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赵建达,吴昊[1](2021)在《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0年2月12日,水利部以水电[2000] 46号文印发《关于进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选点工作的通知》,对在新时期开展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选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月16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水电[2000]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小水电行业管理,规范电站安全生产,杜绝生产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隐患。
李其成[2](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3](2019)在《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文中提出编者按历史是一面镜子。纪念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做好现在、开辟未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青海解放70周年,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纂了《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纪略》突出体现党的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各民族团结奋斗三大历史主要脉络,重?
王佳宁[4](2017)在《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3~1997)》文中指出从改革发端,到深化改革呐喊,再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开大阖,其进程中的若干主次、节点值得系统回顾总结。当改革转入全面制度创新的轨道,理性回望来路,梳理40年改革脉络,使改革朝纵深探索,多见成效,少走弯路,减少成本,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中国经济学品牌期刊,《改革》始终关注中国转型和发展进程,在全国学术期刊中率先推出"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与读者一同见证和回眸中国改革开放征程。本期摘编整理19931997年大事,敬请垂注!
发展改革委[5](20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3号》文中研究说明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支撑,我委对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15年底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宣布失效一批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钟洪亮[6](2015)在《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不断深化,我国工业领域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短缺不断演变为产能过剩,并从消费品生产领域蔓延到投资品生产领域,产品市场结束了短缺供给态势,开始不断遭遇有效需求不足约束。一般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在市场竞争规律的优胜劣汰作用机制下,社会平均利润率开始发挥作用,循环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然而,当前我国产能过度过剩、绝对过剩、行政性过剩等矛盾层出不穷,经济规制式微与行政干预渐强并驾齐驱,周期性产能过剩、结构性产能过剩、体制性产能过剩和绝对产能过剩交织并存,产能过剩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顽疾。进入新世纪以来,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一直是国务院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但至今仍未能有效缓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能过剩困局。后改革时代,新常态下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转型阶段,产能过剩矛盾的范围和程度进一步扩展,从传统制造业、重化工业到一些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有全面性、长期性、顽固性的趋势,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产能过剩治理的长效机制,系统深化产能过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一致共识。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程度的产能过剩是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的派生物。在国内外学术研究中不断丰富了产能过剩内涵,也深化了对产能过剩的认识,较好地辨识了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过度投资、过度竞争等相关概念关联演化。在对不同过剩经济理论解读、评介中,汲取诊断我国产能过剩矛盾的理论资源,以形成更科学地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深入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能过剩问题的历史演进与治理政策绩效,厘清产能过剩矛盾的波动特性与演化特征,从而更好地剖析当前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分别从国家治理转型、地方政府竞争、厂商能力特征与世界市场结构中,深入解析了不同产能过剩形成的一般机理。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产能过剩治理经验与教训分析基础上,从宏观经济问题的微观视角和微观经济问题的宏观视角出发,提出新时期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的五大方略。
何世龙[7](2013)在《论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处理不规范现象——以复合体公文格式处理和标题拟制为例》文中认为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对复合体公文在格式的处理和标题中介词"关于"的使用上一直比较混乱。国务院在批转文件时,因为格式处理上的错误做法而导致公文存在两套结构,也存在同一种行文情况而采取多种格式处理的现象。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制发的印发类公文,在标题的拟制过程中对介词"关于"的使用能做到观念一致,但在制发批转、转发类公文时,标题中介词"关于"的使用却比较混乱。高端机关公文处理更应追求规范、统一,以体现其表率作用。
贵州省人民政府[8](2012)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0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
