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濮阳市控烟措施实施情况评价(论文文献综述)
吴玉姣[1](2019)在《地方立法谦抑论》文中研究指明“谦抑”一词体现了谦让、抑制、慎密、恭谨等意思。大致说来,地方立法谦抑一般是指地方立法者以及地方立法参与者在进行地方立法活动时有必要秉承审慎、节制的宗旨,尽可能地达到地方性法规数量恰当以及地方性法规质量良好的目的。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很多立法思想和实践中都蕴含着谦抑的理念。例如,在西方世界中,无论是柏拉图对法律的不信任,奥古斯丁要求世俗法必须遵循永恒法,孟德斯鸠所提到的立法权需要制约,还是萨维尼反对的立法狂热,莱奥尼有关立法之法泛滥会背离个人自由的论证,爱波斯坦所直言的简约法律的力量等,都是西方社会有关立法谦抑思想的重要理论论述。我国古代“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汉初约法省刑”、“唐律疏而不漏”、“持法深者无善治”等思想及制度实践,以及我国清末民国时期开展的习惯调查运动、新中国时期“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和“试点立法”等立法原则和方针,这些思想理论与制度运行无不体现了立法的谦抑精神。然而,尽管历史上立法谦抑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和制度实践,也有相当多中外学者的肯定,但在现实的立法实践中,包括地方立法谦抑在内的立法谦抑的相关原理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也极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出现的许多新变化和新特征,有必要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角度去总结我国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并反哺地方立法实践。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一级地方立法主体,以及自治州这类市一级地方立法主体,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的数量多达354个。地方立法主体数量的增加,又直接导致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截止至2019年1月1日,仅新增的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43个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总数已达906部,其中程序性地方性法规206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700部。然而,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不仅表现在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等数量方面,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先立法、地方性法规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等内容方面,也对地方立法谦抑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这一现实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后发现,既有从立法理论上展开地方立法谦抑研究的必要性,又有从地方立法实践上讨论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代议制立法失灵和法律局限性两个方面向地方立法谦抑提出的要求。所谓代议制立法失灵,即是指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总是能刻意设计,而在很大程度上或实实在在地是立法者表述的成果,而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立法表达媒介的误差以及现代法律理论研究也证明,法律在立法表达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再加上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不少被质疑的地方,这使得制定法在其根基上存在问题。法律局限性主要在于,法律仅仅是道德、习俗、政策、市场规则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因而其管辖范围有限;且因为绝对的公正不可得、耗费的成本巨大等原因,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而由于人的认知有限、社会复杂多变、立法过程漫长等原因,法律还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法律繁杂也可能会存在众多危害,比如可能会干预私人领域进而吞噬自由,可能会带来权利主张的狂热进而妨碍公正,还可能会使得人们因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而不敢创新,进而束缚人类进步。因而,从立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必要性。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主要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地方立法权异化等三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谦抑所提的要求。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既包括地方立法主体资格受限、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又包括地方立法机构不健全、地方立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地方立法技术不到位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包括省一级、较大的市以及新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祁连山事件、潘洪斌事件以及其他违法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等诸多观赏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地方立法权异化则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会借助地方性法规来“要人”、“要钱”、“要权”以及“推责”。比如在地方性法规中通过设立增设专门机构、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为协调性虚职机构挂牌设编的条款来增设编制,通过设立巧设罚款明目、增加收费项目、侵占第三方经费的条款来创设经费,通过设立新设或扩充部门职权的条款来增加权力,以及通过设立剥夺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条款来推脱责任。因而,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迫切性。