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市场完善与中介机构培育相关问题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安娜,王旭[1](2021)在《内蒙古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困境与出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于对内蒙古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的客观描述,从市场主体、融资结构两个维度分析了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归纳了内蒙古资本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阐明了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着力点,并提出了促进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推进企业质量升级、加快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服务支撑体系及对资本市场实施有效监管5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许鹏[2](2021)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文中研究说明债券信用评级是对某一发行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程度或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按一定标准分类标示高低等级的经济活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随着地方债券发行应运而生,为市场相关方评估地方政府债务偿付能力和信用风险状况提供信息服务,并成为推动地方债券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目前,国内学者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研究多集中于债券运行机制或发行定价等方面,少有基于国际经验,从信用评级层面展开讨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尚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文的研究价值。本文认为,首先,信用评级是地方债券发行的必备要件,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和总体信誉度的综合评估,贯穿于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各个环节,对债券定价、市场交易、风险管理等方面起到制度保障作用。其次,当前中国地方债务存在管理不规范、过度举债以及隐性负债风险聚集等问题。信用评级可以详细、全面地揭示地方财政收支和债务管理状况,对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规范地方举债行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均有重要推动作用。第三,国外成熟市场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时间较长,在评级方法、配套制度和监管环境等方面上积累了大量先进做法,中国可以取长避短,充分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推动自身地方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第四,未来随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的不断分化,地方债券信用利差势必进一步走阔,从而放大市场投资人面临的信用风险。信用评级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最直观、专业的综合评价,可以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影响,减少信息获取成本,为投资人提供决策依据。第五,加强中国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关系到本土评级机构发展和评级行业质量整体提升,有助于增强中国在评级领域的权威性和话语权,抵制国际评级霸权主义,维护中国政府和企业的信用安全和经济利益。本文指出,地方政府债券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上发展最快的品种之一,其既是一种创新型财政政策工具,又是规范地方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抓手。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信用评级失效,市场定价失真,信息披露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本文从发挥债券信用评级作用、改进债券监管制度、建立债券保险制度和设立地方债务数据库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初登历史舞台之时,国外市场发展已相对成熟,如美国三大评级公司开展市政债券评级业务已近百年历史,评级体系完备,评级框架、方法和理念成为国际公认标准,评级质量在充分的历史数据中得到验证;日本本土评级机构在行业政策扶持下发展迅速,在与国际评级公司的市场竞争不落下风,占据国内地方债券评级业务的半壁江山;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高,为本国债券市场吸引到大量外国资本;印度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代表,在市政债券评级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尝试。本文通过国际比较分析,充分论述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信用评级在运行机制、制度设计、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各自特点和发展经验,对其中优缺点加以深入分析,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四方面借鉴之处,一是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二是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三是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四是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在实践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方面,本文阐述了国际评级机构关于市政债券信用评级的模式、流程和应用,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评级指标选取和结构设计方面做出针对性安排,构建了多层次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以2015至2018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样本数据为基础,运用熵值法测算出各层级评级指标的权重,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可以说,本文开展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独立性更强,评级结果的区分度和准确度更高,评级信息更加公开与透明。最后,对改进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提出政策建议,包括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等方面。总体上,本文从历史脉络出发,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和信用评级的演化历程和发展趋势,方法应用和制度安排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论述了其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从国际视角出发,对国内外地方债券特征和信用评级机制加以多方位对比分析,总结其中的优缺点,并汲取有益经验,提出对中国的借鉴之处;从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出发,创新性地设计并运用更贴近中国国情且更具有效性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可以说,本文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发挥信用评级在规范地方债务管理,提升债券市场化水平,增强市场各方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蒋健蓉,袁宇泽[3](2021)在《深化资本市场中枢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资本市场应当主导我国金融市场由资金配置向资本配置转型、由不动产金融向动产金融转型,同时主导我国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关键在于提升其价值发现能力,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价值发现能力欠缺有多方面深层次原因:一是对资产和资金的包容和汇聚不够,二是资本的流动和配置受到制约,三是定价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扭曲,四是产权制度不完善,五是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情况不理想,六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够成熟。本文建议:一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二是推动市场多空机制均衡发展,三是纠偏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四是加速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五是强化对市场各主体的培育,六是加强资本市场高质量对外开放。
吴云[4](2020)在《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崭新阶段。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的证券行业,其肩负的职责重大。与此同时,金融市场开放提速后各类境外主体的不断进入加剧行业竞争,证券行业格局重构,券商优胜劣汰是可以预见的大趋势。未来券商头部效应凸显、外资开放、监管机构风险把控从严,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均为中小投行的发展带来挑战和压力。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将在竞争中起到关键作用。关注投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问题,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将为保障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的安全、公平和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基于国际金融界的教训、国内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NZ证券公司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挑战三个方面考虑,本文从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角度,选择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门防范和管控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本文对已有理论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投资银行业务特点,证券监管数据资料,以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现状,剖析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成因。据此,从事前预防与制度保障、过程控制与完善、事后监督考核、文化导向与声誉建设四个方向,具体地从制度与体系建设、完善入职考察和团队建设、加强项目内部控制、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企业文化与投行声誉等方面,对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提出对策和建议。旨在借此研究合理规避、及时预警、有效化解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使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同时借此引起国内金融界对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问题的关注,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维护资本市场的安全、公平和稳定。
