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拓展服务领域 规范法律服务——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上的讲话(论文文献综述)
梁冠华[1](2021)在《国家话语对国家身份的建构及其修辞策略》文中指出在国家话语体系内,探索行为体如何用语言来建构国家身份的相关热度正日渐升温。此外,国家身份的建构问题也是国际关系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人文学科研究日益呈现出注重交叉与应用研究的大趋势下,国内外学界特别是国内学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表现出以理论联系实际来解读社会现象及参与社会管理的巨大热情。尤其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情势,对国家身份建构的相关研究不仅仅是国际政治研究领域的热门课题,话语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对其研究亦愈发呈现出增长之势。目前,从整体来看,国家身份的话语研究内容广泛、成果丰硕,主要涵盖了在已有理论框架内对身份进行整体述评以及对其建构过程的分析。具体可细分为功能类、策略类和关系类。所用理论视角主要在批评话语分析和语用分析的框架内展开,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同时,现有研究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研究思路受限,惯用一种理论阐释问题而较少涉及跨学科性的交叉研究;也有研究方式尚待破执,传统的定性研究无法完全满足科研需要,适当运用各种语料库处理方法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处理,可以有效提高研究的客观性和准确度。针对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研究现状,论文选取国家话语范畴内的国家领导人话语,具体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外交演讲话语为研究对象,一则尝试结合语料库研究方式解析语篇所构建的中国多重国家身份;二则通过学科交叉研究拓展思维域度,以肯尼斯·伯克(Kenneth Burke)的新修辞学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并辅以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构筑了国家身份建构及其话语修辞策略的语篇分析范式。国家话语的国家身份相关研究视角广阔,论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在宏观分析模块,具体依托的是伯克戏剧主义修辞的动机理论和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语料库研究、定性研究以及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方式,从整体上回答中国国家身份“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研究发现,习近平主席的外交演讲语篇具体构建了中国作为新兴大国、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负责任大国和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文明大国四种国家身份。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语篇建构国家身份的根本动机一方面在于维护中国自身的发展利益、安全和主权利益以及文化利益等,另一方面亦兼具世界情怀,着力兼顾全球以及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此外,语篇建构国家身份的直接动机是使国际社会各方在达成价值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理念的基础上,以行动共同体为驱动力,切实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付诸于行动。在微观分析模块,具体依托戏剧主义修辞的同一理论和抽象理论,详细回答中国国家身份“怎么样”的问题。换言之,在结构安排上,论文顺次从内容同一、形式同一和辞格同一这三个层面探究国家身份建构的内部话语机制,即修辞策略。研究发现,中国国家身份建构的内容同一策略分别包含了同情同一、对立同一和无意识同一三种实现路径。相应地,与内容同一相辅相成的形式同一策略则从规约形式、重复形式和递进形式三个方面展开。此外,在辞格同一策略内,我们发现了语篇建构国家身份的三大主体隐喻辞格,即建筑隐喻、拟人隐喻和旅程隐喻。在国际关系领域,国家身份的建构从来不是自说自话的“一言堂”,而是内在结构与外在结构共同建构的结果。其中,内在结构可视为身份的“自我”构建,相应地,外在结构即为身份的“他者”构建。因此,论文虽以西方修辞学为基石探究中国国家领导人由内在自建国家身份的话语策略机制,但并未忽略外在的他建效果。根据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国家形象全球调查报告2019》,调查结果所显示的中国国家形象同论文所探讨的中国国家身份“是什么”的结论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这充分说明中国国家身份的自建效果已经得到了他者的广泛认同,同时,也为该研究提供了合法性的现实理据。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在理论上,将西方修辞学与国际政治理论进行有机融合,从而建立一种具有跨学科性质的新颖分析模式,有利于丰富政治话语研究的学术资源;(2)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混合研究范式,突破了以往以一种模式进行研究的单一方法,有助于改变人们对话语研究过于主观的诘难,为政治话语的阐释增加具体的实证支撑,增强研究的信度和效度;(3)在研究视角上,将研究的焦点从传统侧重对受众的单向劝说转为开展与受众的双向认同。在语篇的分析中,我们着重讨论的是演讲者在与受众的互动中是如何合理调度相关的修辞资源来实现国家身份的有效建构;(4)在研究价值上,面对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建设的新局面,我们突破性地选用中国国家主席和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的外交演讲,使本项课题研究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现实意义。这既有助于增强内部的民族凝聚力,又有助于增益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推进国际话语新秩序的建构。
刘爽[2](2020)在《《第九届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模拟同传报告》文中研究说明本模拟同传报告所选素材为2019年5月15日至17日在艾尔米塔什博物馆总参谋大楼举办的第九届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开幕式讲话。该论坛每年吸引世界各地众多法律界专家代表前往参会,其中也包括许多中国法律届人士。在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不断深入、各领域交流日益紧密的背景下,研究俄罗斯各种大型国际论坛的俄汉同传问题对指导同传译员工作、指导口译专业学生日常训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此次模拟同传过程进行了概述,包括译前准备、译中描述和译后总结,完整呈现出一次同传工作的各个阶段及真实状态。其次基于同传时对译文的处理和表达,总结了翻译中常用的策略和方法。最后也总结了同传工作方法论,分析了笔者在此次模拟同传中体现的不足、收获以及对于同传训练的思考。本报告通过对模拟同传过程详细的剖析,在同声传译策略、同传工作方法论及同传训练方向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周莹[3](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陈浩[4](2019)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研究的是:如何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即如何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和高水平贸易规则,构建具有世界最高开放形态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使其成为引领经济全球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引擎。本文的理论价值在于:界定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概念,明确货物、资本、人员自由流动的原则,通过要素禀赋、全球价值链等理论找到自由贸易港能够聚集国内外优质要素的经济学寓意。本文的应用价值在于:通过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他海关特殊区域的比较以及对中国香港、迪拜、新加坡、汉堡、利物浦等成熟自由贸易港经验和世界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梳理,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差异化发展的模式,重点提出海南建设服务贸易型自由贸易港的路径,探索金融、大宗商品、内陆等不同类型自由贸易港模式。本文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指导。本文沿着“提出问题——理论研究——提出观点--经验借鉴——实践探索—归纳观点”的思路开展研究。研究内容共由七章构成: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基础、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等内容。本章内容属于提出问题部分。第二章是“自由贸易港理论基础”,通过要素禀赋理论、“守夜人”、“凯恩斯主义”、“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公共产品等基础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成长阶段、政府管制理论、全球价值链、新制度经济学等方面试图探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经济学基础。本章内容属于理论研究部分。第三章是“自由贸易港分析”,界定自由贸易港主要特点和“中国特色”的具体体现,以及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本章内容属于提出观点部分。