上述地方立法谦抑的实际操作,就其有效路径来看,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地方立法权的规制,包括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第二,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包括健全地方立法程序、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第三,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包括普遍性的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以及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第四,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包括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地方立法谦抑,以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进而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而由于地方治理优先化、地方治理的差异性和自主性,以及地方立法相较于中央立法的成本效益优势,地方立法权的适度下放成为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这也在我国地方立法扩张的事实中得到体现。并且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还有待进行适度扩张。因此,地方立法在秉承谦抑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适度扩张,二者不可偏颇。当然,现今在我国地方立法暂不成熟之时,地方立法应该以谦抑为主,辅之以稳步适度的扩张。综上,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在《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扩容限权的这一新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立法谦抑这一主题,希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立法繁杂的现状,进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且补白地方立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以丰富法学理论。
杨华凤,陈旭鹏,戚圣香,王志勇,洪忻,徐斐[2](2016)在《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控烟干预效果分析》文中提出目的评价在南京市43所中小学教职工中开展控烟工作的效果,为中小学校有效开展校园控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南京市中小学校的教职工进行基线调查后实行无烟学校创建和倡导教职工支持无烟政策等一系列控烟干预措施。1 a后采用与基线调查同样的问卷进行调查,比较干预前后调查对象的吸烟率、控烟知识掌握和吸烟相关信念持有情况。结果教职工干预前吸烟率为14.1%,干预后为13.6%,干预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261,P>0.05)。教职工重度吸烟者的比例干预前、后分别为6.3%和2.5%,干预后明显低于干预前(χ2=5.634,P<0.05)。干预后教职工(46.1%)在学校吸过烟的比例远低于干预前(58.7%),干预后教职工(82.9%)不会在室内工作场所或公共场所吸烟者比例高于干预前(69.6%)(χ2值分别为10.905,16.517,P值均<0.05)。控烟知识掌握和吸烟相关信念持有情况,干预后的知晓或持有率高于干预前;教职工在学校参加过控烟政策培训的参与率干预后(66.9%)高于干预前(48.8%)(χ2=167.778,P<0.01)。结论控烟干预工作可以提高教职工知识知晓率,吸烟态度以及吸烟场所也有所改变,但对吸烟率的影响效果不明显。需加大对具体控烟措施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以达到控烟的目的。
柳俊杰,王健[3](2013)在《中国控烟状况与干预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国内控烟文献从人群吸烟状况及吸烟影响因素、控烟干预策略及其效果、控烟能力等多角度,探讨了我国的烟草控制问题。在综合已有有效地控烟策略基础上,提出加强控烟教育和宣传、发挥医务人员在控烟中的表率作用、综合使用各种措施控烟等针对性建议,对中国长期有效的控烟具有深远意义。
刘雯雯[4](2013)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餐饮场所实施现况调查》文中认为研究背景:2010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这是首个在国内通过地方人大的省(直辖市级)法规。根据该条例规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但是,对于如何划分和设置没有具体规定。这样的措施执法是否有难度,实施效果如何?对于上海餐饮业效果的分析将有利于上海今后对于控烟措施的进一步修订,也为其他城市乃至今后全国的控烟措施提供参考。研究目的:评价上海市餐饮场所禁烟法规的遵守情况及执行情况;了解餐饮场所服务人员及其顾客对餐饮场所控烟法规的态度,为今后餐饮场所控烟政策的修订提供依据。研究方法:采用目的抽样方法,以上海徐汇区和黄埔区抽取100个餐饮业场所,对服务人员和顾客进行调查。共调查服务人员589人,顾客489人。调查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状况,对吸烟和控烟相关的知识和态度,对控烟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等。结果1.餐厅服务人员情况1.1服务员人口学特征共有589名服务人员参与调查,男性231人,占39.2%;女性350人,占59.4%。平均年龄为(23.29±5.90)岁,其中以19-25岁年龄段为主,占66.7%,教育程度以初中水平最多,占46.6%。不同性别吸烟状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男性高于女性。47.8%的服务人员表示过去7天遭受过被动吸烟。实施不同控烟政策的餐厅中,服务人员遭受被动吸烟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2餐厅服务人员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认知情况86.3%的服务人员对吸烟持反感态度,成为餐厅控烟的有利因素。非吸烟者中对吸烟持反感态度的比例高于吸烟者(94.4%vs67.8%)差别有统计学意义。98.3%认为吸烟是否损害吸烟者健康,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差别无统计学差异(P>0.05)。58.2%的服务人员表示被动吸烟更容易引起心脏病,其中66.1%的吸烟者表示认同,略微高于非吸烟者(66.1%vs54.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于父母吸烟的孩子是否更容易患哮喘或呼吸道疾病这种看法,69.4%的服务人员表示认同,不同吸烟状态认同的比例均为达到7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33.8%的服务人员认为被动吸烟的量少于一定值就不会引发相关疾病。1.3餐厅服务人员对条例认知和态度概况52.3%的服务人员了解餐饮场所的控烟法规,不同教育程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不同控烟政策餐厅的服务人员知晓程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全面禁烟餐厅的服务人员了解控烟法规的比例最高,为66.7%;部分禁烟但没有隔离的餐厅,其服务人员了解控烟法规的比例最低,为41.0%。