈利目标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单委托代理分析 |
4.2.1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
4.2.2 国资委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
4.2.3 模型的结论 |
4.2.4 政策建议 |
4.3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多目标单委托代理分析 |
4.3.1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
4.3.2 国资委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双重委托代理模型分析 |
5.1 模型基本假设 |
5.2 模型建立与求解 |
5.3 模型结果分析 |
5.4 模型的结论 |
5.5 政策建议 |
5.6 单委托代理模型与双重委托代理模型的比较分析 |
5.7 本章小结 第6章 委托代理的新兴古典分析 |
6.1 新兴古典一般均衡委托代理模型 |
6.2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代理的新兴古典分析 |
6.3 本章小结 第7章 XX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问题的研究 |
7.1 XX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7.1.1 X投公司的现状 |
7.1.2 X投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7.2 XX市国资委对X投公司的监管 |
7.2.1 考核指标的选取 |
7.2.2 考核目标的制定 |
7.2.3 分析和结论 |
7.3 X投公司对下一级企业的监管 |
7.3.1 治理结构 |
7.3.2 管理制度 |
7.3.3 评估体系 |
7.3.4 激励机制 |
7.4 本章小结 结论和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两种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 [1]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闲置房屋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 杨富会. 兰州大学, 2020(01)
- [2]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D]. 王晓强.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3)
- [3]A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 柯亮亮. 南京理工大学, 2017(06)
- [4]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探讨[D]. 孙雅岑. 南昌大学, 2015(07)
- [5]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D]. 江佳. 湖南大学, 2013(01)
-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探析 ——以东营市东营区为例[D]. 成倩. 山东师范大学, 2013(08)
-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究[J]. 陈燕梅. 会计师, 2013(10)
- [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优化管理法律规制研究 ——以四川省调查为基础[D]. 桂华江.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4)
- [9]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管[D]. 刘建. 安徽财经大学, 2013(04)
- [10]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与监督管理应用研究[D]. 杜伟. 西南交通大学, 2012(10)
标签:国有资产管理论文; 国有资产处置论文; 资产经营论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论文; 监管机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