韩颖[9](2011)在《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救灾捐赠工作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了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改革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其发展演变的深刻历史背景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中国救灾捐赠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和启示。按照救灾捐赠改革发展的阶段性,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救灾捐赠的发展演变分为三个时期:救灾捐赠的恢复和调整时期(1979-1988年)、救灾捐赠的改革探索时期(1989-1999年)和救灾捐赠的快速蓬勃发展时期(2000年以来)。本文由导论、正文(四章)和结束语(第五章)组成。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本课题的选题意义、相关核心概念、研究现状、主要研究方法、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以及论文的基本框架结构。第一章,1949-1978年中国救灾捐赠工作回顾。通过已掌握的材料,对1949-1978年中国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以及党和政府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进行归纳梳理,总结1949-1978年间中国救灾捐赠的特点。第二章,1979-1988年中国救灾捐赠的恢复和调整。笔者认为,这一阶段救灾捐赠还处于初步恢复和摸索阶段,“左”的思想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一方面,党和政府对救灾工作进行恢复、调整,开始尝试恢复国内救灾捐赠工作,但救灾捐赠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虽然中国开始接受国际救灾援助,在救灾外援的接收、入境、运输、检验检疫、发放等方面初步形成了一些固定做法和规定,但对救灾外援的态度还比较保守、谨慎、出现犹豫反复,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将灾情、救灾和接受救灾外援与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混在一起考虑,还不够开放、理性和务实。第三章,1989-1999年中国救灾捐赠的探索和改革。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体制的转轨,救灾捐赠开始真正步入改革探索阶段。以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成立、减灾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救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民政部开始初步探索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和救灾对口支援模式,并逐步规范、完善国际救灾援助的政策和制度规定,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以法律形式对扶贫济困捐赠行为的肯定、保护、规范和鼓励,为救灾捐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奠定了救灾捐赠工作法制化的基础。第四章,2000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的快速蓬勃发展。主要介绍了2000年后中国救灾捐赠在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救灾对口支援、救灾捐赠激励、救灾捐赠应急响应机制、国际救灾援助以及立法工作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笔者认为,经历了2003年防治“非典”、2008年初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4·14”玉树地震和“8·7”舟曲泥石流灾害等救灾捐赠实践,经常性社会捐助、救灾对口支援、救灾捐赠激励、救灾捐赠应急响应机制、国际救灾援助及立法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救灾捐赠在组织、发动、接收、运输、分配、统计、信息公开、监督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逐步规范、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规范的运行模式,逐步确立了“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结束语(第五章),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述评。分析了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取得的重大进展及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总结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改革发展的经验启示。在对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考察过程中,本文着重对该课题研究的几个薄弱环节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系统考察了中国在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经常性社会捐助、救灾对口支援、救灾捐赠激励和救灾捐赠立法等问题上的政策变化及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并总结其经验教训。
黄娟[10](2010)在《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变迁之述评》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稳步推进。政策主导型的特许运营模式虽然具有灵活应变的优势,但也存在预期缺乏的局限。为了实现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向法制主导型模式的转变,必须在总结中央地方政策引导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特许经营立法权限的科学配置。
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四)(论文提纲范文)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论文提纲范文)
编者按 |
1949年 |
1950年 |
1951年 |
1952年 |
1953年 |
1954年 |
1955年 |
1956年 |
1957年 |
1958年 |
1959年 |
1960年 |
1961年 |
1962年 |
1963年 |
1964年 |
1965年 |
1966年 |
1967年 |
1968年 |
1969年 |
1970年 |
1971年 |
1972年 |
1973年 |
1974年 |
1975年 |
1976年 |
1977年 |
1978年 |
1979年 |
1980年 |
1981年 |
1982年 |
1983年 |
1984年 |
1985年 |
1986年 |
1987年 |
1988年 |
1989年 |
1990年 |
1991年 |
1992年 |
1993年 |
1994年 |
1995年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4)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3~1997)(论文提纲范文)
1993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994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995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996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997年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6)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能过剩困局 |
一、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产能过剩 |
二、产能过剩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
三、我国产能过剩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其调整化解 |