82.0%的服务人员赞同对餐饮场所实施控烟政策,其中非常赞同的比例为47.8%。不同控烟水平的餐厅,其服务人员的支持态度不全相同。全面禁烟的餐厅,其支持比例最高,达到88.2%,部分禁烟但没有隔离的餐厅,其支持的比例最低,为76.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88.8%的服务人员认为餐厅禁烟有利于餐厅工作人员的健康,89.0%的服务人员认为餐厅禁烟有利于餐厅工作人员的健康。虽然控烟政策对健康的促进得到普变认同,但是在对于餐厅经济效益的影响上却存在误区。服务人员普遍认为餐厅禁烟会影响经济效益,仅有24.6%的服务人员认为餐厅实行禁烟,不会对餐厅运营造成负面影响。不同控烟水平的餐厅,其服务人员的认知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顾客情况2.1顾客人口学特征本次调查共回收顾客有效问卷479份,有效率92.8%。男性262人,占54.7%;女性217人,占45.3%。平均年龄为(32.69±11.86)岁,其中以26-35岁年龄段为主,占43.8%。教育程度以大学/大专以上水平最多,占72.4%%,吸烟者162人,占33.8%;不同性别吸烟状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男性高于女性。2.2顾客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认知情况76.2%的顾客对吸烟持反感态度,非吸烟者中认为吸烟不好的比例高于吸烟者(86.6%vs55.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于吸烟是否损害吸烟者健康的看法,98.5%的顾客表示认可这种看法,吸烟者和非吸烟者都有很高的比例,均达到98%,无统计学差异(P>0.05)。96.6%的顾客认为被动吸烟会损害健康。对于被动吸烟的具体危害,90.5%的顾客表示被动吸烟更容易引起肺癌,不73.0%的顾客表示被动吸烟更容易引起心脏病,82.0%的顾客认同于父母吸烟的孩子是否更容易患哮喘或呼吸道疾病,不同吸烟状态认同的比例均为达到75%以上。但是,仍有41.2%的顾客认为被动吸烟的量少于一定值就不会引发相关疾病,即被动吸烟有一定的安全阈值。吸烟者对此认知的比例高于非吸烟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3餐厅顾客对条例认知、态度以及相关行为概况62.0%的顾客只听说过控烟法规,但不清楚法规内容。15.2%的顾客从未听说过控烟法规,只有22.8%的顾客比较了解。87.4%的顾客认为餐厅禁烟后,餐厅环境将更为舒适。83.9%的顾客认为餐厅禁烟有利于餐厅顾客的健康,42.8%的顾客认为餐厅禁烟不会导致对吸烟者的不公平待遇。88.0%的顾客认为小餐馆也应该禁烟。日常生活中,42.3%的顾客倾向于选择部分禁烟的餐厅,在部分禁烟的餐厅,67.4%的顾客一般在非吸烟区就餐。59.6%的顾客表示餐厅禁烟后对就餐次数没有影响。在价格、口味等相似的条件下,51.4%的顾客表示更愿意去全面禁烟的餐厅。3.控烟条例在餐厅实施情况以及影响因素83.5%的服务人员会主动告知顾客本餐厅的控烟规定,不同控烟水平的餐厅中,服务人员告知的比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全面禁烟的餐厅,服务人员告知顾客控烟规定的比例最高,比例为93.4%。无禁烟规定的餐厅劝阻比例最低(38.2%)。对于部分禁烟的餐厅,75.9%的服务人员表示,和法规实施前相比,非吸烟区的吸烟情况吸烟人数有所减少。但是,服务人员对于顾客的吸烟劝阻意识仍然薄弱。仅9.1%的服务人员表示大多时候会上前劝阻顾客吸烟,15.1%的服务人员表示劝阻顾客吸烟,会对日常工作带来不便,51.8%的服务人员表示很少带来不便甚至完全没有任何不便。58.0%的服务人员表示,如果没有劝阻顾客吸烟,其他顾客从来没有向控烟法规监督部门举报,只有5.6%的服务人员表示顾客会经常举报。25.0%的服务人员表示控烟监督部门接到举报后从来不会及时处理,51.6%的服务人员表示控烟法规监督部门偶尔会处理。14.5%的服务人员表示控烟法规监督部门从来没有日常巡查,45.8%的服务人员表示不知道控烟法规监督部门是否日常巡查,只有15.4%的服务人员表示控烟法规监督部门会经常巡查餐厅对于餐厅服务人员劝阻意愿的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女性相对于男性服务人员更易劝阻顾客吸烟;顾客配合度高、对吸烟持反感态度、监督部门的日常巡查较为频繁以及人为目前对于吸烟者的惩罚力度比较大的服务人员更愿意劝阻吸烟顾客。结论:餐厅服务人员和顾客对于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危害都有一定的认知,对于餐饮场所的控烟普遍持赞成态度。实施不同控烟措施的餐厅在认知和态度差别有统计学意义。但是,无论是餐厅还是服务员,对于目前的餐厅控烟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在服务人员中存在着控烟政策影响经济收入的误区,同时监督部门执法还应进一步加强。
黎泽宇,金晓连,游浪琼[5](2012)在《控烟对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的影响》文中认为目的研究吸烟与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的相互关系,了解控烟对同型半胱氨酸的影响,并对社区控烟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方法采用社区干预研究对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的吸烟人群49人实施控烟措施,在控烟前后分别检查血浆同型半胱氨酸的浓度,及采用开放式的调查问卷,以面谈方式询问了解吸烟情况,干预观察时间为6个月。通过方差分析和t检验比对干预前后吸烟情况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浓度的差异。结果干预后吸烟数量下降有统计学意义(P<0.01),干预后吸烟平均水平有明显下降。干预前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浓度有差异,干预后平均血浆半胱氨酸浓度有所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0424,P<0.01),干预前、后吸烟数量与同型半胱氨酸血浆浓度线性相关,r=0.659和r=0.599。结论吸烟与高同型半胱氨酸密切相关,吸烟情况和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浓度在控烟措施实施后均有下降,证明本次社区控烟措施有一定效果,减少吸烟对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有保护意义。
祝淑珍,聂绍发,张庆军[6](2012)在《医务人员在控烟中的作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吸烟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且又可以预防的行为危险因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充分强调医务人员对于烟草控制的特殊贡献与其重要性。医务工作者可通过带头禁烟、提供戒烟服务以及组织宣传,推进控烟立法等全面参与控烟工作。