第四章是“全球着名自由贸易港的成熟经验”,通过梳理汉堡、利物浦等“转口贸易型”自由贸易港和中国中国香港、迪拜、新加坡等“综合服务型”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历程,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借鉴。第五章是“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和制度经验分析”,介绍TPP、CPTPP、欧盟海关一体化、欧日经济伙伴协定和中国智利自贸升级协定相关情况,为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树立国际标准,争取建设成为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第四和第五章的内容属于经验借鉴。第六章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从推动消费、服务业、营商环境、金融开放、房地产、人员流动等方面重点探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点,并浅谈其他内陆型、战略型和特殊功能型自由贸易港的构想设计。本章内容属于实践探索部分。第七章是“结论与讨论”,归纳本文研究形成的结论性观点,探讨本文研究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对该领域研究提出构想。本章内容属于归纳观点部分。本文认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意义重大。一是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部署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新时代下我国建设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国改革进程的必然。二是从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先进经验来看,自由贸易港是全球开放程度最高、货物服务人员高度自由流动的地区,但也存在发展腹地狭窄、本地产业薄弱、政府角色弱化等缺陷。三是从经济学上讲,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和准入壁垒,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能力;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政策、规划和法治引导市场行为,避免市场失灵。此外,还要发挥制度设计优势,提高改革效应。四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要特色化发展,既要借鉴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自由贸易港成熟经验,又要支持海南根据自身特色建设服务型自由贸易港,因地制宜推动制度创新实现最高水平的开放。本文创新点一是提出如何发挥自由贸易港的“中国特色”。主要特点包括制度设计更为灵活、以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为核心、注重发挥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坚持政府积极作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发扬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以及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等;二是通过分析逆全球化的原因,提出全球价值链既体现经济价值,又兼顾社会价值。所以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既要围绕全球价值链的发展趋势,通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创造全球最优的营商环境,为中国企业乃至全球企业深度参与国际价值链提供制度保障,提升经济活动的效率,也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全球市场的单一化分割,破除行政垄断和资本垄断,推动全球价值链向着普惠、共享的方向改革,体现制度优越性保障公平;三是梳理TPP等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内容,提出中国自由贸易港要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不仅要实现货物、资本、人员便利化流动,更要推动信息化革命带来的全球数据自由流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夏正华[5](2019)在《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研究及启示》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旨在分析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作者认为,这条路径分别从政治、法律、文化、经济这四个维度铺陈开来,法国通过推进多位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对内巩固实力,对外展现并优化国家形象,维护其国际地位。作者从政治、法律、文化、经济这四个维度系统阐述现代法国从强化民族凝聚力、到对外输出价值观与制度(法律)建设意识、到巩固政经影响力并参与(乃至主导)全球新型格局建构的大国发展轨迹,研究该国以兑现大国目标为导向的国家战略实践的成效与得失。在当前呼唤国际治理的全球化环境中,法国在博弈的同时,倡导国家个体融入合作机制与多边法规,为构建新型规范的国际秩序和增强国际法实施效率贡献了智慧---这些在国际法语境中提供让全球不同国家受益的理念、制度与体系的创举,的确是扞卫本国话语权、刷出一流大国“存在感”的有效举措,个中经验(亦包括教训)值得分析。本论文围绕国别案例展开分析。作者认为:法国基于一套文化自醒与自信的思维脉络,前瞻性地把法律、文化优势纳入国家战略实践的核心资源之中,在国际社会发挥精神与道义引领力,这有利于在处理与他国交往的问题时施加自身意愿,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调整与他国的关系(即减轻对外交往的阻力),同时又有助于引领国际规范与机制的创设进程,提升国际社会对本国政治主张、利益诉求、文化传播的认可度与支持度。当然,有着“文化终极归宿”之美誉的法国,确实把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人本理念传递至国际社会各个角落,在倡导“国际社会网络构建及各国在该网络中互动需要规则”这一共识的达成上兑现了一个“大国”的承诺与责任,在推动国际法规则构建与实施中提供了方案与智慧,其中不乏独辟蹊径的创举,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法国范式。法国如何把强国战略放在国际多边合作舞台上去推进,特别是她如何在参与国际组织---一种特殊的国际法主体---的制度建设与运作中建立有利于自身的话语平台、为本国谋求发展机遇、增强博弈能力,这是本论文论证的核心。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尝试将文化、国家战略、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多个领域衔接起来,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这是本论文的创新点。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法国从强化政治影响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在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论述法国如何强化自身地位、依托外交展现国家政治影响力。第二章:法国从实现法律感召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数部有传世影响的法律文献,论述法国法律意识与制度建设的前瞻性,以及法国通过影响国际社会制度构建来巩固自身利益与价值观的强国路径。第三章:法国从巩固文化吸引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在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中巩固语言优势、展示文教活力、输出价值观,论述法国利用文化资源实现强国战略的内在逻辑与实践。第四章:法国从扞卫经济竞争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论述法国对于建设有序、公平的国际经贸环境的贡献,以及搭建能够切实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平台的意识与努力。第五章:将法国营造优势地位与优良形象、把自身话语(观点与立场)通过制度外化的方式影响他者的经验,纳入到对我国新时代大国发展的思考中,总结有助于中国制定特色大国外交战略的启示,促进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地位的上升。
