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组合 精心推介(论文文献综述)
徐志坚[1](2020)在《基于机器学习的三十三度资管公司量化交易选股策略研究》文中认为从传统投资理论逐渐发展到结合计算机进行量化交易,私募基金一直做为新技术的率先拥抱者走过了50年,国内私募基金随着中国经济与市场的逐步扩大,截止至2019年9月私募资本管理公司规模已经达到了19.07万亿元。但相比国际市场80%的占有率,国内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就产业策略的走向而言,目前国内正处于量化交易和机器学习相结合的时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策略中应用机器学习已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三十三度资本管理公司成立于2015年,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已成长为小型私人资本管理公司。近几年来,公司所处的证券私募基金行业的股票多因素策略同质化严重,已有模型刻画的收益有限,因素挖掘更多依靠主观挖掘,换仓频率不足等问题。而且本企业规模较小,未来可能会面临缺乏竞争力而导致亏损的可能性。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如何优化证券投资基金战略,确保战略顺利实施,将成为厦门三十三度资本管理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厦门三十三度资本管理公司为例,分析了公司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状况、经营业务及效果,分析了公司的现行选股策略并通过调查问卷与同行对比的形式,分析了公司内部对于股票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包括内部环境问题、人力资源问题、选股策略缺陷;与国内头部私募公司的对比分析,发现公司需要在选择策略上结合机器学习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公司策略存在的缺陷。本文以解决三十三度资本管理公司存在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化本公司选股策略及其保障为目标,采用了多因子与机器学习理论,对多种机器学习算法进行历史数据训练与回测,并且通过打分评价进行择优。最终得出结合XGboost进行优化的多因子策略为最适合目前公司需求的量化算法策略。此外,提出了七项选股策略应用的执行关键点,包括采用滚动训练模型、混合型策略、积极进行心态调整、择时与风险预警、产品算法轮换、风控线、仓位控制线。在保障措施上,提出了四方面的保障,包括制度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技术支持保障,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厦门三十三度资本管理公司未来发展,优化股票投资基金策略起到重要的帮助,提升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同时,研究结果可为其它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有效的现实参考,并有助于其它机构从传统的多因子策略向机器学习策略的升级。
郭丽环[2](2020)在《本地偏好对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及融资效果影响研究》文中指出离线交易场景中,本地偏好是一个常见的现象,指投资者行为呈现地理位置上的趋同性,而不是扩散到广泛的距离范围,换句话说,投资者行为很难打破地理位置限制。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在市场结构分析、政策制定以及社会福利提供等方面,都应该考虑投资者行为的本地偏好特征。贸易的本地偏好并被认为是国际宏观经济学六大谜团之一。在众筹平台中,所有资金流都是通过在线转账实现的,不涉及地理位置隔阂;同时,信息流对所有投资者来说都是可见的,亦不存在地理位置的差异。互联网发展打破了线下交易的空间壁垒,理应不会呈现显着的本地偏好现象。但鲜有研究专注于在线众筹市场中的本地偏好,更没有研究试图讨论在线众筹中本地偏好的经济影响;更没有相关研究试图比较不同国家间投资者的本地偏好差异。本文引入数据挖掘和计量模型,搭建投资者本地偏好行为与众筹项目融资效果的桥梁。采用数据挖掘方法分组、分层、分面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到投资者多层次本地偏好行为模型。采用来自全球最大的基于回报的众筹平台Kickstarter上的数据,采用爬虫技术抓取了136234个众筹项目,以及这些众筹项目的地理位置数据,爬虫还采集了所有投资者的地理位置信息。而为了横向比较中美两国投资者在本地偏好上的差异,采用了来自点名时间(Demohour)上的347个中文众筹项目,及其详细的投资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和实证分析方法,本文得到的了以下关键的研究结论:(1)打破了地理位置局限的在线众筹模式,表现出了显着的本地偏好。在线金融市场中,本地偏好是投资者的典型行为模式,即投资者倾向于投资距离自身较近的众筹项目,而不愿意投资距离较远的众筹项目。(2)证实了投资者在不同项目类别中的本地偏好呈现不同的趋势。已有的研究中,都是把投资者行为模式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而没有对本地偏好对象进行细分。本文把项目按照类别进行细分,证明了在不同的项目类别下,投资者行为呈现不同模式的本地偏好。一些项目类别中,本地偏好显着存在并影响融资绩效;而在另外一些项目类别中则没有这种效果。(3)本地偏好在众筹投资行为中的存在具有层次性,动态扩散性并对融资绩效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本文采用的数据具有时间变量,便于以动态视角考察本地偏好的变化,有助于深刻理解投资者行为模式的变化。在融资初期,投资者与融资者的距离较近,随着融资的进行,投融双方的平均距离从3605公里逐渐增加到4229公里。本地偏好的扩散在不同项目类别中呈现完全相异的走势,通过预测模型发现,在考虑本地偏好的扩散下,对项目融资结果的预测准确率从63%上升到70%以上。(4)对中美两国投资者的本地偏好趋势进行比较,实际投资数据表明:美国的投资者更加开放,他们投资外国项目的比例更大;而中国投资者的本地偏好则更加强烈,即中国投资者投资本国的项目更加积极。从中美两国的内部上看,均呈现不同程度的本地偏好,展示了地区差异。理论上,西方海洋文明与中国农业文明对投资者的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存在影响,在海洋贸易背景下,投资者更加具有开放的精神,因此对本地资源的偏好较小。而在中国的农耕背景,投资者受到农耕文化、乡土情结、血缘、姻缘、乡缘、地缘、人缘等因素更大,对本地资源的依赖也更大。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投资者行为差异,有助于扩展乡土情结对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的应用和解释。本文丰富了对投资者行为模式的理解,提升了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和营销渠道,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践参照。本研究有助于以本地偏好行为模式作为指导,设计新一代的互联网众筹模式:依据投资者行为模式的特点,指导设计新一代的互联网众筹模式,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和投资特点,提高互联网金融的融资能力和友好性。
黄璞[3](2020)在《资管新规下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创新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中国资管业务市场快速发展,以银行理财为代表,包括券商资管、基金专户及保险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资管业务规模持续攀升。资管业务的发展,为满足居民融资需求、丰富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各业监管标准不一、缺乏统一指导制度等原因,资管业务出现了大量的风险问题,包括行业的无序竞争、资金脱实向虚,金融风险被不断放大等。为切实规范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弥补监管短板,2018年4月27日,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同年9月26日及12月2日,银保监会分别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共同指导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后续发展。本文在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实施一年后的背景下,以中国银行G分行为例,深入分析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对其公司理财业务发展的影响及创新策略。本文首先从中国银行G分行近三年公司理财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发布前后,其理财规模的变动。其次,总结出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发布后,对中国银行G分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机遇包括表外产品净值化管理,资管市场处于同一起跑线,鼓励理财子公司资管产品与基金、券商等资管业务公平竞争;挑战包括打破刚性兑付,表内理财面临转型,禁止期限错配,资金池模式面临瓦解,消除多层嵌套等。在此基础上,分析目前中国银行G分行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现有的净值型产品不够丰富,创新力度不够,客户净值化转型难度大,对净值化产品接受程度不高等。最后从理财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渠道创新三方面对中国银行G分行未来公司理财业务发展提出创新策略。产品设计上,对理财产品进行分层设计,根据期限、风险偏好、收益率偏好丰富产品体系,丰富投资品种。服务创新方面,对客户群体进行细分,提供差异化、综合化服务,同时加快人才培养,组建销售人员队伍。渠道建设方面,线上线下渠道相融合,加快互联网渠道建设,加强代销机构合作。