柳俊杰[7](2012)在《山东省三县农村控烟现状与控烟长效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长足发展,营养不良、卫生条件简陋等由贫穷导致的传统危险因素正逐渐被“现代危险因素”—吸烟、酗酒、高脂饮食等取代,其中吸烟已经成为引起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烟草消费量最大的国家,烟草流行趋势十分严峻,其中我国的农村居民是吸烟的高发人群。研究农村人群吸烟的流行现状,制订农村地区的控烟策略和控烟措施,对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目的通过对山东省三县农村控烟状况进行调查,了解三县烟草流行情况和影响因素,分析目前控烟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构建农村地区控烟长效机制,从而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资料来源与方法本研究的资料来源于在山东大学卫生研究基地(济南市平阴县、济宁市梁山县、临沂市莒南县)的控烟调查。采用个人深入访谈和专题小组讨论的方法收集信息。共深入访谈了58人,109人参加专题小组讨论。对收集的所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使用定性分析软件Nvivo8.0分析。主要研究结果(1)山东省三县农村烟草流行情况及原因三县农村居民男性吸烟率为75.69%,以40岁以上的男性人群为主。三县卫生机构人员吸烟率为40%,领导吸烟现象普遍;三县教育局的吸烟人数较少,初中教师在校园内吸烟现象多于高中和小学教师,学生吸烟多见于初中和高中。社交需要和工作压力大是人群吸烟的主要原因;农村居民吸烟的重要原因是用吸烟打发空闲时间;对吸烟好奇是学生吸烟的初始原因,家长对学生吸烟有重大影响。(2)山东省三县农村控烟现状1)控烟政策的制定:三县卫生机构制定了控烟实施方案,但缺乏政府层面的控烟政策,同时领导吸烟影响控烟政策的执行。2)控烟组织形式:三县控烟的卫生机构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明确了控烟组织机构及职责,但因缺乏控烟的配套措施导致控烟执行力不足,三县缺乏覆盖全县人群的控烟组织网络。3)开展的控烟活动及效果:三县开展的控烟活动包括无烟疾控活动、无烟日宣传活动、健康教育活动、医务人员劝告患者控烟等。三县控烟活动都取得了一定的控烟效果,但活动覆盖人群狭窄尤其涉及一般农村居民较少,控烟氛围不浓厚,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3)农村地区控烟长效机制1)控烟的组织管理:在农村地区成立县、乡、村三级控烟网络,明确控烟范围和职责。2)控烟的制度建设:健全农村地区的控烟制度,包括农村地区控烟管理办法、控烟培训制度、控烟宣传制度、控烟考核和监督制度、控烟奖惩制度等。3)控烟的保障措施:农村地区的控烟工作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控烟资金的保障以及监测烟草暴露情况和控烟效果的评价。结论与建议(1)三县农村地区均缺乏控烟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制订政策,单位一把手以身作则的长效控烟机制势在必行。(2)三县农村地区医务人员控烟服务能力不足,必须提高医务人员的控烟意识及其控烟能力,逐步把戒烟药物纳入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中。(3)三县农村地区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不足,整合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力量宣传控烟,提高农村居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尽早在农村地区形成有效的控烟氛围和舆论导向。
黄瑞琦[8](2012)在《长宁区居民烟草使用情况调查》文中研究说明[研究背景]烟草使用是全球公认的导致多种疾病的危险因素,控制烟草流行一直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目前,全世界烟民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3亿。每年,吸烟能导致大约500万人死亡。有关医学研究表明,吸烟是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患的行为危害因素,吸烟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发达国家吸烟率以及吸烟量呈下降趋势,然而在发展中国家烟草消费却以每年3.4%的比例增长。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与之俱来的,是最大的烟草受害国。目前我国15岁及以上男性总吸烟率为62.8%,男性吸烟者总数达到3.4亿;女性总吸烟率为3.1%,女性吸烟者总数为1639万。全国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超过100万,若不加以控制,还将于今后几十年内翻倍增加。而被动吸烟问题在很多国家却普遍,二手烟草烟雾中含有几千种化学成分,其中致癌物达几十种。研究证明,被动吸烟与肺癌、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等多种疾病的发生有关。而中国近几十年的被动吸烟情况不甚理想。2010年调查显示,在所有15岁及以上的非吸烟者中,72.4%的人有被动吸烟,其中52.5%的人每天被动吸烟。由此推算,中国约有5.56亿成年非吸烟者每周被动吸烟超过一天以上,每天暴露着达到2.69亿,公共场所是被动吸烟最高的地方,家庭和工作场所其次。近年来,我国男性人群在20多年的高吸烟率后负面健康效应正在显现:归因于吸烟相关疾病的死亡上升迅速,由吸烟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吸烟导致的生产力损失等社会成本正在逐年增加,增幅不断扩大。为遏制烟草在全球的流行,中国政府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FCTC,以下简称《公约》),并于2006年1月生效。尽管《公约》在中国生效已近五年,控烟工作情况却与《公约》要求相去甚远。对烟草控制的5项关键政策:保护人群免受被动吸烟危害,帮助戒烟,警示烟草危害,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加税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结果显示,5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在100多个《公约》缔约国均排在最后几名。控烟工作还有很多困难、障碍,也面临巨大挑战。上海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重视控烟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在政策开发、无烟环境创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注重控烟宣传,使市民积极掌握烟草危害知识,控烟意识逐步增强。在此基础上,长宁区重视控烟工作,承担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疾病预防项目健康促进子项目、迈向无烟中国项目等,通过开展人群控烟干预,减少人群被动吸烟,改变不良行为。[目的]了解长宁区居民吸烟、被动吸烟相关行为以及烟草危害的相关知识;掌握居民对于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态度以及媒体烟草广告、烟草危害宣传等相关信息,为今后制定针对性干预于策略提供依据。[方法]本次研究采用了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长宁区10个街道(镇)178个居委会中,抽取长宁区年龄在15-69周岁之间的常住居民进行一对一问卷调查。通过描述人群的吸烟情况、被动吸烟情况、对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态度、行为、区域媒体关于控烟宣传以及区域烟草广告等情况,应用卡方检验以及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来推断长宁区居民烟草使用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结果]1.居民吸烟情况本次共调查长宁区常住居民429人,其中男性227人,占52.9%,女性202人,占47.1%。平均年龄44.47±14.12岁。长宁区居民总吸烟率为26.11%,现在吸烟率为24.5%,标化现在吸烟率为22.0%;其中男性吸烟率44.5%,标化男性吸烟率为39.3%,女性吸烟率2.0%标化女性吸烟率为1.8%。