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收到调整绿豆保证金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颜志[1](2018)在《服务于秩序 ——清末民初绍兴商会研究(1905~1927)》文中研究表明近代史上的绍兴县,由清代山阴、会稽两县合并而成。绍兴地理,依山带海,农产丰阜,盛产茶叶、棉花、桑蚕;绍兴手工业发达,城中酱坊、箔铺林立,城外还形成了华舍这样的专业性的产绸市镇;在农业、手工业的基础上,绍兴形成了发达的商贸经济。商业的运作,依赖一定的市场秩序。在清末民初的绍兴,与市场运作相关的秩序有四个:商人个体层次的微观秩序、行业秩序、商业宏观秩序、政商秩序。绍兴商会并不是商品经济水到渠成的产物,并不是商民群体自发结社的产物,而是在官厅的行政推动下成立的。绍兴商会的成立,使一大批商业精英被组织起来,使他们获得了组织性,使他们获得了行动力。后来绍兴商会逐渐形成的包罗各行业、深入各乡镇的社会网络,使这些商业精英的行动能力获得拓展。商会法定团体的社会身份,意味着绍兴商会与官厅有非比寻常的亲密关系。这种政商关系,对商会的商业行政亦有裨益。商人个体之间的钱债纠纷,是商界微观秩序失序的表现,是市场环境出现问题的表征。绍兴商会在维护商界微观秩序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绍兴商会利用其组织体系,有组织、有章法,并且在与民间力量、官厅的合作中调解商人的钱债纠纷。绍兴商会在维护行业秩序方面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一方面,绍兴商会通过向官厅转呈行规,通过为行规提供备案服务,增加行规在工商业者心中的公信力;另一方面,绍兴商会通过调解行业纠纷去维护行业秩序。虽然商会有一定力量去维护行业秩序的稳定,但是商会并没有能力去推动行业秩序的改良。这是因为绍兴商会缺乏行业层次的控制力。对于金融秩序、社会秩序这样的与市场运转密切相关的地方宏观秩序,绍兴商会也有极力维持。绍兴商会对地方秩序的介入有城乡之别。在城区,官绅体系比较发达,有能力承担公共事务,所以绍兴商会对城区公共事务介入较少;在乡镇,官绅体系不甚发达,官绅体系往往需要在乡镇商会的配合下才能完成公共事务,这导致乡镇商会对地方公务有较多的参与。绍兴商会在官商之间扮演了桥梁作用。但是商会在政商秩序中的作用并不可以用“通官商之邮”一概而论:在个体商人层次,商会在上达商人诉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业层次和整体商界层次,商会的桥梁作用就有了显着的下降;此外,由于官厅缺乏对商会的奖惩手段,商会往往对官厅的政令漫不经心。总体而言,绍兴商会在维护商业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商会并非全能,是有其活动的边界的。
朱思静[2](2017)在《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研究》文中提出目前,中国社会转型已经进入至关重要的时刻——攻坚期与深水区,长期积累的社会经济问题不断显现出来,然而问题的解决则有赖于政府科学有效地执行相关的公共政策。但是社会转型意味着新旧制度的交替与融合,因此在此基础上造就的公共政策环境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的特点,相应的公共政策也呈现出多变、短期、即时的特性。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偏差行为,要么曲解中央政策本意要么敷衍政策执行。这不仅加深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同时使得社会信任结构的欠缺并损害了公共政策权威性。显然对于中国转型期发展而言,地方政府在复杂多变的政策环境中如何科学有效的执行相关公共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尤其伴随着转型期信息技术发展,原有信息量的高度积累,社会治理中信息的种类、数量增多,无形当中给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增加难度。本文在研究分析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含义、表现的基础上找出偏差发生的原因,进而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
韩万青[3](2016)在《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研究》文中指出贫困是世界性难题,扶贫也因此成为每一个国家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扶贫攻坚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湘西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扶贫工作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思想。随着这一思想的不断发展完善,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将成为中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关系到是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根本在于精准扶贫。精准扶贫需主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精准扶贫是一项十分浩大的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举全社会之强大合力,形成东西联动、协同扶贫的大格局,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相结合,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内生动力与外力相结合,要我发展与我要发展相结合,采取丰富多样的扶贫开发举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真扶贫,扶真贫,才能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才能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本文以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的精准扶贫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研究法,概述了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的进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的精准扶贫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一是精准扶贫对象,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二是精准扶贫措施,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三是精准扶贫突破口,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四是精准扶贫手段,深入推进“联带扶贫”行动;五是精准资源配置,积极探索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融资扶贫。但是,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的精准扶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党的基层组织不给力,村两委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水平低,带头致富能力差;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镇域经济发展缓慢,政府“输血”能力出现不足;村集体经济急需发展、壮大;农业结构亟需调整;贫困户脱贫后返贫率高。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乏力;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重项目,轻实效;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普遍缺乏“造血”功能,自我发展能力亟待提高;精准扶贫程序不规范;精准扶贫信息化建设滞后;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机制尚需完善。