第二节 国内外产能过剩研究述评 |
一、产能过剩相关概念及内涵界定 |
二、国外产能过剩治理研究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三、国内产能过剩治理研究文献回顾与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四、创新之处及有待解决的问题 |
第一章 产能过剩的理论基础与测度方法 |
第一节 马克思过剩经济思想探索 |
一、竞争规律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
二、资本循环与资本主义生产过剩 |
三、过剩经济基本特征与周期性循环演化 |
第二节 西方经济学产能过剩理论探赜 |
一、竞争演化、垄断竞争与长期产能过剩 |
二、寡头垄断、厂商博弈与长期产能过剩 |
三、西方经济学产能过剩理论突围与实践挑战 |
第三节 产能过剩理论在现当代的新发展 |
一、马克思主义过剩经济思想的发展与演变 |
二、西方经济学产能过剩理论的演化与新发展 |
三、不同过剩理论的比较与科学性研判 |
第四节 产能过剩测度趋势及其应用 |
一、国外产能过剩测度的主要方法 |
二、国内产能过剩测度的主要方法 |
三、本研究的测度方法与应用说明 |
第二章 我国产能过剩问题的历史演进与治理绩效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产能过剩问题辨识:1978-1991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产能过:1992-2001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第三节 加入WTO后我国产能过剩问题演化:2002—2008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第四节 当前产能过剩基本特征与风险测度:2009-至今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三、当前我国产能过剩次生风险辨识 |
第三章 我国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 |
第一节 国家治理转型、宏观经济波动与产能过剩 |
一、经济体制改革、国家政策诱致与产业组织演变 |
二、宏观经济波动、通货膨胀传导与利润率平均化 |
三、国家治理变迁、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能力约束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竞争、产业规制效应与产能过剩 |
一、辖区资源争夺、税费优惠补贴与地方政府竞争 |
二、产业政策诱导、中央-地方博弈与资源配置效应 |
三、地方官员激励、产业规制偏好与区域产业布局 |
第三节 厂商能力特征、投资风险偏好与产能过剩 |
一、厂商偏好、生产能力趋同与同质陷阱 |
二、厂商合谋、投资行为选择与沉淀成本 |
三、厂商激励、产业组织结构与进出壁垒 |
第四节 世界市场结构、消费能力稀缺与产能过剩 |
一、资本全球化、世界市场结构与经济协调 |
二、市场一体化、消费能力稀缺与产能过剩 |
三、经营国际化、贸易保护主义与产能过剩 |
第四章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产能过剩治理经验 |
第一节 国际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与长期产能过剩 |
一、美国金融危机、资本虚拟化与产能过剩 |
二、欧洲债务危机、产业空心化与产能过剩 |
三、全球性长期产能过剩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主要发达国家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一、美国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二、德国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三、日本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第三节 产能过剩治理的国际经验 |
一、产能过剩治理与调控体系 |
二、产能过剩治理与监测预警 |
三、产能过剩治理与法制保障 |
第五章 我国产能过剩治理路径研究 |
第一节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我国产能过剩治理 |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能过剩治理的关键战略 |
二、经济结构调整、分配制度改革与消费能力再造 |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
第二节 经济自主创新驱动与我国产能过剩治理 |
一、自主创新驱动:产能过剩治理的根本路径 |
二、生产方式鼎新:第三次工业革命与竞争优势再造 |
三、产业科技革新:生产能力跨越与产业竞争力培育 |
四、信息技术创新:大数据经济战略与产业生态变革 |
第三节 政府—市场关系优化与我国产能过剩治理 |
一、优化制度引导市场模式,跨越产能过剩体制陷阱 |
二、协同创新地方产业组织,化解产能过剩同构约束 |
三、完善企业退出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
第四节 企业组织产能过剩治理能力建设 |
一、创新驱动:企业动态能力获得与产能过剩治理 |
二、治理驱动:企业竞争策略优化与市场瞄准机制重建 |
三、双轮驱动:国内市场质量延展与国际市场容量开拓 |
第五节 法治经济:产能过剩治理的根本道路 |
一、法治精神与治理现代化 |
二、市场深化与法治化保障 |
三、产能过剩治理中的法律手段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附录1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
附录2 当前我国治理产能过剩的主要政策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图表索引 |
个人简历 |
(7)论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处理不规范现象——以复合体公文格式处理和标题拟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对被批转、转发文件格式要素的处理混乱问题 |
二、关于批转、转发类公文标题中的介词“关于”的使用混乱问题 |
(9)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和基本框架 |
第一章 1949-1978年中国救灾捐赠回顾 |
第一节 1949-1978年的自然灾害状况 |
一、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
二、党对自然灾害认识的变化 |
三、初步提出救灾工作方针 |
第二节 1949-1978年的救灾捐赠活动 |
一、“一碗米”、“一两米”等一系列节约捐输救灾运动 |
二、社会募集救济款物 |
三、群众互助互济 |
第三节 1949-1978年救灾捐赠评析 |
一、以生产自救自助为主,有限开展救灾捐赠 |
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灾民以有力支持 |
三、强调国内互助,排斥救灾外援 |
四、募捐活动具有一定的零散性、偶然性、被动性 |
五、救灾捐赠具体政策较笼统,缺乏规范性 |
小结 |
第二章 1979-1988年中国救灾捐赠的恢复和调整 |
第一节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救灾工作的调整 |
一、重新明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 |
二、调整救灾工作方针 |
三、科学认识自然灾害 |
四、开展救灾理论研究 |
第二节 国内救灾捐赠的初步恢复 |
一、救灾与扶贫相结合的新思路 |
二、救灾与扶贫募捐工作的初步实践 |
第三节 对待国际救灾援助的政策调整和反复 |
一、首次被动接受救灾外援 |
二、缩紧外援口径,接受国际救灾援助出现反复 |
三、通过联合国救灾署向国际社会提出救灾援助要求 |
四、规范接受国际救灾援助口径 |
小结 |
第三章 1989-1999年中国救灾捐赠的探索和改革 |
第一节 1989-1999年救灾捐赠改革探索的背景 |
一、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成立 |
二、减灾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三、救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改革 |