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职业人群吸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男性吸烟率远高于女性。吸烟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持续增高,35-65岁是居民人群中吸烟率较高的年龄段,在65岁之后,人群吸烟率开始逐渐下降。文化程度增高,吸烟率逐渐降低。吸烟人群中每日吸烟率89.52%,重型吸烟者占46.81%,所有吸烟者均吸食卷烟。最初开始每日吸烟的年龄为24.49±6.94岁,日均吸烟量为15.6±8.0支,39.36%的每日吸烟者晨起一小时后开始吸第一支烟,轻型、重型吸烟者晨起吸第一支烟的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调查者中,戒烟成功率为6.3%而在现在吸烟者中,仅18.1%的人尝试过戒烟。尽管吸烟者就医时,多数医生会询问患者吸烟情况并建议戒烟,然而医生的建议与意见却并不能引起吸烟者重视,从而考虑戒烟。现在吸烟者中,不想戒烟的比例高达64,8%,还有20%的吸烟者并未考虑此问题。从吸烟行为来看,81.9%的吸烟者自己购买卷烟,并且89.1%的吸烟者认为近半年来卷烟价格没有变化,73.9%的吸烟者认为卷烟价格上涨对于自己的吸烟行为没有影响,76.1%的吸烟者认为目前的卷烟价格合理。2.居民被动吸烟情况被调查人群被动吸烟率40.4%,324名非吸烟者家中被动吸烟率为22.2%工作场所被动吸烟率为22.5%,在其他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率以餐厅最高,达到66.0%。其中男性非吸烟者被动吸烟率49.2%女性非吸烟者被动吸烟率35.4%。男性与女性非吸烟者被动吸烟情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3.3%的调查者表示家中室内明确规定不允许抽烟,而在工作场所控烟规定以“仅在部分室内允许吸烟”的最多,占40.6%。3.烟草危害知识、行为及态度情况被动吸烟危害知识知晓率调查结果发现,“被动吸烟会引起成人肺癌的知晓率”最高,达到97.9%;“被动吸烟会导致成人心脏疾病”的知晓率相对较低。吸烟者与非吸烟者“过去一年中曾用卷烟招待客人”、“曾把卷烟作为礼物送人”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非条件Logistic回归结果发现:男性,人均月收入增加,是被动吸烟的危险因素,家庭禁烟规定严格则是保护因素。知晓“吸烟会导致严重疾病”的被调查者占84.4%,且吸烟与非吸烟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以知晓“吸烟会引起肺癌”的被调查者居多,占85.5%。“标明低焦油含量卷烟的危害比一般卷烟小”一题正确率最低,为52.9%。非吸烟者赞成公共场所全部禁烟的比例均高于吸烟者,其中以医院、学校支持态度最高,而对于餐厅、酒吧实行全部禁烟的比例相对较低。女性被调查者对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态度略高于男性,赞成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全部禁烟的比例较高,赞成餐厅、酒吧全部禁烟的比例相对较低。对于“公共场所室内完全禁烟不设吸烟室”、“赞同单间办公室完全禁烟”两项提议,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4.媒体宣传情况429名调查者媒体烟草危害知识宣传的获知开展调查,从报纸杂志上获取吸烟危害及戒烟信息的最多,占81.1%,电视获知其次占79.5%,户外广告牌第三,占64.1%。近一年来,在电视或其他媒体上看到或听到“公共场所不吸烟”的调查者约占84.6%,而“当着他人不抽烟”知晓率为50.8%,“社会交往不敬烟”知晓率为46.6%,相对较少。20.0%的吸烟者在销售卷烟商店看到过推销烟草制品的广告,15.2%的人在电视上看到过烟草制品推销广告,烟草制品相关的体育活动、赛事等相对较少,而全区烟草促销活动以免费卷烟样品、卷烟价格折扣活动受人关注的最多。[结论]1.长宁区居民吸烟率在全国水平之下,每同吸烟比例、重型吸烟者比例较高,主要吸烟人群为年龄在35-65岁之间的男性。2.目前吸烟者中尝试戒烟、成功戒烟的比例较低,多数吸烟者从不考虑戒烟问题,医务人员对于吸烟者的劝阻吸烟效果不明显。3.多数吸烟者认为目前卷烟价格合理,并且价格提升并不影响其吸烟行为。4.目前,长宁区居民被动吸烟以公共场所为主,工作场所其次、家庭被动吸烟率第三,相对全国水平较低,公共场所则以餐饮行业为主,医疗机构和中小学校被动吸烟率处于低水平。5.对于吸烟、被动吸烟会导致肺癌的知晓率很高,然而其他致病因素的知晓率却较低。约一半居民仍然存在低焦油含量卷烟的危害比一般卷烟小的知识误区。6.多数居民对于学校、医院、办公室采取全面禁烟表示支持,而对于餐厅、酒吧等娱乐性行业的禁烟支持相对较少。
罗元[9](2011)在《健康传播视角下的报纸烟害报道研究》文中指出健康是人类至为宝贵的财富,健康信息是人类维护和持有健康不可或缺的资源。从古至今,追求健康,传播健康始终为人类社会所共同关注。21世纪更是被人们称为“健康的世纪”。在大众传播控制着话语权的今天,健康与健康信息之间,健康传播与健康促进之间,已存在着越来越密切的关系,一直以来,健康传播都是现代科技传播的一项重要内容,“吸烟与健康”亦是其中的重要议题。本文将“烟害”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在健康传播的框架下,以议程设置理论和社会建构理论为理论基础,旨在通过对《人民日报》、《羊城晚报》、《健康报》在所研究的10个年度内(2000——2009年)有关烟害新闻报道的内容分析,呈现中国大陆的主流媒体是如何定义烟害,如何框架烟害议题乃至于对健康议题的呈现和建构。同时,本文从政策与经济的层面描述上述三家报纸“烟害”议题报道的整体状况及动因,并进而探讨影响公共健康议题建构的因素。研究发现《人民日报》、《羊城晚报》、《健康报》有关烟害的报道数量偏少,分布不均,报道类型偏重新闻导向型;报道主题主要集中在“烟害相关疾病介绍”,“控烟相关政策或法则”和“防治倡议与控烟活动”;三家报纸所引用的消息源多来自“政府或政府间组织”和“医疗或学术单位”;报道形式和消息来源相对单一;有关烟害议题的报道,以“消息”,“科普信息、资料、文摘”为主要报道体裁;报道语气以中性为多,较少运用正面语气。有着警示社会传播健康观之效的烟害报道,对社会、对公众,均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使媒体担负起传播健康信息,倡导健康行为方式的职责,坚持以健康为报道的价值取向,传播卫生科普知识,促成人们改变不健康的行为,进而降低社会疾病的罹患率与死亡率,是本研究的重要目的和意义。本文针对研究样本中“烟害”议程设置的不足,如媒体议程的非独立性,视角的非贴近性,消息来源的局限性,报道形式的单一性、模式化等,提出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提升策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加强媒介、公众及政府间的议程互动;(二)科学设置烟害报道议程;(三)提升传媒公信力;(四)拓展消息来源;(五)提高传播者专业素质等。