结合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的现状,分析现有问题及成因,吸取国内外经验,提出了完善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加快精准扶贫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强化精准扶贫力量整合;加强精准扶贫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强化村务政务公开,确保精准扶贫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抓党建促脱贫;加强服务型、创新型政府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授人以渔”,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力推进“联带扶贫”工作;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实效;开启“N+扶贫”模式;实行严厉的精准扶贫考核制度。
邱志仁[4](2016)在《生命伦理学视域下的上海租界公共卫生 ——以工部局档案为基础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生命伦理学是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其话语内核不能脱离“现代性”的实践关切。本文在生命伦理学视域下,以上海市档案馆工部局卫生处英文档案(档号U1-16)为研究基础,通过对工部局卫生处在医院医疗卫生、工业卫生、难民收容卫生、卫生知识宣传方面的工作展开研究,试图解读“卫生现代性”在租界这一特殊的社会文化空间之下,是如何获得具体实践的。第一章从生命伦理学中“生命与政治”的视角出发,阐述了侨民公共卫生与华人公共卫生的伦理问题,对卫生处解决华人公共卫生难题的伦理实践进行了考察,展现了卫生处当之无愧成为上海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开拓者。第二章主要从“生命与身体”的角度论述租界医院的医疗卫生,展现了工部局为治疗和护理社区居民的生命健康的实践。第三章从“生命与生产”的角度,分析租界工厂的工业卫生,通过对租界工厂检查权的中外交涉的重新考量,展现工部局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何帮助和拯救工人们的生命。第四章从“生命与战争”的角度,研究难民收容所的卫生,从中可以看到工部局面对难民问题时,为保持秩序、对抗疾病所采取的措施。第五章从“生命与教育”的角度,分析了工部局为传播卫生知识、构建城市卫生文化所做的努力。全文着重表现了工部局卫生处对于生命权利、生命价值、生命质量的看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发现,正是现代性的生命伦理学观念支配了工部局的这些工作内容和方针,而这些工作则在租界乃至上海促成了尊重生命的伦理学观念的形成。在工部局卫生处构建租界医院医疗卫生体系、工业卫生体系、难民生命应急救助体系和多媒介生命教育体系的过程中,现代性、殖民性与民族主义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呈现出一幅曲折而又瑰丽的历史画面。
吴海霞[5](2015)在《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文中认为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具有限制竞争与促进竞争两种特性,往往会产生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社会财富的影响。其中,对最高转售协议,一般认定为本身合法,只是对于最低转售价格协议的规制比较复杂,在美国,对最低转售价格协议的规制经历了从本身违法原则向合理原则的过渡,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多数国家普遍也采用了合理原则。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还不成熟,在立法与实践中仍存在问题。因此,应基于这些问题,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适当借鉴欧盟、美国的相关经验,对我国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在立法上应借鉴欧盟,补充立法,制定相应指南加以细化,在实践认定中应遵循合理的分析方法,主要从存在协议的行为要件、主体的市场力量、协议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以保护合法有效的竞争。
王洋[6](2014)在《民国南京棚户区研究(1927-1937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棚户问题是中国城市现代转型衍生的社会病态,在工弱商强的城市化模式推动下,源源不断的离村农民涌入城市,沦为棚户这一城市的边际人。南京作为国民政府的首善之区,棚户问题尤为严重。早在1898年下关开埠通商后,南京便出现了最早的棚户区。1928年,国民政府奠都后,棚户区的规模随着人口的急遽增长而不断扩大,最高时期棚户人口几占全市人口的五分之一,南京的大街小巷、城里城外皆充斥着破陋不堪的棚屋。南京棚户问题的形成,表面上是由人口膨胀、地政改革不力而导致的“房荒”结果,但从根源来说实则是南京近代人口城市化嬗变的特殊产物。背井离乡的棚户身无长物,缺乏谋生的知识技能,他们只能依靠自己的一身蛮力,从事城市社会中最低贱的职业。尽管他们耗尽了体力,收入却十分的微薄。他们的生活状况实在令人堪忧,衣食住行无不反映了他们的贫困。但作为近代城市化的主要参与者,棚户经历了由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由传统文化到现代文明的渐变,他们既是在城市生活、谋生的乡下人,也是背井离乡、受到现代性熏陶的新一代城市人,在他们身上呈现出传统与现代并存、礼俗与法理同在的特征,他们成了不折不扣的“边际人”。无处不在的棚屋,不但有碍市容观瞻、消防卫生,更直接关系到国民政府的治理能力与政治权威。南京的棚户区改造过程凸显了渐进性、制度性与救济性的特征。但其改造的实质是国民政府、南京市政当局对首都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与秩序的重整,表面上为了维护首都的观瞻,而深层的政治内涵则在于强化国民政府与市政当局的统治权威,通过层级分明的空间秩序与住宅隔离,为全国各市的城市管理与政治统治树立标杆。国民政府的政治权威性决定了其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的产出,政策过程本质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尽管南京市政当局在改造过程中对棚户施以不同程度的救济,甚至力图建构棚户自助合作、劳动自救的渐进式救济模式,但在国民政府与市政当局没有提供完备的就业体系、住宅设施时,企图以强制的行政力量将全市棚户置于层级分明的空间结构之中,这必然会在棚户的空间自卫中宣告失败。南京的棚户区改造反映了国民政府与市政当局在施政过程中的价值倾向与利益选择,也反映了中国城市在现代转型中的曲折历程。
李雅娜[7](2011)在《益海公司杂豆出口结算管理》文中研究表明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随着企业出口业务的不断扩大逐渐增多,因此,了解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风险并进行规范管理,对所有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简单介绍国际贸易结算的三种常用支付方式—信用证,托收,电汇的含义,特色及风险。之后对益海公司的出口业务以简单介绍,即以杂豆为主,主要出口至欧洲的意大利,德国,法国,希腊及亚洲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地。杂豆出口业务的主要特色为单次出口金额不高,出口次数频繁,利润较低,以数量取胜,且客户多为老客户,并多为进口国的中间商。基于以上特点,通常采用即期托收的结算方式,亚洲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地通常为10%的预付款及即期托收相结合的方式,还有一些成交量较少的客户采取电汇结算的方式,由于单票业务金额通常不是很大,因此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在杂豆业务中较少使用。在结算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益海公司将上述所有成交皆认作是赊销方式,因此采取赊销申请管理的方法进行风险控制及收汇管理。对每一个客户进行赊销额度及期限管理,超过日期就需要向客户催款,频繁催款会对客户关系造成一定影响,并且由于财务部门过于严格的客户的赊销额度及期限要求,经常要求业务部门推迟发货时间,或不允许发货,造成与客户的矛盾。但赊销与上述实际操作的结算收汇方式不同,片面的一味进行刻板的赊销管理,停止发货不仅造成合同和违约,恶化了与客户的关系,也对业务量的增长产生了影响。因此将上述所有结汇方式都作为赊销处理不是很适合,公司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采取其它方式对结汇收汇进行监管与控制,如出口信用保险,客户资信调查等,并且由于杂豆业务的特点,保证货物质量,及时发运及掌握市场行情也是结汇收汇管理的重要一部分。
