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论文文献综述)
赵永斌[1](2021)在《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文中提出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内容,也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首先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双缺口”,发挥了经济增长“催化剂”的作用,然后通过产业关联产生投资带动和乘数效应,间接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此间,外资通过技术和管理溢出、出口促进、就业吸纳和竞争效应等机制,直接或间接提升了中国经济发展质量,带来诸多效益。目前,中国已经从政策型开放进入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从重点区域开放进入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在利用外资方面,进入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阶段。在此背景下,内陆地区引进外资,提升利用外资效益,对于支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作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中部省份,经济外向度较低,发展水平不高,如不加强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效益和经济开放度,势必造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中部“梗阻”。目前,山西省利用外资存在三方面的挑战:一是逆全球化抬头、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引资竞争等因素,导致来晋投资流量有减少的风险;二是中国长期对外开放政策的区域异质性,使山西省在新时代利用外资面临“马太效应”;三是外商投资的资源型经济路径依赖可能降低利用外资的效益。在上述背景下,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利用外资,提升综合效益,变“马太效应”为“后发优势”,成为山西省推动制度型开放,支撑中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需要解答的重大命题。而解答此命题,必须首先梳理利用外资的变迁历程、总结规律、评价效益并剖析影响因素,据此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才能鉴往知来,解答上述命题。目前,全国层面对内陆资源型地区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的研究比较少,已有的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研究,也因缺乏对史实的把握而解释力不足。山西省作为内陆资源型地区,内陆区位特征和资源型经济特征决定了其在利用外资上具有独特的逻辑和规律。从这两个特征出发,研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变迁与效益问题,具有典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基于此,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利用外资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阶段性主导因素等,将研究时段分为1978-1991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1992-2001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2002-2012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2013-2018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四个阶段。其次采用史料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制度分析和归纳演绎等分析方法,对每个阶段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和规律进行梳理总结,评价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并剖析其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山西省当下利用外资的内外部环境,提出政策建议,以鉴未来。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如下:一、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较小,但呈现上升趋势,到现阶段已经与其经济规模相适应。外商直接投资自2006年之后成为主要投资方式。港澳台资项目比例始终占有绝对优势;欧美澳等发达国家投资份额先增后减,但高于全国水平。影响外资来源国别结构的主要因素是金融危机、地缘经济等。在投资方式上,外商独资企业比例持续低于全国,营商环境差、交易成本高和资源型行业股权比例限制使然。外商投资行业上,入世之前以工业为主,入世后服务业逐步增加,工业内部“煤焦冶电”等传统领域投资比例经历了“增-减-增”的过程。外商投资区域上,省会太原引资居多,但投资区域协调性逐渐增加,开发区、综改区等渐成主要载体。二、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规律总结(1)资源禀赋是山西省吸引外商投资的独特条件,也是导致山西省引资特征、使用效益与全国不同的根源,直到现阶段,该条件仍是吸引外商来晋投资的主要因素。(2)内陆特征与资源型经济特征在引资主导地位上彼此制衡。内陆特征下,交通成本约束形成了高附加值、非运输成本敏感型引资偏好,而资源型经济发展形成了初级资源产品(低附加值、高运输成本)引资偏好。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后者在“资源诅咒”下取得引资主导地位,倾向于降低外资效益,需要政策予以引导和规制。(3)围绕资源型经济的两面(加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调整,是山西省利用外资40年政策变迁的主线,导致利用外资的出发点过度聚焦于资源型经济,而忽视其综合效益的释放。(4)外商选择何种方式在晋投资,是其竞争优势内部化成本和经营收益权衡的结果,也是反映山西省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优劣的指标。(5)资本增殖的本性决定了无论是直接外资还是间接外资,盈利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借用外国贷款用途的盈利性不应被公益性完全覆盖。三、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总体上升,港澳台资的综合效益高于其他外资,主要是在创新和协调两方面具有优势,其他外资则在共享效益上更胜一筹。到现阶段,创新效益和绿色效益是利用外资亟待提升的两个方面。四、关于影响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因素分析(1)山西省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长度不足、创新吸收能力较低,不利于吸收外资的创新溢出;合资企业管理“国内化”降低了外资管理经验的溢出。(2)鼓励外商投资于“煤焦冶电”等资源型、高退出门槛的行业,降低了外资在晋的协调效益,而且这种降低是持续性的。(3)投资行业高碳化和低环境规制,降低外商投资的绿色效益。(4)资源型经济下,资源收益追逐型外资挤出外向型外资;汇率缺口消失下,创汇动机减弱,引进外资的外向度降低,影响外商投资的开放效益。(5)成本敏感型外资对劳动力的技术要求低、可替代性强,且多投资于低附加值领域,在房地产过热推动土地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外资倾向于削减员工工资,从而降低了收入带动效益。上述因素也是山西省提升利用外资效益的切入点。最后,本文基于上述事实梳理、规律总结和原因分析,结合当下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际、国内、省内环境,从6个方面提出了15条针对性、可行性较高的建议。这6个方面是:(1)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下,加大绿色外资的引进力度和规模。(2)在RCEP、CIA等新型区域投资贸易协定中,立足关键领域和对象开展精准招商引资。(3)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双循环”发展格局中,主动承接和引进相对先进和高效益的外资企业。(4)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的煤炭生产布局调整下,既要提升外商投资的协调性,又要在煤炭清洁生产、运输和加工领域发挥外资的绿色效益。(5)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提升外资的创新效益,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引资力度。(6)构建优质引资环境,重引增量更重稳存量,进一步释放既有外资企业的综合效益。