刘世炜[10](2009)在《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效果评价及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背景自1971年首次报道二手烟草烟雾的健康危害以来,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二手烟草烟雾会导致成人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呼吸道症状等的发生。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导致新生儿猝死综合症和儿童呼吸系统疾病。危害女性生殖健康,导致宫颈癌、乳腺癌的发生增加。归因于二手烟草烟雾的疾病负担非常沉重,我国每年死于二手烟草烟雾的人数超过10万。我国二手烟草烟雾暴露严重,特别是儿童和妇女,而且持续不降,人群中遭受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诸如吸烟这样的不健康生活方式是完全可以通过有效干预来改变的,而且最具成本效益。国内外控烟干预项目不断增加,控烟项目的干预对象从个体到人群,干预措施从简单到复杂,综合控烟干预项目的开展无疑给项目干预效果的评价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查阅国内文献发现,二手烟草烟雾控制综合干预项目在我国开展很少,对其干预效果评价存在不足,表现在(1)效果评价方法不科学,没有一套科学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对干预活动进行合理量化,并结合健康促进项目干预措施和效果因果联系的判断规则进行效果评价;(2)评价指标的选择随意,而且比较单一,很难适应综合干预项目的评价要求;(3)尚没有利用干预引起未来发病或死亡的减少作为项目干预效果评价内容,这给不同的项目之间进行效果比较和成本效果分析带来一定困难。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支持的“中国烟草控制流行病学、监测和干预能力建设项目”(Fogarty项目),以及彭博全球控烟基金支持的“迈向无烟中国”(Bloomberg项目)于2008年年底结束。作为我国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的第一阶段,Fogarty项目以健康促进理论为基础,以减少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草烟雾暴露为主要目标,在我国3省6县实施干预。Bloomberg项目作为综合干预项目的第二阶段,参考第一阶段形成的干预模式在我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个项目市、县(区、旗)进行推广。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在我国的实施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效果是否真正由项目的干预措施引起?有必要对其进行综合效果评价,并对效果评价方法作深入探讨。目的1对Fogarty项目进行效果评价,论证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措施是否有效。对Bloomberg项目进行效果评价,通过效果与干预强度间的关联性分析,进一步验证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措施的效果。2结合健康促进项目干预措施与效果因果联系判断规则,判断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模式在我国的实施是否实用、有效,效果是否真正由项目干预引起。3利用归因死亡数、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预测项目干预的远期效果,供相似控烟项目或不同公共卫生干预项目间的效果比较,为确定政策优先权提供参考。4对二手烟草烟雾控制综合干预项目效果评价方法进行深入探讨,供相似干预项目的效果评价参考。方法1采用有平行对照的前后比较法对Fogarty项目进行效果评价,论证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措施是否有效。2根据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五大干预策略,经查阅文献、专家咨询和小组讨论,形成一套针对各项策略活动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并用这套指标体系对Bloomberg项目点的干预活动进行过程评价。3通过专家评分法,对形成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权重,对Bloomberg项目过程评价结果进行赋值,量化干预措施,获得干预强度。对Bloomberg项目进行效果评价,对效果与干预强度进行简单相关和混合效应线性模型分析,验证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措施的效果。4通过对Fogarty项目和Bloomberg项目的效果评价,结合健康促进项目干预措施与效果因果联系判断规则,判断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模式是否适用、有效,效果是否真正由项目干预引起。5采用人群健康综合测量的危险因素归因法对项目干预效果可能引起未来归因死亡的减少进行预测,在归因死亡估算的基础上,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负担研究方法,进一步预测项目干预效果可能引起DALY值的挽救,并进行不确定性和敏感性分析。结果1 Fogarty项目效果评价结果显示:1.1由于项目的干预措施,Fogarty项目江西省干预县二手烟暴露率下降了4.90%,男性现在吸烟率下降了12.25%。河南省干预县二手烟暴露率下降了1.43%。1.2通过项目干预,干预县居民对二手烟危害知识,即二手烟暴露的人更容易得心脏病、丈夫是吸烟者的女性比其他女性更容易得肺癌、和吸烟者生活的孩子更容易得哮喘或呼吸道疾病、二手烟暴露对健康有严重危害,以及避免二手烟暴露的认识,即吸烟者不应该当着别人的面吸烟、吸烟者不应该在室内吸烟和家里来客不应该敬烟的知晓率明显提高。1.3江西省干预县居民对各大公共/工作场所应该完全禁止吸烟的赞同率均有升高,河南省干预县则有所下降,但与非干预县比较仍然有效。各场所中对餐馆和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应该完全禁止吸烟的赞同率要低于其他场所。江西省干预县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来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应该禁止所有卷烟广告的赞同率升高,河南省干预县则没有变化,但比例很高。两省干预县认为医生和教师任何时间都不应该吸烟的比例均没有变化,但比例很高。无烟社区创建对各种政策的赞同率均有升高,无烟医院创建对各种政策的赞同率均高于非干预医院。1.4干预县居民吸烟和避免二手烟暴露的相关行为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劝阻室外吸烟的比例升高,非现在吸烟者的敬烟比例下降。干预县居民在各公共场所吸烟的比例显着下降,但在家吸烟的比例依然严重,非吸烟者在家受到二手烟暴露的比例依然很高。现在吸烟者在家里来客人时吸烟的比例很高,接近100%,江西省干预县在家吸烟没有任何限制的比例下降,河南省则有所升高。2 Bloomberg项目效果评价结果显示:2.1在调整下一级效果指标、因变量的基线效果指标、调查人群性别、年龄、学历、在婚比例和省份的影响后,干预市县总干预强度与近期、中期和终期结果均显示有统计学意义的正关联性(P值分别为0.0327、0.0245和0.0431),即总干预强度越大,近期、中期和终期结果越好。2.2将总干预强度分解成各大策略干预强度后与各期结果进行关联性分析发现效果不明显,干预效果体现的是综合干预的结果。2.3无论是终期、中期,还是近期结果,其基线结果越差,干预效果越好。2.4重点干预社区和重点干预医院的干预效果不如干预市县明显,但趋势是一致的。重点干预社区总干预强度与近期结果存在正关联性(P=0.0132)。重点干预医院总干预强度与近期和中期结果存在正关联性(P值分别为0.0327和0.0104)。3由于Fogarty项目的实施,推算江西省干预县将减少大概1656(1332-1920)例死亡,按3%的贴现率,将挽救25438(20386-29545)个健康生命年;河南省干预县将减少大概184(108-242)例死亡,按3%的贴现率,将挽救2923(1663-3859)个健康生命年。结论1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模式在我国是适用、有效的。项目效果需要作进一步的流行病学监测。2我国居民二手烟暴露依然严重,特别是家庭内暴露,以烟待客的比例依然很高,移风易俗依然艰难,各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加大力度,遏制我国烟草的流行。3本研究采用的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效果评价方法可以为相似项目效果评价提供借鉴,过程评价指标与效果评价指标尚需进一步完善。