温观音[8](2007)在《论金融期货风险的法律控制》文中研究指明股指期货、利率期货、外汇期货、证券期货、混合证券等金融期货产品,以场内交易、保证金交易、风险对冲、立法和监管依赖为特征。每日盯市结算、保证金制度、结算机构担保履约等制度确保了金融期货交易的高效率与安全性。只要法律健全,那么期货交易将是安全的。如果法律不健全,期货交易就存在巨大的风险。法律所关注的风险不在于价格波动导致的单个市场主体损失,而在于因期货市场不健全导致的市场整体的负的不确定性,即期货风险是由于期货市场不健全导致的负的不确定性。期货市场的不健全或“市场失灵”,表现为市场体系不完整和市场主体及其行为不规范;其本质是缺乏统一、有效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框架;其结果就是缺乏有效控制风险的良好制度结构。由于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所以不能有效打击市场操纵,不能将投机引导到有利于增加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的正道上来。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投机者倾向于更多地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和非理性投机,过度投机使操纵变得容易,期货市场因此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并且给期货市场及其参与主体、其它市场以及整个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整体带来危害与损害的不确定性。法律之所以关注上述风险,一是因为市场失灵本是公共政策关注的焦点,法律对于消除系统性风险和金融危机的蔓延责无旁贷,而立法政策目标不应当是防止某一特定机构的崩溃,而应当防止金融系统遭受传染;二是因为法律不健全容易发生极端风险事件,而所有金融领域最关心并首先要控制的就是极端风险。制定并完善期货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控制金融期货风险,是政府应承担并为金融市场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法律为控制金融期货风险提供以下关键法律武器:驯服投机、打击操纵、维护市场完整性。确保上市交易的金融期货品种设计合理,能平衡多空利益,不存在可能导致操纵和过度投机的漏洞和瑕疵,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基础性环节。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法律和监管规则都以上市前的审查批准作为控制风险的必要措施。这一事前控制制度容易产生产品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冲突,不利于交易所迅速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期货品种。立法与监管的国际趋势是放弃上市前的审查,转而采取有利于创新的事后控制制度,即交易所可自己决定品种上市,仅当交易所上市的品种不能防止操纵或影响公共利益时,法律赋予监管机构强制修改合约条款和交易规则、中止产品上市等措施的权力。无论如何,在监管与创新之间保持平衡,是非常必要的。对交易行为进行监控,以防止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是金融期货交易监管的核心。投机提供流动性,同时也存在过度投机的负面性。过度投机产生投机泡沫,容易诱发操纵市场的风险。抑制过度投机的最主要措施是在区分投机和套期保值的基础上,限制投机者的交易量和持仓量。操纵是故意制造人为价格的非法行为。操纵极易诱发系统性风险,因此有效打击操纵对于防范和控制风险至关重要。认定操纵通常应符合四个要件:操纵能力、操纵意图、人为价格和因果关系。防范和打击操纵的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量和头寸(持仓)限制、以防止操纵为产品上市的核心条件、赋予监管机构强有力的反操纵权力、追究操纵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监管机构的反操纵权力应包括中止和撤销相关资格、发布各种禁令和执行令状、修改交易所规则、紧急状态处置权、跨市场监管权等等。期货市场的财务风险集中于结算环节,这个环节若能有效地保护市场的财务完整性,就能有效避免期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法律应构建分层结算体系,分散和化解风险。现代衍生品交易结算制度的发展趋势是分级结算,由结算会员来承担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执行严格而有效的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结算联保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及保证金安全存管与监管制度等等。
金赛美[9](2006)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研究》文中指出农产品市场体系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被视作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撑。无论是从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长远目标,还是从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来看,开展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问题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纵向的角度,梳理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发育、演变的过程,探讨我国在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接着,从横向展开的角度,剖析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结构和机制,把握其主要特征。在历史和现实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一般理论。结合中外对比分析,在厘清相互间的现存差异性的同时,强调应尽可能地借鉴那些体现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共同特征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要求稳步推进WTO框架下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文章的内容和结构,摘要如下: 导论部分对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相关范畴、研究的意义和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等进行了说明。农产品市场体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一般商品市场,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处于基础的地位。所谓农产品市场体系,是指相互联系的各类农产品市场的有机统一体。