冯志峰[2](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冀晓鹏[3](2017)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地方立法就是指享有法定的立法权的地方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对本地区内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项事务及具体情况进行规定的一系列立法活动,其中包括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是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实行15年以来首次大修,这次修改增加了设区市的立法权。此次地方立法权的扩权,既是我国立法权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更好的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了不同地域的发展差异,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权“失控”的担忧。我国经济的转型更加需要一个健康、完善的法制环境,因而在此背景下,系统地梳理地方立法所呈现出的问题,并试图通过对其原因的分析寻找到相关的解决举措,这对于我国地方立法的健康发展以及“依法治国”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采用归纳总结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全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介绍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涵义,然后分析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对策。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我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现状的分析,发现其中的问题,通过对原因的解读希望找到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法。从此次修订立法法的结果以及实施后的社会效果来看,公众在承认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以外,也更多的表达了对这么多的设区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担忧。引起公众担心的原因主要在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范围不明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配置易混淆、缺乏立法人才和立法经验以及实践中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之间权责混乱等等。因此本文希冀从立法权的概念、我国地方立法权的发展脉络以及当前设区市地方立法的现状等方面出发,通过探讨完善我国地方立法权的对策以及监督途径等方面,从而更好的实现设区市地方立法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立法权的发展尽一些绵薄之力。通过对我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目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地方立法中存在越权立法、行政干预地方立法、变相充当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伞”、地方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分析得出以下原因:立法权范围不明确、人大立法权与行政立法权适用范围界定不清晰、缺乏立法人才和立法经验、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之间权责界限模糊等。深入分析原因是为了更好的提出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对策,为此,本文提出了以下应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问题的对策:依法规范地方立法权的范围与效力、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强化人大代表立法参与权、推进立法程序精细化、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监督途径、缺乏有效的地方立法监督途径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意义深远,关系到地方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转型改革的成败,更是衡量我国法制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表现。目前,虽然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进行的如火如荼,但是真正符合立法法要求、满足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数量有限,这更加凸显了我国地方性立法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值得广大学者、法律人士的思考和重视。希望通过本文对该问题的论述,能够对我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有所裨益。
方彪[4](2017)在《设区的市加强社会权保障立法研究》文中指出社会权是指要求国家采取积极的行动并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提供各种保障措施以使得公民能够享有符合人性尊严的生活条件,进而能追求幸福与快乐的权利。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权有劳动权、受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社会权在各国宪法中伴随着第二代人权保障的发展而产生,人格尊严是社会权保障的理论依据。社会权的实现需要国家采取积极的行动,国家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我国对社会权保障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立法保障体系,但是存在立法怠惰、重要立法缺位的情况。实践中社会权的保障并不理想,就业歧视、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非常严重。社会权的保障需要加强设区的市地方性立法的原因还在于我国的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制度不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目前我国宪法监督和宪法实施制度的完善还处于探索阶段。设区的市立法权有宪法依据,地方人大按照宪法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保证宪法的实施。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社会权的保障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弥补现有立法的缺位加强对社会权的保障,另一方面可以细化保障措施使得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权保障可以切实有效。《立法法》将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从“较大的市”扩大到全部“设区的市”,为地方通过立法保障公民权利提供了依据。为了更好的利用地方立法保障公民的社会权,首先要准确理解立法权限。其次要处理好立法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内部关系,改变偏重经济管理、环境管理而忽略社会权保障的立法倾向;而且,目前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可能会出现不能满足实际立法需求的现状,如果实践中遇到要妥善处理,否则就可能僭越立法权限。设区的市要妥善处理其拥有的立法权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关系,遵守法律保留原则、不抵触原则,必要时可以进行先行先试立法。本文以设区的市加强社会权保障为例探讨了如何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和功能,本文的结论对全面发挥地方立法的功能、促进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和加强除社会权以外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和也具有参考意义。