二、濮阳市控烟措施实施情况评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濮阳市控烟措施实施情况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立法谦抑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
2.1 地方立法谦抑的界定 |
2.1.1 谦抑的词义及法学上的涵义 |
2.1.2 地方立法谦抑的具体涵义 |
2.2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及制度的脉络梳理 |
2.2.1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渊源的概述 |
2.2.2 地方立法谦抑制度实践的追溯 |
第3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 |
3.1 地方立法数量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1.1 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 |
3.1.2 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 |
3.2 地方立法内容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2.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 |
3.2.2 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相立法 |
3.2.3 地方立法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 |
第4章 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必要性 |
4.1 代议制立法失灵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1.1 法律在立法表达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 |
4.1.2 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问题 |
4.2 法律局限性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2.1 法律仅是道德习俗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 |
4.2.2 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且具有滞后性 |
4.2.3 法律繁杂会吞噬自由公正以及束缚人类进步 |
第5章 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 |
5.1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1.1 地方立法在主体资格与权限范围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 |
5.1.2 地方立法在机构、队伍、技术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 |
5.2 地方立法不成熟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2.1 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 |
5.2.2 地方性法规违法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 |
5.2.3 地方性法规观赏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 |
5.3 地方立法权异化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3.1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增设编制的条款来“要人” |
5.3.2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创设经费的条款来“要钱” |
5.3.3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新设或扩充职权的条款来“要权” |
5.3.4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忽视公民权益的条款来“推责” |
第6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路径 |
6.1 地方立法权的规制 |
6.1.1 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 |
6.1.2 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 |
6.1.3 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 |
6.1.4 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 |
6.1.5 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 |
6.2 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 |
6.2.1 健全地方立法程序 |
6.2.2 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 |
6.2.3 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 |
6.3 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 |
6.3.1 普遍性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 |
6.3.2 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 |
6.4 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 |
6.4.1 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 |
6.4.2 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 |
6.4.3 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 |
余论: 地方立法谦抑与地方立法适度扩张之间的平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控烟干预效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与方法 |
1.1对象 |
1.2方法 |
1.3控烟干预措施 |
1.4统计分析 |
2 结果 |
2.1吸烟情况 |
2.2控烟知识掌握和吸烟相关态度情况 |
2.3无烟学校创建和课程情况 |
3 讨论 |
(3)中国控烟状况与干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控烟研究内容 |
1.1 吸烟状况及其吸烟影响因素研究 |