贾少涵[6](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86年以来,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五年为一轮,至今持续已达4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所谓普法教育,是指以推进依法治国为目的,以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由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行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自上而下形式,运用多种方式,对全体公民进行树立法律意识、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有计划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农村普法教育既是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和难点。以往农村普法教育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与城市普法教育相比始终是短板。这种状况,不适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农村普法教育的研究相对薄弱。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进行系统研究,旨在促进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深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法治素养,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补上农村普法教育这块短板,实现全民普法教育平衡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学理支撑和对策建议。首先,对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及其特点作了全面考察。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即开始了全民普法的酝酿与准备,应将该阶段纳入全面普法包括农村普法的进程。这一结论弥补了以往研究的盲点,有利于正确认识该活动的整体进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村普法本身及其在全国普法教育中的地位变化,把农村普法教育40年历程,划分为准备、起步、展开、强化和新时代五个阶段。同时,根据对农村普法教育进程和城市普法教育的比较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滞后性和后发性四个鲜明特点,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该问题平面纵向直述的缺陷,有利于立体和深刻把握其进程,并正确认识农村普法教育成为全民普法教育短板的成因。其次,对以往40年的农村普法教育进行了客观评价。一是农村普法教育具有充分的正当性。指出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自上而下”特征是中国成文法系普法的必然要求,不能由此否定其正当性。二是它虽存在诸多不足,但成就是主流。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了显着成就,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逐步提高、普法内容逐渐全面、实施机制趋于完备、保障机制基本配套、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村长期基本稳定和快速发展是其成效的有力证明。即使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也应正确看待。这些不足是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探索和前进中发生的,并非不可克服的,并且这些不足事实上正处在逐步克服过程中;同时要看到农村普法教育的特殊难度,不能将其与城市普法工作简单类比。三是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全民普法被誉为我国和世界法治史创举的主要依据和标志。这些评价克服了低估甚至否定农村普法教育的倾向,有利于全面、公正、客观的认识这一伟大过程。再次,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不足及其原因。其基本经验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送法下乡”服务村民等。其不足主要包括:一些普法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等。这些不足产生的原因,既有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约和中国法制现代化约束等社会历史原因,也有立法不够完备、执法不够规范、司法不够公正、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和农村法治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等农村法治环境因素影响,还有村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政治意识较薄弱、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等自身因素的制约。又次,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即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其一,指出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其二,揭示了这种大格局的内涵。指出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度,以依法治国长期基础性工作、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村民终身教育一部分的定位,以满足新时代农村对法律和法治新需求,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农村法治环境为总体目标,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创新,尝试“自治教育、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的“三教融合”模式创新,实行多种形式“精准普法”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新格局。其三,论述了这一大格局实施的五大路径。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地位,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效能,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强化协调各部门关系力度。二是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法律规则、用法能力、法律信仰教育。三是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构建“分类指导,因人制宜”的施教机制,打造“送迎结合”的施教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建设规模化普法主体队伍。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通过制度体制创新,分别建立调研、立法、服务、人员、物质和评估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五是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包括完备农村科学立法,加强农村规范执法,确保农村公正司法,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农村法治文化。
莫桑梓[7](2018)在《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文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的关键步骤。成熟的法治文化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前提,普法教育制度则是提供法治教育、培育法治价值观和建设法治文化的重要路径。然而,普法教育制度迄今尚未能实现这一目标。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要求对普法教育制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这一新时代背景下进行研究,要求寻找新的研究视角,体现创新性,具体包括:首先,从法治社会化的角度解读普法教育制度的生效机制,将其置于制度的萌芽、过渡、确立及发展脉络中考察。其次,创新研究方法。要回答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果为何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这需要构建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一定范围内就普法的效果展开调查分析。最后,为解决普法教育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改善其自身,提出明确制定原则、提高内容针对性、改善各项运行机制等构想。普法教育制度的确立是以中宣部、司法部于1985年颁布并实施的“一五”普法规划为标志。在那之前,党和政府已经积累了相关普法经验,在取得成效的同时认识到了运动式普法的不足和进行常规化普法的必要性。自普法教育制度成立以来,如今已进入“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阶段。考察党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实践经验,三十余年中我国从政治运动式的普法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式普法转变。期间普法的内容和强调的重点根据我国国家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的实际需要而调整和变化。特别是自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后,我国普法教育开始重视对法治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所提供的教育也开始从传统的法制教育向法治教育转变,力图建设法治文化,为达成依法治国的目标助力。然而,基于对普法教育制度及其实施效能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而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却需要更成熟的法治文化。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从改善其所面临的两方面的问题着手:一方面,需要解决普法教育制度实施中面临的多重困境。一是法治观念的价值判断存在偏差和解释力不足,这影响了人们的接受度;二是实施方存在路径依赖,这制约了对实施方式的改进;三是实施方和接受方之间的利益算计关系,这阻碍了普法教育实效的产生;四是接受方对法治规约的不适应,这也对其效果产生了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需要完善普法教育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比如规划不够完善、缺少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内容、缺少促进实施和监督有力的机制。