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问题历来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从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现状来看,多分别从某一特定的视角分开进行,迄今尚未有从综合、系统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集中、深入研究的有效成果。结合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实践的具体特征,试图综合运用农产品流通理论、农产品国际贸易理论、农业组织理论、战略管理理论等相关的分析方法,研究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架构和运行机制,并尝试解决一些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研究中客观存在但却被忽略的重要问题,这对于促进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章梳理了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历史演变过程,并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产生形成以改革开放初期农产品统购统销到营销市场化为标志,到上个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定后,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要求来看,近年出现的农产品“卖难”问题仍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存在问题的综合反映。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完善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市场主体
李赓[10](2006)在《我国城市土地期权制度及土地期权定价探讨》文中指出经过近20年的成长历程,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逐步完善,土地市场日渐成熟,但仍存在着诸如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不规范、缺乏收购储备资金及融资风险、开发商囤积闲置土地等一些问题。期权是一种在规避风险等方面有强大功效的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预先以一定的费用得到的,在未来某一时点上是否购买或出售某一标的资产的选择权利。文章试将期权引入我国城市土地制度中,建立起土地期权制度,为我国政府规范城市土地与房地产市场、更好的经营管理国有土地资产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文章通过对我国城市土地制度现状的分析,论述了在我国现行城市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期权制度的必要性;在对期权基础理论及我国城市土地制度现状的研究基础之上,分析了在我国建立土地期权制度的进路,探讨了以土地收购储备及出让制度为切入口建立土地期权制度的可行性,并对我国土地期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做了相对详尽的分析。文章对我国土地期权制度的特性与功效做了总结,更进一步论述了在我国建立土地期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土地期权制度的建立及土地期权市场正常、规范运作,合理、公平的市场价格是关键性因素。文章以布莱克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建立了我国土地期权定价模型以确定土地期权理论价格,为土地期权出让底价及市场价格的形成提供参考。
二、未收到调整绿豆保证金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未收到调整绿豆保证金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服务于秩序 ——清末民初绍兴商会研究(1905~1927)(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 |
第二节 本研究的思路与创新 |
第一章 绍兴地理与经济概况 |
第一节 建置及自然地理 |
第二节 经济概况 |
第三节 市场运作的秩序条件 |
第二章 绍兴商会的组织体系 |
第一节 绍兴商会组织体系的初步建立 |
第二节 民初绍兴商会组织体系的发展 |
第三章 绍兴商会与微观经济秩序 |
第一节 调解纠纷的组织分工 |
第二节 绍兴商会的“查案”手段 |
第三节 绍兴商会的调解程序 |
第四节 商会与民间、官厅的复合式纠纷治理 |
第四章 绍兴商会与行业秩序 |
第一节 绍兴商界的行业自律 |
第二节 绍兴商会对行业秩序的维稳 |
第三节 绍兴商会与行业秩序的改革 |
第五章 地方秩序中的绍兴商会 |
第一节 绍兴商会对地方秩序的保护与调整 |
第二节 绍兴商会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方式 |
第三节 绍兴商会介入地方公共秩序的原因 |
第四节 商人利益与地方秩序的冲突 |
第五节 官绅体系与商会的功能竞争 |
第六章 绍兴商会与政商秩序 |
第一节 绍兴商会与商人个体的沟通官厅 |
第二节 绍兴商会与行业层次的沟通官厅 |
第三节 绍兴商会与地方整体社会的沟通官厅 |
第四节 绍兴商会与政令的下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与科研成果 |
(2)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难点和解决方法 |
(一)主要问题 |
(二)难点 |
(三)解决方法 |
第一章 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概述 |
第一节 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的涵义 |
一、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 |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
三、政策执行偏差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 |
一、转型期政策行为 |
二、转型期地方政府 |
三、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 |
第三节 相关理论 |
一、公共选择理论 |
二、组织理论 |
三、系统模型 |
四、府际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主要表现以及危害 |
第一节 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地方政府政策行为 |
一、中国的社会转型 |
二、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为 |
三、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发展变迁 |
第二节 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表现 |
一、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曲解化 |
二、地方政府政策执行选择化 |
三、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拖延化 |
四、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僵尸化 |
五、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替代化 |
第三节 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的主要危害 |
一、阻碍中央政策执行 |
二、削弱政府政策公信力 |
三、延缓现代化建设进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原因分析 |
第一节 转型期政策自身因素产生偏差 |
一、中央政策缺乏明晰性 |
二、中央政策缺乏合理性 |
第二节 转型期地方政府执行主体因素产生偏差 |
一、地方政府执行主体对利益的追逐 |
二、地方政府政策认知不足 |
三、地方政府执行主体素质不高 |
第三节 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机制缺陷 |
