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报告民间借贷

法律实践报告民间借贷

问: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
  1. 答: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规定
  2. 答:民间借贷应以《合同法》为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4. 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完善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具体建议》还有效吗
  1. 答:《最高法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报告》,这是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作为调研课题组组长与民一庭的其他同志共同提出的专题研究报告。其本身并不是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不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与现行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没有矛盾冲突的,在司法实践中,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在法院的判决中,不得直接加以引用。
  2. 答:那是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有效的管理
问:民法典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1. 答: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问:民间借贷法律保护
  1. 答: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问:关于处理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1. 答:这个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
  2. 答: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3. 答:现在允许利率浮动了,这个问题确实今后会出现。现在一般实务中使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法律实践报告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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