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调研执法报告

全国人大调研执法报告

问: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工作报告是最高什么权
  1. 答:法律主观:
    人大代表审议报告的方式是参加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报告;讨论审议举滚***工作报薯碧告;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审议就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并经过审议后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数答举他义务。
问:什么承担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 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本级人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扮腔悉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必要时,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常务委员会组织跟踪检查;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跟踪检查。常务委员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圆让,人民***、人厅乎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大调研执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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