一、信息沟通不畅阻碍地方政府政策执行 |
二、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监控意识不强 |
三、缺乏有效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评估机制 |
四、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
第四节 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管理体制不健全 |
一、央、地政府间权责分配仍未理顺 |
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 |
三、政策执行机构改革推进缓慢 |
第五节 转型期地方政府执行环境制约 |
一、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资源不足 |
二、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智力支持薄弱 |
三、组织文化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解决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提高中央政策质量 |
一、提升中央政策明晰性 |
二、提高中央政策的可操作性 |
三、强化中央政策自身权威性 |
第二节 加强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主体管理 |
一、端正良好的执行态度 |
二、严格遵守政策执行规定 |
三、提高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人员素质 |
第三节 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机制 |
一、健全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信息沟通机制 |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监控制度 |
三、确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评估体系 |
四、加强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 |
第四节 构建合理的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管理体制 |
一、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分配机制 |
二、规范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权 |
三、推动地方政府政策执行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
第五节 优化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环境 |
一、保障执行资源 |
二、创建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智力支持系统 |
三、培育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文化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3)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3. 创新点 |
4. 不足之处 |
(四) 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1. 相关概念 |
2.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现状 |
1. 概况及实行精准扶贫的历程 |
2. 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取得的成就 |
(二) 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
1. 识别不精准 |
2. 扶贫不精准 |
3. 管理不精准 |
4. 脱贫不精准 |
二、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宣传培训缺乏,建档立卡不精准 |
(二) 体系不健全,基础差,措施少 |
1. 领导、落实、责任体系不健全 |
2. 基层党建力度不够,缺少与贫困户的感情沟通 |
3. 内生动力不足,“造血能力差” |
4.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
5. 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增收难 |
6. 缺乏有效的扶贫措施 |
(三) 精准扶贫管理制度不健全 |
(四) 精准脱贫缺乏有效监管措施 |
三、可资借鉴的国内外经验和启示 |
(一) 经验 |
1. 国外经验 |
2. 国内经验 |
(二) 启示 |
四、解决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存在问题的对策 |
(一) 坚持精准识别,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
(二) 坚持精准扶贫 |
1. 健全领导、落实、责任体系 |
2. 抓党建,促脱贫 |
3. 加大科技、文化、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 |
4. 加强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依靠贫困原因精准施策 |
5. 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 |
6. 多措并举,助力精准扶贫 |
(三) 强力推进“联带扶贫”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
1. 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主动干 |
2. 要明确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精准干 |
3. 要勇担历史责任,甩开膀子务实干 |
4. 要建立保障机制,消除顾虑放心干 |
(四) 建立长效评价监管机制,提高脱贫的质量和成效 |
1. 建立长效评价监管体系机制 |
2.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生命伦理学视域下的上海租界公共卫生 ——以工部局档案为基础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第三节 论文思路及资料 |
第一章 生命与政治:上海现代公共卫生事业的开拓者 |
第一节 伦理问题:侨民卫生与华人卫生的难题 |
一、卫生处的历史——侨民卫生与华人卫生 |
二、路径选择——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结合 |
小结 |
第二节 伦理困境:卫生的现代性与殖民性 |
一、为谁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的探讨 |
二、现代性与殖民性——华洋政权的博弈 |
小结 |
第三节 伦理实践:卫生处对于华人的职责和活动 |
一、卫生处的重要职责 |
二、卫生处处理华人公共卫生难题的活动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生命与身体:租界医院的医疗卫生 |
第一节 伦理问题:贫民医疗与资源短缺的矛盾 |
一、贫民医疗与资源紧张伦理问题的出现 |
二、伦理路径——医院理事会的控制 |
小结 |
第二节 伦理困境:财政资金的短缺 |
一、维多利亚疗养院的建立 |
二、去留之间 |
三、戴维斯(C.Noel Davis)医生的三封信 |
小结 |
第三节 伦理实践:租界医院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
一、租界医院体系 |
二、医院医疗卫生的管理体系 |
三、工部局护理体系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命与生产:租界工厂的工业卫生 |
第一节 伦理问题:工业生产与生命健康 |
一、工业生产中伦理问题的出现 |
二、伦理路径选择——工业卫生 |
小结 |
第二节 伦理困境:民族主义的对抗 |
一、民族主义的发难 |
二、工厂主的立场 |
三、民族主义的失败 |
小结 |
第三节 伦理实践:租界工业卫生建设体系 |