造成这些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主要在于未能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贯彻运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改善:首先,要明确普法教育规划的制定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本主义、可操作性作为制定原则。其次,要对普法内容进行完善,提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内容,同时提高内容的针对性和多样性。然后,要借鉴法治社会化理论,改善实施态度和实施机制,重视媒介的社会化作用。再次,合理的普法教育制度绩效评估机制是促进普法教育有效实施的途径。要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责任追究机制及公众参与来督促对普法教育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后,需借鉴国外法治教育的的有益做法,从提高普法内容的质量、务实性,以及进一步鼓励专业人士自愿参与等方面促进我国普法教育制度的改善。在新时代里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普法教育制度的效果、困境及改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法治文化建设。对于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来说,只有贯彻实现普法教育制度,提高其实效,才能培养成熟的法治文化,才能顺利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李亚娟[8](2018)在《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困境与优化》文中提出中国自1986年开始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时至今日已经进入“七五”普法,但普法三十余年效果却远未至预期。法治现代化是中国社会必然的选择,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的法治中国也是执政党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建设目标。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也指出“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而在“生产力水平显着提高,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更突出”的情况下,法律乃至社会的法治就更为重要,因此“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也是法治教育持续深入的动力。但是法治教育要进一步展开必须进行反思,同时要借鉴有益而成功的经验。中共的法治教育历史可以回溯至井冈山时期,涵盖井冈山时期、延安时期、共和国初期与普法时期四个阶段。论文选取延安时期与普法时期的法治教育进行重点研究,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进行区域执政的实践,颁布大批条例与法令,同时在陕甘宁边区推行法律并开展社会教育,是革命时代的社会秩序重建,服务于战争时局下的政治需求。1970年代末中国开始法制建设,并于1986年开始五年一次的普法教育,同样是执政党在社会动荡后的秩序重整,服务于改革开放、建立法治社会的政治需求。二者都是在受传统中华文化影响的民众心理上,用受西方法律规则影响的法律制度来重建新秩序。从法治教育视角出发,延安时期的政治活动、司法实践与社会教育中蕴涵着朴素的法治教育理念与方式,是法治教育的隐性存在;其培养主体意识的法治教育理念,融入式法治教育内容,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方式都值得当代法治教育借鉴。普法教育既有延安时期中共执政思维与经验的延续,又面对法制建设大发展,而民众法治意识未能相应跟进的局面,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已经持续三十余年,民众知晓了权利,也开始追求法治秩序,但自上而下灌输教育与条文教育的模式,忽视了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法治文化的土壤,同时知识教育的理念也导致普法教育未能实现知法守法的目标。普法时期的法治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公民的权利意识增长而维权行动也伴之而起,法律也因为权利话语彰显而相应变化,但公权力主体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进,依然固守治民心态,仅仅把法治教育作为教化公民守法的工具,未能理解现代法治首先是对公权力进行限制,以保护私权利,因此产生大量冲突并导致政府权威与司法权威不足,进而导致公民对法律丧失信心。此外对象化、知识化与形式化的法治教育导致法律本身工具化,虽然权利意识觉醒,法律的工具性价值被张扬而蕴涵在法律背后的法治价值却被忽视,导致法治认同不足,因而知法却未必守法,守法却未必信法。在对普法时期法治教育进行反思,对延安时期法治教育进行借鉴,并参考美国法治教育实践后,明确当代法治教育的内涵为:其是以自由、平等、民主、公正等理性法治文化为基础的一种教育活动,遵循现代法治理念,着力于培养公民的现代法治素养,以及对法律的认同与信任。现代法治教育的目标应为通过主体意识培育、法治价值认同、法治精神培育实现人的法治化,进而实现社会的法治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应包含宪法教育、人权教育、权利为本、程序正义四个方面,从知识教育转向价值教育,侧重法治精神与价值的培养。而要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则必须改变主客体的法治教育关系,以平等主体间的交往关系进行的法治教育过程,有助于主体自主性的养成、民主平等精神的塑造,通过主体间的理性交往,实现主体的法治化。法治教育作为价值教育,必须回归生活世界,遵从价值教育的规律,从“教育即生活”与“生活即教育”出发,主体的法治化是主体全方位地参与法律生活,在参与中主体性、主体意识、法治意识得到成长,也有助于建立法律认同、重塑司法权威。法治教育过程通过三个途径实现,首先是系统的校园法治教育,除了师资专业化,还应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多学科,以侧重内隐认知的方式螺旋式展开,并注重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的培育;其次法治教育应从限制政府公权力入手,在内外力作用下重塑政府公信力和司法权威,通过实践理性为民众塑造守法典范,在民众内心建立起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任;最后法治教育要在全社会展开,而其实现途径必然应是整个生活世界的法治化,在生活中认识法律,在生活中实践法律,对法治的认识需要实践理性的过程,对法治的信任是实践理性的结果,生活世界法治化正是法治教育实践理性的过程。
曹婧[9](2018)在《新时代 “心”论坛——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随感》文中提出时隔7年重启的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牵动着八方律师的心。他们齐集鹏城,有的为交流,有的为获知,有的为情怀,还有律师事业发展的共同理想。司法部部长张军、副部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分别作了主题报告,这让律师们感到振奋,也给律师界带来了极大鼓舞。论坛紧贴当前中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行业前沿和热点问题,从《律师法》修改、律师管理体制、涉外法律服务、科技驱动法律、律师业务创新、律师文化建设、律师社会责任、律师制度改革8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为推动律师制度创
胡冬华[10](2017)在《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构建及运行既涉及国际法理论问题,也关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实际效果。该文从腐败全球化现象切入,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进行解读,并对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及其所应对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鉴于域外经验对我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启示意义,最后从理论回应现实视角,借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治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几点构想。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重在铺陈背景,对腐败全球化及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进行了理论和历史分析。腐败犯罪行为和结果愈来愈容易跨越国家边界,形成全球化腐败现象和国际性治理灾害。依附于国家主权的政治关系、法律制度和经济利益等因素已然成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瓶颈”。由于国际追赃具有实现刑事正义、发挥威慑功能与匡扶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立程序价值,国际社会针对腐败犯罪的新特点,即贪官外逃和赃款外流愈益普遍,已经将国际追赃作为提升反腐败国际合作成效的重要抓手,而且随着国际司法的勃兴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延的拓展,国际追赃司法化趋势愈益明显。第二章重在解读UNCAC机制,概述UNCAC框架以及由直接追赃和间接追赃两条途径所构成的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该机制是国际法领域的新事物,在实际运行中仍然面临着一般性障碍、法律性障碍和操作性障碍。为规范司法实践,国际追赃应当贯彻正当法律程序理念,以实现程序规范性价值、权益救济性价值和机制创新性价值。第三章重在介绍域外国际追赃经验,包括美国的“反恐”导向模式、英国的单行法模式和加拿大的“组合拳”模式。“9·11”事件之后,美国基于反恐战略,实施了以《2001年反恐怖主义法》(即《爱国者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扩大了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国际追赃机制运行中跟踪、搜查、限制、没收财产的权力。