张璇[5](2020)在《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文中认为制度是规范个人行为的各种规则和约束,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提供有效信息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形成对经济人的激励与制约。因此,制度是否有效对于制度相关人来说至关重要。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1年3月,中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度;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顶层规划重构概念以及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改革;2019年11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2020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分析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发现制度设计与执行缺陷,构建高效、合理、被相关人普遍认同和遵守的制度,已经显得越来越迫切。本文选取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这一选题,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进行分析与客观评价,并提出提升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界定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并分析相关的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由于尚未有学者对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进行界定,因此,本文在借鉴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对于制度有效性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从应然性理解,指价值意义上的制度有效性,即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另一层含义是从实然性理解,指结果意义上的制度有效性,即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效率。通过分析制度、交易费用、制度变迁及包容性制度等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形成了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两个评价标准:第一是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主要评价股票市场制度的合理性,重点考察制度设计、制度实施机制及制度参与主体三个维度;第二是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主要评价制度成本既定下股票市场制度功能效率。第二,比较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与美国股票市场制度。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致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的产生,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推动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发展。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的发挥也由以本源功能、基本功能为主逐步发展到本源功能、基本功能、衍生功能共同作用。在阐述美国股票市场制度发展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股票发行制度、退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等制度的基本规定及实际运行效果,发现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的优势与不足,为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打好实践基础。第三,分析及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运用定性分析方法从三个方面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评价标准包括: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普适性与包容性、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的有效性、股票市场制度对参与主体的约束力。中国股票市场在中央政府将区域性股票市场推向全国的过程中,将其作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主要场所,政府成为上市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的“隐性担保人”,政府主导与市场均衡、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缺乏一定的稳定性与包容性,并未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层监管职能错位、监管方式行政化、监管制约机制匮乏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低效;上市公司违规频发、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缺失、投资者行为偏差导致股票市场制度软约束。因此,在应然性方面,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制度是低效的。第四,分析及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评价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效率,即股票市场基本功能和衍生功能效率。对于筹资-投资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筹资总额、投资者收益率、IPO公司数量、退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比率、国内生产总值、股票流通市值、平均换手率、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等指标构建DEA模型,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筹资-投资功能效率整体为“弱有效”,投资功能是缺失的,但2015年以后筹资功能效率经过测算为“有效”,说明中国股票市场自2015年以来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筹资功能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对于资本定价功能效率的分析包括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两个方面,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整体效率较低,上证综合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和创业板综合指数三种代表性股票指数呈现均值回避特征,股票交易市场资本定价功能缺失;股票发行市场虽然资本定价功能效率不高,但从分阶段来看,发行定价机制是日趋合理的,定价效率也在逐步提高,进一步说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方向的合理性。对于资本配置功能效率分析,在资本配置效率经典模型基础上构建以净资产融资率为被解释变量、净资产收益率为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从行业和地区两个维度分析中国股票市场资本配置效率,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资本配置行业间、地区间差异较大,资本未能实现向高报酬率行业或地区的流入,反而流向了低报酬率行业或地区,资本未被有效使用,资本配置功能效率较低。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管理层激励、信息披露以及财务绩效等方面的指标构建DEA模型,经过测算,188家上市公司中仅有23家公司的公司治理效率为“有效”,占比为12.23%,股票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分散风险功能效率的分析,选用Va R方法和GARCH模型测度沪深300指数风险并与标准普尔500指数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沪深300指数的日Va R值偏高且波动性较大,中国股票市场承担较高风险,分散风险能力较弱,分散风险功能效率较低。对于信息传递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上证综合指数月度收益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CPI指数变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进口增长率、出口增长率、M0增长率、M1增长率、M2增长率等构建多因素回归模型,结果表明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但Granger因果关系并不显着,股票市场信息传递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其效用。第五,提出提升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建议。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无论是从应然性方面还是实然性方面都能够看出,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整体是低效的。因此,提升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主要建议包括: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变迁应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以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为突破口进行“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创新;通过重新定位监管层监管职能、构建市场化监管机制、形成国家层面和全社会范围内的外部监督机制以提高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的执行力度;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制度建设以及培育理性投资者强化股票市场制度约束力。
上海金融法院课题组,林晓镍,单素华,孙倩,沈竹莺,朱颖琦,黄佩蕾[6](2020)在《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前言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经过五年的筹备,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提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2019年1月23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从设立科创板入手,正式试点注册制。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至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二百多天里,科创板汇聚各方智力,以增量式改革的魄力开启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
刘明[7](2020)在《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创新政策研究》文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世界各国都深刻认识到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关键。在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我国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随后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2016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科技创新“三步走”战略,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指明了方向。从理论上来讲,创新不仅仅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也是政府政策影响、支持和引导的结果。从现实情况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不参与创新活动,不出台创新政策。创新政策是近年来各国为促进创新发展而普遍采用的政策工具。创新政策及其相关体制机制与战略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抓手和路径,也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合理配置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率、实现创新激励和引导的重要手段。