一、工业卫生调查 |
二、上海电力公司的煤烟处理 |
三、工厂清洁 |
四、合作诊所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生命与战争:难民收容所的卫生 |
第一节 伦理问题:中日战争与租界难民收容 |
一、战争与难民收容问题的出现 |
二、伦理路径选择——人道主义 |
小结 |
第二节 伦理困境:人道主义救助与难民利益的矛盾 |
一、难民用水 |
二、难民遣送 |
小结 |
第三节 伦理实践:难民生命应急救助体系 |
一、卫生稽查 |
二、传染病防护 |
三、食物保障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生命与教育:卫生知识的传播 |
第一节 伦理问题:工部局对卫生传播责任主体的干涉 |
一、卫生传播责任主体的作为 |
二、伦理路径的选择——大众媒介话语权的掌控 |
小结 |
第二节 伦理困境:技术维度对卫生知识传播的挑战 |
一、卫生教育电影计划 |
二、技术维度困境的根源——经费短缺 |
三、解决电影技术维度困境的尝试 |
小结 |
第三节 伦理实践:多样媒介构建的生命教育体系 |
一、卫生年度报告 |
二、医学演讲 |
三、宣传册 |
四、照片 |
五、标语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结语:敬畏生命与卫生现代性 |
一、“敬畏生命”的价值观 |
二、卫生的现代性 |
三、城市的生命力 |
图表索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5)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概述 |
一、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基本理论 |
(一)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定义 |
(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类型 |
(三)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特征 |
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功能 |
(一)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积极功能 |
(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消极功能 |
第二章 我国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
一、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一)我国《反垄断法》上的相关规定 |
(二)国家发改委的《反价格垄断规定》 |
(三)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 |
二、我国近年来的相关法律实践 |
(一)执法实践:茅台、五粮液一案 |
(二)司法实践:锐邦诉强生一案 |
三、我国立法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上存在的问题 |
(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四、小结 |
第三章 欧盟、美国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 |
一、欧盟的相关立法以及规制 |
(一)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欧盟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认定的基本原则 |
(三)欧盟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的具体标准 |
二、美国的相关立法以及规制 |
(一)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美国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认定原则 |
(三)美国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的具体标准 |
三、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规制的完善 |
一、在立法上,制定相应细则或指南 |
二、在实践中,完善具体认定时的考量因素 |
(一)行为要件:存在纵向价格垄断协议 |
(二)所涉企业在相关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力量 |
(三)协议对竞争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6)民国南京棚户区研究(1927-1937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论文框架与创新不足 |
1、论文框架 |
2、创新之处 |
3、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南京现代化进程中的棚户区 |
第一节 棚户区的形成 |
一、下关开埠与早期棚户区 |
二、国府奠都与棚户区的扩散 |
三、人口城市化与棚户区的形成 |
第二节 棚户区的规模与分布 |
一、棚户区的规模 |
二、棚户区的分布 |
第二章 南京棚户区的人口结构与生活状况 |
第一节 人口的自然结构 |
一、家庭规模 |
二、性别结构与年龄结构 |
第二节 人口的社会经济结构 |
一、婚姻状况 |
二、职业构成 |
三、教育程度、宗教信仰与娱乐生活 |
第三节 棚户家庭的生活状况 |
一、收支状况 |
二、生活水平 |
第三章 南京市政当局的棚户区改造 |
第一节 棚户区引发的社会问题 |
一、市容问题 |
二、消防问题 |
三、治安问题 |
四、卫生问题 |
五、贫困问题 |
第二节 刘纪文、魏道明主政时期的初步改造 |
一、棚户的初期取缔与迁移 |
二、早期平民住宅的建筑及规划 |
第三节 石瑛主政时期的棚户改善运动 |
一、棚户的全面取缔 |
二、棚户迁移:四所村棚户区与首都贫民住宅区 |
三、平民住宅区的增建 |
第四节 马超俊主政时的贫民住宅区与平民住宅整理运动 |
一、首都贫民住宅区的续建 |
二、平民住宅区的建筑与整理 |
第五节 抵制与抗争:棚户对现代改造的回应 |
第六节 南京棚户区改造的评价 |
一、南京棚户区改造的特点 |
二、南京棚户区改造的局限 |
第四章 南京各界对棚户区的社会救助 |
第一节 常规救助 |
一、卫生防疫 |
二、贷款救济 |
三、教育救济 |
四、综合救济 |
第二节 灾后救济 |
一、政府救济 |
二、各界救济 |
结语 |
一、南京棚户群体的角色分析 |
二、南京棚户区改造的社会学分析 |
附录(一)、政策法规 |
附录(二)、相关图片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7)益海公司杂豆出口结算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有关国际贸易及国际结算 |
1.1.1 国际贸易 |
1.1.2 国际结算 |
1.2 问题的提出 |
第二章 常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
2.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of Letter of Credit) |
2.1.1 跟单信用证含义 |
2.1.2 信用证的性质及一般支付程序 |
2.1.3 跟单信用证的风险 |
2.2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
2.2.1 跟单托收的定义 |
2.2.2 跟单托收的种类 |
2.2.3 风险表现形式 |
2.2.4 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
2.3 电汇(T/T) |
2.3.1 电汇的定义 |
2.3.2 电汇的特点及风险 |
2.4 国际贸易结汇单据简单介绍 |
第三章 杂豆杂粮出口业务常用结算方式 |
3.1 杂豆杂粮出口业务简介 |
3.2 业务流程 |
3.3 杂豆杂粮出口业务常用结算方式 |
3.3.1 跟单托收为主要方式 |
3.3.2 托收与电汇相结合—部分预付款加托收 |
3.3.3 电汇也是主要结算方式 |
3.3.4 信用证使用较少 |
3.3.5 特殊客户的结算方式 |
第四章 目前杂豆出口结算管理现状 |
4.1 常用的两种结算方式-托收及电汇都被视为赊销,通过提交赊销申请并控制额度的方式管理客户及收汇 |
4.1.1 赊销申请内容及申批 |
4.1.2 赊销期限与收汇 |
4.2 赊销 |
