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子法检查的调研报告

关于种子法检查的调研报告

问:《种子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1.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一条就阐明了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祥搜,谨液历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埋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2. 答:为孝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行庆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巧带派业和林业的发展。
问:随着种子检验技术的不断发展,有哪些新技术在种子检验中逐步得到引进和应用
  1. 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在种子检测中逐步得到应用,特别是分子标记技术为品种鉴定提供了新的手段,免疫技术、计算机技术在种子管理和检验方面都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种子检验在检验技术、检验理论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些都促进了种子检测学的不断发展。
    种子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省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1、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扩展资料:
    种子抽样检验时,应注意3个问题:
    (1)委托合法的检验机构。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或者方式有规定的,应当委托相关机构或者按规定方式抽取样品。因此,应按链穗链照《种子法》及农业部相关规定选择合法的检验机构,送检种子的类型应当属于拟委托种子检验机构的检验范围。
    (2)做好封样工作。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测所需样品由承检单位抽样人员按棚孙照规定抽取。抽取的样品族轿应当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被监测人签字确认。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扦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要求种子检验机构提供检验机构合格证书与种子检测员证的复印件。
    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前,应审查鉴定部门和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因此,在种子检验机构送达检验报告时,应一并要求其提供检验机构合格证书与种子检测员证的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种子检验(种子检验)
问:种子法***种子的外理办法
  1. 答:***种子外理处理的方法有销毁处理、封存处理等。
    1、销毁处理,对于被检查认定为***种子的种子,一般会进行销毁处理,不得再进行种植或销售,以避免给农业生产和市场带来不良槐岁影响旦侍。铅迟睁
    2、封存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进行进一步鉴定或审查等,可以将***种子封存处理,禁止将其用于种植或销售,以防止其扩散、流入市场。
    《种子法》对于***种子进行了明确定性的认定和处理程序,如果发现存在***种子,在查明情况后要尽快进行处理,以避免对农业生产和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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