刘若莞[4](2019)在《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研究 ——以长江超越理财3号为例》文中认为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经纪业务等传统业务已接近饱和,无法满足证券公司维持根本竞争能力和经营能力的需求,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对保证证券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显着。产品是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和根本,产品的发展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开展供应基础能量,且有利于证券公司在该业务发展的早期阶段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所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重中之重便是在复杂变幻的经济环境中迅速准确地找到最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自身情况的产品发展策略。本文首先对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从而发掘现有产品发展策略中的可行之处及需要完善之处,再结合对长江证券的案例分析,利用单位净值、财务指标、收益率等衡量长江超越理财3号的运作水平,通过对长江超越理财3号的资产负债表分析,发现其偿债能力下降等问题;通过对利润表的分析,长江超越理财3号的投资呈现出并未对资产支持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不足点;通过对收益率的分析,可以得出长江超越理财3号近1年来收益率波动过大的问题。再通过长江超越理财3号和其他货币基金、股票基金的对比,找出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优势。进而从产品设计、营销策略、风险控制策略、投资策略等方面归纳总结出长江超越理财3号产品现有发展策略中的可取之处,同时发掘出发展策略中存在的缺陷。并针对长江超越理财号收益率波动过大的问题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长江超越理财3号与市场的联系,帮助产品构造合适的资产配置组合,稳定收益。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相关建议。经过深入分析,本研究认为:长江证券其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其他证券公司可以在对长江超越理财3号的发展策略总结中,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在其现有策略上作出改进。产品设计方面,应当把产品份额划分为不同级别,针对不同需求的客户,推介相应产品份额,并将主动型产品作为重点研发对象;投资策略方面,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应根据产品与市场的联系,剖析市场发展趋势,进行相应的资产配置,可适当地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支持证券;营销策略方面,要形成品牌效应,提升营销系统的流畅性;风险控制策略,要加强相关信息技术的应用,完善风险管理流程。
苏彦文[5](2019)在《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国内居民的财富迅速增加,投资理财的观念深入人心,广大个人投资者都希望通过认购理财产品达到自身资金的保值增值目标。我国金融市场监督不断加强,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逼迫商业银行对经营战略进行改革,由传统的存贷利差盈利模式向中间业务收益盈利模式转变,因此属于个人金融业务的个人理财产品成为经营模式创新与变革的关键环节。“大资管时代”给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现在进入“强监管”时代,理财业务逐渐回归理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寻找转型和突破。论文以G支行为研究对象,针对其在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首先,论文简述了选题背景并介绍了研究中使用到的理论基础。其次,简述了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和组织架构,对其规模、产品系列的结构和收益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再次,指出G支行实际工作中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分别从问题的表现、不利影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上升、同质化严重、管理能力不强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利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加强风险管理、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提高业务管理能力这三方面入手,为G支行提出具体的建议对策,以促进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可持续发展,在金融产品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佟策[6](2019)在《Y证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从整体来看,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大幅增长,《招商银行私人财富报告》统计显示,截止到2017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188万亿元,最近10年除2008年外同比增速均超过10%。局部来看,高净值个人和家庭数连年增长,《2018胡润财富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底,大中华区拥有资产超600万元的富裕家庭有488万户、资产超1000万元的高净值家庭201万户、资产超1亿元的超高净值家庭13.3万户、资产超3000万美元的国际超高净值家庭为8.9万户。而现状是中国投资者资产配置结构不成熟,配置品种单一,据Wind和央行的统计数据,房地产占比过重、金融资产占比偏少,而金融资产中很大部分为现金类资产。面对资产和配置的不匹配,同时投资者对于专业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强烈,财富管理的市场空间十分广阔。目前,国内的财富管理机构主要有银行、券商、保险、信托以及第三方理财机构等。券商作为财富管理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在客户、专业、平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2010年以来,证券公司开始由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整体来看,发展速度较慢,问题较多,仍处于财富管理的初级阶段。当前行业主要有两方面困境,一方面,转型模式不清、产品体系不强、人才队伍不足、客户理念缺失,导致仅有部分头部券商在摸索中前行。发展模式上,部分券商借鉴国外的经验,选择了各种路径尝试,但目前仍然不清晰、不成型,未形成明显特色。财富管理需要丰富的产品线,受制于资源和公司规模,部分头部券商产品线不断丰富,而中小券商仍然很单一。人才队伍方面,缺少专业人员,很多仍以纯营销为主。投资者的理念观念不断提升,但大部分仍没有比较成熟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理念,也需要证券公司加强投资者教育。另一方面,随着2015年“一人多户”政策被放开,券商佣金率出现了加速下滑,到2017年,行业平均股票佣金率0.036%,同比下降11.4%。而到了2018年,由于市场大幅下跌,交易量和佣金率进一步下降,经纪业务收入大幅下降,部分小券商甚至出现亏损,券商朝财富管理转型已成为突破困境的重要措施和机遇。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和国外财富管理机构的成功经验,以Y证券Z营业部为案例,分析其财富管理业务的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客户分类、服务分层、投顾分级”的分析思路,提出了Y证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策略和盈利模式,以及跟发展策略相匹配的产品策略和营销策略。最后,针对发展策略,提出通过优化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流程管理、过程管理几个方面,来确保策略的有效实施。
李苗苗[7](2018)在《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实现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下混业经营成常态,金融科技日趋改变互金融业务模式,以上因素引发了对网络环境下网络金融平台如何将适当的金融商品和服务销售提供给适当的网络客户的探讨,尽管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基本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但缺乏网络环境、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履行的特殊规定,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对象是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构成,正文部分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产生。首先,分析了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进行产生的具体情形。分析了网络“推荐”和“投资建议”的产生条件,应关注特定网络信息的内容、背景、呈现方式以及是否与客户形成个性化关系。其次,明确了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主体。通过对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进行分析,归纳出在现有法律以及政策环境下需要承担适当性义务的网络金融平台,包括网络金融商品销售平台、第三方代销平台、智能投顾平台等。第二部分探讨了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主要内容。内容体系包括:第一,网络金融平台的了解客户义务。包括网络电子问卷应当考量的因素、解决网络环境下客户反映不一致的机制、网络客户分类。第二,网络金融平台的了解产品义务。包括网络金融平台需要了解金融商品、了解算法,对网络销售的金融商品进行分类并建立起算法监督与评测机制。第三,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评估义务。网络金融平台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将网络客户与金融商品和服务匹配,并建立起适当的机制过滤掉不适当的客户。第四,网络金融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网络金融平台信息披露应关注网络客户多数属于网络金融消费者的特点,提升客户对信息披露的体验。第五,网络金融平台在适当性义务履行中应引入技术手段,采用算法技术实现产品和服务与客户的精准匹配,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获得客户画像。