沈维佳[5](2016)在《行政监督视野下的区级人大选题过程研究 ——以徐汇区为例》文中认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颁布施行,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阶段,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但是,近年来不少地方人大也存在监督“虚”化、走过场、程序轻实效等问题,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人大对监督选题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准确地抓住监督工作的重点,议题针对性不强且较少运用刚性监督手段,使得人大监督的效果不明显。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人大监督制度的研究也得到了进一步深化,许多学者还有人大一线工作者都对人大监督制度作出了新的探索和诠释,特别是对预算监督的方式、手段等有了深入的研究。虽然专家学者也认识到人大监督选题的重要性,但是对这方面研究得还不深入、不系统,需要进一步研究。按照监督对象来分,人大的监督可以分为对政府的监督和对两院的监督,本文主要探讨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以徐汇区人大行政监督中的选题过程为研究对象,认真总结了人大行政监督选题的概念、人大行政监督选题的发展阶段,纵向分析全国、省级和部分区县人大监督政府选题的概况,再以徐汇区为例,深层次剖析区级人大监督选题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提高人大监督选题实效的建议。第一章:绪论。简要说明本文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做一综述,同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及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相关理论概述。简要介绍本文论述中的核心概念和使用的主要理论。第三章:我国目前人大监督的选题概述,介绍我国人大监督选题的发展以及全国人大、部分省级人大和区县人大选题情况。第四章:以上海市徐汇区为例,描述区级人大行政监督选题的现状和问题,并分析原因。第五章:对策建议。重点探讨如何通过提高选题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来提升人大监督的有效性。
刘佐[6](2016)在《2015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文中提出文章梳理了2015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内容涉及以下11个方面:(1)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2)农业、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3)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4)流通、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5)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6)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7)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8)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9)区域发展;(10)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11)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刘剑[7](2015)在《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中研究表明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太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
詹华[8](2013)在《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老年社会经济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保障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人口赡养比率的日益提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重要性不断显现,改革、健全、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官员、工商实业界人士、专家学者们等共同关注与讨论的热点与焦点民生问题之一。在国内外有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研究方面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名家辈出、着述颇丰。丰富、充实的研究文献资料对于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而言是大有裨益的,为研究的有效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物质条件,也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线索,使本研究能够充分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站在较高的理论视角上,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木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沿革以及在此历史进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体制运行的机制性问题做一番比较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于中国而言,特别是对处于东南沿海的主要省份福建而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较低的历史条件下,面临较快的社会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面对社会人口日益老龄化的现实,构建一套符合现阶段国情与省情的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使命与严肃的政治任务。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基本上没有完整、现成的范例可以充分效仿,它是一个需要不断试验和探索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学术理论的先行先试,即学术理论方面的先行性探索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是国家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地区化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内容。探索与研究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必须要引入本土化的视角,立足于福建省的具体省情,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据。