根据新时代国际竞争形势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在吸收借鉴其他国家通过创新政策促进创新发展成功经验基础上,对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创新政策进行总结,并探讨创新政策乃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方案、中国特色与模式,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指导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基于此,本文以2006年中国提出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国家层面的创新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深入总结中国创新政策及其体系的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及效果,进而参考借鉴典型创新型国家经验,提出完善中国创新政策的方向及提高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明晰创新政策的概念,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创新发展中的作用,而明确创新政策的体系结构,有助于理解创新政策的目标、对象及不同创新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研究对象,即广义的创新政策是指为营造有益创新的环境,引导创新主体的创新行为,激励其进行创新投入、提高创新水平与绩效,从而以创新驱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应对重大挑战的政策与措施的总和。其政策体系主要由六个政策集构成:创新要素政策、创新主体政策、产业创新政策、区域创新政策、创新网络政策及创新环境政策。创新政策是与创新理论及创新实践协同发展的。创新理论的迭代会驱动创新政策的演进,创新政策的演进会影响创新实践的发展,而创新实践的发展又会为理论和政策的完善提供反馈。因此,研究中国创新政策的演进发展有助于丰富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提炼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中国模式。中国创新政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1994年为科技政策向创新政策的过渡期,即以科技政策重构国家科研体系与科技体制的阶段;1995-2005年为中国创新政策的探索期,即以创新政策打通创新链、酝酿国家创新体系的阶段;2006-2015年为中国创新政策的发展期,即以创新政策建设与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阶段;2016年至今为中国创新政策的成熟期,即以创新政策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加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阶段。从国家层面来看,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以保障其有效推进。考察其是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哪类创新政策的效果更好,将为进一步提升创新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针对性提供参考。本文对2006年以来中国创新政策对城市与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进行了考察,并对比了创新政策作用于不同类型城市与企业的效果差异,主要得出如下结论:在城市层面,创新政策的实施显着促进了城市创新水平提升,并且创新政策对中心城市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弱于非中心城市。在企业层面,创新政策的实施显着提升了企业创新水平,并且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创新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但从产出水平来看,创新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相对较弱。同时,本文使用201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对不同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行了异质性分析。总体而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吸引和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对企业作用效果最为突出。技术开发与转让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与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效果较弱。本文还对各类创新政策作用效果进行了异质性分析,并进行了可视化处理。其结论将为我国各类创新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有益参考。另外,本文对典型创新型国家的相关创新政策进行了分析借鉴。具体而言,本文分析了美国创新战略与德国高技术战略,并对其顶层设计下的创新政策体系进行了比对和参考。其后,对以色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科技金融政策进行了梳理,明确了高校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作用以及政府在构建科技金融环境中应该扮演的角色。本文还对日本创新政策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进行了详述,并总结了创新政策评价体系的构建方法。最后,基于对中国创新政策实践的总结与体系的梳理以及实证测度下中国创新政策有效性的结论,本文提出了中国创新政策的完善方向与对策。本文论证了创新政策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描绘了其演化与发展的轨迹,并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考察了其作用效果。本文的结论肯定了创新政策在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并为其后续的调整与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方向上的参考。
李晨鸽[8](2020)在《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研究 ——基于供需匹配视角》文中指出我国正处在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强大的新动力支撑。科技金融作为有效促进科技发展的新动力之一,必然得到重视,但目前科技金融发展中供需不匹配导致的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影响着科技金融助力科技发展的进程。硬科技的提出恰逢这一关键时期,西安市首先提出并大力发展硬科技企业。硬科技企业属于科技企业范畴,科技金融的发展必将影响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发展进程。在此背景下,本文梳理了现有科技金融相关研究,结合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实地调研结果,整理出较全面的科技金融要素体系作为研究框架,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对科技金融需求程度及供给满意度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西安市科技金融供需现状,并通过构建科技金融供需匹配模型量化分析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状况,以提出适宜的发展对策。首先,通过对相关研究的梳理分析,界定了科技金融及硬科技的内涵,并整理出较全面的科技金融要素体系。其次,将体系细分为科技金融需求要素体系和科技金融供给要素体系,以此为基础设计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供给与需求程度调查问卷,以问卷调查及资料分析法,从企业不同生命周期角度出发,探究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供需现状。接着,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借鉴相关学者的供需匹配模型构建出科技金融供需匹配模型,计算西安市不同生命周期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度,量化分析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目前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中,科技金融现有供给与硬科技企业发展需求不匹配现象明显,在政府的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及专项资金扶持,金融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体系建设,以及PE/VC的创新发展等方面存在不足。最后,综合以上研究分析结果,结合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现状,梳理国内外现有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多方金融机构联动为辅助,以互联网金融支撑及PE/VC投资支持为重要分支,适宜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发展新模式;并进一步提出了促进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张来茜[9](2020)在《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信息披露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之一。核准制下证券监管机构存在职责错位,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未能发挥应有的价格反映功能,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较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中国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逐步推进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力图有针对性的提升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确立是我国信息披露监管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进程中,信息披露是重中之重。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是科创板与注册制的结合,在注册制基础制度改革的作用下,比如股票发行和上市审核制度变革、监管机构职权调整、压实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与建立合格投资者机制等,科创板创设了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差异化信息披露包含两个层面含义,一是指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之间信息披露规则的差异化,二是指针对同一市场板块内不同发行人采用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前者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应有之义,是区分不同层次板块市场定位的自然结果,作为上交所内部分层之一的科创板与主板、创业板等其他板块的信息披露机制存在差异,因此科创板独特的市场定位也影响着其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形成。后者主要指监管者在设计监管思路时主动安排的差异化,本文主要阐述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即是后者,指依据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不同特点制定符合其企业特性的信息披露要求,而非针对每一个上市企业采取统一的披露要求。注册制试点对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影响深远,注册制将投资判断权交给投资者决定了差异化信息披露更要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己任,注册制利用市场化因素降低发行人信息披露成本决定着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必需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保障融资人的融资权利、保证符合科创板市场定位的企业公平自由地登陆科创板融资。受注册制影响,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具体体现为以主要制度差异化安排为基础调整信息披露要求、不断优化详细的信息披露规则与有效简化信息披露要求三个方面。注册制的基础制度差异化安排是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在依托,差异化信息披露是实现基础制度差异化安排的方式与途径。在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则方面,科创板实施了深化行业信息披露、分阶段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调整适用以及多样化披露方式等规则,体现出了与核准制下主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同时,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有针对性地、精准性地简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地内容,适当降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科创板通过将重大性原则统一为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影响交易价格二者选其一的标准,将聚焦科创属性以证监会地评价体系和上交所的商业判断相结合,以及上交所创设的倒逼式信息审核模式来贯彻落实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但在科创板设立一年多以来,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执行落实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过度使用倒逼式问询使得发行信息审核过于冗杂,可能无形之中增大中小型企业的信息披露压力;其次,差异化信息披露仅区分行业因素,标准较为单一,不能体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多样性与包容性;再次,科创板虽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来增加信息披露的差异性,但对于如何刺激与约束自愿性信息披露,科创板尚未出台明确的制度安排。