第三部分分析了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区分。首先,分析了不同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的类型。并得出智能投顾平台本质为投资顾问,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资产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以信义义务为基础的适当性义务。其次对网络金融商品销售以及提供投资建议和资产管理服务的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进行具体的区分,作为为网络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资产管理服务的网络金融平台,智能投顾平台的适当性义务应当满足全面妥当的信息披露以及持续的投资策略再平衡。第四部分探讨了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违反的救济。从侵权责任和契约责任两个视角对平台运营者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进行剖析。首先探讨了平台运营者违反适当性义务是否可以作为法定义务之违反承担侵权责任,其次从契约关系分析了平台运营者义务违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可能性以及违反信义义务的可能性。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立法建议。首先,对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评价。目前现有的法律困境包括制度理念定位偏颇、网络环境下缺乏适当性义务法律体系。其次,提出完善我国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制度的立法建议,包括我国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制度的理性定位,在具体制度完善方面,制定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网络环境下适当性义务的产生、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内容、并对不同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进行区分,提升金融法律层级、实现金融法律统合为网络客户在义务违反时提供强有力的私力救济法律依据。
王华秀[8](2015)在《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迅猛增长,在金融市场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我国银行个人理财市场乱象丛生,暴露出诸多法律问题。银行与客户在理财合同中的主体地位“形式平等”、“实质不平等”,法律对于个人理财合同的法律性质规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清晰,银行经常滥用其优势地位侵害理财客户的合法权益。而且,由于我国银行理财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客户的事后救济,理财客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从实践来看,法院往往本着“契约自由”的原则,根据理财合同条款的约定及理财客户亲自抄写及签名的确认,判决客户“买者自负”、银行“卖者无责”,客户的损失基本不获赔偿。这种只看理财合同约定义务、忽视银行附随义务的做法,加剧了形式公平掩盖下的实质不公平问题,辜负了客户对于银行专业理财的信赖,打击了客户理财的热情与信心,影响了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及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鉴于此,本文针对银行在个人理财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展开研究,探讨了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具体类型、银行违反附随义务的样态及银行民事责任的承担等多方面的内容,以期为矫正银行和理财客户形式平等实质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加强理财消费者的法律保护、拓宽法官处理理财纠纷的思路、促进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尽一点绵薄之力。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或依据理财交易的性质和交易的惯例,为圆满地实现合同目的、全面保护当事人利益,由理财合同当事人承担的从属性义务,包括银行个人理财先合同义务、银行个人理财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银行个人理财后合同义务。与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主给付义务相比,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补充性、广泛性与不确定性的特征,是一种特殊的法定义务。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突出特征决定了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主要类型,包括信息提供义务、适合性义务、忠实和注意义务等三个方面。银行个人理财合同是以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关系为基础的无名合同,同时,银行个人理财合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商事合同,而是金融消费者合同。这就决定了银行是银行个人理财合同中承担附随义务的主要主体。银行承担附随义务有利于矫正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保护客户对银行的特殊信赖。银行承担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可以满足人们对于理财交易安全、效率和社会正义的需求,这是其制度价值的集中体现。为了平衡银行和客户在信息上的悬殊地位,法律应当要求银行在个人理财合同的签订、履行甚至终止之后负担信息提供义务。笔者根据信息标的的不同,将银行的信息提供义务分为产品说明义务、风险揭示义务、其他信息提供义务等几个角度进行阐释。信息提供义务的履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有主动提供和被动提供,有定期提供和不定期提供,有公开提供和非公开提供等。银行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一定的标准,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针对性、清晰性和便捷性等。银行的信息提供义务与银行相关商业秘密的保护可能存在一定冲突,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时,应优先保护理财客户的知情权。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对于客户想要的所有信息都应予以满足,理财客户的知情权必须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笔者认为,“重要性”是界定合理范围的标尺,银行必须向客户提供的是重要信息。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由金融专家进行设计,种类繁多、结构复杂,风险水平差距较大;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以格式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充斥着较多专业术语,由专业的理财人员进行销售,普通的客户基本依赖专业人员的解释、说明、推介、承诺等进行风险判断,进而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客户基于对银行及其专业人员的信赖,坚信购买某款理财产品能够实现自己的理财目标,至少不会招致背离自己真实意愿、大大超出自己预期的损失。因此,在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当中,银行应承担适合性义务,评估客户的风险判断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明确产品的风险等级,确保由适合的专业人员将适合的理财产品销售给适合的客户,实现理财产品与理财客户的匹配。客户之所以愿意与银行建立理财关系,就在于其对银行存有信任,他相信银行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可以帮助自己实现理财目标。理财客户有理由期待银行密切关注客户的利益,将客户利益最大化作为行动纲领。因此,银行一旦与客户签订理财合同,就表明它接受客户的信赖和委托,愿意为了客户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并承担相应的受信义务。这种受信义务要求银行不仅要严格履行理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而且要忠实于客户的利益、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客户的利益,为了客户利益最大化必须谨慎、勤勉地采取行动,即银行除了承担合同义务之外,还要承担对客户忠实的义务并尽到特定的注意义务。在银行与客户的理财合同纠纷中,银行普遍存在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如信息提供有失规范、客户与产品不匹配、理财人员不胜任、对客户不够忠实、投资管理不够审慎等,但法院的判决往往是“一边倒”的结果——客户败诉、银行胜诉。在我国业内产生较大影响的高女士诉中信银行、庞先生诉华夏银行、林女士诉渣打银行等案例突出反映了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我国关于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法律规范不完善和法官认定附随义务时的自由裁量受限制共同造成的。银行违反理财合同附随义务会对个人理财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影响:银行违反缔约过程中的信息提供等附随义务不会导致个人理财合同的无效,但是当银行违反信息提供义务的行为构成欺诈时,客户可得以主张撤销理财合同,如果银行违反的是理财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则构成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如果银行违反的是后合同义务,则不对已经履行完毕的理财合同产生影响。