英国实施了《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融刑事、民事、行政、财税、破产等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于一体,为国际追赃提供了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加拿大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为枢纽,整合《刑法典》《犯罪收益(洗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法》《扣押财产管理法》等法典中分散的制度,形成既有间接追赃机制又有直接追赃机制的“组合拳”模式。域外范式折射的普适性意义在于反腐败问题法律化和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趋同化。第四章重在审视我国司法实践,以域外经验为镜子,对照分析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面临的现实问题。在域外实践中,国际追赃司法机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反腐败工作的法律属性及管理体制、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腐败资产的分享以及法律制度的配套等问题。这些问题同样也是我国正在面对的难题:一是管理机制方面,行政化、政治化色彩依然浓厚,系统化、法治化、司法化程度不高;二是衔接机制方面,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还没有完整的国际追赃司法协助制度;三是配套机制方面,因我国法律体系呈现条块分割状态,与国际追赃配套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第五章重在提出改革思路。我国必须坚持“大国司法”理念和问题导向,借助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顺应法治反腐的趋势,着力完善管理机制、衔接机制和配套机制,重点包括八项举措:一是改革反腐败体制与国际追赃管理机制。二是健全腐败犯罪收益没收机制。三是确立资产来源国与流入国分享犯罪资产制度。四是健全承认与执行域外法院裁决制度。五是强化财产申报的法定义务。六是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七是完善条约司法适用机制。八是打造外国法查明平台。另外,作为研究的结晶,按照程序规范化的要求,归纳出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流程的十大要领。最后,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指南,起草了我国的司法操作指南(学术建议稿)。该指南包括七个方面内容,共40条,既适用于向外国申请提供国际追赃司法协助,也适用于受理外国国际追赃协助申请并予以办理。总之,该文对反腐败国际追赃进行理论与实践结合型研究,把国际追赃与国际追逃适度剥离,归纳出国际追赃的程序价值。在此基础上,秉持“全球性思维,地方性关注”的积极态度,强调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兼容协调中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使反腐败追赃回归司法本位。
二、拓展服务领域 规范法律服务——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上的讲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拓展服务领域 规范法律服务——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上的讲话(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话语对国家身份的建构及其修辞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源起 |
1.2 理论框架 |
1.3 研究问题和方法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创新之处 |
1.6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政治话语研究综述 |
2.1.1 政治话语的界定 |
2.1.2 政治话语研究述评 |
2.2 国家话语研究综述 |
2.2.1 国家话语相关概念 |
2.2.2 国家话语研究述评 |
2.3 身份研究综述 |
2.3.1 身份认知初探 |
2.3.2 身份的话语研究综述 |
2.4 国家身份研究综述 |
2.4.1 国家及国家身份认知初探 |
2.4.2 国家身份的话语研究综述 |
2.5 小结 |
第三章 戏剧主义修辞 |
3.1 引言 |
3.2 肯尼斯·伯克修辞思想研究概述 |
3.2.1 肯尼斯·伯克新修辞学理论:传承与创新 |
3.2.2 肯尼斯·伯克修辞学理论研究成果 |
3.2.3 肯尼斯·伯克修辞理论对国家话语研究的意义 |
3.3 修辞动机 |
3.3.1 动机与行为 |
3.3.2 动机与否定 |
3.3.3 戏剧五位一体 |
3.4 辞屏 |
3.4.1 “辞屏”的概念 |
3.4.2 “辞屏”的特点 |
3.5 同一 |
3.5.1 同一与分离 |
3.5.2 同一与实质 |
3.5.3 同一的方式 |
3.6 国家话语、国家身份与修辞认同三元合一的研究合法性探析 |
3.7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多重国家身份的建构 |
4.1 引言 |
4.2 中国声音 |
4.3 中国身份 |
4.3.1 新兴大国 |
4.3.2 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4.3.3 负责任大国 |
4.3.4 东方文明大国 |
4.4 国家身份建构动机 |
4.4.1 根本动机:利益共同体 |
4.4.2 直接动机:行动共同体 |
4.5 小结 |
第五章 国家身份建构的修辞策略之内容同一策略 |
5.1 引言 |
5.2 同情同一 |
5.2.1 以构建“家族质”实现身份认同 |
5.2.2 以构建“几何质”系紧合作纽带 |
5.2.3 以构建“方向质”付诸共同实践 |
5.3 对立同一 |
5.3.1 世界经济增长面临困境 |
5.3.2 地缘政治危机频现 |
5.3.3 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 |
5.4 无意识同一 |
5.4.1 第一人称复数“我们” |
5.4.2 表达美好人格的词语 |
5.5 小结 |
第六章 国家身份建构的修辞策略之形式同—策略 |
6.1 引言 |
6.2 规约形式同一:文体结构 |
6.2.1 绪言:称呼与问候语 |
6.2.2 关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叙述、分类和证明 |
6.2.3 基于共同利益的行动倡议叙述 |
6.2.4 关于中国形势、中国道路的叙述、分类和证明 |
6.2.5 中国方案、中国举措叙述 |
6.2.6 结尾:致谢与祝福语 |
6.3 重复形式同一:叙事 |
6.3.1 叙事对主题的导引 |
6.3.2 叙事构筑情感认同 |
6.4 递进形式同一:修辞推论 |
6.4.1 完整修辞推论 |
6.4.2 省略大前提的修辞推论 |
6.4.3 省略小前提的修辞推论 |
6.4.4 省略结论的修辞推论 |
6.5 小结 |
第七章 国家身份建构的修辞策略之辞格策略 |
7.1 引言 |
7.2 建筑类隐喻 |
7.2.1 建筑隐喻描述 |
7.2.2 建筑隐喻说明 |
7.3 拟人类隐喻 |
7.3.1 拟人隐喻描述 |
7.3.2 拟人隐喻说明 |
7.4 旅程类隐喻 |
7.4.1 旅程隐喻描述 |
7.4.2 旅程隐喻说明 |
7.5 其他隐喻 |
7.5.1 疾病类隐喻 |
7.5.2 文化类隐喻 |
7.6 小结 |
第八章 结语 |
8.1 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及研究发现 |
8.1.1 主要观点:话语、互动、同一三位一体 |
8.1.2 研究发现:回答中国国家身份建构“三问” |
8.2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问题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2)《第九届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模拟同传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Аннотация |
前言 |
第一章 翻译过程概述 |
第一节 译前准备过程 |
一、研究论坛背景 |
二、回顾历届论坛情况 |
三、了解本届论坛主题 |
第二节 译中描述 |
一、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
二、失误类型 |
三、预期外变量及应对措施 |
第三节 译后总结过程 |
一、评估口译质量 |
二、反思优缺点 |
三、探索改进途径 |
第二章 翻译策略分析 |
第一节 词汇层面信息翻译策略 |
一、灵活选择词义 |
二、信息增减 |
三、信息转换 |
第二节 句子层面信息翻译策略 |
一、信息整合与分解 |
二、语序调整 |
第三节 顺句驱动理论应用 |
第三章 翻译实践总结 |
第一节 同传工作方法论 |
一、同传工作步骤 |
二、同传工作原则 |
第二节 实践中体现出的不足 |
第三节 实践过程带来的收获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原文/译文 |
(3)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研究述评 |
一、国外关于自由港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自由贸易港的研究 |
三、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自由贸易港理论分析 |
第一节 自由贸易理论基础 |
一、要素禀赋理论 |
二、“守夜人”和“凯恩斯主义” |
三、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 |
四、公共产品理论 |
第二节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理论拓展 |
一、交易成本理论 |
二、经济成长阶段理论 |
三、全球价值链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五、制度与市场理论 |
第三章 自由贸易港分析 |
第一节 主要特点 |
一、货物、资本、人员自由流动(“一线放开”) |
二、坚持政府积极作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二线管住”) |
三、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