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价值取向、制度安排与实现路径都深受注册制试点的影响,如若注册制基础制度存在缺陷或落实不到位,则会影响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执行效果。注册制基础制度问题可能对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产生的影响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核准制到注册制,新旧机制的衔接缺失导致科创板重复性信息披露问题不断;第二,注册制试点中合格投资者机制的建立是保障差异化信息披露实施的有效手段,合格投资者机制的漏洞可能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丧失投资者基础,将投资者权益保护置于风险敞口;第三,证券服务机构的利益捆绑操作弱化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中中介机构信息审核功能,大大削弱了信息披露的差异化执行力度;第四,监管机构之间权力配置与监督问责机制不健全,上交所与证监会审核标准不一致可能导致差异化信息披露缺失客观统一标准,出现监管者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管结果主观臆断的风险。因此,研究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必须要厘清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基础制度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完善为抓手不断优化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生存环境。为了使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平稳顺利实施,较快地向其他板块市场拓展,需要站在全球视野借鉴域外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笔者认为,域外发达国家或地区针对中小企业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可以化解我国科创板发行信息审核繁冗、上市信息披露成本较高等问题,比如欧明简化招股说明书政策、美国简化披露与英国的灵活性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等。实施注册制的国家或地区关于注册制的相关监管经验也非常值得科创板在推进注册制改革时吸纳学习,比如我国香港地区“双重存档制”信息审核制度、美国区分合格投资人的信息披露规则与证券服务机构责任认定规则等。统筹全文,注册制改革与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表里结合、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笔者建议从完善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与推进注册制市场化改革导向的基础制度建设两个层面去完善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的建立与健全。首先,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上交所应当不断完善内部分层管理制度,强化科创板与创业板、新三板的区分度,厘清明确的市场定位,增加市场吸引力与竞争力。构建“原则+规则”相结合的灵活性信息披露监管理念,将差异化标准扩展到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公司所处生长阶段、公司体量与融资规模等关键因素。在有效简化信息披露要求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中小企业的报告义务,降低融资成本,刺激经济恢复活力。并且,差异化信息披露离不开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补充,科创板应当尽早建立符合我国资本市场行情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指引,以安全港规则豁免善意自愿性披露的违法责任等等。科创板表面制度的实施效果还取决于内在基础制度的运作。在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优化离不开注册制基础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注册制改革最重要的是释放市场力量,以市场竞争带动交易所自律性监管水平的提升,以市场构建合格投资者机制带动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市场压实证券服务机构的中介责任,以及以市场约束构建监督问责衔接机制等等。完善的注册制基础制度与科创板信息披露机制才能弥补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弊端与不足,逐步平稳地向其他资本市场板块拓展,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体系建设。
马微[10](2019)在《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济新常态下,积极发挥金融改革的重要作用,扩大和优化金融等软件基础设施的供给,形成高效的金融体系和有效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结构,是从供给侧角度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连续四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强调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并对金融行业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任务做出了总体部署。这为金融助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两者协调发展的相关研究提出了新的命题。然而现实是,一方面,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总体是稳健的,但结构不合理问题仍然存在,金融市场制度尚不完善,直接融资占比偏低,银行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宏观杠杆率居高不下的同时金融风险大量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这也成为制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瓶颈;另一方面,既有文献虽关注到了金融体系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相关研究大多停留在总量层面,鲜有研究从结构层面探讨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联性。因此,金融结构如何深化改革,特别是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如何有效聚焦到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已成为助力中国产业结构成功转型的关键。由此,开展“以产业结构升级为核心的金融结构研究”就成为当下乃至未来盘活中国经济整个一盘大棋的重要问题。本文紧密围绕金融结构助力产业结构升级这一主题,按照“既有文献梳理—理论分析—历史演化—现状、趋势及问题分析—实证检验—政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较为系统地分析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第一,对国内外相关既有研究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与评价,为本文的后续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二,构建理论分析框架,一是从演化规律的视角分析了金融结构的基本特征,并结合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了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特征;二是从产业资本形成、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技术进步三个维度探讨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制,回答了金融结构为什么会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三是构建金融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模型,揭示了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以及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关系;四是从直接、间接和非线性三个维度系统阐述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路径,回答了金融结构如何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假说,从而为后文影响效应的进一步检验奠定理论基础。第三,从历史变迁的视角,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发展历程,依次剖析了不同阶段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演化背景、基本特征及其变动方向。第四,从总体上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一是从融资结构、银行业结构和资本市场结构三个层面出发,全面考察了中国金融结构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践中金融结构的动态演变,总结出中国金融结构的复杂化趋势;二是从三次产业分布、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主导产业发展四个层面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并结合实际中产业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提出了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趋势;三是总结了中国当前的金融结构在助力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第五,构建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测度指标体系,运用2005-2017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检验,一是运用一步系统GMM估计技术对动态面板模型进行回归,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及地区差异;二是构建中介效应模型,从中小企业成长、技术创新和主导产业发展三个层面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间接影响效应的存在性;三是采用面板门槛回归技术检验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揭示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规律、约束机制及地区差异等问题。第六,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得出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金融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前进态势,提出了金融助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第一,金融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体现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并通过产业资本形成机制、产业资源配置机制和产业技术进步机制的三层递进机制,促进国民储蓄和资本积累,引导资金优化配置,提升技术创新水平,进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第二,中国的金融结构经历了巨大变迁,初步形成了银行主导型融资结构、竞争性银行业结构和复合型资本市场结构,且随着实践中金融结构的动态演变,呈现出交叉融合的复杂化趋势和显着的地区差异;中国的产业结构经历了明显的阶段性变迁,并基本形成了“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类型,但同时中国的产业发展还存在着第三产业占比过低,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不匹配,产业结构地区分布不平衡,产业内部结构低端化等结构性问题。