第二节 经常性社会捐助的初步探索 |
一、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源起 |
二、初步探索和实践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 |
第三节 救灾对口支援模式的探索和建立 |
一、对口支援政策溯源 |
二、救灾捐赠对口支援的探索和实践 |
第四节 国际救灾援助政策的逐步确立和完善 |
一、明确接受国际救灾援助立场 |
二、逐步完善国际救灾援助相关规定 |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颁布实施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制定的背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关于救灾捐赠的规定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
小结 |
第四章 2000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的快速蓬勃发展 |
第一节 救灾捐赠面临机遇和挑战 |
一、“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 |
二、国家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实现小康 |
三、救灾工作方针的新变化 |
四、特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
第二节 2000年以来救灾捐赠典型案例 |
一、2003年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活动 |
二、2008年初应对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捐赠活动 |
三、“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 |
四、2010 年玉树“4·14”地震和“8·7”舟曲泥石流灾害捐赠活动 |
第三节 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的形成和创新 |
一、加快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 |
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创新模式——“慈善超市” |
三、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的正式形成 |
第四节 救灾捐赠对口支援的调整和发展 |
一、适时调整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方案 |
二、“5·12”汶川地震救灾捐赠对口支援的重大发展 |
第五节 救灾捐赠应急响应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
一、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
二、救灾捐赠工作规程的制定和应急机制的完善 |
第六节 救灾捐赠激励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一、表彰奖励 |
二、税收激励 |
第七节 参与国际救灾援助的新变化 |
一、主动、规范、多元接受国际救灾援助 |
二、积极开展印度洋海啸等对外救灾援助 |
三、多渠道、多层次参与国际救灾减灾交流合作 |
第八节 救灾捐赠立法进程加快 |
一、出台《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
二、修订、颁布《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
三、制定一系列指导救灾捐赠的政策规章 |
小结 |
第五章 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基本评价 |
第一节 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工作的成就 |
一、救灾捐赠规范化、制度化显着加强 |
二、救灾捐赠法制化取得初步成效 |
三、救灾捐赠社会化逐步形成 |
四、救灾捐赠对外开放不断深入 |
五、救灾捐赠内容、渠道不断拓宽 |
六、救灾捐赠规模、水平快速增长 |
七、救灾捐赠社会效果凸显 |
第二节 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工作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层次低,法律体系不完备 |
二、政府行政干预功能过强,非政府组织参与不够 |
三、对救灾捐赠的优惠政策和鼓励力度不足 |
四、募捐主体与受赠主体存在混淆 |
五、救灾捐赠信息公开缺乏规范性 |
六、救灾捐赠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到位 |
第三节 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发展演进的经验启示 |
一、完善救灾捐赠法律体系,以法制化推动救灾捐赠的科学发展 |
二、扩大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继续推进救灾捐赠社会化 |
三、完善救灾捐赠激励措施,提升公众捐赠热情 |
四、明确募捐主体资格,理顺政府角色,促进中国公民社会建设 |
五、规范救灾捐赠信息公开披露机制 |
六、建立一体化监管网络,推进捐赠文明 |
七、加强社会主义慈善捐赠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变迁之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国家政策演变 |
(一) 第一阶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试行期” (1995—2001年) |
(二) 第二阶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快速发展期” (2002—2008年) |
(三) 第三阶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调整期” (2009年至今) |
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地方政策发展 |
(一) 市场开放政策 |
1. 经济体制改革政策。 |
2. 具体市政行业发展政策。 |
(二) 市场准入政策 |
(三) 价格监管政策 |
(四) 质量、安全监管政策 |
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法制完善 |
四、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小水电大事记(1904—2019年)(之四)[J]. 赵建达,吴昊. 小水电, 2021(03)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N]. 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日报, 2019
- [4]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3~1997)[J]. 王佳宁. 改革, 2017(03)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3号[J]. 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31)
- [6]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研究[D]. 钟洪亮. 福建师范大学, 2015(01)
- [7]论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处理不规范现象——以复合体公文格式处理和标题拟制为例[J]. 何世龙. 档案学通讯, 2013(06)
- [8]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年—2010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03)
- [9]1978年以来中国救灾捐赠研究[D]. 韩颖. 中共中央党校, 2011(09)
- [10]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策变迁之述评[J]. 黄娟.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0(06)