第二节 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联系和区别 |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 |
二、共性特点 |
三、两者的区别 |
第三节 自由贸易港与其他海关特殊区域的不同 |
一、保税区 |
二、出口加工区 |
三、保税物流园区 |
四、跨境工业园区 |
五、保税港区 |
六、综合保税区 |
第四章 全球成熟自由贸易港的经验 |
第一节 汉堡、利物浦等“转口贸易型”自由贸易港 |
一、汉堡自由贸易港 |
二、利物浦自由贸易港 |
三、经验启示 |
第二节 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综合型”自由贸易港 |
一、新加坡自由贸易港 |
二、中国香港自由贸易港 |
三、阿联酋和迪拜自由贸易港 |
四、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 |
第五章 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和制度经验分析 |
第一节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与CPTPP |
一、TPP |
二、CPTPP |
第二节 欧盟贸易便利化制度 |
第三节 欧日伙伴关系协定 |
第四节 中国和智利自贸升级协定 |
第六章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 |
第一节 海南服务贸易型自由贸易港 |
一、建设意义 |
二、建设特点 |
三、建设路径 |
第二节 战略型自由贸易港 |
一、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港(陕西) |
二、京津冀自由贸易港 |
第三节 特殊功能自由贸易港 |
一、上海金融自由贸易港 |
二、舟山国际油品自由贸易港 |
第八章 结论与启示 |
一 研究结论 |
二 研究展望 |
三 有待深入的几个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5)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研究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核心概念的界定与论文框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法国从政治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联合国---法国重建大国实力的最佳阵地 |
一 法国对于联合国组建以及《联合国宪章》制订的贡献 |
二 法国在联合国的地位与作用 |
三 法国在国际外交中的特色与影响力 |
第二节 欧洲联盟---法国的“权力放大器” |
一 法国整合与影响欧洲的历史沿革 |
二 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法国意志:从强大的欧洲到强大的法国 |
三 法兰西文化中的“欧洲认同”与“欧洲观念” |
第三节 法语国家组织---法语传播力的核心阵地 |
一 法国在法语国家组织中的主导性地位 |
二 法语国家组织之于法国的特殊意义 |
三 法语在法语国家组织中的作用 |
四 法国与法语国家组织共迎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国从法律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法国法律意识与制度建设的前瞻性 |
一 罗马法对于法国法律制度的深刻影响 |
二 大陆法系代表国家--法国 |
第二节 《论法的精神》对世界法治文明的启蒙影响 |
一 孟德斯鸠..西方法学理论与国家学说奠基者 |
二 《论法的精神》---为世界立法者立法 |
三 “三权分立”学说对于各国政体架构的原则性指导 |
第三节 《拿破仑法典》---欧洲法治社会的基石与立法典范 |
一 拿破仑与他的治国创举 |
二 罗马法之集大成者 |
三 《拿破仑法典》---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与立法典范 |
第四节 法国人权观念的世界性普及 |
一 法国人权观念及实践的创新性与普世性 |
二 法国《人权宣言》对于国际人权公约及宣言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国从文化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法国文化软实力全方位展现的舞台 |
一 法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
二 法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的软实力构建 |
三 法语文化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的传播 |
第二节 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法国复兴人文主义理念的竞技场 |
一 推动现代奥林匹克复兴的法国社会人文环境 |
二 “奥运之父”顾拜旦的“法式”人文情结 |
三 法国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三节 法国在文化全球化环境中的适应力与创造力 |
一 文化全球化下的法语推广 |
二 法语国家大学联盟的文化传播力 |
三 法国高等教育国家战略融入欧洲高等教育区域整合的进程 |
四 法国影视听传播网络的攻坚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国从经济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法国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特点 |
一 道德正义和实际利益的平衡 |
二 法国“经济爱国主义”的执着与妥协 |
三 在传统中寻求振兴经贸的创新点 |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式价值观在经济领域的普及 |
一 《法英商约》--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雏形 |
二 当代国际自由贸易框架下的“多样性”本色 |
第三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国影响世界金融政策走向的阵地 |
一 法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
二 法式思维在影响IMF决策能力上的体现 |
三 法国推动“欧洲联合文化”,建构欧盟在IMF的影响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对中国强国战略实施的 |
第一节 法国国家人文吸引力战略对中国树立文化自信的启示 |
第二节 法国国际政治生态观对中国外交话语体系建构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论证思路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论证思路 |
(三) 创新点 |
四、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一) 农村概念内涵界定 |
(二) 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三) 农村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四) 本文研究时限界定 |
第1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历史回顾 |
1.1 农村普法教育的时代背景 |
1.2 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 |
1.2.1 农村普法教育的准备阶段(1978年~1985年) |
1.2.2 农村普法教育的起步阶段(1986年~1990年) |
1.2.3 农村普法教育的展开阶段(1991年~2000年) |
1.2.4 农村普法教育的强化阶段(2001年~2015年) |
1.2.5 农村普法教育的新时代阶段(2016年~2018年) |
1.3 农村普法教育的特点 |
1.3.1 农村普法教育的艰巨性 |
1.3.2 农村普法教育的复杂性 |
1.3.3 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性 |
1.3.4 农村普法教育的后发性 |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评价 |
2.1 农村普法教育有充分的正当性 |
2.1.1 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2.1.2 农村普法教育“自上而下”特征未否定其正当性 |
2.2 成就是农村普法教育的主流 |
2.2.1 农村普法教育取得的显着成就 |
2.2.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但应正确看待 |
2.3 农村普法教育是人类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1 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2 农村普法教育是世界法治史上的创举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 |
3.1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 |
3.1.1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1.2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2 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
3.2.1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2.2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3 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 |
3.3.1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3.2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4 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 |
3.4.1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4.2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5 “送法下乡”服务村民 |