4.2.1 赊销概念 |
4.2.2 赊销与实际操作中的托收与电汇 |
4.3 将全部结算方式都作为赊销处理是否合适 |
4.4 特殊客户的管理 |
第五章 结汇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
5.1 以托收及电汇方式进行结算的管理办法 |
5.1.1 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及业务处理方法 |
5.1.2 制单方面 |
5.2 以较少使用的信用证结算的管理办法 |
5.3 通过掌握市场行情进行管理 |
5.4 通过注重产品质量进行管理 |
5.5 通过提高业务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行管理 |
5.6 通过结算方式的综合使用进行风险防范管理 |
5.7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进行风险防范管理 |
5.7.1 出口信用保险的定义 |
5.7.2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及如何对结算进行风险防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论金融期货风险的法律控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范围、现状和意义 |
三、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衍生交易原理:金融期货的法律性质 |
一、金融期货 |
(一) 金融期货的概念 |
(二) 金融期货的种类 |
(三) 金融期货的地位与作用 |
二、金融期货的本质属性 |
(一) 衍生金融工具 |
(二) 场内交易 |
(三) 对冲(offset) |
(四) 保证金(margin) |
(五) 监管 |
三、金融期货交易的运作机理 |
(一) 交易安全机制:远期责任的即期化 |
(二) 交易效率机制:独立的结算机构 |
(三) 提前履约机制:平仓(offset) |
四、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解释 |
(一) “买卖期货合约”的法律定性 |
(二) 金融期货法律关系 |
第二章 风险界定与识别:法律视野中的金融期货风险 |
一、期货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 |
(一) 国内学者对期货风险的模糊认识 |
(二) 关于期货风险的讹传 |
(三) 国际组织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界定 |
(四) 本文的期货风险观 |
二、法律视野中的风险 |
(一) 法律缘何关注风险 |
(二) 金融期货风险的特殊性 |
(三) 金融期货风险的根源 |
三、通过法律的风险控制 |
(一) 宣示期货交易目的 |
(二) 驯服投机 |
(三) 打击操纵 |
(四) 维护市场完整性 |
(五) 构建风险监管体制 |
第三章 监管与创新的平衡:金融期货产品开发与上市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上市的条件 |
(一) 期货商品的先决条件 |
(二) 期货商品范围的扩大 |
(三) 关键在于防范操纵 |
二、美国的期货上市制度 |
(一) 合同市场指定 |
(二) 合同上市批准 |
(三) 期货合同与交易所规则的修改 |
三、金融期货时代的产品上市制度 |
(一) 作为公司的期货交易所及其产品 |
(二) 美国期货合同上市制度的演变 |
(三) 取消审批后的公共利益保护问题 |
四、中国大陆的期货上市制度反思 |
(一) 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的国际趋势 |
(二) 中国大陆的期货上市制度及其缺陷 |
(三) 解除期货品种上市管制 |
第四章 驯服投机与打击操纵:金融期货交易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违法期货交易行为 |
(一) 美国法的规定 |
(二) 电子交易的影响 |
(三) 违法交易与期货风险 |
二、驯服投机 |
(一) 法律缘何憎恶投机:投机的负面性 |
(二) 过度投机 |
(三) 过度投机与操纵市场之间的天然联系 |
(四) 过度投机的法律规制 |
三、打击操纵 |
(一) 操纵的认定 |
(二) 打击操纵的法律措施 |
(三) 制度的有效性:美国的经验及其启示 |
四、金融期货的特殊问题 |
(一) Fenchurch 案 |
(二) 现金交割 |
(三) 跨市场监管 |
第五章 保护市场完整性:金融期货结算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期货结算 |
(一) 结算机构 |
(二) 结算过程 |
(三) 结算的作用 |
二、结算风险与结算体系 |
(一) 结算风险 |
(二) 旨在分散和化解风险的结算体系 |
三、结算风险的控制制度 |
(一) 保证金制度 |
(二) 价格限制制度 |
(三) 结算会员制度 |
(四) 结算联保制度 |
(五) 保证金存管与监控制度 |
(六) 风险准备金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各主体发育不全,市场竞争乏力 |
(二) 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市场风险过大 |
(三) 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中制度供需失衡,交易成本过高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国内研究动态 |
(二) 国外研究动态 |
三、本文的体系结构及研究方法 |
(一) 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相关范畴 |
(二) 论文结构 |
(三) 研究方法 |
四、本研究的主要创新 |
第一章 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历史演变 |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
(一) 农产品统购统销到营销市场化 |
(二) 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中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展 |
二、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现存的主要问题 |
(一) 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 |
(二) 农产品市场主体不强 |
(三) 农产品市场规则不完善 |
(四) 农产品市场信息不畅通 |
(五) 农产品市场宏观调控不适 |
第二章 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内容 |
一、我国主要农产品市场类型 |
(一) 农产品收购市场 |
(二) 农产品批发市场 |
(三) 农产品零售市场 |
二、我国新型农产品市场类型 |
(一) 农产品期货市场 |
(二) 农产品拍卖市场 |
(三) 农产品连锁超市 |
第三章 我国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一般理论 |
一、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共同特征 |
(一) “完备、发达” |
(二) “统一、开放” |
(三) “竞争、有序” |
二、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主要运行机制 |
(一) 价格机制 |
(二) 信息机制 |
(三) 竞争机制 |
(四) 管理机制 |
三、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科学价值:利益原理与交易费用原理 |
(一) 利益原理 |
(二) 交易费用原理 |
第四章 国内外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对比研究 |
一、欧盟模式中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
(一) 欧盟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特征 |
(二) 欧盟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经验借鉴 |
二、东亚模式中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