第三,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着的影响,一是无论融资结构、银行业结构还是资本市场结构,均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着的影响,且产业结构的升级受惯性影响表现出了延续性与累积性的特征;二是市场主导型融资结构、竞争性银行业结构和复合型资本市场结构更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三是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第四,金融结构能够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等产生中介效应,从而间接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一是融资结构层面,对技术创新水平的促进确实是融资结构推动产业层次提升的一个重要影响路径;二是银行业结构层面,银行业集中度的提升确实会通过阻碍中小企业成长和技术创新水平提升而抑制产业结构升级;三是资本市场结构层面,资本市场结构通过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和技术创新进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机制是成立的。第五,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关联,且受到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区别于以往研究,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初步构建了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研究的逻辑框架,不同于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总量层面,本文从结构层出发探讨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影响路径与影响效应,厘清了与不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金融结构,进一步丰富了金融结构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第二,较为深入地剖析了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机理,本文从产业资本形成、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技术进步三个层面剖析了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制,回答了金融结构为什么会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同时探究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间接和非线性影响路径,回答了金融结构如何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这对理论界深入认识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第三,弥补了传统金融结构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现代金融结构呈现出超越传统金融结构理论的复杂化特征,而现有金融结构理论研究并未体现这一内容,本文结合实践中金融结构的内生演变,系统阐述了现代金融结构交叉融合的复杂化趋势。第四,较为全面地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不同于现有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本文在从融资结构、银行业结构和资本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对金融结构进行全景式衡量的基础上,利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从直接、间接和非线性三个维度实证考察了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无疑为该前沿研究领域增添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经验证据。
二、资本市场完善与中介机构培育相关问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资本市场完善与中介机构培育相关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内蒙古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1 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概况 |
2 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现实困境 |
2.1 市场主体少、偏、弱 |
2.1.1 主体数量偏少。 |
2.1.2 行业、地域分布不均衡。 |
2.1.3 挂牌企业质量不佳。 |
2.2 高度依赖间接融资 |
2.2.1 直接融资规模小。 |
2.2.2 直接融资占比低。 |
2.2.3 直接融资功能发挥不足。 |
3 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着力点 |
3.1 直接融资意识淡薄 |
3.2 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工具 |
4 内蒙古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
4.1 促进资本市场有效对接 |
4.2 推进企业质量升级 |
4.2.1 构建梯度式上市后备资源库。 |
4.2.2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
4.3 加快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 |
4.4 完善资本市场服务支撑体系 |
4.4.1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
4.4.2 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入。 |
4.5 对资本市场实施有效监管 |
4.5.1 严控市场准入。 |
4.5.2 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 |
4.5.3 完善法治环境。 |
(2)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析 |
1.2.1 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
1.2.2 地方政府偿债能力 |
1.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1.2.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1.2.5 信用评级模型构建 |
1.2.6 国际信用评级的垄断与霸权 |
1.2.7 对相关研究的评析 |
1.3 研究方法、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债券涵义与相关理论 |
2.1 涵义界定与辨析 |
2.1.1 地方政府债务 |
2.1.2 地方政府债券 |
2.1.3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 |
2.1.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2.2 相关理论及评述 |
2.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2 发行债券风险理论 |
2.2.3 政府债务风险理论 |
2.2.4 信用风险理论 |
2.2.5 信用评级理论 |
2.2.6 相关理论评述 |
第3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历程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和成因 |
3.1.1 地方债务现状 |
3.1.2 地方债务演化进程和成因分析 |
3.2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及发行情况 |
3.2.1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 |
3.2.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
3.3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结 |
3.3.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3.3.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4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演进过程 |
4.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 |
4.1.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基本原则 |
4.1.2 两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对比分析 |
4.1.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必要性 |
4.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与现状 |
4.2.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 |
4.2.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历程 |
4.2.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现状 |
4.3 当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市场吻合度分析 |
4.3.1 地方债务的软预算约束导致评级结果同质化 |
4.3.2 评级信息披露不充分使评级缺乏可信度 |
4.3.3 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制约了评级业务发展 |
4.3.4 评级行业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及信用评级的国际经验 |
5.1 美国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1.1 市政债券特征 |
5.1.2 市政债券监管制度 |
5.1.3 市政债券信用评级 |
5.1.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2 日本地方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2.1 债券特征 |
5.2.2 债券监管制度 |
5.2.3 债券信用评级 |
5.2.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3 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3.1 债券特征 |
5.3.2 债券监管制度 |
5.3.3 债券信用评级 |
5.3.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4 印度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4.1 市政债券特征 |
5.4.2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5 国际评级机构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分析 |
5.5.1 标准普尔公司评级方法 |
5.5.2 穆迪公司评级方法 |
5.6 国际经验总结和借鉴 |
5.6.1 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 |
5.6.2 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 |
5.6.3 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 |
5.6.4 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 |
第6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设计与应用 |
6.1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构建 |
6.1.1 基本原则和评估步骤 |
6.1.2 评级指标选取与样本描述 |
6.1.3 评级指标权重确认 |
6.2 评级指标得分和评级结果测算 |
6.2.1 评级指标得分处理过程 |
6.2.2 评级结果分布状况 |
6.3 信用评级结果的区域性分析 |
6.4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评价 |
6.4.1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与创新 |
6.4.2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有效性分析 |
第7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 |
7.2.2 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
7.2.3 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
7.2.4 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 |
7.2.5 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 |
7.2.6 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 |
7.2.7 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 |
7.2.8 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深化资本市场中枢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资本市场应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 |