3.5.1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5.2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
4.1.1 农村普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 |
4.1.2 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 |
4.1.3 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 |
4.1.4 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
4.1.5 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4.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社会历史原因 |
4.2.2 法治环境原因 |
4.2.3 村民自身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
5.1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 |
5.1.1 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 |
5.1.2 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 |
5.1.3 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 |
5.1.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
5.2 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 |
5.2.1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内涵与特点 |
5.2.2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定位 |
5.2.3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总体目标 |
5.2.4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原则 |
5.3 实施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主要路径 |
5.3.1 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 |
5.3.2 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 |
5.3.3 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 |
5.3.4 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 |
5.3.5 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7)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价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基本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普法教育制度的理论考察 |
2.1 普法教育制度与法治的关系 |
2.1.1 普法教育制度与法治的内涵 |
2.1.2 西方法治理论的不适应性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正当性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普法教育制度正当性的基础 |
2.2 普法教育制度的理论分析视角 |
2.2.1 法治社会化理论的国外视角 |
2.2.2 法治社会化理论的国内视角 |
2.3 普法教育制度的重要价值 |
2.3.1 普法教育制度的生效机制 |
2.3.2 普法教育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 |
第3章 普法教育制度的创设与变迁 |
3.1 普法教育制度的萌芽与过渡 |
3.1.1 普法教育制度的萌芽 |
3.1.2 普法教育制度的过渡 |
3.2 普法教育制度的逐步确立 |
3.2.1 1949年-1956年:普法教育实践的良好进展 |
3.2.2 1978年-1985年:普法教育制度的确立 |
3.3 普法教育制度的发展 |
3.3.1 “二五”、“三五”普法教育:普法教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3.3.2 “四五”至“七五”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 |
3.4 普法教育制度创设与变迁的影响因素 |
3.4.1 中国共产党角色的转换 |
3.4.2 经济体制的变化 |
3.4.3 民众观念的更新 |
3.4.4 信息技术的推动 |
第4章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分析 |
4.1 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 |
4.1.1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规定 |
4.1.2 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
4.1.3 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 |
4.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测评指标体系建构 |
4.2.1 指标体系的建构依据 |
4.2.2 指标体系的模型建构 |
4.3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测评指标体系运行 |
4.3.1 指标体系运行对象的选取 |
4.3.2 指标体系运行结果的描述 |
4.3.3 普法教育制度的效能评估 |
第5章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困境探微 |
5.1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困境表现 |
5.1.1 法治观念的价值判断偏差与解释力的不足 |
5.1.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方的路径依赖 |
5.1.3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利益算计 |
5.1.4 普法教育制度接受方的不适应性 |
5.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致困的原因 |
5.2.1 普法教育制度创设理念的偏差 |
5.2.2 普法教育制度本身的不完善 |
第6章 完善普法教育制度及其实施的对策思考 |
6.1 明确普法教育制度制定原则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原则 |
6.1.2 人本主义原则 |
6.1.3 可操作性原则 |
6.2 完善普法教育制度的具体内容 |
6.2.1 适应习近平新时代的要求 |
6.2.2 强化内容的针对性 |
6.2.3 丰富内容的多样性 |
6.3 改善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 |
6.3.1 转变实施态度 |
6.3.2 改善实施程序 |
6.3.3 增加社会媒介 |
6.4 健全普法教育制度绩效评估机制 |
6.4.1 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 |
6.4.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6.4.3 创建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 |
6.5 合理吸收国外法治教育有益做法 |
6.5.1 美国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明确 |
6.5.2 美国法治教育活动资源的充分利用 |
6.5.3 美国法治教育的借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 |
致谢 |
(8)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困境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法治教育研究 |
1.2.2 国外法治教育研究 |
1.2.3 延安时期法律制度与法治实践的研究 |
1.2.4 当代普法教育的研究 |
1.2.5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2 法治教育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法治教育的概念界定 |
2.1.1 法治教育概念的历史回顾 |
2.1.2 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辨析 |
2.1.3 法治教育与普法教育、法律教育的辨析 |
2.1.4 法治教育与公民教育辨析 |
2.2 法治教育与相关概念的联系 |
2.2.1 法治与法治社会 |
2.2.2 法律意识与法治文化 |
2.2.3 法律信仰与法治认同 |
2.3 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2.3.2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 |
2.3.3 生活世界理论 |
3 中国共产党法治教育的历史渊源与延安经验 |
3.1 中国共产党法治教育的历史渊源 |
3.1.1 井冈山时期法治教育的萌芽 |
3.1.2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 |
3.1.3 共和国初期法治教育的全面展开与停滞 |
3.2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背景与法制状况 |
3.2.1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背景 |
3.2.2 延安时期的法制状况 |
3.3 延安时期的法治教育实践 |
3.3.1 边区政府是法律政策积极的宣讲与执行者 |
3.3.2 报纸刊物及群众团体是宣传普及法律的阵地 |
3.3.3 乡村文化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助推器 |
3.3.4 司法实践是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 |