1.2 控烟干预策略及效果 |
1.2.1 针对社区居民 |
1.2.2 针对医务人员 |
1.2.3 针对青少年 |
1.3 控烟能力 |
2 干预对策与建议 |
2.1 加强控烟教育和宣传 |
2.2 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在控烟中的表率作用 |
2.3 综合使用各种控烟措施达到控烟目的 |
(4)《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餐饮场所实施现况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基本概念 |
3 研究目的 |
材料与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问卷调査 |
3.数据分析 |
4 质量控制 |
5 技术路线 |
结果与分析 |
1.餐厅服务人员研究结果 |
2 顾客调查结果 |
3 讨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控烟对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与方法 |
2 结 果 |
3 讨 论 |
(6)医务人员在控烟中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1 医务人员不吸烟或戒烟的楷模效应 |
1.1 发达国家控烟经验 |
1.2 我国医务人员吸烟现状 |
2 医务人员的职业利于劝告病人不吸烟及提供戒烟服务 |
2.1 医务人员参与控烟的优势 |
2.2 医务人员便于提供戒烟服务 |
3 组织、宣传及制定综合性控烟公共政策 |
3.1 国际控烟政策与立法 |
3.2 我国控烟政策与立法情况 |
(7)山东省三县农村控烟现状与控烟长效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资料来源与方法 |
结果与分析 |
讨论 |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长宁区居民烟草使用情况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研究背景 |
研究对象与方法 |
结果与分析 |
讨论与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健康传播视角下的报纸烟害报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健康传播”的研究 |
1.2.2 关于“烟害”研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烟害报道的媒体框架建构 |
2.1 媒体框架建构 |
2.2 研究样本与分析单位 |
2.2.1 样本界定 |
2.2.2 分析单位界定 |
2.3 研究类目 |
2.3.1 报道类型类目 |
2.3.2 报道主题类目 |
2.3.3 报道体裁类目 |
2.3.4 消息来源类目 |
2.3.5 报道语气类目 |
第3章 烟害新闻报道的内容分析 |
3.1 报道数量偏少,分布不均 |
3.1.1 各年度报道数量偏少 |
3.1.2 各月份报道数量不均 |
3.2 报道类型偏重新闻导向型 |
3.3 烟害主题偏重疾病介绍 |
3.4 报道体裁偏重消息 |
3.5 报道消息来源偏重政府或政府间组织 |
3.6 报道语气多为中性 |
第4章 烟害新闻报道的偏差与影响因素 |
4.1 烟害新闻报道的偏差 |
4.1.1 媒体议程的非独立性 |
4.1.2 媒体视角的非贴近性 |
4.1.3 消息来源的局限性 |
4.1.4 报道形式的单一性、模式化 |
4.2 影响烟害新闻议题建构的因素 |
4.2.1 传媒生态的复杂性 |
4.2.2 科学传播的专业性 |
第5章 烟害新闻的报道策略分析 |
5.1 宏观策略 |
5.1.1 推动政府形塑控烟政策议程 |
5.1.2 推动公众控烟议程建构 |
5.2 微观策略 |
5.2.1 发挥媒介的舆论引导功能 |
5.2.2 发挥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 |
5.2.3 消解传媒与公众间的隔阂 |
5.2.4 打造良好的健康传播专业队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录B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新闻作品目录 |
附录C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学术与新闻实践目录 |
(10)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效果评价及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研究背景 |
研究目的 |
研究内容 |
1 研究内容 |
2 技术路线图 |
研究方法 |
1 Fogarty项目效果评价 |
1.1 评价设计 |
1.2 资料收集方法 |
1.3 统计分析 |
2 Bloomberg项目效果评价 |
2.1 过程评价 |
2.2 效果评价 |
3 二手烟草烟雾控制综合干预项目效果判断 |
4 项目干预远期效果预测 |
4.1 归因死亡数估算方法 |
4.2 DALY估算方法 |
4.3 不确定性分析 |
4.4 敏感性分析 |
结果与分析 |
1 Fogarty项目效果评价结果 |
1.1 总效果 |
1.2 知识和认识变化 |
1.3 态度变化 |
1.4 行为变化 |
2 Bloomberg效果评价结果 |
2.1 全市县效果评价 |
2.2 无烟社区/家庭创建效果评价 |
2.3 无烟医院创建效果评价 |
3 效果判断 |
4 远期效果预测 |
讨论 |
1 数据质量和结果可比性评价 |
2 效果评价方法与效果判断 |
3 Fogarty项目干预效果 |
4 Bloomberg项目干预效果 |
5 归因死亡和DALY值的估算 |
6 研究局限性 |
7 创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 附表 |
2 附图 |
3 附件 |
致谢 |
四、濮阳市控烟措施实施情况评价(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立法谦抑论[D]. 吴玉姣. 湘潭大学, 2019(12)
- [2]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控烟干预效果分析[J]. 杨华凤,陈旭鹏,戚圣香,王志勇,洪忻,徐斐. 中国学校卫生, 2016(02)
- [3]中国控烟状况与干预对策[J]. 柳俊杰,王健. 医学与哲学(A), 2013(07)
- [4]《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餐饮场所实施现况调查[D]. 刘雯雯. 复旦大学, 2013(03)
- [5]控烟对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的影响[J]. 黎泽宇,金晓连,游浪琼. 中国保健营养, 2012(12)
- [6]医务人员在控烟中的作用[J]. 祝淑珍,聂绍发,张庆军.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2(03)
- [7]山东省三县农村控烟现状与控烟长效机制研究[D]. 柳俊杰. 山东大学, 2012(02)
- [8]长宁区居民烟草使用情况调查[D]. 黄瑞琦. 复旦大学, 2012(03)
- [9]健康传播视角下的报纸烟害报道研究[D]. 罗元. 湖南大学, 2011(08)
- [10]二手烟草烟雾暴露控制综合干预项目效果评价及方法研究[D]. 刘世炜.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2009(11)
标签: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论文; 地方立法权论文; 相关性分析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吸烟的危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