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银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发生在缔约阶段,银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此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一种,如果银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银行一般应承担违约责任,特殊情形下应客户的要求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银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发生在合同终止之后,银行应承担后合同责任,此责任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首先是行为要件,必须存在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其次是结果要件,银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必须给客户造成了损害;再次是因果要件,银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与客户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考虑到二者地位的不对等与举证能力的悬殊,因果关系的认定应采用推定规则;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要件应视银行的具体行为而论,若是违约,则应适用无过错原则,若是侵权,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银行承担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民事责任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方式,其不受可预见规则的约束,银行应对其行为导致的客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银行是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由其责任性质决定,如果是违约责任则无需承担,如果是侵权责任则有可能需要承担。只有当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构成理财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且尚有补正的可能和意义时,客户才可以要求银行继续履行理财合同。一般来说,当银行违反个人理财附随义务时,客户不能据以要求解除合同。
苏薪茗[9](2014)在《银行理财业务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已进入全面的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竞争的时代,中国的银行理财业务在过去的10多年间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发展过程。2013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了10.2万亿元,事实上已成为资产管理行业中规模最大、与广大居民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金融产品。然而,银行理财产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它的创新性和对传统业务的冲击,从它诞生到今天,一直伴随着巨大的争议和各种非议,不少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均把银行理财业务看成是中国“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索罗斯甚至认为它是下一次中国金融危机的来源。因此,准确认识银行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外延,回顾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研究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原因,正视银行理财业务现有问题,对现有的产品形态、业务运作模式与盈利方式进行深入的解析,进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国际比较,探讨如何化解银行理财业务现有的风险与问题,积极促进银行理财业务的合理转型,对于搭建从“间接融资”走向“直接融资”的桥梁,发展更为均衡发展的金融体系,推进未来的金融体系改革和实现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目标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银行理财业务的理论基础时发现,传统的资产组合理论与资产定价理论、金融中介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目前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原因与现状,而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委托理财理论、博弈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套利理论则能够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中,有着不尽相同的发展特征和驱动因素:既有收入不断增长、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带来的基础性需求,又有金融抑制下银行试图通过理财产品绕过监管考核指标的微观动机;既有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不健全情况下的发展机遇,又有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扭曲市场导致的发展方向偏离。在多种因素不断变化,互相作用的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才从最初的结构性存款逐渐走向了“资金池-资产池”运作模式。通过对“资金池—资产池”运作模式的分析,发现银行理财产品的出现改变了间接融资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模式,但保留了与间接融资相同的通过信用利差和期限错配利差获得盈利的特征。对银行理财产品“庞氏骗局”和“影子银行”方面的批判,均未抓住问题的本质。进一步通过模型分析,发现银行开展“资金池-资产池”的方式运作理财,其利差始终是正的,并不满足“庞氏条件”,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也并非所谓借新还旧,其背后有充足的资产作为支撑,因此,银行理财产品绝非“庞氏骗局”。而从一开始,银行理财产品延续了商业银行一贯审慎的风险偏好,信用风险审查严格,流动性控制也有多重手段,理财资金的投向也有相应的限制,整体风险水平较低,与缺少监管的、高杠杆的“影子银行”从本质和特征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异。相反的,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承担了过多的银行自营的相关任务,代客理财和银行自营的界限始终模糊,银行理财逐渐成为了“银行的影子”。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外的银行在开展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时,是以“客户为中心”,依靠提供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来获取客户长期的信任,在此基础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相比之下,我国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出“以产品为中心”的特征。由于资产管理业务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银行过度强调资产管理端的发展,而忽略了客户关系的维护与保持,并逐步出现了“刚性兑付”的困局和同质化竞争加剧的现状,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发展呈现出相互脱节的局面。虽然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着一些风险,银行理财顾问服务也面临诸多问题,但银行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银行理财顾问服务也有明显的进展。银行理财业务在国内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和作用,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关键不在于消灭此类业务,而在于引导银行理财业务合理转型。而合理转型不仅需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调整监管指标,打击监管套利等外部监管和市场环境的改进,而且需要确立理财业务转型的“栅栏原则”,进行理财业务运营主体的事业部建设,实现产品形态从“资金池—资产池”模式的业务运作模式向规范的资产管理转型,实现银行理财顾问服务从简单的代销金融产品到全面财富管理的转型。通过分析银行理财业务与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改革的关系,本文认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中将呈现出国际化、城镇化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征。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改革提出许多重要的目标,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银行理财业务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增长,并对发展直接融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银行已从过去简单的信用综合发展成为综合的金融中介。在新的形势下,银行理财业务既面临挑战,更面临机遇。既要看到风险的存在,同时也要看到通过转型,解决“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等问题,真正实现产品的透明和规范,建立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财富管理体系,银行理财业务将成为搭建从“间接融资”走向“直接融资”的重要桥梁。