(一)资本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生产要素 |
(二)明确资本市场“中枢”地位要求其发挥多个主导作用 |
二、资本市场的主导作用需要通过提升价值发现能力来实现 |
(一)中枢地位的实现需要兼顾融资功能和投资功能 |
(二)资本市场兼顾投融资功能的关键是提升价值发现能力 |
三、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价值发现能力欠缺有多方面深层次原因 |
(一)资本市场对各类资产和资金的包容和汇聚不够 |
(二)资本的流动和配置受到一些制度的制约 |
(三)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扭曲 |
(四)产权制度不完善影响证券化率的提升 |
(五)资本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情况不理想 |
(六)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够成熟 |
四、全方位提升资本市场价值发现能力,实现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 |
(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
(二)推动资本市场多空机制均衡发展 |
(三)纠偏资本市场定价机制 |
(四)加速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
(五)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培育 |
(六)加强资本市场高质量对外开放 |
(4)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内外关于道德风险的概念界定 |
2.1.2 国内外关于金融行业道德风险危害及成因的研究 |
2.1.3 国内外关于金融道德风险管控方法的研究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公平理论 |
第3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及NZ证券公司简介 |
3.1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及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表现与危害 |
3.1.1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 |
3.1.2 证券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与危害 |
3.2 NZ 证券公司及投资银行部简介 |
3.2.1 NZ证券公司简介 |
3.2.2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简介 |
第4章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
4.1.1 NZ证券公司对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情况 |
4.1.2 投资银行业务特点及存在的道德风险隐患 |
4.1.3 NZ公司对投行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情况 |
4.2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隐患的成因分析 |
4.2.1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入职考察 |
4.2.2 激励约束机制不科学 |
4.2.3 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控管理待完善 |
第5章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的对策与建议 |
5.1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的优化策略 |
5.1.1 完善道德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建设 |
5.1.2 完善入职考察,加强团队建设 |
5.1.3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5.1.4 加强项目内部风险控制 |
5.2 行业、企业文化导向与声誉建设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制度有效性的衡量标准研究 |
1.2.2 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因素研究 |
1.2.3 股票市场制度研究 |
1.2.4 国内外研究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股票与股票市场 |
2.1.2 股票市场制度 |
2.1.3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2.2 新制度经济学对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2.2.1 制度的基本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界定 |
2.2.2 交易费用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成本测度 |
2.2.3 制度变迁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演变的路径依赖 |
2.2.4 包容性制度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包容性 |
2.3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评价标准 |
2.3.1 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评价 |
2.3.2 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评价 |
第3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与美国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3.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产生与发展 |
3.1.1 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致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 |
3.1.2 强制性制度变迁推动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 |
3.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功能定位 |
3.2.1 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的一般论述 |
3.2.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功能演进 |
3.3 美国股票市场制度与中美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3.3.1 美国股票市场制度 |
3.3.2 中美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第4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分析 |
4.1 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普适性与包容性分析 |
4.1.1 政府主导与市场均衡的冲突 |
4.1.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 |
4.2 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有效性分析 |
4.2.1 监管层与被监管者博弈模型 |
4.2.2 监管职能弱化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低效 |
4.3 股票市场制度对参与主体的约束力分析 |
4.3.1 信息不对称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频发 |
4.3.2 短期利益效应与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缺失 |
4.3.3 先验信念与投资者投资行为偏差 |
4.4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分析小结 |
第5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检验——股票市场基本功能效率评价 |
5.1 筹资-投资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1.1 股票市场筹资-投资功能效率评价方法 |
5.1.2 中国股票市场筹资功能效率评价 |
5.1.3 中国股票市场投资功能效率评价 |
5.2 资本定价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2.1 中国股票发行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效率评价 |
5.2.2 中国股票交易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效率评价 |
5.3 资本配置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3.1 股票市场资本配置功能效率衡量标准 |
5.3.2 中国股票市场行业维度资本配置效率评价 |
5.3.3 中国股票市场地区维度资本配置效率评价 |
5.4 中国股票市场基本功能效率评价小结 |
第6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检验——股票市场衍生功能效率评价 |
6.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1.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6.1.2 中国股票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评价 |
6.2 分散风险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2.1 研究方法 |
6.2.2 中国股票市场分散风险功能效率评价 |
6.3 信息传递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3.1 指标选取与模型设定 |
6.3.2 中国股票市场信息传递功能效率评价 |
6.4 中国股票市场衍生功能效率评价小结 |
第7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评价与提升建议 |
7.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评价 |
7.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提升建议 |
7.2.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
7.2.2 提高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执行力度 |
7.2.3 强化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约束力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意义 |
一、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 |
二、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积累经验 |
第二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路径 |
一、现阶段资本市场需要改进的短板 |
二、从设立科创板入手实施注册制试点改革 |
第三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需要司法保障 |
一、司法保障是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改革对司法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 |
第一章科创板注册制信息披露的特殊性 |
第一节科创板注册制信息披露制度的特点 |
一、为何披露 |
二、向谁披露 |
三、披露什么 |
四、由谁披露 |
五、如何披露 |
第二节科创板虚假陈述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18] |
一、强化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赔偿责任 |
二、推进建立全方位法律责任约束机制 |
三、平衡投资者保护与投资风险自担的关系 |
第三节科创板虚假陈述案件审理的两个问题 |
一、重大性的判断标准 |
二、关于前置程序的讨论 |
第二章中介机构法律责任问题 |
第一节注册制背景下中介机构职责的特殊性 |
一、中介机构的一般功能 |
二、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功能的强化 |
第二节注册制下强化中介机构民事责任的路径 |
一、中介机构民事责任的性质 |
二、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承担的现状 |
三、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民事责任的界定 |
四、中介机构责任配套机制的完善 |
第三章证券交易所法律责任问题 |
第一节证券交易所主体及行为的法律性质 |
一、证券交易所履职行为概述 |
二、科创板股票发行审核权力关系的变化 |
三、证券交易所履职行为的法律性质 |
四、涉交易所案件的司法实践情况 |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 |