建国以来建立和不断健全、完善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福建省情的重要体现,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福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每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都有着包涵时代特色的鲜明特征。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既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优越性和积极因素,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和负面因素。对于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历史性评价,应当要有一个全面、客观、辩证、理性的认识。因此,要充分地理解和认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的实质,必须对其整个历史沿革的概况和历史演变的基本脉络做一个全方位、详细、深入的考察,由此可见,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相关历史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客观必要性。本论文着重于从历史学的视角,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演变情况进行研究。考虑到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应用性,由此,本论文将采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资料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并用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本文以“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为题,围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发展的基本线索,充分结合史料,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和基本内涵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构建的主要思想理论依据与制度建立、发展的历史渊源,论述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历程,对各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主要特征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归纳和分析,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等角度入手,对不同历史时期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做了较为详细、深入地剖析与说明,就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重点分析了其运行机制的历史积极作用和历史局限性,最后论述了现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发展的主要改进思路。
郭振中[9](2012)在《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中提出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太原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李忠义[10](2012)在《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探索建立制度内生增长极模式、构建和谐社会、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突破制约我国发展的体制瓶颈、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离不开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要通过立法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建章立制,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决策的落实;要以法规来支持、促进改革试验工作的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蕴含着先行先试,在先行先试中应当重视和突出先行先试立法权的指引功能,发挥立法在先行先试中的作用。我国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并没有实现与立法决策的有机统一,综合配套改革中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较多,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持。综合配套改革面临着现行法律法规的制约。应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层面相关立法主体的职能,适时改造、完善现有立法主体制度,为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等各方面社会情势的变化,综合配套改革的立法应该采取集权分权模式和区域上级主导立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综合配套改革立法应遵循法制统一、科学处理改革与立法关系、先行先试、协调统一的立法原则。
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1)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标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利用外资 |
1.2.2 利用外资效益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利用外资变迁的断代研究与本文的研究阶段划分 |
1.3.2 利用外资效益及机制研究 |
1.3.3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进展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基础与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一般理论解释 |
2.1.1 发展中国家(地区)利用外资的动因解释 |
2.1.2 外商向发展中国家(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2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特性分析 |
2.2.1 内陆地区资源型省份利用外资动因解释 |
2.2.2 外商向内陆资源型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3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3.1 评价体系构建依据和思路 |
2.3.2 评价体系构建过程 |
2.3.3 评价体系权重设置和得分计算方法 |
2.4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预评价 |
2.4.1 综合效益预评价 |
2.4.2 综合效益预分解 |
第三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1991 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 |
3.1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3.1.1 国际环境:全球产业转移与后石油危机下的能源投资逻辑 |
3.1.2 国内环境:“双缺口”下的重点区域开放 |
3.1.3 省内环境:消除内陆区位劣势的投资硬环境建设加速 |
3.1.4 政策环境:超国民待遇引资规模导向与山西省的资源型产业产能培育倾向 |
3.2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2.1 主要历程:零星引资转向集中引资,随机引资转向能源重化工重点引资 |
3.2.2 总体情况:外资项目数和规模逐渐增大,投资行业快速拓展 |
3.2.3 阶段性问题:内陆劣势和营商环境短板导致引资规模小且资金到位率低 |
3.2.4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资绝对主导和美资占比较大 |