王伟[10](2013)在《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商品消费时代已经到来。基于金融商品信息性、复杂性与多样性特质,在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交易中,二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实践中,夸大预期收益、隐瞒投资风险、误导宣传、违规承诺等现象频频出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因而,在缔约阶段,金融服务者应当承担就其销售的金融商品及其提供的相应金融服务向金融消费者进行必要解释的法定义务,以弥补金融消费者信息弱势地位,恢复双方平等缔约信息能力,保证金融商品交易公平正义。本文以金融商品交易为中心,以金融商品、金融服务者、金融消费者为切入点,界定了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涵义并分析其必要性基础。通过考察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顺应金融混业经营进行的金融法制革新,总结出关于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共有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以适合性原则作为说明义务履行的准入点,从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阐述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基本范畴:依据利益衡平原则界定说明义务的范围,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要求,确立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的消极义务。进而,明确违反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提出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应当承担由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构成的特殊侵权责任。最后,探讨了我国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之立法引入及路径选择。
二、投资组合 精心推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投资组合 精心推介(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机器学习的三十三度资管公司量化交易选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文献综述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经典投资理论 |
2.1.1 均值-方差理论 |
2.1.2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
2.2 机器学习相关算法理论 |
2.2.1 机器学习理论 |
2.2.2 集成学习理论 |
2.3 量化交易相关概述 |
2.3.1 量化交易及其步骤 |
2.3.2 量化交易的期望值系统 |
2.3.3 量化交易的回测系统 |
第三章 三十三度资管公司选股策略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三十三度资管公司简介 |
3.1.1 公司概况 |
3.1.2 发展历程 |
3.1.3 组织结构 |
3.1.4 人力资源状况 |
3.1.5 经营业务及效果 |
3.2 现行公司选股策略 |
3.2.1 多因子模型 |
3.2.2 三十三度资本多因子模型构建流程 |
3.3 公司现行量化交易策略运行现状 |
3.3.1 调查问卷设计及分析 |
3.3.2 同行业对比分析 |
3.4 三十三度资管公司选股策略应用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
3.4.1 选股策略存在问题 |
3.4.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三十三度资本机器学习量化策略优化设计 |
4.1 机器学习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1.1 必要性 |
4.1.2 可行性 |
4.2 机器学习在三十三度资管公司选股中的应用 |
4.2.1 环境配置 |
4.2.2 实现流程 |
4.2.3 模型选择 |
4.2.4 数据准备 |
4.2.5 数据集选择 |
4.2.6 模型训练与回测 |
第五章 三十三度资本选股模型回测分析 |
5.1 不同模型的回测分析 |
5.2 回测结果分析与收益分析 |
5.2.1 XGBoost回测结果分析 |
5.2.2 Pyfolio收益分析 |
5.3 三十三度资本选股模型优化总结 |
5.4 量化交易选股策略应用的关键点 |
第六章 三十三度选股策略优化方案保障措施 |
6.1 制度保障 |
6.2 技术支持保障 |
6.3 人才保障 |
6.4 资金保障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三十三度资本多因子选股问题调查 |
附录 B 量化交易回测绩效检测指标 |
(2)本地偏好对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及融资效果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图 |
1.3 研究内容 |
1.3.1 本研究在众筹融资中的环节 |
1.3.2 研究内容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心理偏好理论 |
2.1.2 本地偏好理论 |
2.1.3 本地偏好的解释理论 |
2.1.4 众筹理论 |
2.2 本地偏好的经济和政策影响研究 |
2.2.1 本地偏好的经济影响 |
2.2.2 本地偏好对政策制定的影响 |
2.3 在线众筹项目融资绩效研究 |
2.4 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本地偏好研究 |
2.4.1 在线投资的投资者行为研究 |
2.4.2 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中的本地偏好 |
2.4.3 本地偏好对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的影响 |
2.5 研究评述 |
第3章 研究框架和研究数据 |
3.1 研究定义 |
3.2 研究框架说明 |
3.3 研究数据 |
3.3.1 数据采集 |
3.3.2 数据汇总 |
3.3.3 距离计算说明 |
3.4 统计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的静态本地偏好及对融资效果的影响 |
4.1 静态本地偏好研究问题和假设 |
4.1.1 研究问题 |
4.1.2 研究假设 |
4.2 静态本地偏好模型 |
4.2.1 静态本地偏好度量模型 |
4.2.2 国家层次的静态本地偏好分析 |
4.2.3 区域市场的静态本地偏好叠加效应 |
4.3 静态本地偏好对融资效果的影响 |
4.3.1 模型因变量 |
4.3.2 距离分析以及经济效用 |
4.3.3 二阶分析模型以及检测结果 |
4.4 静态本地偏好的讨论 |
4.4.1 静态本地偏好的机理分析及影响 |
4.4.2 基于个人偏好歧视理论的静态本地偏好的解释 |
4.4.3 静态本地偏好对管理的启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的动态本地偏好及对融资效果的影响 |
5.1 动态本地偏好研究差距和研究问题定义 |
5.1.1 研究差距 |
5.1.2 研究问题定义 |
5.2 动态本地偏好距离扩散模型 |
5.2.1 动态数据处理 |
5.2.2 动态距离扩散模型 |
5.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5.3.1 本地偏好的扩散 |
5.3.2 国家级本地偏好扩散模型与融资效果 |
5.3.3 州(省)级本地偏好扩散模型与融资效果 |
5.3.4 城市级本地偏好扩散模型与融资效果 |
5.3.5 跨项目类别的距离扩散模型比较 |
5.3.6 动态本地偏好对融资效果的影响 |
5.3.7 预测模型 |
5.4 动态本地偏好的讨论 |
5.4.1 基于心理距离的动态本地偏好的讨论 |
5.4.2 动态本地偏好的管理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本地偏好的比较性研究:中美差异以及基于文化背景的解释 |
6.1 本地偏好的比较性研究差距以及研究问题定义 |
6.1.1 研究差距 |
6.1.2 研究问题定义 |
6.1.3 基于文化差异的中美本地偏好比较模型 |
6.2 中国投资者投资数据 |
6.2.1 中国投资者的数据来源 |
6.2.2 中国投资者的数据概述 |
6.3 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本地偏好的比较性差异 |
6.3.1 本地偏好的国家级差异 |
6.3.2 中国投资者的本地偏好内部特征 |
6.3.3 美国投资者的本地偏好内部特征 |
6.4 基于文化背景的中美本地偏好比较的讨论 |
6.4.1 中美文化情景差异与投资行为分析 |
6.4.2 文化情景下中美两国投资者本地偏好异同讨论 |
6.4.3 历史渊源下中美两国投资者本地偏好异同讨论 |
6.4.4 基于乡土情结的中国投资者的本地偏好分析:社会学视角 |
6.4.5 经济发展水平对本地偏好内部不均衡的影响讨论:经济学视角 |
6.4.6 情感纽带下的的中美本地偏好差异分析:行为学视角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本地偏好应用实验:个性化偏好建模 |
7.1 研究内容 |
7.2 距离惩罚因子 |
7.3 个性化推荐数据以及实验设置 |
7.3.1 个性化推荐研究数据 |
7.3.2 实验设置 |
7.3.3 个性化推荐的评价标准 |
7.4 基于本地偏好的个性化推荐结果与讨论 |
7.4.1 距离惩罚系数的确定 |
7.4.2 算法的综合比较 |
7.4.3 基于本地偏好的个性化推荐的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总结与未来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资管新规下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创新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1.1 我国金融市场面临新资管格局 |
1.1.2 新的监管措施与文件出台 |
1.1.3 现有资管业务发展模式受到冲击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的方法 |
1.3.3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财业务相关理论综述 |
2.1 理财业务概述 |
2.1.1 理财业务及其创新的定义 |
2.1.2 公司理财的定义 |
2.2 理财业务及创新的相关理论综述 |
2.2.1 VaR投资组合理论 |
2.2.2 金融创新理论 |
2.2.3 生命周期消费理论 |
2.3 国内外理财业务创新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4 我国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
2.4.1 资管新规发布背景及主要内容 |
2.4.2 理财新规发布背景及主要内容 |
2.4.3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
第三章 资管新规背景下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问题诊断分析 |
3.1 中国银行G分行基本概况 |