一、交易所民事责任相对豁免理论 |
二、交易所民事责任中过错的认定 |
第四章涉红筹企业、存托凭证法律问题 |
第一节红筹企业在科创板的上市路径 |
一、科创板与红筹企业的关系 |
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方式 |
三、存托凭证涉及的法律关系 |
第二节红筹企业科创板发行涉及的法律问题 |
一、红筹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中的信息披露 |
二、红筹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 |
三、涉红筹企业或存托凭证案件的司法管辖和法律适用 |
第五章投资者保护视角下的司法保障需求 |
第一节投资者的行政救济 |
一、责令购回制度的香港实践 |
二、欺诈发行责令购回制度的定位 |
三、欺诈发行责令购回制度的具体构建 |
第二节投资者的司法救济 |
一、群体诉讼制度的比较 |
二、完善群体诉讼制度的几种选择 |
三、证券民事公益诉讼的探索 |
四、司法救济制度的多元化 |
(7)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创新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述 |
2.1 创新理论的思想渊源与发展 |
2.1.1 马克思关于创新的思想 |
2.1.2 熊彼特与波特的创新理论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理论 |
2.2 创新政策的相关理论 |
2.2.1 创新政策产生的理论根源 |
2.2.2 创新政策实践的理论依据 |
2.2.3 中国创新政策的相关理论 |
2.3 创新政策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创新政策概念研究 |
2.3.2 创新政策分类与体系研究 |
2.3.3 创新政策有效性评价研究 |
2.3.4 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现状与问题研究 |
第3章 中国创新政策的演进与发展 |
3.1 创新政策的内涵及体系结构 |
3.1.1 创新政策的内涵 |
3.1.2 创新政策的体系结构 |
3.2 中国创新政策的历史沿革 |
3.2.1 中国科技政策向创新政策的过渡期 |
3.2.2 中国创新政策的探索期 |
3.2.3 中国创新政策的发展期 |
3.2.4 中国创新政策的成熟期 |
3.3 中国创新政策的体系特点及存在问题 |
3.3.1 中国创新政策的体系 |
3.3.2 中国创新政策的特点 |
3.3.3 中国特色创新政策及其工具 |
3.3.4 中国创新政策的实施环境及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中国创新政策有效性的实证分析与评价 |
4.1 中国创新政策对创新水平影响的机制分析 |
4.1.1 问题的提出 |
4.1.2 创新政策对城市创新水平的作用机制分析 |
4.1.3 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水平的作用机制分析 |
4.2 中国创新政策对城市创新水平影响的实证检验 |
4.2.1 研究设计 |
4.2.2 实证分析 |
4.2.3 结论与启示 |
4.3 中国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的实证检验 |
4.3.1 研究设计 |
4.3.2 实证分析 |
4.3.3 结论与启示 |
4.4 不同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4.4.1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规模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2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3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行业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4 中国创新政策对不同区域企业作用效果评价 |
4.4.5 结论与启示 |
第5章 典型创新型国家创新政策的实践及其借鉴 |
5.1 美国与德国创新政策的体系 |
5.1.1 美国创新战略下的创新政策体系 |
5.1.2 德国高技术战略下的创新政策体系 |
5.1.3 中国对美国与德国创新政策体系的借鉴 |
5.2 以色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科技金融政策 |
5.2.1 以色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
5.2.2 以色列科技金融政策 |
5.2.3 中国对以色列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政策的借鉴 |
5.3 日本创新政策的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 |
5.3.1 日本创新政策的评价体系 |
5.3.2 日本创新政策的评价方法 |
5.3.3 中国对日本创新政策评价体系与方法的借鉴 |
第6章 中国创新政策的完善方向与对策 |
6.1 健全科技人才发展机制 |
6.1.1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的全链条支持 |
6.1.2 促进科技人才的引进与交流 |
6.1.3 完善创业人才培养与智库机制 |
6.2 完善支持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
6.2.1 健全科技管理体制 |
6.2.2 促进基础设施条件的开放共享 |
6.3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
6.3.1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
6.3.2 强化孵化器市场导向运作 |
6.3.3 深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 |
6.3.4 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
6.4 加快构建包容创新的机制环境 |
6.4.1 优化科技金融与税收环境 |
6.4.2 加强科普与科技奖励 |
6.4.3 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8)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研究 ——基于供需匹配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科技金融 |
2.1.2 硬科技 |
2.2 科技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 |
2.2.1 科技金融供需主体 |
2.2.2 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
2.3 科技金融对硬科技企业发展影响的研究 |
2.3.1 硬科技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
2.3.2 科技金融对硬科技企业发展的影响 |
2.3.3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发展 |
2.4 文献述评 |
3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需求分析 |
3.1 问卷设计及样本统计 |
3.1.1 问卷设计 |
3.1.2 样本总体统计 |
3.1.3 信效度分析 |
3.2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需求程度研究 |
3.2.1 对政府科技金融支持的需求程度分析 |
3.2.2 对金融及中介机构科技金融支持的需求程度分析 |
3.2.3 对PE/VC科技金融支持的需求程度分析 |
3.3 小结 |
4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供给分析 |
4.1 西安市科技金融供给现状 |
4.1.1 政府科技金融供给现状分析 |
4.1.2 金融及中介机构科技金融供给现状分析 |
4.1.3 PE/VC科技金融供给现状分析 |
4.2 问卷设计及数据收集 |
4.2.1 问卷设计 |
4.2.2 信效度分析 |
4.3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给满意度研究 |
4.3.1 对政府科技金融支持的供给满意度分析 |
4.3.2 对金融及中介机构科技金融支持的供给满意度分析 |
4.3.3 对PE/VC科技金融支持的供给满意度分析 |
4.4 小结 |
5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研究 |
5.1 科技金融供需匹配模型构建 |
5.1.1 模型选取 |
5.1.2 变量解释 |
5.2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定量分析 |
5.2.1 种子期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 |
5.2.2 初创期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 |
5.2.3 成长期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 |
5.2.4 成熟期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 |
5.2.5 衰退期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供需匹配 |
5.3 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5.3.1 科技支撑体系特别是科技人才方面的供需差距较大 |
5.3.2 优惠政策及资金等的政府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
5.3.3 金融及中介机构现有体系建设的风险控制力不强 |
5.3.4 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的部分创新发展不足 |
5.3.5 股权投资的上市培育机制及股权融资合作机制建设不完善 |
6 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模式及对策研究 |
6.1 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模式 |
6.1.1 国内外现有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
6.1.2 西安市硬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发展新模式提出 |
6.2 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对策 |
6.2.1 加强科技人才培育针对性,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建设 |
6.2.2 提高政府优惠政策及资金支持适用性 |
6.2.3 加大金融及中介机构相关体系建设力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
6.2.4 增强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的创新等全方位发展 |
6.2.5 健全硬科技企业上市培育机制,促进股权融资良好发展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9)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历史视角: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发展进程 |
一、核准制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 |
二、沪深交易所分行业信息披露趋势 |
三、全面深化行业信息披露阶段 |
第二节 市场视角:科创板的市场定位 |
一、科创板的科技驱动与投资风险 |
二、科创板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 |
三、科创板和域外资本市场的竞争 |
第三节 制度视角: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 |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变革 |
二、监管机构职权配置调整 |
三、压实证券服务机构责任 |
四、构建合格投资者机制 |
第二章 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 |
第一节 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价值取向 |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二、兼顾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融资权利 |
三、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自由竞争 |
第二节 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具体体现 |
一、基础制度的差异化安排 |
二、优化信息披露规则 |
三、有效简化信息披露要求 |
第三节 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实现路径 |
一、统一重大性原则标准 |
二、聚焦科创属性评价 |
三、构建“倒逼式”信息审核机制 |
第三章 注册制下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问题 |
第一节 科创板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问题 |
一、发行审核问询过于繁冗 |
二、差异化披露标准过于单一 |
三、尚未形成完善的自愿信息披露机制 |
第二节 注册制改革问题可能对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影响 |
一、新旧机制缺乏衔接增加科创板重复性信息披露 |
二、科创板合格投资者漏洞侵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投资者基础 |