3.2.5 投资形式特征:高交易成本下的合资主导阶段 |
3.2.6 投资行业特征:以轻工业为主并逐渐向能源重化工倾斜 |
3.2.7 投资区域特征:省会太原“一家独大”和地市引资各具优势 |
3.3 1978-1991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3.1 变迁历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占主导地位 |
3.3.2 间接利用外资特征:政府主导的开发型引资,兼容公益性和盈利性 |
3.4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3.5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3.5.1 经济规模效益:对新增投资依赖较大且产出不稳定 |
3.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创新水平显着高于内资企业 |
3.5.3 协调效益:“煤焦冶电”四大部门投资比例趋增 |
3.5.4 绿色效益:外资企业碳生产率高于内资企业 |
3.5.5 开放效益:外向型外资企业引进偏少 |
3.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规模小但工资水平相对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92-2001 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 |
4.1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4.1.1 国际环境:冷战结束、金融危机与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国际资本流向 |
4.1.2 国内环境:改革开放政策稳定性确立与“双缺口”缓解 |
4.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产业转型和国企脱困外资需求量大 |
4.1.4 政策环境:投资规则向WTO并轨的主基调与山西省引资导向嬗变 |
4.2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4.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消彼长 |
4.2.3 投资形式特征:合资比例下降与合作比例上升 |
4.2.4 投资行业特征:投资行业趋向重型化 |
4.2.5 投资区域特征: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与开发区引资功能增强 |
4.3 1992-200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3.1 变迁历程:注重公益性但限制盈利性,引资面向公共产品和工业设备 |
4.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4.4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4.5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4.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持续上升 |
4.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的创新优势持续扩大 |
4.5.3 协调效益:产出协调性下降,投资继续向“煤焦冶电”集中 |
4.5.4 绿色效益:外资工业的绿色生产水平优势继续扩大 |
4.5.5 开放效益:对经济开放度的促进作用先增后减 |
4.5.6 共享效益:小规模就业吸纳,高水平工资示范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02-2012 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 |
5.1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5.1.1 国际环境:利用外资全球竞争加剧与能源价格驱动的煤炭投资旺盛 |
5.1.2 国内环境:吸引外资优势转换和利用外资目标转变 |
5.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与资源型经济对外资的“排斥” |
5.1.4 政策环境:开放领域渐广、准入前国民待遇与山西省能源原材料引资导向 |
5.2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5.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长彼消 |
5.2.3 投资形式特征:各类投资方式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
5.2.4 投资行业特征:“煤焦冶电”项目偏多而服务业整体偏少 |
5.2.5 投资区域特征:区域协调性提升但开发区引资不稳定 |
5.3 2002-201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3.1 变迁历程:援助性国际贷款减少,投资性国际银行商业贷主导 |
5.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5.4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5.5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5.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相对稳定 |
5.5.2 创新效益:外资创新水平总体较高但内部出现分化 |
5.5.3 协调效益:总体协调下,前期投资重型化导致本阶段产出协调度低 |
5.5.4 绿色效益:外资绿色生产水平继续优于内资但优势开始缩小 |
5.5.5 开放效益:外企在出口总额中的贡献增加但外企的外向度下降 |
5.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能力迅速提高但工资低于平均水平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13-2018 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 |
6.1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6.1.1 国际环境: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和引资竞争加剧 |
6.1.2 国内环境:经济新常态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 |
6.1.3 省内环境:资源型经济转型、营商环境修复和引资便利化条件打造 |
6.1.4 政策环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建设与区域开放政策一致性提升 |
6.2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6.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既有外商增资和跨国公司国内转移成为重要来源 |
6.2.3 投资方式特征:独资比例提高但仍然较低 |
6.2.4 投资行业特征:资源型经济转型催生独特的行业引资结构 |
6.2.5 投资区域特征:开发区的引资载体功能增强推动外商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 |
6.3 2013-2018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3.1 变迁历程:投资性国际商业贷款主导与挖掘山西特色争取援助性贷款 |
6.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6.4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6.5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6.5.1 经济规模效益:港澳台资规模扩张推动外资整体规模提升 |
6.5.2 创新效益:内外资创新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
6.5.3 协调效益:产出相对协调但投资再次开始偏向“煤焦冶电” |
6.5.4 绿色效益:碳生产率保持稳定甚至略有降低 |
6.5.5 开放效益:外资企业的外向度和外贸贡献度同步上升 |
6.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保持稳定,收入带动效益有所好转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反思与未来展望 |