3.2 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介绍 |
3.2.1 G分行公司理财产品分类 |
3.2.2 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经营情况 |
3.3 资管新规下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资管新规下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存在问题的访谈调研 |
3.3.2 资管新规下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 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对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的机会与挑战 |
3.4.1 对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的机会 |
3.4.2 对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的挑战 |
第四章 资管新规下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创新策略 |
4.1 资管新规下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创新必要性及创新思路 |
4.1.1 G分行公司理财产品创新必要性分析 |
4.1.2 G分行公司理财产品创新思路 |
4.2 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创新策略 |
4.2.1 G分行公司理财产品创新策略 |
4.2.2 G分行公司理财服务创新策略 |
4.2.3 G分行公司理财渠道创新策略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2 :《G分行公司理财客户需求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研究 ——以长江超越理财3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文献综述 |
一、对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现状的研究 |
二、对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现有发展策略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 |
三、对证券公司如何完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四、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概念界定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三、现代资产组合理论 |
四、交易成本理论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资产管理的概念 |
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概念 |
三、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的概念 |
第三章 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背景及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的背景 |
一、产品发展的可行性 |
二、产品发展的必要性 |
三、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的法律法规背景 |
第二节 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现状 |
一、品种不断丰富,但产品规模有萎缩趋势 |
二、监管层鼓励发展,监管不断完善 |
三、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地位下降 |
第四章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的特点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的特点 |
一、产品设计的特点 |
二、营销策略的特点 |
三、投资策略的特点 |
四、风险管理的特点 |
第二节 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存在的问题 |
一、发展策略模仿现象严重 |
二、未引入足够的风险对冲投资工具 |
三、业绩报酬计提点过低 |
四、未能合理利用有限的宣传渠道 |
五、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业务隔离 |
六、分业经营对发展策略的制定造成限制 |
第三节 国外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及经验借鉴 |
第五章 长江超越理财3号的发展策略分析 |
第一节 长江证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代表性 |
第二节 长江超越理财3号投资信息与典型性 |
一、产品投资信息简介 |
二、产品典型性 |
第三节 衡量发展策略的指标分析 |
一、产品单位净值分析 |
二、财务指标分析 |
三、收益率分析 |
第四节 长江超越理财3号与其他产品的比较分析 |
一、产品经营特征比较 |
二、收益率比较 |
三、风险控制比较 |
第五节 长江超越理财3号的发展策略总结 |
一、产品现有发展策略优势 |
二、发展策略存在问题 |
第六节 长江超越理财3号累计单位净值与市场行情的实证分析 |
一、实证目的 |
二、实证方法 |
三、实证过程 |
四、实证结论及启示 |
第七节 案例启示 |
第六章 我国证券公司完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的建议 |
第一节 规划产品发展流程 |
一、剔除老旧策略,确定主要发展方向 |
二、制定具体策略 |
第二节 全方位完善产品设计 |
一、产品分级,引入浮动保证金机制 |
二、设计附带期权型产品分散市场波动风险 |
三、根据经济周期发行产品 |
四、大力发展主动型资产管理产品 |
五、整合其他领域经验,打造个性化产品 |
第三节 产品的销售策略 |
一、增强销售主动性 |
二、将集中化策略作为目标 |
三、完善投资者对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认知系统 |
四、提升销售人员的交叉业务水平 |
第四节 产品的投资策略与风险控制策略 |
一、根据市场行情配置资产组合 |
二、对每一风险管理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
三、重视对风险指标的分析 |
四、加强信息技术建设 |
五、打造突破传统投资思维的团队 |
六、加强与其他业务和机构的合作 |
七、提取风险准备金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方法 |
1.3.1 课题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理论基础 |
2.1 生命周期理论 |
2.2 投资组合理论 |
2.3 STP营销理论 |
2.4 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 |
2.5 相关理论对论文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状况分析 |
3.1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与架构 |
3.1.1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 |
3.1.2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组织架构 |
3.2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模与结构 |
3.2.1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模状况 |
3.2.2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结构 |
3.3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收益状况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有所上升 |
4.1.1 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上升的表现 |
4.1.2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上升的不利影响 |
4.1.3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上升的原因 |
4.2 个人理财业务同质化严重 |
4.2.1 个人理财业务同质化的表现 |
4.2.2 个人理财业务同质化的不利影响 |
4.2.3 个人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原因 |
4.3 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能力不强 |
4.3.1 个人理财业务管理能力不强的表现 |
4.3.2 个人理财业务管理能力不强的不利影响 |
4.3.3 个人理财业务管理能力不强的原因 |
第五章 促进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 |
5.1.1 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防范市场风险 |
5.1.2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选择性向客户推介 |
5.1.3 建立有效的风险处置机制 |
5.2 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 |
5.2.1 做好产品定位和市场细分 |
5.2.2 促进理财产品设计与服务的品牌化 |
5.2.3 实施差别价格服务策略 |
5.3 提升业务管理能力 |
5.3.1 对传统网点进行调整与改革 |
5.3.2 大力发展新型银行服务渠道 |
5.3.3 加大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促销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Y证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研究理论基础 |
2.1 财富管理业务概述 |
2.2.1 财富管理的定义 |
2.2.2 财富管理的工具 |
2.2.3 财富管理的方法 |
2.2 财富管理基本理论 |
2.2.1 证券组合管理理论 |
2.2.2 生命周期消费理论 |
2.2.3 “美林时钟投资”理论 |
2.2.4 市场细分理论 |
2.3 国内外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历程及模式 |
2.3.1 国外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历程及模式 |