三、证券服务机构利益捆绑削弱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执行力度 |
四、监管机构缺乏监督扩大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自由裁量权 |
第四章 域外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降低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成本的举措 |
一、美国层次化信息披露规则 |
二、欧美简化股票发行信息披露报告的趋势 |
三、英国AIM灵活性的信息披露监管模式 |
第二节 注册制配套机制建设经验 |
一、我国香港地区“双重存档”信息审核机制 |
二、美国区分合格投资人信息披露制度 |
三、美国对中介机构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 |
第五章 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 |
一、健全上交所内部分层管理制度 |
二、构建“原则+规则”相结合的差异化标准 |
三、简化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报告义务 |
四、完善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机制 |
第二节 深化注册制改革的市场化导向 |
一、提升交易所自律监管水平 |
二、明确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角色与责任 |
三、补充合格投资者穿透监管机制 |
四、构建体系化的信息衔接监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研究框架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结构安排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金融发展理论 |
2.1.1 货币金融与货币增长理论 |
2.1.2 金融结构理论 |
2.1.3 金融深化理论 |
2.1.4 金融约束理论 |
2.1.5 内生金融发展理论 |
2.2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研究 |
2.2.1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无关 |
2.2.2 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
2.2.3 金融发展抑制经济增长 |
2.2.4 经济增长促进金融发展 |
2.2.5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呈双向因果关系 |
2.3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研究 |
2.3.1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无关 |
2.3.2 法律渊源与金融经济相关 |
2.3.3 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
2.3.4 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
2.3.5 金融结构随经济发展阶段动态演变论 |
2.4 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关系的相关研究 |
2.4.1 金融结构能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争论 |
2.4.2 银行和金融市场对产业结构升级作用的争论 |
2.4.3 金融结构随产业结构升级动态演变 |
2.5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三章 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分析 |
3.1 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特征分析 |
3.1.1 金融结构的基本特征 |
3.1.2 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特征 |
3.2 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机制 |
3.2.1 产业资本形成机制 |
3.2.2 产业资源配置机制 |
3.2.3 产业技术进步机制 |
3.3 金融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模型 |
3.3.1 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
3.3.2 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内在关系 |
3.4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路径研究 |
3.4.1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影响与理论假说 |
3.4.2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间接影响与理论假说 |
3.4.3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与理论假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历史演化 |
4.1 中国金融结构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下的财政集权控制期(1949-1978 年) |
4.1.2 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金融结构重构期(1979-1991 年) |
4.1.3 市场化改革下的金融结构加速调整期(1992-2000 年) |
4.1.4 市场经济下的金融结构深化发展期(2001 年至今) |
4.2 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历程 |
4.2.1 经济体制改革下的产业结构探索期(1978-1984 年) |
4.2.2 消费升级下的轻工业化期(1985-1990 年) |
4.2.3 投资拉动下的重工业化期(1991-2000 年) |
4.2.4 供需失衡下的产能过剩期(2001-2012 年) |
4.2.5 第四次工业革命下的产业转型升级期(2013 年至今)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分析 |
5.1 中国金融结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
5.1.1 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分析 |
5.1.2 中国金融结构的复杂化趋势 |
5.2 中国产业结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
5.2.1 中国产业结构的现状分析 |
5.2.2 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趋势 |
5.3 金融结构助力产业结构升级存在的问题 |
5.3.1 融资渠道分布不均衡 |
5.3.2 银行业整体集中度过高 |
5.3.3 资本市场发展失衡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直接影响效应的实证检验 |
6.1 核心变量的指标构建与测算 |
6.1.1 金融结构指标构建与测算 |
6.1.2 产业结构升级指标构建与测算 |
6.2 研究设计 |
6.2.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6.2.2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6.2.3 研究方法与实证策略 |
6.3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影响效应检验 |
6.3.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6.3.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6.3.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间接影响效应的实证检验 |
7.1 中介变量的指标设定 |
7.1.1 中小企业成长指标设定 |
7.1.2 技术创新指标设定 |
7.1.3 主导产业发展指标设定 |
7.2 研究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2.3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7.3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间接影响效应检验 |
7.3.1 基于融资结构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7.3.2 基于银行业结构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7.3.3 基于资本市场结构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非线性影响效应实证检验 |
8.1 研究设计 |
8.1.1 研究方法 |
8.1.2 计量模型的构建 |
8.1.3 变量设定与数据说明 |
8.2 基于金融结构门槛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检验 |
8.2.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2.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3 基于经济发展阶段门槛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检验 |
8.3.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3.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4 基于金融生态环境门槛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检验 |
8.4.1 基于全国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4.2 基于分地区层面的检验结果及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金融助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对策 |
9.1 构筑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
9.1.1 弥补产业发展短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
9.1.2 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
9.2 深化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持作用 |
9.2.1 促进金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适应性匹配 |
9.2.2 加强对重点领域与关键行业的资金支持 |
9.2.3 防范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金融风险 |
9.3 完善差异化与动态化的金融支撑体系 |
9.3.1 实施差异化的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升级策略 |
9.3.2 实施动态化的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升级策略 |
9.4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四、资本市场完善与中介机构培育相关问题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内蒙古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困境与出路[J]. 安娜,王旭.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1(20)
- [2]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D]. 许鹏. 吉林大学, 2021(01)
- [3]深化资本市场中枢作用研究[J]. 蒋健蓉,袁宇泽. 证券市场导报, 2021(01)
- [4]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研究[D]. 吴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5]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D]. 张璇. 吉林大学, 2020(03)
- [6]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A]. 上海金融法院课题组,林晓镍,单素华,孙倩,沈竹莺,朱颖琦,黄佩蕾.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8卷 总第32卷)——上海金融法院文集, 2020
- [7]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中国创新政策研究[D]. 刘明. 吉林大学, 2020(01)
- [8]科技金融助推西安市硬科技企业发展的研究 ——基于供需匹配视角[D]. 李晨鸽.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9]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差异化信息披露研究[D]. 张来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金融结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研究[D]. 马微. 西北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