7.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总结 |
7.2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反思 |
7.3 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荣誉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3)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方法 |
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涵义 |
(一) 立法权的含义 |
1. 立法权 |
2. 立法权的设立 |
3. 地方立法权的授予 |
(二)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概况 |
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设置背景 |
2.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内涵 |
3.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特点 |
(三)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设置的意义 |
1. 有利于完善地方人大的立法权 |
2. 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 |
3. 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 |
4. 有利于发挥设区的市积极性与主动性 |
(四)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
1. 坚持法制统一原则 |
2.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
3.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
1. 地方立法中存在越权立法 |
2. 行政干预地方立法 |
3. 变相充当地方利益的“保护伞” |
4. 地方立法质量有待提高 |
5.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
(二)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
1. 立法范围不明确 |
2. 人大立法权与行政立法权适用范围界定不清晰 |
3. 缺乏立法人才和立法经验 |
4. 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之间权责界限模糊 |
5. 缺乏有效的地方立法监督途径 |
三、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对策 |
(一) 依法规范地方立法权的范围和效力 |
(二) 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
1. 加强立法机构建设 |
2. 坚强立法制度建设 |
3. 加强地方立法人才建设 |
(三) 强化人大代表立法参与权 |
(四) 推进立法程序精细化 |
1. 提高立法草案质量 |
2. 强化法案听证环节 |
3. 完善法案审议 |
(五) 完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监督途径 |
1. 加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 |
2. 自我监督——重视法案评估制度 |
3. 事前监督——加强法案的事前批准机制 |
4. 事后监督——健全法案备案审查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4)设区的市加强社会权保障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社会权的内涵 |
第一节 社会权概述 |
一、社会权的内涵 |
二、特征 |
第二节 社会权的宪法保障 |
一、国外宪法中规定的社会权内容 |
二、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权内容 |
第二章 我国社会权的立法保障现状 |
第一节 法律保障现状 |
一、劳动权立法保障 |
二、受教育权立法保障 |
三、社会保障权立法保障 |
四、小结——立法怠惰,社会权保障立法不足 |
第二节 设区的市立法保障现状 |
一、《立法法》修改之前 |
二、《立法法》修改之后 |
三、小结——社会权保障地方立法不均衡 |
第三章 社会权保障需要加强设区的市立法 |
第一节 加强社会权保障的现实需求 |
一、就业歧视长期普遍存在 |
二、教育公平问题激发社会矛盾 |
三、社会保障困难重重 |
第二节 立法保障是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方式 |
一、立法实施是我国宪法的主要实施方式 |
二、宪法监督制度未能提供有效救济 |
三、完善宪法实施制度的艰难探索 |
第三节 设区的市立法对社会权保障具有促进作用 |
一、弥补立法缺位 |
二、细化保障措施 |
三、规定给付标准 |
第四节 设区的市立法权具有合宪性 |
一、设区的市立法权合宪性质疑 |
二、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的宪法依据 |
第四章 加强设区的市社会权保障立法的思考 |
第一节 准确认识设区的市立法权限 |
一、《立法法》规定立法权限 |
二、“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宪法渊源和内涵 |
三、妥善处理潜在的立法权限不足 |
四、严格遵循立法权限 |
第二节 处理好设区的市立法在立法体制中的地位 |
一、改变单一的立法倾向 |
二、注重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
三、经济特区立法权的灵活运用 |
第三节 提高立法质量 |
一、注重公平保障 |
二、明确政府义务 |
三、提高给付标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立法法》修改之前社会权保障立法统计表 |
附件二:设区的市制定除地方立法条例之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情况表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行政监督视野下的区级人大选题过程研究 ——以徐汇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和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人大行政监督 |
二、人大选题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行政监督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章 当前我国人大行政监督的选题概述 |
第一节 我国人大监督选题的历史回顾和实践 |
一、初创起步阶段(1954-1982 年) |
二、探索创新阶段(1983-1994 年) |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5-2006 年) |
四、法制化阶段(2007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各级人大对政府监督的选题现状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 |
二、省级人大常委会 |
三、区县人大常委会 |
第四章 区级人大行政监督选题过程分析—以徐汇区为例 |
第一节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基本情况 |
一、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架构 |
二、工作职责 |
第二节 徐汇区人大行政监督选题的基本工作机制和流程 |
一、选题启动 |
二、议题的征集 |
三、议题的筛选 |
四、议题的确定 |
五、议题的公布 |
六、议题的实施 |
第三节 近年来徐汇区人大行政监督选题的分析(2007-2016) |
一、议题的数量变化和趋势 |
二、议题涉及的领域和内容 |
三、采用的监督方式 |
四、议题安排的时间 |
第四节 存在的问题 |
一、观念认识偏差影响议题的有效性 |
二、议题产生的不合理影响议题的针对性 |
三、议题安排不合理影响议题的平衡性 |
四、代表、公众参与度较低影响议题的民主性 |
第五节 原因分析 |
一、政治体制上的交错不分 |
二、选题机制不健全 |
三、人大组织自身的局限性 |
四、代表的兼职身份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
一、理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 |
二、理顺政府行政同人大监督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人大行政监督的选题机制 |