2.3.2 我国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历程和模式 |
2.3.3 国内外典型发展模式和经验总结 |
3 Y证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现状及问题 |
3.1 Y证券公司背景介绍 |
3.1.1 Y证券公司简介 |
3.1.2 Y证券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
3.1.3 Y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历史 |
3.1.4 Y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不足方面 |
3.2 Y证券公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
3.2.1 财富管理业务的客户现状 |
3.2.2 财富管理业务的产品现状 |
3.2.3 工作平台现状 |
3.2.4 组织及人力资源现状 |
3.2.5 财富管理之客户服务与定价现状 |
3.2.6 财富管理业务绩效考核与管理现状 |
3.3 Y证券公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的问题分析 |
3.3.1 客户分类较模糊,服务匹配度不高、服务深度不够 |
3.3.2 产品评估有待加强,资产配置体系尚未建立 |
3.3.3 员工专业能力不足,人才培养和引进不够,人员配置需优化 |
3.3.4 考核导向未考虑客户差异,考核体系向财富管理指向不够 |
3.3.5 文化建设有待加强,活力、创新、目标意识不够 |
3.3.6 渠道拓展不足,外部新增资产较差,不利于长期经营发展 |
3.4 针对问题的建议 |
4 Y证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 |
4.1 市场定位 |
4.1.1 客户分类 |
4.1.2 服务分层 |
4.1.3 投顾分级 |
4.2 财富管理业务细分发展策略及盈利模式 |
4.2.1 财富管理业务细分发展策略 |
4.2.2 财富管理业务盈利模式 |
4.3 产品策略 |
4.3.1 大力发展现金类、固收类产品 |
4.3.2 提升产品广度,做优、做强产品 |
4.3.3 做深产品售后服务,不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
4.4 营销策略 |
4.4.1 客户精准细分营销策略 |
4.4.2 顾问式营销策略 |
4.4.3 “平台+投顾”策略 |
5 Y证券Z营业部实施财富管理业务的管理保障措施 |
5.1 组织架构搭建及优化 |
5.2 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 |
5.2.1 人力资源管理 |
5.2.2 绩效考核 |
5.3 流程管理 |
5.3.1 产品销售管理流程 |
5.3.2 两融业务开展流程 |
5.3.3 挽留及佣金谈判流程 |
5.4 过程管理 |
5.4.1 营业部下达“客户沟通服务”覆盖任务 |
5.4.2 强化“黄金一小时”的客户服务覆盖 |
5.4.3 通过“电话质检”保证客户服务覆盖质量及合规性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产生 |
(一)义务产生情形:网络“推荐”和“投资建议” |
(二)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主体 |
二、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内容 |
(一)网络金融平台了解客户义务 |
(二)网络金融平台了解产品义务 |
(三)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评估义务 |
(四)网络金融平台信息披露义务 |
(五)技术手段与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耦合 |
三、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区分 |
(一)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类型 |
(二)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的界分 |
四、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违反的救济 |
(一)平台适当性义务违反的侵权责任 |
(二)平台适当性义务违反的契约责任 |
五、我国网络金融平台适当性义务立法评析及完善 |
(一)立法现状评析 |
(二)立法完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概述 |
第一节 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界定 |
一、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概念 |
二、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 |
三、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性质 |
四、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类型 |
第二节 银行是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承担主体 |
一、银行承担附随义务是由银行个人理财合同的性质决定的 |
二、银行承担附随义务有利于矫正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三、银行承担附随义务有利于保护客户对银行的特殊信赖 |
第三节 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制度价值 |
一、保障理财交易的安全 |
二、提高理财交易的效率 |
三、实现社会正义 |
第二章 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类型之一——信息提供义务 |
第一节 信息提供义务的内容 |
一、产品说明义务 |
二、风险揭示义务 |
三、其他信息提供义务 |
第二节 信息提供义务的履行 |
一、信息提供义务的履行方式 |
二、信息提供义务的履行标准 |
三、信息提供义务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 |
第三章 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类型之二——适合性义务 |
第一节 客户评估义务 |
一、银行承担客户评估义务的必要性 |
二、客户评估义务的内容和履行 |
第二节 确保理财人员胜任义务 |
一、银行确保理财人员胜任的必要性 |
二、确保理财人员胜任职责的行业要求 |
第四章 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类型之三——忠实与注意义务 |
第一节 忠实义务 |
一、忠实义务的内涵 |
二、忠实义务的内容 |
第二节 注意义务 |
一、注意义务的内涵 |
二、注意义务的标准 |
三、注意义务的内容 |
第五章 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样态与民事责任 |
第一节 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样态 |
一、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样态 |
二、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结果样态 |
第二节 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民事责任 |
一、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民事责任的性质 |
二、银行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民事责任的构成 |
三、银行承担违反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的民事责任的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银行理财业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表目录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本文的逻辑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逻辑框架 |
二、 研究的基本方法 |
第三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未来研究方向 |
一、 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 未来研究的方向 |
第一章 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与监管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银行理财业务 |
二、 银行理财产品 |
三、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 |
四、 银行理财业务、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顾问服务的关系 |
第二节 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
一、 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二、 不同维度下的理财产品分类 |
三、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分析 |
第三节 银行理财产品发展历程回顾 |
一、 2002 年至 2007 年:拓宽投资渠道的尝试 |
二、 2008 年至 2013 年 4 月:逃避监管的工具 |
三、 2013 年 4 月后:理财产品向资产管理转型 |
第四节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 |
一、 银行在理财顾问服务中的角色与定位 |
二、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的流程与特征 |
三、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的发展情况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二章 银行理财业务理论文献综述与实践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理论文献综述 |
一、 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论文献综述 |
二、 银行理财产品的当前理论分析 |
三、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的传统理论分析 |
四、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的当前理论分析 |