(一) 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特征 |
(二) 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经验借鉴 |
三、美国模式中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
(一) 美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特征 |
(二) 美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经验借鉴 |
第五章 WTO框架下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
一、WTO框架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一) 加入WTO后面临的机遇 |
(二) 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 |
二、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的战略思路 |
(一) 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二) 战略思路选择 |
三、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的对策 |
(一) 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着力点 |
(二) 加快农产品市场中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
(三) 加强农产品市场法规和制度建设 |
(四) 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现代农产品大市场 |
(五) 全面溶入世界农产品市场运行新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研究生阶段发表论文及科研一览 |
(10)我国城市土地期权制度及土地期权定价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我国土地制度及管理实践背景 |
1.1.2 期权制度背景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1 基本理论的研究 |
1.3.2 我国城市土地期权制度建立的环境现状分析 |
1.3.3 我国城市土地期权制度的进路与基本内容探讨 |
1.3.4 我国城市土地期权制度的特性及功效分析 |
1.3.5 我国土地期权定价模型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期权的基础理论 |
2.1.1 期权理论的核心思想及相关概念 |
2.1.2 期权定价的基础理论 |
2.2 实物期权的内涵 |
2.3 土地期权的定义 |
3 城市土地期权制度建立的环境现状分析 |
3.1 城市土地制度现状 |
3.2 城市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1 土地出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3.2.2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3.2.3 开发商囤积闲置土地现象及其根源分析 |
3.3 城市土地市场上的隐含期权运作模式 |
3.4 土地期权制度建立的环境现状分析 |
3.4.1 土地市场的日渐成熟为土地期权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市场基础 |
3.4.2 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为土地的期权价值实现提供了制度基础 |
3.4.3 征地、储备、出让过程中的交易制度安排为土地期权制度提供了发展空间 |
4 城市土地期权制度的进路与基本内容探讨 |
4.1 利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构造土地期权运作机制 |
4.2 土地期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
4.2.1 土地期权的标的资产 |
4.2.2 土地期权应采用欧式期权模式 |
4.2.3 土地期权出让方式 |
4.2.4 土地期权合约 |
4.2.5 土地期权的买、卖双方 |
4.2.6 土地期权登记发证与土地期权权利金 |
4.2.7 土地期权的执行 |
4.2.8 土地期权的转让与终止 |
4.2.9 土地期权出让方的履约保障规定 |
4.2.10 抑制土地闲置、炒卖 |
4.3 土地期权制度的监管 |
4.3.1 主要监管项目 |
4.3.2 监管主体 |
4.3.3 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
4.3.4 法律、法规监管 |
4.3.5 其它 |
4.4 期权知识的推广 |
5 城市土地期权制度的特性及功效分析 |
5.1 土地期权的特性分析 |
5.1.1 一般特性 |
5.1.2 我国土地期权的特殊性 |
5.2 土地期权制度的功效分析 |
5.2.1 为土地一级开发筹措足够资金,提高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 |
5.2.2 减少土地收购储备的成本,降低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经营风险 |
5.2.3 有利于对我国土地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
5.2.4 土地期权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我国土地市场的健全 |
5.2.5 降低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为其发展的理性预期提供制度保障 |
5.2.6 防止房地产企业圈占、炒卖土地,促进房地产业理性健康发展 |
5.2.7 土地期权制度为投资者增强投资灵活性提供了空间 |
6 土地期权定价模型 |
6.1 土地期权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
6.1.1 一般期权价格的影响因素 |
6.1.2 我国土地期权价格的影响因素 |
6.2 城市土地期权定价模型 |
6.2.1 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模型 |
6.2.2 土地期权定价模型分析 |
6.2.3 土地期权定价模型算例 |
6.2.4 土地期权定价模型结果评价及土地期权出让底价制定标准分析 |
7 结论、创新点及研究不足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本文不足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未收到调整绿豆保证金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服务于秩序 ——清末民初绍兴商会研究(1905~1927)[D]. 颜志. 浙江大学, 2018(07)
- [2]中国转型期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偏差研究[D]. 朱思静. 黑龙江大学, 2017(04)
- [3]山东省章丘市曹范镇精准扶贫研究[D]. 韩万青.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6(04)
- [4]生命伦理学视域下的上海租界公共卫生 ——以工部局档案为基础的研究[D]. 邱志仁.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7)
- [5]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D]. 吴海霞. 苏州大学, 2015(02)
- [6]民国南京棚户区研究(1927-1937年)[D]. 王洋. 南京师范大学, 2014(02)
- [7]益海公司杂豆出口结算管理[D]. 李雅娜. 天津大学, 2011(05)
- [8]论金融期货风险的法律控制[D]. 温观音. 中国政法大学, 2007(07)
- [9]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研究[D]. 金赛美. 华中农业大学, 2006(01)
- [10]我国城市土地期权制度及土地期权定价探讨[D]. 李赓. 浙江大学,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