一、议题征集 |
二、议题筛选 |
三、议题评价 |
四、议题公开 |
第三节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
一、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
二、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
第六章 结论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2015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
二、农业、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 |
三、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 |
四、流通、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 |
五、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 |
六、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 |
七、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 |
八、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 |
九、区域发展 |
十、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 |
十一、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
(8)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基本内涵、思想理论来源及历史渊源 |
第一节 制度的主要概念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显着特征 |
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
三、制度的一般特点 |
第二节 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
二、制度构建的理念与原则 |
三、制度的筹资模式 |
第三节 制度的思想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简述 |
二、西方社会养老保障理论简述 |
第四节 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国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二、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二章 建国后至文革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的管理机构沿革 |
二、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 |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五、企业退休职工出国及出境定居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六、企业退职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建国后至文革前体制适度参照了苏联的国家保险模式 |
二、文革前在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方面实行全国统筹制度 |
三、重视对社会特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的制定 |
四、文革期间国营企业基本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三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管理机构沿革、相关管理职能的变化以及管理队伍的建设概况 |
二、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四、福建省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五、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以宗教教职人员为例) |
六、体制的信息化建设 |
七、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实行“统帐结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
二、不同行业间及同一行业内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差异 |
三、体制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
四、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和支付水平不断提高,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 |
五、重视对特定社会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等政策的制定 |
六、政府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五节 体制的主要改进思路 |
第四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10)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概述 |
第一节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概况 |
第二节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概况 |
第二章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主体 |
第一节 我国现行立法主体制度 |
第二节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立法主体的选择 |
第三章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模式 |
第一节 立法模式的概念、属性 |
第二节 立法模式的类型 |
第三节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四节 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原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个人简历 |
致谢 |
四、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D]. 赵永斌. 山西大学, 2021(02)
- [2]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3]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D]. 冀晓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17(09)
- [4]设区的市加强社会权保障立法研究[D]. 方彪.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5]行政监督视野下的区级人大选题过程研究 ——以徐汇区为例[D]. 沈维佳.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7)
- [6]2015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16(09)
- [7]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N]. 刘剑. 太原日报, 2015
- [8]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D]. 詹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
- [9]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N]. 郭振中. 太原日报, 2012
- [10]我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研究[D]. 李忠义. 福建师范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