五、 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述评 |
第二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原因 |
一、 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保值增值需要 |
二、 金融抑制下的资金脱媒与利率市场化 |
三、 机构投资者的缺乏与资产证券化不足 |
四、 监管套利与“四万亿计划” |
五、 资本约束与同业竞争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资金池-资产池”业务模式 |
第一节 “资金池-资产池”模式的概况 |
一、 “资金池-资产池”运作模式 |
二、 “资金池-资产池”模式优缺点 |
第二节 运作模型的建立 |
一、 模型假设 |
二、 模型建立 |
三、 模型的启示 |
第三节 市场数据 |
一、 模型中相对应的参数选取 |
二、 实证数据的应用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影子银行”与“银行的影子” |
第一节 对“影子银行”的重新审视 |
一、 “影子银行”的概念 |
二、 “影子银行”的特征与风险 |
三、 高度证券化的“影子银行” |
第二节 银行理财产品并非“影子银行” |
第三节 银行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的影子” |
一、 国民经济过分依赖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 |
二、 债券市场的发展瓶颈 |
三、 监管指标压力与传统业务的限制 |
第四节 “银行的影子”为表内提供便利 |
一、 信贷规模管制下的腾挪渠道 |
二、 存款考核下的“冲量”工具 |
三、 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
四、 开拓客户的重要手段 |
五、 “栅栏”原则对“银行的影子”的影响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国际财富管理概况 |
一、 国际财富管理业务现状 |
二、 财富管理可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内容 |
三、 盈利模式 |
第二节 全球的资产管理概况-以国家和区域为经 |
一、 欧洲的资产管理 |
二、 美国的资产管理 |
三、 香港的资产管理 |
四、 日本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全球的财富管理概况-以全球主要银行为纬 |
一、 瑞银集团的财富管理概况 |
二、 汇丰银行的财富管理概况 |
三、 花旗银行的财富管理概况 |
四、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的财富管理概况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银行理财业务的合理转型 |
第一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
一、 银行理财产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各种风险逐渐上升 |
三、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地位和作用 |
一、 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 |
二、 银行理财业务的地位和作用 |
第三节 创造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外部监管与市场环境 |
第四节 银行理财业务的合理转型 |
一、 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栅栏原则” |
二、 银行理财产品运营主体的事业部制建设 |
三、 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资产池”业务运作模式的转型 |
四、 银行理财顾问服务的转型:从代销金融产品到全面的财富管理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经济增长、金融体系改革与银行理财业务 |
第一节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长 |
一、 全球金融危机改变中国经济增长模式 |
二、 中国宏观经济中的三大风险 |
三、 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特征 |
第二节 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体系改革 |
一、 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关系 |
二、 适应我国实体经济发需要的金融体系改革 |
第三节 银行理财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增长和金融体系改革 |
一、 银行理财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增长 |
二、 银行理财业务与金融体系改革:从“间接融资”走向“直接融资” |
三、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技术与银行理财业务的未来 |
第四节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10)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之基本问题 |
第一节 金融服务者的界定 |
一、背景:金融商品概念的提出 |
二、界定:金融服务者的涵义 |
三、延伸:金融消费者的划定 |
第二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界定 |
一、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概念 |
二、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辨析 |
第三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必要性基础 |
一、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法理依据 |
二、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经济学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之立法考察及启示 |
第一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立法考察 |
一、英国法上的说明义务 |
二、美国法上的说明义务 |
三、欧盟法上的说明义务 |
四、日本法上的说明义务 |
五、韩国法上的说明义务 |
六、我国台湾地区“法”上的说明义务 |
第二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的立法启示 |
一、说明义务之统合立法:金融服务法的兴起 |
二、说明义务之监管模式:功能性监管的确立 |
三、说明义务之规则构建: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核心 |
四、说明义务之责任归属:民事责任的强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之基本范畴 |
第一节 适合性原则——说明义务履行的准入点 |
一、适合性原则之内涵 |
二、适合性原则与说明义务之关系 |
第二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的积极义务 |
一、说明义务的范围——重要事项 |
二、说明义务的履行要求 |
三、说明义务的例外 |
第三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的消极义务 |
一、缔约说明之禁止 |
二、保底条款之禁止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违反之法律责任 |
第一节 违反说明义务的类型 |
一、未为说明 |
二、不实说明 |
第二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违反的私法责任 |
一、请求权基础之分析 |
二、域外最新立法之参考 |
三、特殊侵权责任之确立 |
四、惩罚性损害赔偿之思考 |
第三节 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违反的公法责任 |
一、行政责任 |
二、刑事责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之引入 |
第一节 我国现行的金融业经营模式与监管体制 |
一、我国现行的金融业经营模式 |
二、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 |
第二节 我国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相关立法评析 |
一、现行立法 |
二、立法缺陷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的路径选择 |
一、说明义务统合立法之必要性 |
二、说明义务统合立法之模式选择 |
三、说明义务统合立法之功能监管 |
四、说明义务统合立法之制度构想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四、投资组合 精心推介(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机器学习的三十三度资管公司量化交易选股策略研究[D]. 徐志坚. 兰州理工大学, 2020(03)
- [2]本地偏好对在线众筹项目投资行为及融资效果影响研究[D]. 郭丽环. 华侨大学, 2020(01)
- [3]资管新规下中国银行G分行公司理财业务创新策略研究[D]. 黄璞. 广西大学, 2020(07)
- [4]我国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展策略研究 ——以长江超越理财3号为例[D]. 刘若莞.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1)
- [5]G支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研究[D]. 苏彦文. 广西大学, 2019(01)
- [6]Y证券Z营业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策略研究[D]. 佟策.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7]网络金融平台的适当性义务研究[D]. 李苗苗.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8]银行个人理财合同附随义务研究[D]. 王华秀. 吉林大学, 2015(07)
- [9]银行理财业务机制研究[D]. 苏薪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4(12)
- [10]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研究[D]. 王伟. 黑龙江大学, 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