3.4 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经验 |
3.4.1 立法充分考虑边区民众的需求 |
3.4.2 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 |
3.4.3 边区民众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的养成 |
4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历史演进、实效与困境 |
4.1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背景与历史回顾 |
4.1.1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背景 |
4.1.2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历史回顾 |
4.2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演进 |
4.2.1 法治教育对象不断变化 |
4.2.2 法治教育目标不断调整 |
4.2.3 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充实 |
4.2.4 法治教育方法不断丰富 |
4.3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效果 |
4.3.1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活动效果 |
4.3.2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社会效果 |
4.4 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困境 |
4.4.1 法治教育的工具化思维 |
4.4.2 法治教育内容与目标脱节 |
4.4.3 法治教育的形式化与运动化 |
4.4.4 法治教育主体的对象化与分化 |
5 法治教育的反思与借鉴 |
5.1 对普法时期法治教育的反思 |
5.1.1 法治教育主体不明确——法盲是谁? |
5.1.2 法治教育理念不清晰——普现代法律,唱传统歌谣 |
5.1.3 法治教育目标不准确——法有何用 |
5.2 对延安时期法治教育的借鉴 |
5.2.1 培养主体意识的法治教育理念 |
5.2.2 融入式法治教育内容 |
5.2.3 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方式 |
5.3 对当代法治教育的启示 |
5.3.1 公共性塑造 |
5.3.2 政府权威塑造 |
5.3.3 言教身教境教 |
6 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提升与优化 |
6.1 重新认识法治教育 |
6.1.1 法治教育内涵新解 |
6.1.2 现代法治教育与法治社会的交互关系 |
6.2 法治教育的目标与内容提升 |
6.2.1 以人的法治化为法治教育的目标 |
6.2.2 以法治价值为法治教育的内容 |
6.3 法治教育主体与模式优化 |
6.3.1 主体间性的法治教育 |
6.3.2 法治教育的模式优化——从生活世界出发,回归生活世界 |
6.4 法治教育的途径优化 |
6.4.1 法治社会的公民养成——校园法治教育 |
6.4.2 重塑政府公信力与司法权威——公权力法治教育 |
6.4.3 生活世界法治化——社会法治教育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10)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动态 |
三、独到见解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背景下的国际追赃 |
第一节 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 |
一、腐败全球化 |
二、反腐败国际合作 |
三、作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新领域的国际追赃 |
第二节 国际追赃的独立程序价值 |
一、国际追赃与国际追逃的比较 |
二“重追逃轻追赃”现象反思 |
三、国际追赃独立性缺失的中国样本 |
四、国际追赃的程序价值体现 |
第三节 国际追赃司法化趋势 |
一、国际司法的勃兴 |
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新发展 |
三、国际追赃的司法化表征 |
第二章 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 |
第一节 UNCAC框架概览 |
一、UNCAC的主要内容 |
二、UNCAC的法治意义 |
第二节 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中的正当法律程序理念 |
一、正当法律程序之一般分析 |
二、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中正当法律程序价值之内涵 |
第三节 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运行 |
一、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内在规定性 |
二、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运行的两条途径 |
三、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运行中的主要障碍 |
第三章 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 |
第一节 美国“反恐”导向模式 |
一、“反恐”导向国际追赃模式的产生 |
二、美国国际追赃模式概览 |
三、国际追赃合作的主要途径 |
四、值得关注的行政没收程序 |
第二节 英国单行法模式 |
一、英国的法治文化传统 |
二、英国的腐败治理理念 |
三、《2002 年犯罪收益追缴法》的追赃制度 |
四、实践操作指南 |
第三节 加拿大“组合拳”模式 |
一、加拿大反腐败机制概述 |
二、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为枢纽的间接追赃机制 |
三、以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的直接追赃模式 |
四、犯罪资产分享模式 |
第四章 国际追赃域外司法机制对解决我国类似问题之启示 |
第一节 域外国际追赃司法机制所应对的主要问题 |
一、反腐败工作的法律定性问题 |
二、反腐败工作的管理机制问题 |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问题 |
四、腐败犯罪资产的分享问题 |
五、国际追赃法律制度配套问题 |
第二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基本情况 |
二、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法律体系中的问题 |
三、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
第三节 域外经验对我国国际追赃现实问题解决之启示 |
一、典型案例折射的主要问题 |
二、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三、与UNCAC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
四、配套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制的改革 |
一、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制的历史沿革 |
二、调整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关 |
第二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制度与UNCAC机制的衔接 |
一、健全腐败犯罪收益没收机制 |
二、健全承认与执行域外法院裁决制度 |
三、确立资产来源国与流入国分享犯罪资产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配套机制的完善 |
一、强化财产申报的法定义务 |
二、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
三、完善条约司法适用机制 |
四、打造外国法查明平台 |
第四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流程的规范 |
一、反腐败国际追赃程序的规范化 |
二、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规程之要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四、拓展服务领域 规范法律服务——司法部张福森部长在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上的讲话(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话语对国家身份的建构及其修辞策略[D]. 梁冠华.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第九届圣彼得堡国际法律论坛》模拟同传报告[D]. 刘爽.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3]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4]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D]. 陈浩.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5]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研究及启示[D]. 夏正华. 武汉大学, 2019(06)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D]. 贾少涵. 河北大学, 2018(01)
- [7]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D]. 莫桑梓. 湖南大学, 2018(01)
- [8]当代中国法治教育的困境与优化[D]. 李亚娟. 西北工业大学, 2018(02)
- [9]新时代 “心”论坛——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随感[J]. 曹婧. 中国律师, 2018(02)
- [10]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D]. 胡冬华.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